第12頁 文 / 方小亞
真是太可惡了,想她還為他挺著個大肚子呢,他卻已經另結新歡,那她這般犧牲是為了什麼?
她決定了。「走,我們回台北。」
「什麼?」
「回台北?!」
凌家父母驚聲連連,最後有志一同的搖頭說:「不,我們要持在屏東,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他們已經喜歡上屏東這塊美麗的土地,想在這養老。
第八章
呵,第二次的感覺真的比第一次好多了。
激情過後,笑容便一直掛在凌曉群臉上。跟喜歡的人擁抱在一起的感覺實在是太美妙了,唔……她甜蜜地翻了個身,一個不小心與何慕槐臉貼著臉。
要死了,他怎麼睡在她床上,這怎麼行!要是他醒來,一切不就不言自明瞭嗎?
她趕緊穿好衣服,用力把何慕槐拉下床。縱使他身材高壯,但是為了掩飾昨晚的一切,她只有努力的把他拖出去。
唉,為什麼她總得這麼可憐,老是不斷在做苦力,要知道昨天晚上她也是累了幾個鐘頭,很辛苦的耶!
確定不會露出馬腳後,她回房倒下就睡。
「什麼,你又跟何慕槐做了一次!」
紫雲聽到很是驚訝。「沒想到你是個小浪女,這麼悶騷,短短幾天又吃了何慕款一次,只是他也夠遲頓的,竟然沒發現異狀,神經真是太大條了。」
凌曉群在心裡暗笑,何大哥之所以沒發現,其實都歸功於她的努力,別說善後的工作一大堆,還得把「案發現場」整理得像是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每次她都累得一沾枕就睡死過去。
紫雲受不了的斜睨她一眼,「小花癡,別笑了,我知道你獻出自己的第一次是既開心又快樂,但也不用一整天都掛著像白癡一樣的笑臉,衝著在座的每個人笑好嗎?小心樂極生悲。」
「樂極生悲?」凌曉群橫了她一眼。
她覺得紫雲是在恐嚇她,因為她實在想不出來她跟何大哥之間,能有什麼事可以樂極生悲的。「想不出來?」
她搖搖頭,的確是想不出來。
好,既然她不知道,那她就說給她聽。
「你和何慕槐做了兩次,我請問你,你們有做任何防護措施嗎?」
「防護措施?」凌曉群皺起了眉。
「就是保險套。」紫雲公佈標準答案,而凌曉群則是現在才想到。
完了!她從沒想過這個問題——現在該怎麼辦?
「我想,事情應該不會那麼巧吧,這世上有很多人想生孩子卻怎麼也無法擁有,我想我應該不會這麼幸運。」
她不斷安慰自己,但是一顆心早被紫雲的話給攪得天翻地覆,惴惴不安的祈求上天讓她的月事正常來到,那她會連放三天煙火慶祝,可是月事一向來得准的她,眼看已超過該來的日期一天、兩天、三天……不行,第五天了,還是厚著臉皮去藥局買驗孕紙。
凌曉群拿著驗孕紙,頓時覺得青天霹靂,因為——她有了。
嗚嗚嗚,她怎麼那麼衰、那麼倒霉,別人求都求不來的孩子,她才偷歡兩次就有了,真是天譴找上門。
不,她不信,決定去醫院再做檢查。於是跟何慕槐請了半天假,她偷偷跑去婦產科做檢查。
等了半個小時才輪到她,醫生卻只花了十分鐘就判了她的死刑。
現在該怎麼辦?把孩子拿掉是最明智的選擇,反正才剛懷孕,早點拿掉比較安全。凌曉群當場跟老醫生商量,只見老醫生不贊同的瞪了她一眼,然後哩巴嗦的問她一堆事。
「你今年幾歲?成年了嗎?」
「成年了、成年了。」她不停的點頭,還特別強調的說:「我已經二十歲了。」她有些戰戰兢兢,這個老醫生看起來很嚴肅,跟教他們古文的老教授一模一樣,讓人望而生畏。
「要把孩子拿掉?」
「是。」她再次肯定的點頭。
「你男朋友呢?他同意嗎?」
男朋友?她怎麼敢跟何大哥講,更何況何大哥也不是她的男朋友。凌曉群面有難色,但是老醫生臉上的表情好像她若是沒有徵得男友的同意,他就不幫她墮胎一樣。
於是她只好又硬著頭皮說:「我男朋友不喜歡孩子,所以他會同意我把孩子拿掉。」
這些話她是講得既心虛又慚愧,而老醫生的臉色則是愈來愈難看。
他根本就不信她的話,用鼻子朝她噴氣,「男朋友不來也可以。」
「是嗎?!」那就太好了。
她頓時鬆了一口氣,但她高興得太早了。
「叫你父母來,只要他們同意,我就幫你把孩子拿掉。」
什麼?!叫她父母來!這事要是讓她爸媽知道那還得了!
「不行,醫生,我不能告訴他們這件事,而且我已經成年了,我認為我可以自己作決定。」
凌曉群愈說愈理直氣壯;她都已經二十歲了,是個獨立自主的大人,這老醫生幹嗎還拿她當三歲小孩看。
她抬起頭堅決的再說一次。「我要墮胎。」
不過,老醫生還是沒理她。
最後凌曉群只好請紫雲的男朋友陪她到醫院,冒充她的男朋友跟那個難纏的老醫生溝通。
本以為只要有個男人願意出面承認是孩子的爸爸,並且說明不喜歡孩子,就可以順利解決,沒想到根本沒那麼容易。
紫雲的男朋友先是被老醫生罵得臭頭,最後還被洗腦,說什麼小孩是上帝給的恩賜,要他好好措福之類的話。
天吶,她不禁要懷疑這個老醫生還兼職當牧師,但更讓人跌破眼鏡的事還在後頭。
紫雲的男朋友在老醫生一番叨念之後,竟然欣然同意把孩子留下來。
他瘋了啊!真以為他是孩子的爸爸嗎?凌曉群氣急敗壞,一出醫院大門就衝著紫雲的男朋友噴口水,沒想到他還跟她說他會負責!
哦,她真是遇到神經病了。凌曉群懶得理他,掉頭就走。
紫雲的男朋友追了上去。
「曉群,我是真的願意負起責任,因為……因為我真正喜歡的人其實是你,只是你對男生的態度一直是敬而遠之,為了接近你,我才退而求其次的跟紫雲交往。」
男孩把藏在心裡多年的話全都說了出來,而他的話像是一道轟天雷,直接打進凌曉群的心裡。她停下腳步回頭看他,他臉上的表情再認真不過,他是說真的。
該死的,在這節骨眼,她犯什麼桃花啊!而且這男人真是混蛋!他竟然敢利用紫雲!
男孩往前跨一步想要接近她一點。
現在她終於明白為什麼自己會這麼討厭男人,原來男人都是這麼偽善。
「你不要再跟上來了。」她制止他再往前,「從今天開始,你不准再跟我講話。你當我是什麼?又當紫雲是什麼?這種話你也說得出口。今天的事,我就當做沒發生,我也不跟紫雲嚼舌根,總之你好自為之。」說完之後,她頭回也不回的走了。
可惡,她覺得這世上的男人沒一個是好東西,而這之中以何慕槐最可惡,是個Gay,還敢隨便把種放在她的肚子裡。
還有那個老醫生也不是好人,她想要墮胎,他幫她就是了,幹嗎還雜七雜八說了一堆。
哼,要不是他們兩個混蛋,今天她也不用找紫雲的男朋友來幫忙,而現在也不會發生這種狗屁倒灶的事,總而言之,這一切的錯全是何慕槐引起的。
「我要休學、我要搬家,而你們兩個得跟我一起搬。」凌曉群為了孩子的事煩了幾天,而日子拖愈久她就愈心軟,愈不想把孩子拿掉,最後,她想到一個兩全其美的法子。
她要遠離這一切是非,帶著孩子遠走高飛,首先她得做的是,把家裡兩個老的拐走。
她不能等肚子一天天大了之後,又去面對何慕槐,她怕那個時候自己會軟弱的把一切的事情都說出來。
到時候,要跟她爸爸搶一個男人嗎?
那場面太難看了,她做不出來,所以她得趕在一切事情還沒發生之前,就先把可能的禍根斬斷,而她所能想到最快的辦法就是全家搬離這個地方,當然連她父親也得離開朝顏。
「離開朝顏?!這怎麼行!」凌楓驚詫的看著女兒,不明白她為何如此堅持。
凌曉群費了好大的勁才找回四處尋找靈感的父親,而回家第一件事,她就要他收拾行李,舉家遷移。
「為什麼不行?你是寫小說的,到哪家出版社都能寫,為什麼非得在朝顏不可?媽,對不對?」她轉頭尋求靠山。
在這之前,她已事先跟方玉梅套好招,並告訴她要斬斷老爸跟何慕槐之間不正常的感情,只有這個法子了,方玉梅聽了之後連連點頭,二話不說馬上表明贊成女兒的做法。
方玉梅點頭,附和女兒的話。「老公,我們搬去屏東住,你不是一向喜歡那邊的風景嗎?」
「對,你以前也說過,你討厭台北的生活,我們搬去屏東最適合你了。」凌曉群在旁邊鼓吹利誘。但凌楓還在猶豫,因為朝顏給他的待遇不差,而且他一直以來都是跟他們合作,不知道換了出版社之後,能不能適應別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