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文 / 方小亞
凌曉群愈說愈理直氣壯;她都已經二十歲了,是個獨立自主的大人,這老醫生幹嗎還拿她當三歲小孩看。
她抬起頭堅決的再說一次。「我要墮胎。」
不過,老醫生還是沒理她。
最後凌曉群只好請紫雲的男朋友陪她到醫院,冒充她的男朋友跟那個難纏的老醫生溝通。
本以為只要有個男人願意出面承認是孩子的爸爸,並且說明不喜歡孩子,就可以順利解決,沒想到根本沒那麼容易。
紫雲的男朋友先是被老醫生罵得臭頭,最後還被洗腦,說什麼小孩是上帝給的恩賜,要他好好措福之類的話。
天吶,她不禁要懷疑這個老醫生還兼職當牧師,但更讓人跌破眼鏡的事還在後頭。
紫雲的男朋友在老醫生一番叨念之後,竟然欣然同意把孩子留下來。
他瘋了啊!真以為他是孩子的爸爸嗎?凌曉群氣急敗壞,一出醫院大門就衝著紫雲的男朋友噴口水,沒想到他還跟她說他會負責!
哦,她真是遇到神經病了。凌曉群懶得理他,掉頭就走。
紫雲的男朋友追了上去。
「曉群,我是真的願意負起責任,因為……因為我真正喜歡的人其實是你,只是你對男生的態度一直是敬而遠之,為了接近你,我才退而求其次的跟紫雲交往。」
男孩把藏在心裡多年的話全都說了出來,而他的話像是一道轟天雷,直接打進凌曉群的心裡。她停下腳步回頭看他,他臉上的表情再認真不過,他是說真的。
該死的,在這節骨眼,她犯什麼桃花啊!而且這男人真是混蛋!他竟然敢利用紫雲!
男孩往前跨一步想要接近她一點。
現在她終於明白為什麼自己會這麼討厭男人,原來男人都是這麼偽善。
「你不要再跟上來了。」她制止他再往前,「從今天開始,你不准再跟我講話。你當我是什麼?又當紫雲是什麼?這種話你也說得出口。今天的事,我就當做沒發生,我也不跟紫雲嚼舌根,總之你好自為之。」說完之後,她頭回也不回的走了。
可惡,她覺得這世上的男人沒一個是好東西,而這之中以何慕槐最可惡,是個Gay,還敢隨便把種放在她的肚子裡。
還有那個老醫生也不是好人,她想要墮胎,他幫她就是了,幹嗎還雜七雜八說了一堆。
哼,要不是他們兩個混蛋,今天她也不用找紫雲的男朋友來幫忙,而現在也不會發生這種狗屁倒灶的事,總而言之,這一切的錯全是何慕槐引起的。
「我要休學、我要搬家,而你們兩個得跟我一起搬。」凌曉群為了孩子的事煩了幾天,而日子拖愈久她就愈心軟,愈不想把孩子拿掉,最後,她想到一個兩全其美的法子。
她要遠離這一切是非,帶著孩子遠走高飛,首先她得做的是,把家裡兩個老的拐走。
她不能等肚子一天天大了之後,又去面對何慕槐,她怕那個時候自己會軟弱的把一切的事情都說出來。
到時候,要跟她爸爸搶一個男人嗎?
那場面太難看了,她做不出來,所以她得趕在一切事情還沒發生之前,就先把可能的禍根斬斷,而她所能想到最快的辦法就是全家搬離這個地方,當然連她父親也得離開朝顏。
「離開朝顏?!這怎麼行!」凌楓驚詫的看著女兒,不明白她為何如此堅持。
凌曉群費了好大的勁才找回四處尋找靈感的父親,而回家第一件事,她就要他收拾行李,舉家遷移。
「為什麼不行?你是寫小說的,到哪家出版社都能寫,為什麼非得在朝顏不可?媽,對不對?」她轉頭尋求靠山。
在這之前,她已事先跟方玉梅套好招,並告訴她要斬斷老爸跟何慕槐之間不正常的感情,只有這個法子了,方玉梅聽了之後連連點頭,二話不說馬上表明贊成女兒的做法。
方玉梅點頭,附和女兒的話。「老公,我們搬去屏東住,你不是一向喜歡那邊的風景嗎?」
「對,你以前也說過,你討厭台北的生活,我們搬去屏東最適合你了。」凌曉群在旁邊鼓吹利誘。但凌楓還在猶豫,因為朝顏給他的待遇不差,而且他一直以來都是跟他們合作,不知道換了出版社之後,能不能適應別個編輯。
唉,這真讓他兩難,凌楓歎了口氣。
凌曉群為怕他搖頭說不去,趕忙祭出撒手鑭,「如果你不跟我們一起搬,那我就要媽跟你離婚。」
離婚?!方玉梅驚慌的看著女兒,她什麼時候說要離婚了?不要啦,她不要跟她的親親老公離婚。
她用眼神抗議,但是凌曉群卻不理會。老爸能不能離開何大哥全看她這一擊了。
如果成功,那麼他們家還是能維持表面的幸福;若是不行,她不敢想像後果會如何。
「爸,怎麼樣?你要選擇出版社,還是選擇媽跟我?」她下最後通牒,完全不留任何後路。
凌楓看看女兒又看看妻子,深知妻子好擺平,但女兒那關可難過了。於是迫於無奈他只好點頭答應。
好,他跟著妻女一起去屏東。
「什麼!你懷孕了?!」
當凌曉群懷孕的症狀一天比一天明顯,方玉梅終於發現女兒不對勁之處。
凌曉群至此也不怕她知道,坦承道:「沒錯,我懷孕了。」
「孩子的爸是誰?我認識嗎?他知道你懷孕嗎?」方玉梅突然想到一件事。「我們之所以匆匆忙忙搬離台北,難道是為了這事?莫非他是個負心漢,不想對你負責任?你當初怎會看上那種男人?嗚嗚嗚,我可憐的女兒,你以後怎麼辦呀?」方玉梅哭得不能自己。
她覺得女兒比她還像小說裡的女主角,想當初她談戀愛時也沒談得這麼曲折。「不過,那個臭男人不要你沒關係,媽要,你把孩子生下,媽幫你帶。你千萬別學那些小說裡的女主角,想把孩子拿掉,這樣孩子太可憐也太無辜了。」方玉梅幫女兒加油打氣。
凌曉群早就猜到母親知道後會是這種反應,這就是有個少女情懷的母親的好處。不過——
離開了台北,離開了她喜歡的人,原以為感情放得不深,她可以走得很瀟灑,沒想到現在她偶爾想起,心裡還是會有點酸酸的。
原來,這就是「愛情」。
凌曉群原以為自己會跟悲情小說的女主角一樣,生了孩子之後,就持在屏東鄉下獨自把孩子撫養長大,然後等個有情有義的男人,不嫌棄她是個未婚媽媽的身份,勇敢的站出來說願意娶她、願意照顧她跟她的孩子一輩子。
沒想到事與願違,事情就發生在他們一家子搬到屏東的第三個月,她從父親那裡得知朝顏的老闆栗結婚了。
「什麼!朝顏的老闆要娶老婆N。」
她以為自己聽錯了,她得問清楚才行。「朝顏的老闆是哪一個啊?」
「我們朝顏的老闆就只有一個而已啊。」凌楓邊說還邊跟老婆調笑,兩個人一副你儂我儂的噁心模樣。
凌曉群懶得看他們那副恩愛的模樣,硬是把父親給拉過來,要他暫時離開母親,認真回答她的問題。
「是何慕槐嗎?」
「對啊,你怎麼知道我們老闆的名字?」凌楓詫異的問,他十分清楚女兒有多討厭言情小說,想當初知道他寫小說的時候,她還笑他娘娘腔,真是壞孩子,也不想想她能吃好、穿好,擁有今天幸福的日子,還不是靠他干一血汗,賺稿費賺回來的。
「可是何慕槐不是個Gay?」
「Gay那是什麼?」凌楓不太懂。
「同性戀啦。」她沒好氣的回答。
「同性戀?怎麼可能!我們老闆是有名的『女人殺手』,他怎麼可能是同性戀,況且,你為什麼會這麼認為?」
「這還不是因為你。」凌曉群大吼著。
「因為我?」凌楓覺得莫名其妙。「為什麼會是因為我?」
「因為何慕槐的對象是你啊。」她豁出去了,決定把一切全說出來,再也不顧老爸的顏面。
做人要敢做敢當,諒她爸也不敢責備她。
「他的對象是我?!你、你聽誰說的?」凌楓急得都結巴了。「我這輩子就只愛一個女人,那就是你媽。」說完,他像是要證明什麼似的把老婆拉到身邊,緊緊的擁在懷裡。
「對嘛、對嘛,你爸只愛我一個。」方玉梅也附和。
這算什麼啊!
「媽,你怎麼可以這樣,當初明明就是你說爸有外遇,而且對像還是公司的老闆不是嗎?」凌曉群生氣的說。
凌楓低頭看向老婆。「你真的這麼想過?」
方玉梅一臉的無辜,「怎麼可能,我那麼信任你,怎麼會懷疑你對我的真心,你別聽曉群胡說,我最愛你了。」她撒嬌的窩進丈夫的懷裡。
哦,讓她死了吧,誰來把這兩個肉麻當有趣的傢伙拖出去,最不可原諒的是老媽竟然指控她胡說!
老天,她胡說?!這事要不是老媽在一旁興風作浪,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哭訴老爸外面有「男人」,拜託她幫忙,她怎麼可能會找上何慕槐,還賠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該死的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