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文 / 方小亞
唉,這真讓他兩難,凌楓歎了口氣。
凌曉群為怕他搖頭說不去,趕忙祭出撒手鑭,「如果你不跟我們一起搬,那我就要媽跟你離婚。」
離婚?!方玉梅驚慌的看著女兒,她什麼時候說要離婚了?不要啦,她不要跟她的親親老公離婚。
她用眼神抗議,但是凌曉群卻不理會。老爸能不能離開何大哥全看她這一擊了。
如果成功,那麼他們家還是能維持表面的幸福;若是不行,她不敢想像後果會如何。
「爸,怎麼樣?你要選擇出版社,還是選擇媽跟我?」她下最後通牒,完全不留任何後路。
凌楓看看女兒又看看妻子,深知妻子好擺平,但女兒那關可難過了。於是迫於無奈他只好點頭答應。
好,他跟著妻女一起去屏東。
「什麼!你懷孕了?!」
當凌曉群懷孕的症狀一天比一天明顯,方玉梅終於發現女兒不對勁之處。
凌曉群至此也不怕她知道,坦承道:「沒錯,我懷孕了。」
「孩子的爸是誰?我認識嗎?他知道你懷孕嗎?」方玉梅突然想到一件事。「我們之所以匆匆忙忙搬離台北,難道是為了這事?莫非他是個負心漢,不想對你負責任?你當初怎會看上那種男人?嗚嗚嗚,我可憐的女兒,你以後怎麼辦呀?」方玉梅哭得不能自己。
她覺得女兒比她還像小說裡的女主角,想當初她談戀愛時也沒談得這麼曲折。「不過,那個臭男人不要你沒關係,媽要,你把孩子生下,媽幫你帶。你千萬別學那些小說裡的女主角,想把孩子拿掉,這樣孩子太可憐也太無辜了。」方玉梅幫女兒加油打氣。
凌曉群早就猜到母親知道後會是這種反應,這就是有個少女情懷的母親的好處。不過——
離開了台北,離開了她喜歡的人,原以為感情放得不深,她可以走得很瀟灑,沒想到現在她偶爾想起,心裡還是會有點酸酸的。
原來,這就是「愛情」。
凌曉群原以為自己會跟悲情小說的女主角一樣,生了孩子之後,就持在屏東鄉下獨自把孩子撫養長大,然後等個有情有義的男人,不嫌棄她是個未婚媽媽的身份,勇敢的站出來說願意娶她、願意照顧她跟她的孩子一輩子。
沒想到事與願違,事情就發生在他們一家子搬到屏東的第三個月,她從父親那裡得知朝顏的老闆栗結婚了。
「什麼!朝顏的老闆要娶老婆N。」
她以為自己聽錯了,她得問清楚才行。「朝顏的老闆是哪一個啊?」
「我們朝顏的老闆就只有一個而已啊。」凌楓邊說還邊跟老婆調笑,兩個人一副你儂我儂的噁心模樣。
凌曉群懶得看他們那副恩愛的模樣,硬是把父親給拉過來,要他暫時離開母親,認真回答她的問題。
「是何慕槐嗎?」
「對啊,你怎麼知道我們老闆的名字?」凌楓詫異的問,他十分清楚女兒有多討厭言情小說,想當初知道他寫小說的時候,她還笑他娘娘腔,真是壞孩子,也不想想她能吃好、穿好,擁有今天幸福的日子,還不是靠他干一血汗,賺稿費賺回來的。
「可是何慕槐不是個Gay?」
「Gay那是什麼?」凌楓不太懂。
「同性戀啦。」她沒好氣的回答。
「同性戀?怎麼可能!我們老闆是有名的『女人殺手』,他怎麼可能是同性戀,況且,你為什麼會這麼認為?」
「這還不是因為你。」凌曉群大吼著。
「因為我?」凌楓覺得莫名其妙。「為什麼會是因為我?」
「因為何慕槐的對象是你啊。」她豁出去了,決定把一切全說出來,再也不顧老爸的顏面。
做人要敢做敢當,諒她爸也不敢責備她。
「他的對象是我?!你、你聽誰說的?」凌楓急得都結巴了。「我這輩子就只愛一個女人,那就是你媽。」說完,他像是要證明什麼似的把老婆拉到身邊,緊緊的擁在懷裡。
「對嘛、對嘛,你爸只愛我一個。」方玉梅也附和。
這算什麼啊!
「媽,你怎麼可以這樣,當初明明就是你說爸有外遇,而且對像還是公司的老闆不是嗎?」凌曉群生氣的說。
凌楓低頭看向老婆。「你真的這麼想過?」
方玉梅一臉的無辜,「怎麼可能,我那麼信任你,怎麼會懷疑你對我的真心,你別聽曉群胡說,我最愛你了。」她撒嬌的窩進丈夫的懷裡。
哦,讓她死了吧,誰來把這兩個肉麻當有趣的傢伙拖出去,最不可原諒的是老媽竟然指控她胡說!
老天,她胡說?!這事要不是老媽在一旁興風作浪,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哭訴老爸外面有「男人」,拜託她幫忙,她怎麼可能會找上何慕槐,還賠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該死的不是她!
真是太可惡了,想她還為他挺著個大肚子呢,他卻已經另結新歡,那她這般犧牲是為了什麼?
她決定了。「走,我們回台北。」
「什麼?」
「回台北?!」
凌家父母驚聲連連,最後有志一同的搖頭說:「不,我們要持在屏東,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他們已經喜歡上屏東這塊美麗的土地,想在這養老。
第九章
凌曉群礙於事態緊急必須分秒必爭,因此隨便收拾了簡單的行李後,便一路飛車回台北。
一到台北,她直搗何慕槐的住處。
沒人!哦,也對,這個時間他應該在公司才是,於是她轉頭就走,連忙又開著車殺到朝顏。
到了公司,停好車,急急忙忙按了電梯,她極沒耐性的看著剛上樓的電梯一樓一樓往上爬,該死,什麼時候才會下來!
於是她放棄電梯,改走樓梯。十七層樓是有些高,不過她不怕,決定一步一腳印,把吃苦當吃補。
最後她終於到了十七樓,不過早已氣喘吁吁。
「何慕槐呢?我要找何慕槐!」凌曉群等不及先休息一下,大手一拍,跟總機小姐說明來意。
總機小姐當然認識她,但從來沒見過她這麼沒禮貌,她現在這個樣子不像回來找上司,倒像是在找仇家。
「老闆不在。」
「不在!他去哪了?」
「跟楊小姐出去吃飯。」
「楊小姐!誰是楊小姐?」而且現在才幾點啊!他就跟人家出去吃飯?!她瞄了壁上的掛鐘一眼。十一點三十五分,的確是該吃飯的時間了。想想,她從昨天晚上連夜趕回台北,就連早餐都還沒吃呢,而他竟然已經帶小姐出去吃午餐了,想來她還真可憐、真悲情。
「他們去哪裡吃飯?」
總機小姐無辜至極的回了句,「我怎麼知道。」她只是個小小總機,老闆不需要跟她交代他的去處。
「算了,我一家一家的找,就不信找不到他。」縱使把整個台北翻過來,她也要找到他。
凌曉群掉頭就走,總機小姐在後頭叫她,「曉群、曉群,你等一下……」
凌曉群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唉,打老闆的手機,問他在哪裡不就得了嗎?總機小姐歎了一口氣。真不知道曉群在急什麼……咦!她突然發現到一件怪異的事,曉群的肚子好像有點大耶!敢情是因為懷孕才離職……她兀自胡亂猜想起來。
凌曉群很快就找到何慕槐,因為以前中午他常常帶她上附近館子吃東西,她打算先把他們曾經去過的館子從頭到尾找一遍。
果不其然,才第四家就找到他了。
她趴在窗外偷看何慕槐跟另個女人共進午餐的情況。
那個女人長相不錯,一副精明幹練的模樣,恐怕會是個難纏的對手,不過她凌曉群也不是省油的燈,況且她肚子裡還有一個他種下的寶貝,怕什麼!於是她勇敢的走進餐廳。
一在桌旁站角,她完全不給別人說話的餘地,辟里啪啦的便指著何慕槐說:「你不能娶她,因金我有你的孩子了。」這一招叫先發制人。
「你一定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們不曾發生關係,而我卻懷了你的孩子對不對?這是我的錯,以前我誤會你是個同性戀,所以縱使喜歡你也不敢說出口,而且你也知道我有恐男症,我因為聽信一個醫術平平且沒有醫德的醫生的話,以為我只要跟男人,唔——」她斟酌一下用字遣詞。
「以為只要我『轉大人』,那麼那該死的病症就會好。而我除了對你不會過敏之外,再加上我喜歡你,所以就用計讓你吃下以酒調味的食物,而你也知道你的毛病,所以……就是這樣。
「我本來不想告訴你,因為我誤會你是個Gay,而且對像還是我爸爸,我爸就是你們公司旗下的作者『平陽』;我以為跟你表白,就等於跟我爸搶情人,所以才會一聲不響就離開。
「我知道現在才說這些你一定很為難,因為你已經有了要好的女朋友,而且你們又論及婚嫁,我還丟給你這種難題,你心裡一定很煩,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