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林如是
但一直也只是停在一廂情願,自己在那邊發神經自以為是幻想陷在悲愁苦戀的階段。
當初我還開她玩笑,說她可以來記上一本「結繩記事」。事隔多年,那糾纏得死緊的結怎麼也解不開了,她心上一條條的勒痕全都嵌入肉。她終於一狠心,一刀將它割開。
這對她是好的,我想。
沈冬青結婚離婚,交女朋友分手;結婚又離婚,又交往新女朋友及分手等等,來來去去,從來沒有阿潘的份。理由很簡單,阿潘一直不是他喜歡的那類型女孩。
不只是阿潘,我也不是。我野氣,帶美艷和阿潘冷然的氣味感,都不是沈冬青欣賞的。沈冬青選擇的都是那種甜美柔然型的。
阿潘執迷,遲遲不悟。再回頭已百年身。
我與她重相逢的時候,她還深陷在那執迷裡。好不容易,她總算殘酷又仁慈地斬斷她心中那條記滿年少密密麻麻的可憐心情的繩結。
究竟怎麼會跟那個男人牽扯上的?阿潘沒有說太多。我不識趣地問了又問,就怕她又重蹈覆轍。
那男人有家庭有老婆。跟有婦之夫來往能有什麼好結果?
阿潘不要結果。
魂魄會散。她的心早也隨著被斷開的繩消散。
阿潘自己寫愛情小說,但總是堪不透。我其實不大看她的東西,不忍心看。或許是移情作用,她那些不太浪漫的故事裡,鬼影似總嵌有一個隱然的原型。我一眼就看出來。沈冬青在省高教書。對照阿潘故事裡一卡車校園師生戀,那些角色的原型,實在什麼都不必解釋太多。
我也不是有什麼神聖道德觀的人,阿潘既然那麼迷戀那幢海市蜃樓、既然什麼都不要了,為什麼不乾脆去跟著沈冬青,這樣她心裡也許還會有一點痛苦殘酷卻又釋然的安慰?!何苦要跟一個她不喜歡的男人,當人家的情婦?我不是質疑,我只是不明白。
她曾寫過一個情婦的故事,淡涼地教人寒颼。不知怎地,傳起她當人情婦的流言,好事的讀者小小批評了一番。阿潘說起還在笑,她們這些寫愛情小說的,就像幽靈,也不知道真的有沒有這個人存在,那些看小說的卻批評得那麼起勁。所以她也不解釋。沒想到倒真的成了預言。
有段時間路過行天宮時,我們總會進去,多半在夜裡人不多冷清的時候。阿潘會瞇眼注視那裊裊上夜天的青煙,疑惑神明是否會聽到我們這些凡夫俗子的祈求。
後來她不再去了。問她,她說總不能到行天宮,發誓說她不再談戀愛吧。說的時候在笑,讓人以為她在說一種浪漫的風花雪月。
這樣的阿潘,我看得有點淒涼。
我才知道,她內心某些地方風化了,再也無法像少年時代那樣去迷戀喜歡一個人。她會當人家的情婦,連結果都不要,或許是心壞掉了或許是自暴自棄或許是淡然什麼都無所謂了。也或許只是覺得累了。
她的愛情早早已經擱淺。
我們和泥巳一起長大,我不會說她對或不對的話。即使那個男人的老婆找上她的門,我也不會說什麼是是非非的話。
我只是找她一起喝茶。
阿潘不喝咖啡,最常喝那種氣泡礦泉水,注定成不了時尚性的都會女郎。後來後來我才知道,阿潘背包裡老揣著的那一瓶富維克裡頭裝的竟然是伏特加。
然後,伏特加又變礦泉水。阿潘就決定離開那個男人。
那男人不管長項條件都不差。我當然是見過。而且碰面過好幾次。那是阿潘搬來以後我才知道,公寓其實是那男人為阿潘準備的。
老實說,阿潘如果能跟那男人有結果,我會替她高興。可她沒那個運氣。她沒有心;那男人沒有身。有家室的男人,再怎麼海誓山盟也做不得準。
前些時,我送了一件貼身的小洋裝給阿潘。阿潘瘦,胸部撐不起來,需要一番修改。不管家事或女紅,阿潘什麼都做不好,不是賢妻良母的料。拆縫線時,她用美工刀,砍柴似筆直砍下去;刀子那麼一劃,又狠又準,將她的手腕割出一道深又直的裂縫。
險險就割到動脈。紅色的血流得驚心動魄。
跟著,就有傳說她自殺。她還是不解釋。
那男人急忙跑來,弄清楚這樁烏龍,一臉的擔憂轉成啼笑皆非。男人其實怕那種尋死鬧上吊的女人,太麻煩。阿潘笑說她沒那麼癡情,那男人臉色卻又變得難看了。
男人啊,他不要找麻煩的女人;但他也不高興他的女人不將他放在心上和心的正中間。
過不久,阿潘就走了。
我們其實已經都沒有家。阿潘沒有兄弟姊妹,從來也不跟那些親戚來往,這一走,當真的人間蒸發。
我才知道,她為什麼變得那麼冷清。她原來一直是一個人那樣生活過來。
那男人來找過我幾次。我看他一次比一次落寞,好像真有點那麼憔悴。我不以為他愛阿潘有多深,把阿潘擱得有多重。只是阿潘對他無心無所求,跟他以往有過的女人也許不同,而使他上了心惦記著吧。
我不知道怎麼做對阿潘才是好,但說不准下次那男人又找上門,我心一軟就什麼都洩露出來。
我知道的其實也不多。阿潘把所有的東西丟下,到底需要人收拾。我威脅她,她才不得不屈服。
但悶葫蘆阿潘也不肯說太多。我只知道她人在多倫多和一個電話號碼。不知道她跑到那種冰天雪地的地方究竟要做什麼。天涯孤獨把自己放逐。
早前十二月天,海島這裡偶爾穿厚毛衣還嫌太溫暖,北美東部那裡聽說已經下過一場大雪。阿潘啊阿潘,我真不知那種冰冷的日子她要怎麼過下去。
上個月,她留給我的電話不通了。我就知道會那樣。
我什麼也無法做。只能等了。等著她自己把傷口舔乾淨,等著那傷口結疤,再等著那風化凹陷的空洞重新注滿鮮熱和跳動。
也只能這樣了。
第一簿我的愛情已擱淺
我愛了一個人很多年,掙扎過很多遍。感情那麼長,青春那麼短,我已經累了,禁不起再受傷。
從今天開始,我決定不再愛他。
我的名字叫徐愛潘。我住在這條巷子進去最後那棟公寓的頂樓。是的,我想你大概見過我。不過,應該不認得我。我不大和人來往。
你認得的或聽過的,大概是那個寫愛情小說的陳夏天。
大學還沒畢業,我把小說創作課堂上的作業寄到某家出版社,反正姑且一試,就這麼走,這條路,寫了幾年半生不熟的青澀愛情故事,乾脆豁出去下海寫情色,竟然寫出了點名堂。現實生活得不到的滿足,全都在書裡頭發洩。
英英是這麼說的。
胡英英。我穿開襠褲一起長大的爛朋友。
那是後來我才又再遇到她的。
在大馬路上。正是下班的時候。她在馬路的一頭扯著破鑼嗓叫我的名字,全馬路的人全都回頭來看我,我想裝作沒看見都很困難。
英英以前臉皮就此較厚。現在也好像沒變多少。
遇到她的時候,我還與小游住在一塊,考慮接受李雲許送我的玫瑰……
當李雲許送我第六十九朵藍色的玫瑰時,給我這間公寓的鑰匙,我就搬過來了。
他三天送我一朵。
搬進公寓後,我在窗旁插著一瓶紅玫瑰。紅玫瑰傍玻璃窗夕的藍天,我想是最適合情婦的詩意的背景。
李雲許不會給我什麼結果,我也不要結果。他從不避諱在我面前漾蕩他無名指上白金亮的結婚戒指,我看了也沒感覺,更不覺得刺眼。
小游罵我自甘墮落,英英說我自暴自棄。
我自己呢?
啊啊,太難回答了。
只是,當人情婦不就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給對方溫柔的慰藉與安慰的嗎?不必掏心也不必擲情;也不用柴米油鹽抹桌子拖地板洗髒衣服臭襪子,想想似乎也沒什麼太為難的。
這樣真的沒什麼不好。我什麼都不想不必做,住在李雲許為我準備的金屋裡,讓他將我窩藏。
小游有好幾個禮拜不跟我說話,英英倒沒說什麼,隔兩三天就找我喝茶吃飯。
只那一回,她看到我擱在櫃子裡最底層蒙著塵埃的沈冬青的照片,發花的笑臉收起來,無言地對我搖了搖頭。
我的結繩記事,應該也有個盡頭了吧。
的確是該收拾的時候了。
我怎麼可以住在一個男人為我準備的屋子裡,膚受他身體的溫度,心中卻惦記另一個男人?
何況那個男人並不愛我。完全的不愛我。
從十七歲到二十八歲,我想,我這從一開始的一廂情願,應該已經夠了。
今天開始,我決定不再愛他。也不再去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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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歲,高小五年級開始,我就收到男生寫給我的情書。不過,古詩舊詞背太多,我的性格受到浸染,漾了一種詩詞性的不切實際的傷感。我嚮往那種「一生的知己」,折心那種「死生笑闊與子成說」的淒美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