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林如是
她身上散發出很明顯的氣息──到此為止,就到這個界限為止,再過去就恕她不奉陪了。
其實,她第一次跟著游利華到「KK」時,並沒有引起太大的騷動。KK賣咖啡,也賣調酒,算是他們這些在文藝圈工作的人偶爾聚談喝兩杯的地方。徐愛潘每次來,在賣咖啡賣酒的地方什麼也不點,偏偏要一瓶氣泡礦泉水,話又不多,眼神老有種距離感,所以多少就留給人一點奇怪或不奇怪的印象。
說奇怪,因為她像悶葫蘆一樣,又不常笑,加上KK的燈光昏暗,偶爾一不小心看花眼,真會把不出一聲窩在角落的她看成石膏像。
說不奇怪,實在,文化圈裡像她這樣的人似乎也不少,有著一些矜持,一點恃才傲物,一點不擅交際。
當然,不是搞文學的都是這副德性。她這種型的,算是少數的族類。真正要歸類,有點困難;籠統一點,就是先前提的什麼都有一點。鬱悶型的。
她真的不是普通的不活潑。游利華說她在寫愛情小說,他們多少訝跳一下。完全沒有他們想像裡愛情小說作家應有的浪漫波希米亞風。不過,「跳一下」之後,也就不奇怪了。搞文學的,又有幾個真的「人如其文」,如想像的模樣?
但是,徐愛潘真的有點悶。其實到KK,不過隨便喝喝聊聊,也沒人規定一定非得跟誰交出心不可,只是這樣的場合,兩杯酒下肚,哈起來,誰不發發酒瘋高談闊論幾句?只有喝氣泡礦泉水的徐愛潘不發那種瘋。
她也不常到KK,每次來都是跟著游利華。她們一起住了幾年。游利華原本在一家女性雜誌做編采,後來轉到C報的副刊組。她們究竟是怎麼認識的,也沒人搞清楚,反正大家知道她們交情不錯就是了。
其實,也沒有人真的想探聽什麼啦,但這種事根本就是紙包不住火,要人不知道也難。也沒什麼特別的,不過徐愛潘跟書香的老闆李雲許有點關係就是。
粗俗一點,他們都知道她是李雲許的情人。
這也是李雲許自己不避諱,大方洩露給人知道的。
他有事沒事來KK,也不保持點距離,也不管有沒有人在看,不時親匿地碰一下徐愛潘,點她的頭、觸她的臉頰。他們在社會上打混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還會看不出什麼嗎?
大家心知肚明,也不說破。
但那個李雲許已經結婚,有家室的男人,每個人也都知道。
書香,走半純文學半大眾路線,還出了一本男性休閒雜誌,辦得有聲有色。不過,李雲許那個人低調,不在媒體上露面。公司賺錢就好,他不出頭出名的。
他跟徐愛潘的事,好像也沒引超太多的騷動。實在這也不是什麼新鮮的事,婚外情不倫什麼的,根本早已經陳腐到變舊了。
李雲許的老婆是一家跨國公司的高級主管,正宗古典與現代兼具的美人。那是個聰明的女人,知道何時收何時放。她對李雲許在外頭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後李雲許還是每天回到他們那個家。
李雲許不是個專情的男人。或者說,每個事業稍有成就的男人都不會太專情。家裡有了美麗典雅的太太,但他在外頭一直斷續的有著其他女人。
這一點,徐愛潘應該也不是不知道。但太家都是成熟的人,他們也不好說什麼。
隔不久,他們就聽說李雲許的老婆找上徐愛潘。然後,聽說李雲許打算和徐愛潘分開。
過後不久,有人看到徐愛潘,她左手腕上紮了一圈又一圈的繃帶。
據說是割腕自殺未遂。一刀切割下去,刀痕筆直齊整,從手腕這一側到另一側,下手毫不猶豫,乾淨又俐落。
此後,徐愛潘就沒再到KK過。連游利華也不太上門了。
也不是他們好管閒事,但人嘛,多少有點好奇心。
聽說徐愛潘突然不見了,好像回南部老家。也有人說她出國了。反正沒有人看到她。連游利華也有好一陣子沒她的消息了。
前陣子李雲許偶爾還會出現在KK,看他那樣子好像在等人或找人似,草草和他們打聲招呼就自己一個人喝悶酒。感覺相當急躁,沒有以前那麼從容。
他們也不好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心裡暗暗揣測,也揣測不出個所以然。
如果碰到游利華也來了KK,李雲許會抓住她不知問些什麼,但游利華只是搖頭,不大理會他。
他們試著問游利華,她只回給他們白眼,罵他們吃飽撐著,幹麼管別人那麼多閒事。
游利華這麼憤慨,當然更坐實他們的懷疑。
其實,這種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分分合合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當人情婦、外遇第三者,本來就是條不歸路,即使受點傷也要有那點覺悟。
陽光底下無鮮事,徐愛潘這故事不是第一樁,也不會是最後一樁。他們那些寫小說的,生性多少有些不切實際和浪漫,看不清楚現實,把虛幻的故事和現實的世界重疊,傻里傻氣心甘情願在裡頭迷了路。
能怪誰呢?都不是小孩了,做事情不能再那麼天真爛漫,不考慮後果的。
生活,還是要實際一點,清醒一點的。
他們其實也不是不同情徐愛潘,只是,情愛這回事,終究是她自己的選擇。既然是她自己的選擇,也就只能由她自己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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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她還是放棄了。
我認識阿潘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是的,阿潘。你們不認識。認識的是她的筆名陳夏天。
算算有十幾年──原諒我算數不太好,二十幾年吧,從她穿開襠褲開始,我們就像泥巴一樣攪和在一起長大。可我對她的瞭解不會比她的肛門口多長的一顆痔瘡還多。
我和阿潘同年同月生,一個月頭,一個在尾巴。但人家說女人的友情不長久,這倒有一半不是誆人的。
高,還沒念完,我爸把人家倒了會,一家子漏夜逃難趁著夜黑風高偷偷搬了家。雖然和阿潘斷續有聯絡,但隔山隔水泥叢林隔天涯,本來爛泥巴似黏稠的感情慢慢就稀釋了。
後來,再遇到阿潘,也是巧合。
下班人潮車潮正多得瘋狂的時候,我在鬧街的這一頭,她在馬路的那一頭,隔了一條車河像隔著太平洋那條深海溝。我眼尖,大聲揮手叫她;阿潘好不驚訝,找死地穿過滿街正呼嘯的車河,就那麼跨過來,演電影似的戲劇式誇張。
這點魯莽,那麼多年,阿潘還是沒變太多。
那時我剛離婚,用贍養費買了現下住的大廈公寓。隔陣子,隔壁正巧要出租,阿潘就搬來跟我當鄰居。我們那穿開襠褲以來的交情,才慢慢又撿了回來。
阿潘是個悶葫蘆。她不說的,問破嘴也問不出個屁──原諒我說粗話。實在,阿潘以前話挺多的,嘰嘰喳喳的吵死人。但現在,不知是不是突變了,她不大愛說話──不是不說話,只是不說要緊的話,老揀些瞎話和廢話。常常我說三句,她才回一句,保持攝氏十八度的溫吞。
就像她家廚房以前那口灶,要費很多勁火才生得起來;燒到火旺了,才沸騰得起來,高燃點高沸度。
我原以為她搞神秘,後來才知道她患自閉。
這跟我認識的少年阿潘實在差太多了。然後、然後,我真的不敢相信,她心中的結,原來還結著那幢騙人渴死的海市蜃樓。
不應該是這樣的。
可憐純情又愚蠢的阿潘。
不是我要污辱她的純情。我都結婚又離婚了,卻沒想到阿潘把那結在心田那麼一擱,就擱了十幾年。
前一世,她一定也是那樣在沙漠追著不存在的幻影缺水渴死且累死的。
打我們國中開始,就有人寫情書給阿潘。她會拿給我看,我也會把我收到的一籮筐的情書大方秀給她看。別懷疑,我一直比阿潘受歡迎。我活潑我開朗我俏麗。阿潘老是帶著輕輕的愁,憂鬱的美少女形象。但現在,她沒有以前那麼好看了,表情變得冷清,不像以前說不到四句話就泛開的那一朵花樣的笑臉。
那時候是有點瘋癲,有的也只是為賦新辭的愁。連偷偷喜歡一個人,充滿著相思暗戀,都有種甜蜜的苦澀。
卻沒想到阿潘竟笨得去吞飲那酸酸的酒。
我不知道她跟那個男的是怎麼回事,但那些風言閒語、有的沒有的,我想大概都搞錯了。
阿潘心中的結,一直是省高的那個沈冬青的。
其實是我先發現沈冬青的。那時我們通車上學,那種搖搖晃晃、慢吞吞地比老牛快不了多少的老式火車。每天回家固定會在某個時間某個車廂看見沈冬青。我看出興趣,就拉了阿潘一同過去湊合。
但很快,我就聰明看出希望渺茫,早早改弦易轍,轉移目標。阿潘死心眼,我只能說她中了蠱,比我堅持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