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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二章 香酒瘦馬少年郎 文 / 步步修緣

    李小璐,一個遙遠而陌生的名字,王布衣現在追憶起來,眼前是一片迷濛了。

    曾記得,當他還叫王林的時候,公司裡有個女孩,對他傾心過。她的名字,叫做李小璐。

    不同於「書面」上的女友靈兒,李小璐的情,似風如水,很輕,很淡,但又那麼清新和靈動。

    也許對於王林來說,李小璐的心意,就在一塊麵包,一包早餐奶上面,禮輕,情意重。

    一塊麵包,一包早餐奶,值得一張完整的貂皮!

    「錢易還,情債難還,一張貂皮,不足以還你的麵包和早餐奶。但你,終究不是她。」

    王布衣的眼眸,蒙上了一層迷霧,清秀的臉龐稚氣未脫,卻又有一種難言的氣質,爛漫天真和情愁感傷並存。

    王布衣說了兩個「你」,第一個「你」,指的是李小璐,第二個「你」,卻是指李美玲。

    不管世間是否存在輪迴,不管李美玲長得多像李小璐,但李美玲,終究不是李小璐了。

    「祝你,幸福。」

    王布衣轉身,一陣秋風捲過,落葉飄起又落下,宛若代表了王布衣的情,一起一落。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翌日,王布衣穿戴行裝,準備前往鳳山城。

    「蛇牙匕,蟒月弓,錢袋銀兩,青鱗甲」

    王布衣摸出一件普通的麻衣,往裡一翻,麻衣裡面一片碧光,竟然是碧寒黑環巨蟒的蛇皮。

    當年碧寒黑環巨蟒被王布衣三弓擊殺後,割下來的蛇皮有一大塊分到了王騰龍家,李青梅將蛇皮和王布衣的一套衣服縫合在一起,相當於一件鎧甲。

    以三百年的碧寒黑環巨蟒的蛇皮,製成的輕甲,其防禦能力,堪比絕大多數的重甲!而且擁有著重甲所沒有的優勢!

    將青鱗甲穿在身上,王布衣輕笑一聲,「這樣穿著,外面是普普通通的麻衣,誰會知道裡面別有秘密,是價值白銀百兩的碧寒黑環巨蟒的蛇皮。」

    「不過沒想到,這蛇皮貼身穿著,竟然如此舒適,沒有想像中的硌人的感覺,反而像一層皮膚般,緊貼著身體。」

    王布衣迅速把一套青鱗甲穿在身上,然後又在外面套上了一件外套。

    只差一步踏入熬骨期的王布衣,早已寒暑不侵,但深秋天冷,只穿一件單衣太引人注目。

    王布衣覺得還是平凡點好,加上外套,便不會引起他人的注意和好奇。

    隨即,王布衣檢查了一下裝備。

    麻衣在外,青鱗甲穿在裡面,兩口蛇牙匕插在牛皮鞘中,兩個牛皮鞘綁在褲腿兩側,腰間纏繞著錢袋,蟒月弓在背上,一身標準的獵戶行頭。

    「如此一來,可以出發了。」王布衣有幾分期待,他有一段時間沒有進城了。

    「進城小心點,最近流寇多,趕著冬天過年,各個眼紅的不得了。」李青梅不停叮囑,她在一旁為王布衣收拾包裹。

    「媽,少收拾一點,我頂多在鳳山城待個幾天,過幾天就回來,到時候要從橫穿鳳山。」王布衣說道,他見李青梅收拾出一個鼓囊囊的包裹,不由覺得幾分頭疼。

    一番折騰,包裹得有半人高,鍋碗瓢盆全在裡面,王布衣一陣無語後,偷偷將那些東西取了出來。

    王布衣還在包裹中發現一個錢袋,拉開一看,裡面竟然有十幾兩銀子。

    「娘賺錢也不容易,竟然還給我偷偷塞了十幾兩銀子。」

    王布衣心頭熱乎乎的,一道暖流淌過心田。

    他又將錢袋從包裹中取了出來,反而從自己的錢袋中,取出了二十兩銀子,放入了另一個錢袋中。

    和王青雨,爹娘告別後,王布衣腳步加快,化作一陣疾風,穿過李家村。

    「布衣真的長大了,不用我二人操心咯。」王騰龍望著王布衣下山的背影,感歎一聲。

    「可道上的強盜。」李青梅還是一臉不放心,縱然王布衣再強,李青梅作為母親,還是擔心孩子。

    「放心吧,王布衣一身獵人行頭,而且只有一人,強盜一般不會對他動手的。」王騰龍笑著說道。

    王騰龍說的沒錯,一般獵戶窮,而且性格烈,好比刺蝟,渾身是刺,還沒有多少肉,沒有搶劫的價值,尋常強盜也不會動手的,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買賣不做。

    「不過」王騰龍嘴角一咧,一絲冷冽騰起,「如果那些強盜不開眼,真的敢動布衣,那等待著他們的就是血的教訓!」

    聽到王騰龍煞氣騰騰的話,李青梅臉色一白,身體晃了晃,旋即倒在了王騰龍的身上。

    她明白王騰龍話裡的意思。

    「這孩子,行嗎?」

    「放心吧,王布衣在山裡待了那麼長時間,與毒蟲為友,以豺狼為伍,磨礪了這麼長時間,下手比獵隊裡的獵戶還狠。

    更況且,他是我王騰龍的孩兒,若是真的遇上『吃人』的人,又豈會手軟!」

    王騰龍的聲音鏗鏘有力,話語間,對自己的孩兒充滿了驕傲和自豪!

    卻說王布衣,腳力確實可怕,在山林裡磨礪了四年時間,天天舉著巨石跑,不是白練的。

    李家村不小,但王布衣只花了一分鐘,從家裡衝刺到村口。

    李家村,位於尾七山的山腳下,為了防止山上的野獸跑下山,傷害村民,李家村用三米高的木柵欄圍了一圈。

    這時,沒有獵隊外出,也沒有商隊進村,村裡的大門是緊鎖的,木柵欄的瞭望台上,有一個年輕人在放哨。

    忽的,一陣風從地驟起,一下子掀到空中三丈高。

    那放哨的年輕人一驚,只感覺一道人影在眼前晃過,他連忙探出頭,只見王布衣騰空而起,如同大鵬張翅,一下子掠過三米高的木柵欄。

    「布衣哥!」

    年輕人驚呼一聲。

    這不意味著他比王布衣小,加上「哥」,是村裡年輕人對王布衣的敬稱。

    王布衣兔起鵠落,雙臂張開,修長強健的身影好似嵌入長空,利用勁力,他在空中硬是滑翔了十米遠,這才輕輕落地。

    「這只是滑翔,連爬雲都算不上,更不是騰雲駕霧,御劍飛行。」王布衣道,他想起《西遊記》裡,菩提老祖對孫悟空說的話。

    菩提老祖說孫悟空,離地三四丈,不算騰雲駕霧,只能算得上爬雲,於是傳授孫悟空跟斗雲,能夠日游泰山,夜歸北溟,一個跟頭就是十萬八千里!

    王布衣目光熠熠,他自信,只要踏上仙途,總有一天,能夠像神話小說中的一樣,日游泰山,夜歸北溟,風餐露宿,日行萬里!

    臨城,豐源藥鋪,王布衣和李豐源打了一個招呼。

    「你現在要進城?」李豐源皺了皺眉頭,「快要入冬的時候,正是強盜猖獗的時候,不過對布衣你來說,小心一點,倒也沒有什麼。」

    「對了,這是一年賺來的錢,你發明的搓衣板等小東西,賣起來不錯。」李豐源笑了笑,又從櫃檯裡取出了一個鼓囊囊的錢袋。

    王布衣掂量了一下,也沒細數,直接倒出一半的碎銀在櫃檯上。

    半刻之後,王布衣買了一匹雜**,入了官道。

    這條官道直通鳳山城,離開了李家村和臨鎮,王布衣倒也不急著趕路了,他背著弓,手裡搖著桂花酒,嘴裡唱起了歌。

    「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殺人亦有限,列國自有疆。苟能制侵陵,豈在多殺傷!」

    這是杜甫的《前出塞九首》其中的一首,被王布衣高聲唱了出來。

    秋風,官道,瘦馬,桂花酒,此時王布衣的興致正濃。

    一個十四歲的少年郎,騎著一匹瘦馬,在蕭瑟的秋風中,走在荒涼的官道上。他晃動著手中香氣襲人的桂花酒,也不喝,趁著興致,高歌一首。

    「好一句『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一聲大讚,如同銅鐘敲響,震耳欲聾。

    王布衣驚疑望去,卻發現不知道何時,一輛馬車從後面的官道追趕了上來。

    方纔的話,正是這個看起來有四五十歲,身穿麻衣,頭染白霜的馬伕所說。

    王布衣的目光掠過馬伕和馬車,眉頭輕皺一下,小聲咕噥:「你這一來,卻是壞了我的興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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