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週末作|邂逅 文 / 青二十七
她驟然從夢裡驚醒,坐了起來。
昨夜的通宵換來今天的整日悶睡,拉開窗簾,外面已是烏沉沉的了。轉身的時候,夢裡那個人的影子從心裡一掠而過,彷彿是極柔極韌的天蠶絲,在她的心臟上繞了好幾道,只要將繩子兩端一緊,就可以把它勒成碎片。
真痛啊!她把頭埋回被子裡,把隨身聽的音量開到最大。記得他說過,他從來不試圖忘記某個人,在想起那個人時,他總是放縱他的思念。他說這並不代表他還在愛這個人,他說他只是用回憶來告訴自己,他曾經愛過這個人。難道她不是這樣嗎?想起某個人的時候,她喜歡放縱自己聽一些很傷感很傷感的情歌,一直到把眼淚逼出來。哭過也就忘了罷,愛過也就無痕了罷?她這麼想著,常常就能放開胸懷,當作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
然而這一次,再傷感的歌也沒起到作用。----她的眼淚一滴一滴地在心口滿起來,眼淚越積越多,壓得她的心也越來越沉。
難道我還在愛你嗎?呵呵,這不可能,這多好笑!她裂裂嘴,真想笑,真是想笑得出聲來呢!可是她臉上的肌肉就像是僵了,動也不能動。
那麼,事到如今我依然愛你了,即使你已婚期在即?是的我愛你。她毅然回答了自己,打開衣櫥挑了件短裙,頭也不回地出了門。
每天傍晚六點四十二分,她都會在那條街的轉角遇見他。開始時當然是無意的,後來她就刻意了。每天都這樣,一分鐘都不差。她喜歡他大大的黑色t恤,喜歡他唇邊一縷不經意的微笑。每一次她都問自己:這真是她那個西裝革履、正襟危坐的上司嗎?但無論如何她是愛他了,從遇見他的第一刻起,他就是她無法可解的毒-藥。她真的是愛他了,不然不會把每天辦公室外的這次邂逅當作必修課。
已經七點了。她暗暗地想,如果還遇得到他有多好。這一次她一定會喊住他,問他想不想去「風裡百合」坐坐。
「風裡百合」就是街轉角的小酒吧。
然後她會哭,狠狠地哭。她要把她為他流的淚零存整取。哪怕再狼狽,她也要哭完所有的淚。他或許會遞給她一張手巾,但她不需要,她自己會抹去眼淚,站起來和他說再會。她只想對著他大哭一場,就算什麼都不說也無所謂。因為聰明如他,怎麼可能不懂呢!
時間是七點二十三分,她本以為這一切都只會是她的幻想,但在仰起頭把幾乎要落下的眼淚再倒回去時,突然有件東西刺痛了她的視神經。
是他!
他站在街的轉角,低頭狠狠地吸煙,驀然看見她,眼裡竟有一絲驚喜。難道他在等她?是她看錯了,是她一廂情願了。他就要訂婚了不是嗎?對方是個大家閨秀,所有的人都這麼說。
他迎上來,難道是要批評她一天翹工?她不覺有點緊張。
可他呢,依舊是不經意的笑:「想不想去『風裡百合』坐坐?」
「快訂婚了吧?」她一下問出口,眼淚也隨之欲出。
「誰說的?沒這回事!」他愕然,隨即低吟似的說,「我不會娶別人的……」
他不再多說,但聰明如她,又怎麼會不懂呢!她簡直快樂極了,不知不覺,眼淚就歡快地流出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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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辦公室戀情故事,一個悲傷一個喜。其實擅長寫這種故事的是遛貓啊∼∼我貓門捉鼠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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