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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88 英雄與美女過招 文 / 曾林雲

    「麗達妙施巧計,海倫獻身讓我摸摸幾,可見娘女用心良苦呀。知恩者必報也。如果人家不是用人荒,我恐怕難逃被當場揭穿是一個偷藏寶圖的賊。

    我怎麼就陰溝裡翻船?生前對做壞事自己總能敏感到這是壞事,不能做!這是不是等人死了變了鬼,可生命卻還沒有死掉,時間一長卻把人給老掉了,現在被落進老年癡呆症(阿爾茨海默病。)?氣死我也。」李元芳是在心裡真真切切地悔恨自己做錯了事,做了欺負人的事,而且還是一個女人。這要是說殺個壞之類什麼的壞事,這倒還可以說成是英雄之舉,壞人罪有應得。

    「元芳哥事情都已經做了,你就不要再過於對自己自責了,世界上又沒有後悔藥賣。……」如燕在想方設法化解元芳哥哥的心節,把英雄從偶然性的犯錯中解放出來。

    「我現在都認為你要離我遠點,我現在已經不是英雄了,不配躺在美女的懷中享受女人給男人帶來的也說不出是什麼鬼名字的東西,反正就是一種特別的舒服。

    是英雄就應當為美女正義一身,是美女就應當英雄自潔一身。產生任何一種別的說法都是借口。」李元芳在固執己見得肉痛,應當說氣得想活的心都要,因為此時對他來說,想死已經是不可能的事了,你聽說過世界上還有會死的鬼嗎?

    「哥哥有所不知,玉因瑕疵而才疏學淺被稱其為美玉!……」如燕在採取不正當手段,也就是說採取橫蠻,以彎整彎。比如你的本性過於往東邊倒了,我把你扶正這還不行。我必須把你扶得更加往西邊倒得多好多,等放手之後你再往東邊倒時,最多也就逢中了,對於特殊情況這當然不失為是一個上策也。

    「好妹妹,你就別再哄我了,事實上是美玉因有瑕疵而次於路石!也就是說英雄做了壞事,其品質比普通人都還要惡劣。這話是有道理的。人民稱你為英雄就是在你臉上貼金了。從此這張臉就是不屬於你自己的了,最起碼你這臉上的金是別人的,你再去不要臉同時也會把這臉上的金丟掉。這你就越權了,所以人民會對你痛恨不已。」李元芳是在過於叫真,把英雄幾乎完美到了不食人間煙火了。

    如燕實在是無法再忍受李元芳的英雄情節嚴重症了,是不是對自己做錯了事會過於自責的人叫是一種什麼鬼毛病來著?比如潔癖症。如與病無關係。那為什麼潔癖的癖字會帶有一個病字頭?她開始把手偷偷地伸向李元芳的腿向,如果用於打仗這叫做偷偷地放一個手榴彈。那是敵我矛盾。而此時她們可以叫心歡矛盾嗎,如燕這舉動是去要從那裡拿走手榴彈……是的,妹妹等得花兒都謝了!

    李元芳還是認為自己已經不配了,雖然自己就躺在妹妹懷中。要是捉蟋蟀的話真是只要翻身可得了,或者說只要自己不反抗,閉著眼睛由她去弄也行。然而固執就是固執。事情非到好久以後才會慢慢消散吧。

    「我不知道我是不喜歡你還是要留下來給海倫?」李元芳說這話時同時還把手去推開了如燕伸進那地方去的手。這是有鬼在借他的嘴巴說話,因為李元芳聽得也感到很莫名其妙。這不是在變鬼嗎,哪有變了貓人不吃魚的?

    「哥,你以為我是誰呀?我就是海倫,剛才我回家去了,現在我又來了。」這不知是鬼還是真的海倫來了。

    「你怎麼又變成海倫了呢?剛才你明明是如燕,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李元芳已經蒙了,被自己的錯誤徹底得折磨得心神彷彿了?

    「如燕是誰?」這是鬼在問嗎?

    「是我生前的一個女朋友,她漂亮多情和我最好,我生前是那樣喜歡她,有時能摸到她一下手心裡都好甜。……」李元芳在回憶他的青春如獨自奔跑的公牛史。

    「哥,你真傻,還想些以前的事,你不覺得這都是已經餿臭了的食物嗎?還說一些以前的事情,那是沒有解放,男女之間連摸一下手都成了一種奢望?現在你可以把這塊臭肉扔掉在回憶的路邊的臭水溝裡面了,或者就用力扔向遙遠的曠野讓餓狗吃掉算了,免得你沒事又去回憶,又去撿來當寶貝聞著嗅著,吃掉又讓人噁心,丟掉又讓人感到可惜?」這是鬼在說話。

    (這句話可能是作者說得自己的一段隱喻?以前看到自己喜歡的漂亮女孩想摸到一下其手都是一種奢望。小說中的主人翁海倫,是不是可以認為是作者心中的一個隱喻的戀人,一個極為最漂亮的又可以讓自己摸到手的女孩子了?現在還不行,或者將來可以?作者在試圖寄予一種希望,這種希望是不是希望與讀者帶來一種共享?假如可以用這樣一句話的話:讓我們把希望寄予未來,手臂會有的,美女會有的。)

    「我現在什麼也看不清楚了,你讓我就這樣閉著眼睛說瞎話,相信你是海倫,而不是剛才以前的如燕。你這是在試驗我的心,此時你可能就是如燕,假裝是海倫,特事說出要我把如燕忘掉。說男人以前的女朋友都是一塊臭肉,剛得到的,或者正在追求的,未來的就是一塊香肉?你這句話不覺得是在教我走鋼絲嗎?掉下去就沒得救,而且是十有**會往下掉。

    如果我說我現在聽你的話,說我自己已經把如燕給忘了,意思就是你說的把她丟給了餓狗吃掉了,而你立馬就又回過頭來說自己就是如燕,這不是碰到鬼了?我滿腹冤屈向誰去訴說?」李元芳想到把生前女友如燕丟掉是在走鋼絲,是用生命在賭輸贏。

    (這是作者在糾結於自己的愛情思想嗎?現實中的情人是如燕,假想中的情人是海倫。該到了選向的時候了,熊跟魚不能同時得到嗎?)

    「哥,人家真的是海倫,我是回家把藏寶圖交給媽媽。媽媽說又讓我快點來,怕你心裡難過會想到回家,就是回你的東方大陸帝國,特事讓我快來安慰你,說先把你的心穩住,等打下了斯巴達就不管你的死活了……」這真是良藥苦口,逆耳真言。

    出鬼的是,李元芳還真覺得這話聽起來就像在吃蜜糖一樣,簡直把人都快甜得膩味死了。海倫有些話是喜歡直說的,雖然她長得看身體是可以讓男人用得,這是因父母的遺傳基因,其父宙斯是神界種馬,用現代名詞就是高富帥嗎?其母麗達是全希臘境內的最美美女外加一個高個子阿姨,海倫把它們都寄傳下來了,但心志尚未成熟這是事實。這正是女孩子們讓男人喜歡的一個甜點。女人的成熟會讓男人罵成老妖婆。任何東西都是有利就有弊,女人就是如此,好玩不好用,好用就不好玩。是男人都喜歡小女孩,但致命的先決條件是要有錢!你得養著她。(養個小女生當婆娘。笑死你。)

    用賣萌來獲得份認證,李元芳從這一句直接傳話語言中得出的結論這真是海倫,說是媽媽要她來安慰自己,這道理也在邏輯之中。還有就是媽媽說等打下了斯巴達就不管我的死活了,這句話更加是人的常理之中,因為這不是當面說,這話只說給海倫聽,是娘說給女兒聽,也就同等於是一種心裡語言,是事實。

    人與人之間,想達到某種目的,是需要努力的,是要讓自己的努力去改變她人對自己的看法。從平常心開始,讓人家慢慢認識你,從心裡把你接收下來,再來成為一家人,再來管你的死與活。這時因為已經關係到她的命運了,或者說是彼此之間已經建立榮辱與共存亡的家庭成員了。

    在還是平常關係時,不管別人的死活這是常理,管了還真不是常用理,還有讓人說不清的貓膩在裡面。這裡指的不管,不是見死不救之類似問題,是客觀與主觀都是無法去管的。就死活的意思也是龐雜性的,這是李元芳在靜心推論,在英雄與美女過招,以點到為止決定勝負,也就是以心換心……

    想到這裡李元芳在後悔,剛才為什麼把海倫的手從自己的腿向推開了?留給海倫這倒是想得沒有錯,可自己推開的正是海倫的手,這不又成了走了的魚就是大的?現在還可以去把海倫的手往自己這地方拉嗎?她要是又把這男女之間的不輕不重的事直說給媽媽聽怎麼辦?這貨還嫩得很,本性直爽豪放,如果用貶義詞就是:啦噠b裡。

    李元芳這樣想也在情理之中,男人最怕啦噠b不是因為不想和這樣的女人玩捉蟋蟀,而是怕和這樣的貨玩了她會到處去亂說,通常情況下這樣的貨都是有一點兒蟬,蟬b誰敢撫,撫了她同你到處去說,會讓你仰天大長歎:羞死我也。

    出於英雄的本色還沒有完全消失殆盡,李元芳此時把海倫視為燙手的山芋。如果說自己不喜歡海倫,不想去粘污她然後弄得自己又想甩甩不掉。這話只能用來騙鬼。而是怕粘上了攻打斯巴達還沒有開始,這貨是用來獎賞最有功的戰將的,你包得自己能立上頭功嗎?除非你有飛天的本事,僅憑自己一個人的本事就可以打下斯巴達,不然你一個人搶先佔有了海倫,別人還會有積極性嗎?就你一個人是公的,別人都是母貨?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有鬼,事情越想就越複雜,流氓和傻子獨是這方面的受益者。他們獨是上帝的貴賓,見盤子就吃,讓英雄和思想者去吹鬍子瞪眼算了,去落到只有舔盤子的份。(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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