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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7章 此子不俗 文 / 左岸

    跟著王小野跑進出事的酒吧,楊ど才發現,事情似乎跟自己想得完全不一樣。

    「再來一首!」

    「再來一個!」

    「來一個!來一個!來一個!」

    酒吧裡的客人,特別是那些活力四射的年輕男女,紛紛扯著嗓子叫喊著,而令他們尖叫的對象赫然就是此時站在舞台中央的楊桀。

    「怎麼回事?」楊ど好奇地看向了王小野。

    王小野一臉不敢相信地說道:「酒吧樂隊好像認識你弟,邀請他上去唱了一首我聽不懂的歌,然後……就這樣了。這些傢伙,都和瘋了似的,拚命讓你弟唱,那不,還有給他送錢的!」

    盛情難卻,更何況還是面對如此多的美女,最重要的是,那個被譽為家族奇人的楊ど正在下面看著呢,想要在北京呆好了,必須得和楊ど搞好關係,斟酌一番後,楊桀還是決定再唱一首。

    他接過了樂隊吉他手的吉他,面色平靜地坐到了話筒前面,一邊調著吉他弦一邊說道:「今本來是跟我哥來後海酒吧漲漲見識的,沒想到卻碰到了老朋友……田哥。田哥是我的吉他老師,可惜我沒有好好學,彈不出來牛逼的節奏,只能來點比較簡單的,也算是向田哥證明一下,他走了之後,我並沒有荒廢學業。一首mikepassenger的lethergo,送給所有像我一樣,失去心愛女人的吊絲!」

    話音未散,清脆的吉他聲已響起,曲調很輕柔,讓原本喧囂的酒吧瞬間就安靜下來,當楊桀那極具特色的小煙嗓響起來的時候,整個酒吧紛紛響起了那倒吸一口涼氣的聲音。

    「wellyouonlyneedthelightwhenit』sburninglow……」

    彈唱,對於楊ど來說早已經不是什麼難事,毫不客氣地說,楊ど現在也是各種演奏級的水準。所以,對於音樂,楊ど還是有著一定判斷的。

    在偏遠村莊長大的楊桀,能夠自彈自唱,而且還是一點都聽不出口音反倒是略帶倫敦腔的純英文音樂,這讓楊ど吃驚不已,要知道,他當初為了練用這種腔調唱歌,差點沒有被人給折磨死!

    四分多鐘的歌,從吉他開始,到最後那一句「wellyoulethergo」的響起,偌大的酒吧一直都是處於死寂的狀態。

    當中大多數人都不一定聽過這首歌,甚至他們不一定知道這歌詞是什麼意思,但是這略帶小傷感的音樂和楊桀的小煙嗓,讓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就想起了曾經錯過的愛情。

    「啪啪啪啪……」

    掌聲排山倒海的響起,有很多人都是一邊擦著眼淚一邊鼓掌。

    這個時候,楊桀口中的吉他老師、樂隊的主唱兼吉他手田哥走上了舞台,站到了話筒前面,遞給了楊桀一個微笑後,便是拖著深沉的嗓音說道:「楊桀說我是他師傅,其實我不算是他師傅。當初我帶著樂隊在西安唱歌的時候,楊桀是那個酒吧的服務員,當時你好像是剛上高二吧?」

    「是。」楊桀輕輕點了點頭。

    「嗯,高二,學習正重的時候,可是他卻到酒吧幹起了服務員。為什麼?不是因為他不想上學或者說學習不好,恰恰相反,楊桀是當年的高考狀元!」

    「霍!」

    「我擦,還真是你!」

    「我就說怎麼這麼面熟呢!」

    這個時候,有幾個來自西安的年輕人認出了楊桀,紛紛朝他自報起了家門。

    「我接著說。一個學習特別好的孩子為什麼要到酒吧當服務員呢?他不是為了勤工檢學,而是為了到酒吧偷偷學唱歌。我記著,當時他要學五月天的溫柔,像今天一樣,邊彈邊唱。他唱得是可以,可是彈得……真讓我受不了,所以我就教了他。這應該是他第一首自彈自唱的歌曲,當時我聽了一遍就再也沒法辦法忘記了,我甚至想把他推薦給我玩音樂的朋友。可是他不接受,他告訴我說,他只想彈給心愛的女孩聽。」

    說著說著,田哥的聲音變得有些哽咽起來,他使勁按了按楊桀的肩膀,繼續說道:「我們哥幾個本來就好事,所以在他準備彈唱那天,就跟著他來到了女孩家樓上。那是個冬天,那大雪花飄的都看不清人。可楊桀還是堅持著把這首歌唱完了,等他唱完歌的時候,女孩也從樓上跑了下來……」

    「後來呢?」

    「在一起了嗎?」

    楊桀從椅子上下來,挺直了胸膛,面色平靜地說道:「她根本沒有理我,她就那麼跟我擦肩而過,跑向了停在我身後的一輛跑車裡頭。後來我認識車了,才知道,那車叫勞恩斯酷派,是現代的車。想想自己也挺悲劇的,不管再怎麼用心、再怎麼努力,還是輸給了現代。」

    有些自嘲又有些無奈的話語,引發了眾人的沉默。

    這個時候,一個身著米色連衣裙、穿著白色帆布鞋的長髮女孩大步走上了舞台,臉色平靜、目光平靜、聲音一樣平靜地說道:「我喜歡你,做我男朋友,好嗎?」

    「我也喜歡你!」

    「我也要!」

    女孩的聲音瞬間就引起了一系列的反應,很多女孩都紛紛踏上了舞台。這些穿著**的女孩和米裙女孩比起來多了些性感嫵媚,但卻少了幾絲純真。

    楊桀不動聲色地看著女孩,平靜地說道:「我沒有錢,買不起現代。」

    女孩不假思索地說道:「我有,我也討厭現代。」

    楊桀面帶難色地撓了撓頭,糾結地說道:「可我這次來北京,是為了考察學校的。呆不了兩天就要走了。」

    女孩毫不猶豫地說道:「我也是。這次回京就是為了高考的事情。你打算考哪所大學,我陪你?」

    「我想考北影。」

    「北影?為什麼?」

    「美女多。」

    「你還真老實。」

    「我爺爺不讓我騙人。」

    「那我也考北影。」

    「別了還是,我家裡人不讓。我哥說外國語學院美女也挺多的。」

    「那我就考外國語學院。」

    「那個……兩位……你們……在一起吧。」

    「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

    看熱鬧的永遠不怕事大,扯著嗓子喊得聲音最大的不是別人,正是楊ど,說實話,有這麼個弟,他覺著臉上挺有光!

    「謹菡,咱們該回去了。」

    就在所有人都期盼著楊桀答應的時候,一個不和諧的聲音響了起來。

    劉謹菡不動聲色地看了那個穿著一身盟可萊休閒裝的男人一眼,一臉直誠地對楊桀說道:「從小到大,我都聽從家裡人的安排。我是在杭州長大的,這次回北京,除了上學之外,還為了跟他相親。如果沒有遇到你,恐怕回去之後我就會跟家裡人說同意這門親事。我很喜歡剛剛你唱的那首歌,不過我不希望你像歌詞裡寫得一樣看著我跟別人走!」

    楊桀有些猶豫,愛好是一回事,這愛上是另一回事。

    如果在這裡領走劉謹菡的話,那麼可就不僅僅是愛好那麼簡單了,而且眼前這個男人,似乎並不是什麼善類。

    按說這種時候,楊ど這個當哥的應該出來給楊桀撐場面,不過他並沒有這麼做。他也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他就是想看看楊桀會怎麼處理現在的情況。當然了,如果楊桀現在向他求助的話,他也會給予意見,不過這是楊ど最不想看到的結果。

    楊桀沒有令他失望,他並沒有向楊ど投去求助的目光,而是面色平靜地看著劉謹菡說道:「我叫楊桀,老家是屬於西安的一個小村子,我從小到大穿得最貴的衣服就是現在這一身。自從被現代傷過之後,我沒有對任何女人動過心,但是我卻能夠博得大多數女人的歡心,特別是那些在普通人眼中特別優秀的女孩子。我不僅得到了她們的心,我還得到了她們的人,可是最後,我沒有跟她們在一起。不是因為她們家裡不同意,也不是因為她們怎麼樣,而是我不願意。」

    「你是在報復?」劉謹菡眉頭緊皺地問道。

    楊桀搖了搖頭,一本正經地說道:「沒有,我從來沒有想過報復誰,我也沒有想向別人證明什麼,我單純就是喜歡插花。」

    「插花?」劉謹菡一臉不解地看著楊桀。

    楊桀不假思索地說道:「插班花和校花!」

    此話一出,場下一片嘩然。

    特別是那些剛剛還同情楊桀的人,現在對他的態度直接就是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楊桀不以為意的繼續說道:「從那天我的血把雪染紅之後,從看著勞思斯酷派在路上連下車轱轆印之後,我就暗暗發誓,從今往後,只能我拒絕別人,不能別人拒絕我!所以,我不會去跟普通女孩接觸,因為就算是在你們看來是土鱉的我,對她們來說也是像白馬王子一樣。所以我就跟那些認為我是土鱉的女神接觸。我從來不會去刻意做什麼,我也不會去對她們說什麼甜言蜜語,但是到最後,她們大多數都會跟我發生關係,而且還是主動發生關係。我既不會拒絕,也不會負責,她們當中甚至都有人去我家提過親,但是我沒有同意,不光我,我的家裡人也沒有同意。在我和我的家裡人看來,一個可以隨便和別人上床的女人,僅僅只能局限於上床!」

    剛在這種情況下說出這種言論,楊ど不由自主想起了曾經有人評價他的四個字。「此子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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