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章 野百合也有春天 文 / 花樓心傷
事出突然必有因,他一個修行中人,為了一百兩,來強開山脈,強買強賣。修行之人,尤其是他這一種修為極度精湛的人,想要搞到一百兩實在是輕而易舉。
然而他卻選擇了最愚蠢的辦法,他倒是一個聽師傅話的人。花火又拿出了一百兩的銀票,花火身上錢很多的,自從經歷哪一次吃混沌沒錢,花火每次出門都是帶足了錢。
花火把錢直接遞給土鱉,「我知道你要湊足一百兩,我們相逢就是有緣,這一百兩就當我送給你了。記住,以後不要再做這樣的傻事了,你師父都會汗顏的。」
花火帶著小宇柳兒從那山道離開了,不得不說,他把這裡做的的確是很好。花火一行人已經走了,土鱉還在原地發呆。等到花火走了很遠,他才反應過來。
其實花火是很想把他收到自己的身邊,可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對於這種天縱之才,自己能夠拉攏很好,但是沒有辦法的話,就當結下一個善緣吧。
這土鱉涉世不深,身上有一些可愛的地方,任意而為卻是很有原則。這種人實在是太少了,可惜,以後不一定還會遇到了了。
花火並沒有急於趕路,過了這座山,再走幾里路就是離京都最近的大州,遂州。反正離京都也不遠了,經過剛才的土鱉一鬧,花火對於人性又有了一層瞭解。
三人到了遂州,準備在這裡好好的逛一逛。這裡雖然不比京都,卻也是繁華之所。三人聽聽小曲,看看雜技,吃吃點心,喝喝茶水,一直玩到傍晚。
三人轉著轉著,看到有一群人在圍著州衙,這就很奇怪。小宇不是好奇之人,柳兒更不是,不過花火心情好,就走了上前。
好不容易擠了進去,這不看不要緊,一看就讓花火大吃一驚。土鱉怎麼會在這裡,而且他的身旁還有一位女子,這女子看上去頗為不錯啊,怎麼會給人一種燥熱的感覺。
花火通過知情人才瞭解到,原來這個土鱉喜歡他身旁的女人。而女子的父親不同意,她父親乃是一個大賭鬼,欠下一屁股帶兩侉子的債務。
他哪有什麼能力還清,沒有這麼巧的事,本州的最有實力的周家少爺見到這個女子一面。頓時,這位周公子便深深喜歡上這位女子。
這周公子一表人才,家境也是極好的,人品不算差。可是感情的事是兩個人決定的,女子就是不喜歡周公子。男婚女嫁是要父母做主的。
周少爺下了重金作為聘禮,要迎娶這一位姑娘。這個大賭鬼自是滿心歡喜,可是女子不同意,她就是不喜歡周公子。奈何,父親一直都在逼迫她。
最後逼得急了,她就跳崖自殺。無巧不成書,她跳崖自殺正好被土鱉救了,兩人在山上度過了一段時光。讓人猜不透的是,這位女子竟然喜歡上了小矮子。
小矮子乃是修道之人,不會輕易動凡心的,土鱉竟然也愛上了她。當兩人同時出現在她賭鬼父親面前的時候,她父親是無法接受這個現實的。
別說她父親,就是周公子也無法接受,自己是哪一點比不上這個小矮子。周公子惱羞成怒,既然得不到她的心,至少也要得到她的人。
自己的聘禮都已經下了,只不過其中一百兩被她父親用來還賭債了。難怪土鱉要費盡心思要籌集一百兩,原來還有這個絞關在裡面。
花火聽眾人議論紛紛,難以理解,憑著土鱉的本事,這些哪裡用得著如此麻煩。可是他卻甘願選擇凡人的方法,通過自己的努力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現在州官在問土鱉,「周公子和曹遠達成共識,這兒女之事都是由父母做主。曹遠收了周公子的聘禮,答應把女兒下嫁給他,你又何必來插著一手。」
州官最是討厭碰到這種難以分辨是非的事情,自己也不好拿定注意,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符合人之常情就行了。土鱉義正詞嚴,「因為紅兒不喜歡他。」
原來這個女子叫作曹紅,花火仔細打量她一番,身材高挑,臉色紅潤,五官比較協調。雖然看不出來與常人有什麼不同,但直覺告訴花火,這個女子不一般。
土鱉接著說,「不是什麼事情都是父母做主的,周公子又不是娶紅兒的父親,他允諾有什麼用?紅兒父親私用了一百兩,現在我把這一百兩補給你,自此,紅兒與你再無瓜葛。」
土鱉的話在眾人聽來簡直就是大逆不道,有違倫常。州官顯然也被噎到,土鱉把錢直接給了周公子,周公子臉色被氣得發青,這確實是一百兩。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大人,我就不明白,他一個小矮子,有什麼能力籌集到這一百兩。這可不是什麼小數目,我懷疑這錢的來路不是正當的。」周公子進言。
好一個卑鄙小人,花火給他的定義。但是州官一聽,言之有理,就問土鱉,「你這錢從何而來?」不管是周公子還是州官,就是曹紅也望著土鱉。
偏偏土鱉只對曹紅笑了一下,看到土鱉笑了,曹紅也笑了。兩人是身無綵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啊。花火更不明白,這曹紅怎能看上土鱉的。
真的是野百合也有春天啊,土鱉很大方地說,「這是一位朋友給我的!」周公子一聽,更是肆無忌憚地大笑,「朋友?你能有什麼朋友,這個借口不太高明啊。」
顯然,州官也是無法相信土鱉的話,土鱉無法證實自己的話,微微地漲紅了臉。誰知道,曹紅俯下身子,在他的耳邊說了,「我相信你。」
就是這一句話,土鱉整個人都開心起來了。在他的眼裡,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在懷疑自己,只要曹紅相信自己,那便足夠了。
花火看了這麼久,有一點可以肯定了,土鱉和曹紅是真心相愛的。該是自己站出來的時候了,「等一下,我能證明他的錢是一位朋友送的。」
「堂下何人在大聲喧嘩?」州官話音剛落,土鱉就看到了花火一行三人,很激動地說道,「沒錯,他能幫我證明,因為我的錢都是他送的。」
土鱉的話讓眾人重新認識一下花火,能夠隨便送出一百兩的人,可不是什麼小角色。周公子倒是極為不屑,「我想請問這位公子,你為何送他一百兩?」
花火更是看不起這種人,「我的事還輪到你來管了嗎,你的問題是不是有點多餘了。」花火來到土鱉的身邊,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這是一種安慰吧。
這也是一種敬佩吧,這下周公子氣極而笑,「我看你和他定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所以你才給他一百兩銀子,用來堵住他的嘴。」
州官也糊塗了,這裡到底是自己的公堂,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完全沒把自己放在眼裡。「好了,不知堂下的人如何稱呼?上來所為何事?」
花火不打算公開自己的身份,「我只是一個閒人,上來當然是為我的朋友作證,他的一百兩就是我所贈予。關於周公子所說,我要問一句,你可有證據?」
這把周公子問懵了,花火緊逼不放,「你在無憑無據的情況下,僅僅依靠自己的猜測,妄加判斷,說我做了見不得人的勾當。現在,你要是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還則罷了。否則,我就要告訴你,污蔑他人應該要付出怎樣的代價。」
周公子根本就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只能狡辯,「你要什麼證據,你無緣無故給他一百兩銀子,試問一般人會這麼做嗎,你不承認沒關係,我懇請大人把他抓起來嚴加拷問,定然會有一個結果。」
這次花火還沒說什麼,州官發飆了,「你放肆,這裡是州衙,不是你家,你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嗎,簡直就是豈有此理。」沒想到這個州官還是較為公正。
周公子笑了,他確實沒把州衙放在眼裡,他家本來就是遂州首富。更何況,就是上頭也有人,今天還特別巧,上頭的一個大官,他的兒子正好在自己家做客。
現在,只要把他請過來,看看這個州官還能不能如此的硬氣。周公子朝著外面的人使了一下眼色,花火把這些小動作瞧在眼裡。
花火看向州官,「大人,現在人證物證俱全,是不是可以宣判了。周公子無理取鬧,擾亂公堂,我現在不和他計較,關於我朋友的事情,想必你已經有了答案吧。」
州官思考了一下,關於曹紅的嫁娶問題,州官也不能做主啊。「現在,本官當堂宣判,曹紅把聘禮全部補齊交還於周公子,自此以後,二者沒有任何瓜葛。」
土鱉真的開心瘋了,曹紅父親則是指著土鱉就罵,「你個小兔崽子,你有什麼本事,不過是廢人一個。」罵了一個還不過癮,還罵曹紅,「你個逆女,不知好歹,跟著他有什麼好的,枉費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這麼大,你對得起我嗎?」
土鱉根本就不在意曹遠說的這些玩意,他只在乎曹紅。看起來,曹紅也是很在乎他,這土鱉也能遇到愛情啊,真是什麼事情都有。
花火暫且不理這些,而是對州官大人說道,「大人,我要狀告一人。」州官心裡也很清楚,故意裝糊塗,「哦?你要狀告何人啊?」
花火指著周公子,「大人,我要狀告他,他三番四次對我出言不遜,甚至侮辱誹謗於我。他的行為已經觸動我的底線,還請大人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