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00章 西洋劍 文 / 靜流
一劍
在人類的潛意識裡,劍是男性的一種象徵,因此很多神話傳說中,主角拿的都一定是劍;而現實世界裡,從希臘和羅馬的時代開始,劍就作為士兵的標準配備而存在了。這種傳統延續到中世紀,也沒有什麼改變。歐洲的斧和矛雖然也有著諸多不同的型號,但基本是相同的東西,不比劍的家族,有著那麼多奇形怪狀的成員。歐洲的刀劍發展在十六、十七世紀時達到頂峰;在這一段時期之內,除貴族平時佩用的裝飾劍以外,主要的刀劍有如下述:
普通裝備:長劍(longsword)
在很多文學作品中,為了修辭上的方便,所有的「劍」都能和「長劍」一詞混用;而真正意義上的長劍則出現在中世紀早期,是一種輕、薄、長短適中,無論單手還是雙手都能方便使用的一種武器,以切削,突刺為主要攻擊方式。長劍的刃長70到80厘米,柄長20到25厘米,但是這種劍的破壞力實在太小,所以主要是給一般士兵用的武器。也正因為這個原因,長劍的柄頭一般沒有裝飾或只有長橢圓配重球。
單手武器之王:騎士劍(knightsword)
騎士劍是由長劍發展而來,並且吸收了很多維京劍的特點。在十一世紀時出現了這些在馬上的騎士專用的武器:長槍和鳶形盾,但是使用盾牌和操控馬匹使騎士的長劍失去了雙手使用的價值,而又窄又薄的長劍對鎖鏈甲的破壞力又不足,所以,騎士專用的刀劍出現了。騎士劍的劍刃為銳角等腰三角形,長70到80厘米,握把僅容一手握持,並有較大的配重球,在馬戰中可以充分發揮突刺的威力,面對站在地上或已經倒地的敵人時它也是最佳選擇;《魔戒》的電影裡,馬上王國羅罕的騎士們用的武器就是騎士劍。但是,萬一必須步戰,這種劍砍劈的作用實在太差勁……所以到了十二世紀,闊劍和斬劍就誕生了。
蘇格蘭的巨劍:斬劍(claymore)
這種劍是純粹的步兵劍。看過電影《勇敢的心》的人對它應該有很深的印象:至少1.5米的長度,鈍圓的頭部,寬闊但薄的刃身,握把上方有一段無鋒的劍刃,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砍劈」而存在。在蘇格蘭人抵禦英格蘭人的戰鬥中,面對英格蘭整齊的長矛步兵陣容,擅長混戰中「一斬多」的斬劍發揮出了它的威力。但是作為軍隊的裝備,它實在太過極端了;所以,除了對一些傭兵外,斬劍逐漸失去了價值。石中之刃:闊劍(broadsword)
闊劍是有著典型英格蘭風味的武器。平行的劍刃,長橢圓的頭部,較寬厚的刃身和夠雙手使用的劍柄,是一種非常沒有特色的武器,但是無論是馬上、步戰、平時防身或水上戰鬥時都能發揮出作用,在十一到十五世紀中一直是主流的個人武器。傳說中亞瑟王的削鋼聖劍艾克斯卡裡巴(excaliber)也是一把闊劍;但是到了十五世紀,逐漸發達的冶金技術使它的地位逐步讓給了大劍。偉大的「雜種」:大劍(bastardsword)
十五世紀,通過阿拉伯人的傳播,中國和日本先進的冶金技術傳入歐洲。於是,長久以來一直困擾軍人和傭兵們的「斬刺不能兩全」的問題遂由大劍的出現而得)?看書網目錄.手而設計的。二十歲左右、看過黑白電影《王子復仇記》的朋友應該記得最後決鬥時雙方都是拿兩把劍的吧?其實左手短劍就是為了彌補講究輕巧而犧牲防禦力的擊劍術而出現的,其中最極端的例子就是盾劍。而也有蛇狀,帶鎖扣的各種怪異設計……總而言之,是輔助類的武器。但是卻也有著必要時的殺傷力。
哈,找到一張!!
破刃劍(swordbreaker,ЛみЭ·йяユロみ):
它是一種特化的左手短劍。和一般靠半球護手抵擋對方攻擊的設計不同,碎劍者唯一的目的,就是鎖住和摧毀對方的武器。它有著長棒型的護手,略寬的刀身。但是在一側的刃上有著鋸齒或者格柵的設計。用來卡住對方的武器,然後用力一擰,細劍,小劍這樣的武器接可以很容易地被別斷。之後,軍刀逐漸佔據決鬥中的主流冷兵器地位之後,又出現了靠沉重的稜齒型刀背硬磕斷對方武器的獵刀型破刃劍。雖然比一般的左手短劍欠缺靈活性,但是卻直截了當地剝奪對方的戰鬥力。正如西方軍事俗語所說「盡快剝奪對方的戰鬥力是對你和他都最慈悲的辦法」,因此破刃劍在決鬥中仍非常常見。
細巧而堅強:細身劍(tinysword)
在現實中,細身劍是德國貴族喜愛的武器,但在奇幻小說的世界裡,這種武器就成了精靈和女性極其偏愛的東西。比如說蒂德莉特……當然,在古代,護衛重要女眷的女傭兵中也不乏它的愛好者。
雖然號稱「細身」,但是它和後來專門的突刺用西洋劍(raiper,就是平時擊劍比賽中的重劍或花劍)有很大的區別。其實,這應該是一種為女性或體格瘦小者重新設計的大劍。雖然劍身很窄(和劍柄同寬),但是它略厚的刃脊使其在雙手握持揮砍的時候也有一定的破壞力。
由於它有很大的裝飾餘地,所以不少對體力自信的貴族對它青睞有加。從大仲馬《三個火槍手》中的波爾多斯擅長斬擊來看,他很可能用的也是這種武器。
細劍(rapier)
細劍最早出現於15世紀的法國。由於城市人口逐漸增加,道路的修繕,使得人們的來往和日常生活比以往更為安全方便。因此一般人也沒有必要穿甲佩刀旅行,但是佩劍卻在尚武的西方文化中成了男子氣概的象徵。所以無論是貴族還是百姓,只要買得起,就一定會佩劍。甚至佩劍還成了城裡人和鄉下人的差別標誌。同時決鬥也由披盔戴甲肉搏轉變為了用細劍決勝負。甚至在服裝設計中也往往把劍當作全身服飾的一部分考慮進去。從某角度上來說,細劍也許是最廣為國人所知的西洋武器。
小劍(smallsword)、市內劍(townsword)、散步劍(walkingsword):
這些指的都是同一種小型化的細劍。自文藝復興以來,到16世紀,無論市井小民還是達官貴人,男子佩劍已經是一種日常的習慣。劍的裝飾,佩帶的方法,乃至長度等等都成為了攀比的對象。以至於在一些尚武的國家裡,佩上一把華麗的大劍或者彎刀或者細身劍都是一種風尚。但是越來越長的佩劍卻給人們帶來了很多的麻煩。17世紀巴黎的**曾經抱怨過一天裡出了20件和劍有關的糾紛,卻沒有一件是拔劍決鬥。
而是比如走在前面的人彎腰揀東西的時候劍鞘就戳到後面的人的喉嚨,在擁擠的市場一轉身就掃掉一個攤子等等雞零狗碎的麻煩事情。乃至於英國甚至頒布過專門限制佩劍長度的法令。於是很快地,日常用的佩劍已經連細劍都少見了。一種50到70厘米長,重不超過一公斤的小型的細身短劍廣泛地流行開去。這種有著圓盤型的護手和用來別斷對方武器的副護手設計,細長的刀身僅僅是「剛夠用」的長度的小劍其實並不怎麼有威力。不過在那個決鬥風行而法律不允許的時代裡,這種武器倒不如細劍或者長劍那麼容易吸引執法者的眼球,從而在私鬥(或者說,高級一點的打架)中極其常見,而「挑您最長的那把來讓我看看」則成了正式決鬥挑戰的代稱。到19世紀之後,一般人不再佩劍,逐漸地小劍成了一種禮儀性質的儀式用具。一些著名的珠寶設計商就往往要為貴族或者院士們設計獨特的儀式劍,所謂的佩劍貴族和長袍貴族,也就是這麼來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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