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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父親可敬 文 / 劉異

    太陽落山了,老長工拐子戰戰兢兢地挑著一擔牛糞回到了大土府的後院。他放下擔子後,就忙著把曬乾了的牛糞餅收起來,放到儲藏間裡去。這些牛糞餅全是他用雙手捏成的,曬乾後就是頂好的柴禾了。但是,等早稻收割後,他就不用幹這種活,直到入冬。他一年到頭就是在這裡幹些雜活,同時每天必須打掃一次前院和後院,完了就進廚房去幫奶娘燒火。這時候,奶娘正在準備晚飯。

    院門外頭,依華小姐在翹首盼望著父親回家來。一個時辰裡,她跑出來了好幾遍,開始幾次依珍也陪在她身邊,但後來就沒有她這樣的耐心了。她來回地走動,看地上的螞蟻在尋找食物、搬運食物。這一次,她打算等到父親和周潤伯回來,然後和他們一道進屋。

    終於,她望見了兩個男人的身影從村頭的大路上走來,越來越近地很快到了她的面前。他們一前一後地走著,步伐都是那麼的矯健有力,而且踏出了少許的塵土飛揚在他們的腿下。雖然依華心中充滿了焦慮不安的情緒,但她還是用那尊敬、希望和喜悅的笑臉迎接父親。范老共就是喜歡自己女兒這種與眾不同的表現。儘管女兒已經長大了,可女兒在他眼裡彷彿永遠都是一個天真無邪的孩子。不過,今天他似乎覺得女兒的舉動有點異常。

    「咦!今天怎麼站在門外接爹啊?」他站住了,一邊說一邊用手示意身後的周潤伯進門去。

    依華用手幫父親拍打了幾下那黑色褲子兩腿上的灰塵,接著說:「不是要辦龍舟賽嗎?我想搶先獲取一些消息呀!」

    「我看你不像是為了這個吧?」他故意這樣地問道,然後目不轉睛地注視著女兒。

    依華下意識地往後退了一步,又像煞有介事地用委屈的目光望著父親。這個時候,一慣遇事冷靜的范老共突然愣住了。

    這是個五十出頭的壯年男人,他個頭一般,但是身體很結實,而且總是一副精神煥發的樣子。他的頭髮留得很短,卻仍然可見那其中有不少的白髮。他額上有幾道皺紋,不過看上去這還是一副挺年輕的臉龐,只是兩隻不大的眼睛顯得有點疲倦,眼眶內佈滿血絲,失去了年輕的神采,這似乎說明他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去煞費苦心。他的牙齒也不好看,既排列得不整齊又不潔白,他認為是抽多了黃煙而被煙熏黃了。不過他已經不再抽那種黃煙,而開始吸捲煙了。他只喜歡吸「單刀」牌香煙,但是三天才吸一盒。他的脖子有點嫌短,那張幾乎每日裡都是紅撲撲的方圓型臉上,竟是扁鼻樑、翹嘴唇,一不注意的人就會以為他這個人很兇惡——實際上不是這樣。

    幾乎整個「十八聯圩」的人都知道,范老共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大地主。儘管他一慣都喜歡要面子,卻從來都不擺那種富貴的架子。他絕不會忍心看著一個窮人餓死或凍死,更不會仗著自己的財勢去欺負弱小,甚至從不去殺害一隻小動物。他看見幾個玩皮的小孩子把一隻小貓扔進了水塘,便喝叱他們立即把小貓救了上來,並警告他們說「一隻貓兒九條性命」。他的善舉總是得到遠近傳名,大家都樂意租他的田地。他一生的追求,彷彿就是讓整個「十八聯圩」的鄉親們都佩服他、抬舉他。他最突出的形象是愛說公道話——當然他也會積極地去出面主持公道,遇上調解不妥的糾紛他便自己出錢補償。儘管他並不是什麼官員,而實際上無論是富紳還是窮人,他們都自覺地形成了一種習慣,總是把他當作大家的頭人了。

    他希望他的兒女都有進步的思想和追求。雖然他只有志華一個兒子,但是他卻支持兒子去投軍了。自從兒子離開家裡後,他就更加把依華當男孩兒來對待,而這也是女兒最樂意接受的。她甚至比哥哥還要大膽開放,她最恨的就是自己沒有逮到去當一個女兵的機會。

    「爹!我有件事反悔了——我覺得我還是需要一個丫頭。」依華擺出一副理直氣壯的架勢說。

    然而,正是她這種虛偽的架勢,恰恰讓父親產生了懷疑,因為她很少有這種舉動。於是,范老共有點急躁地問道:

    「你心裡就真的沒有別的事嗎?」

    依華聽到父親這麼一問,就明白父親看出來她有心事,便說:「有事,我會對你說。不過,你還是答應我剛才的要求吧。」

    「可是我眼下太忙了,等龍舟賽結束後我再去辦你的事。」范老共一面說一面顯露出疲頓不堪的表情,接上又補一句話:「我們到屋裡去談吧,吃晚飯的時候談也可以。爹餓了。」

    「不行。屋裡不方便,——我的事只能跟爹一個人講。」依華接著直截了當地說:「你還記得那個章金亮嗎?就是去年送我回家,還在我們家裡留一宿的那個男生呀?今天大成和小根特地跑來告訴我,說他要結婚——和肖紅結婚。」

    「不錯。我中午就是在肖紅家裡吃的飯,她爹和我談起這件事,原來那個男生就是章金亮呀。」

    這就沒錯了!事情得到證實後,依華覺得自己的心頭沉甸甸的,但她還是果斷地告訴父親道:

    「他和我談過戀愛。」

    「談過戀愛——?」

    范老共瞪大雙眼看著女兒,他並不是怨恨女兒談朋友,而是認為女兒不應該瞞著他,因為女兒從小就對他毫不隱瞞她的心事啊,為什麼偏偏這次——何況這次又是這麼大的事情。他有點生氣地大聲嚷叫道:

    「你怎麼不早就對我說呀?現在人家聘禮都下了,你還能和他怎麼樣呢?」

    依華小姐又是後悔、又是難受,而且覺得很委屈。她真不知道自己應該說什麼好,淚水簌簌地往下掉。范老共看到女兒傷心的模樣,他心裡頭頓時就不好過了。他語氣溫和地問道:

    「寶貝啊!我們現在怎麼辦呢?」

    依華用手抹掉眼淚,思考了一下,然後拉起父親的胳膊,說道:「不怎麼辦,爹,我們進屋去吧。」

    「唉!這事我也有責任,我還經常讓媒人進門來呢——我真笨啊!」

    「這哪能怪爹呢?」

    「怎麼不怪我呀?我連自己寶貝女兒的終身大事都疏忽了,我真該死!」

    「爹!你別這麼說呀,哥哥還沒成家呢。」

    「他不同,他在軍隊裡。」范老共又接著問道:「章金亮說過要娶你嗎?你說過要嫁給他嗎?」

    「那是都沒說過。」

    「——當然,說過又有什麼用呢?」范老共繼續道:「今天肖仁生告訴我,他把閨女結婚的日子都回給男方了,就是下個月的十六日,還請我去喝喜酒呢。唉!我還有心情去嗎?」

    一切都完了——毫無挽回的餘地!依華的手軟綿綿地從父親的胳臂上掉下來。范老共正要跨進門坎去,突然又轉身用一隻手搭住了女兒的肩膀,向旁邊挪動了一個位置。事實上,父女倆的身材差不多一般高。

    「寶貝啊!」他疼愛地說道:「這回爹可幫不了你——你可別指望爹啊!不過,爹現在可以替你出一個主意。你記得上個月媒婆說的那戶人家——哦!那個男生也確實不錯,他叫中華——聽這名字都不錯;他比你高大,也讀過書,別看他年輕,可他有能力管一大家的事情呢——你是不瞭解他;我經常和他見面,他準是一個好接班人——當然,我可以讓你們先接觸一下。他一定會喜歡你的。再說,你也總不至於非章金亮不嫁吧?如果你願意,我可以讓你們搶在他們前頭結婚,氣一氣那個章金亮。」

    父親的一番話,倒是使依華的痛苦減輕了一些,而且她的自尊心也開始強烈起來。她只好這樣說道:

    「我不想嫁人,我想在家裡陪爹。」

    「這不可能,依華!」范老共大聲說道:「已經在傳言了,東洋鬼子很快就要打過來,我不能再留一個大姑娘在身邊!」

    這時他覺得自己說得有點過分,就接上壓低嗓音說:「爹明白,你是一定要嫁那個章金亮。」

    「爹,我不了。那不過是一種想法罷。」

    「不錯,其實你還欠瞭解。古話說『龍配龍,鳳配鳳』,我們鄉下人只有找鄉下人才般配。經商的人一般都是那麼刁鑽刻薄的,你知道,爹最討厭和那種人打交道。今天我就聽肖仁生說了,章家連聘禮都打了折扣,真是不懂規矩!」

    「爹,聘禮算什麼呢!」

    「聘禮不算什麼?寶貝啊——我知道!但是,那反映出了一個人的德行。如果你聽我的話,就考慮一下嫁給中華吧;當然,爹也不會勉強你。別人都以為替自己兒女的婚姻作主就很了不起,我卻贊成婚姻自由。不過話又說回來,我還是覺得那個中華不錯,他家裡的田地雖然沒有我們多,可在這『十八聯圩』也算得上一家大戶啊。」

    「爹,田地算什麼呢!」

    依華小姐的意思是,對她來說愛情才最珍貴。

    這一下范老共可不依她。他認為女兒這種思想簡直太危險,就耐著性子教導女兒道:

    「田地就是土地!古話說:寸土必爭!天底下的人呀,全都是靠土地來生存。那些東洋鬼子侵略我們國家,他們也是為了土地。依華,你可要弄明白這一點啊!你可以瞧不起一切,但是決不可以忽視我們的土地。」

    依華點了點頭,表示贊同。范老共覺得累了,就這樣說:

    「好吧,要吃晚飯了,我們先談到這裡。」

    依華挽著父親的胳臂一起走進院門,正好碰到依珍來叫他們。

    堂屋裡,周潤伯和婁氏正站在飯桌前等候。奶娘正在上菜,有米粉蒸五花肉、紅燒鯽魚、葉子菜和大蒜。當然,只有管賬先生才可以和這一家人同桌用餐,奶娘和長工一般在廚房裡吃飯。按照范老共的意思,奶娘是有資格和他們一起坐桌吃飯的,可婁氏卻不贊成。為此,依華對後娘很有看法。但是,不管她心裡頭有多大的意見,她都不會反抗後娘,因為她畢竟是後娘從三歲時開始帶大的。她也懂得為她可敬的父親著想。

    婁氏的性格內向,不太喜歡說話,但是如果她一響口那語言可就像黃蜂的刺兒。她是一個纏過腳的富家千金,卻來範家當填房,這完全是因為范老共的威望和名譽。她的三寸金蓮走起路來也的確是太不方便,因此她很少外出活動。依華有時候就想不明白,父親那麼為人坦蕩,思想又積極,他怎麼還能夠與一個如此陰惡又封建的女人和睦相處呢?和一個心胸狹隘的女人生活一輩子,那該需要多麼大的度量啊!這也總是使得依華更加崇敬父親。

    在依華的印象中,父親總是那樣的正直、偉大,幾乎沒有任何的缺點。他讀過書,很精通算術,既聰明又公道,所以贏得了大家的公認和讚譽。當然,他也得感恩他的祖先留給他的那六百七十畝田地。他珍惜土地,並且為自己的土地養活了那麼多的人而感到驕傲。尤其突出的是,他根本不像其他地主那樣貪財。他總是喜歡對別人說,只要活得還舒服就夠了。而且他這種樂觀的思想,就和他的秉性一樣永遠都沒有改變。對於婁氏,他從來沒有對她發過脾氣,幾乎都沒有罵過她一句,即使是在她做了錯事的時候。

    婁氏是星子縣人,小地主家庭。她一直生長在自己的閨房裡,幾乎不出門,更沒有讀過書本。她到出閣時,差不多就做過一件事——為自己纏腳。她等到了二十二歲才嫁給了有兒有女的范老共,也不是沒有原因的。在那之前,只要爹娘為她一提親,她就要被嚇得大病一場,不是發燒就是肚子痛。後來年齡大了,她爹娘就放寬了選婿的條件,連喪偶的范老共也入選了。而奇怪的是媒人來為范老共提親時,婁小姐卻例外地不發病。爹娘十分高興,婚事很快就定了下來。

    辦事素來精明又穩妥的范老共對婁小姐有懷疑,就準備好了雙倍於聘禮的五十塊銀元,一個人去了星子縣。當他親眼見過婁小姐後,才放下了那顆懸著的心。於是他豪爽地把銀元送給了婁家,對方居然被感動了。就這樣,婁小姐很快就嫁到了范家村。她嫁給這個結過婚的男人一點兒也不在乎,因為只有嫁給這個大男人她才不會被嚇病,好比孫悟空就服如來佛那樣。范老共特別滿意,他沒想到自己又娶進了一位黃花閨女。那時大土府裡幾乎是一種冷清的恐怖的可怕景象,而從婁小姐嫁過來後便轉為太平,而且熱鬧了。范老共說婁氏是他們的福星。

    婁氏結了婚,好像也只不過是換了一間房而已,她仍然不見外面的世界。她固執而又安靜地接受了新的生活。但是,她除了照顧范老共的兩個孩子外,幾乎什麼家務事都不知道做。當然,范老共並不在乎她這些,丫頭嫁人後又把依華的奶娘雇來了。婁氏生下了依珍小姐後,就不能再生育。她沒有親生兒子,便覺得對不起范老共。事實上,范老共並不計較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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