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五章 燕燕其人 文 / 黑寡婦
住著狗窩般的屋子,那是她的嗜好。
當老大的燕燕不喜歡整潔,儘管她可以將警察搞得精疲力竭,也可以將男人搞得渾身酥軟,還可以讓很多男人為她轉為她丟魂,可是她實在不稀罕那種拘泥,即使保鏢們要整理那亂極了的屋子,她也制止了不讓亂動。
她從小就喜歡將父母放得整齊的東西拿出來撒滿一地。比如放在鞋櫃裡的鞋子,她會將它們全部請到外面裸著,喜歡穿哪一雙,便一目瞭然;放在衣櫥裡的衣服,無論自己的還是父母的,她都會毫不吝惜的擺放在外面,雖然顯得雜亂無章,可也花花綠綠的玲琅滿目。
為此,母親不知道說了她多少,打了她多少,可她毫無悔改之意,因為她感覺那是一種展示,是種一目瞭然,比放在櫃子裡強多了。
她不喜歡藏匿,她說那是陰謀,見不得太陽的東西是骯髒的,所以,她後來做了老大,還是保持著小時候的嗜好而不改初衷。
在沿海一帶,她住的是大賓館,玩的是高級享受。可是,她的臥室裡,客廳裡,仍舊亂七八糟的睡著鞋子啊,褲頭兒啊,胸罩啊,還有男人的內褲啊,襯衣啊。一個三十多平米的客廳,居然沒地方放沙發茶几,全讓她的衣服們,鞋子們佔了個通透。
這兒雖然簡陋了點兒,可是警察們找不到,他們都按照她的習慣在高級賓館裡尋找,因為他們自認為摸清了她的習性,都洋洋得意的說:「她肯定不會到條件差的地方落腳,只要你們將所有的高檔酒店統統給我翻個底兒朝天,我就不信找不到一個乳臭未乾的黃毛丫頭!」
那時,在警察的眼裡,她確實是個黃毛丫頭,快三十了,還沒結婚。就這麼一個黃毛丫頭,讓警察們搜了兩年,整整七百四十天,可連她頭上掉下的棕色頭髮都不曾找到。
有時候她故意叫人去向警察舉報,可是等他們到了舉報地點,只看到她故意讓人買來放在賓館客房裡一大堆內衣內褲,女人的,男人的,大號的小號的,滿地皆是。
有時候她又故意在認識她的警察們面前晃來晃去,他們也不敢喊,要是她被抓,那她會抖出許多骯髒的東西出來。因為她曾經俘虜過好多人。看到她笑著從他們面前走過,嘴裡叼著煙,還用紅紅的薄嘴唇往上面吹著裊裊煙霧,瞇斜那一對大眼,衝他們微笑,他們呢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裝不認識她。
她常常想,有這副身材確實不錯,不僅能迷倒一般男人,還能迷倒有權有勢男人,他們好多都曾經醉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差點爬不起來,她也確實享盡了今生風流。
那些不認識他的警察們因為老被她戲弄,牙齒咬得咯咯響,被她玩於鼓掌,確實讓他們不甘心。
燕燕原名歐陽燕,不過現在可沒人知道她姓什麼,她是通緝犯,她的名字便成了一個謎,只知道她叫燕燕,這兒的人,每天看見她領著一幫子男女進進出出,看那派頭很是不一般,可是看她住的地方,卻是貧民窟,也沒多想,本想問問,但那副傲骨,沒人敢接近,深怕惹惱了她被痛打一頓。
無痕是第九個被俘虜的人,前面幾個男人都是她在大街上,或者公路上,或者小巷裡,先去踩窩點,然後跟蹤,等找到了機會,他們便落入她的掌心。來到北方城市已經快年半了,有三個被她玩膩了送到沿海城市投進了大海。還有五個,是十足的軟蛋,連看她一眼的膽量都沒有,在她面前,毫無一點**,無論她怎樣撩撥他們,那玩意兒只是龜縮在褲襠裡不肯出來。她惱火至極,一怒之下,擰掉了他們中四個的腦袋,叫司機將其運到偏僻的森林裡埋起來,或者讓那條大狼狗飽餐好幾頓。還有一個,待擰下腦袋後才看到那張小白的臉太可愛,有些不忍,便掏空了他的記憶,重新給他將腦袋鑲在脖子上,讓海盜們送往國外去,讓他永遠找不到回家的路。
在亡命深涯中,她還是個聲東擊西的人,運籌帷幄是她的拿手,警察們經常被她的假情報弄得疲於奔命,明明在西邊城市,她卻給他們一個看似真實的情報,有人檢舉她在西邊某賓館裡駐紮;明明在北方城市,她給他們捎去一條消息,說有人在南方城市看到她,還將她的像畫出來交到警察局,等找不到她再找舉報人時,舉報人不是服毒自殺,便是不知去向。
燕燕常常一個人偷偷發笑,她笑他們這群笨蛋,笨到連一個女子都鬥不過。她還記得一次,一個手下因為犯事兒,落在警察手裡,他越牆逃跑,拘留所出動了一大群警察,那個手下在前面逃竄,後面的警察直呼「抓住他,別讓他跑了!」
燕燕就躲在路邊的亭子裡喝茶,她要看看是她訓練出來的人本事大還是警察們的本事大。
這個逃跑的傢伙在前面像猴一樣左跳跳,右跑跑,說:「來呀,跟上呢,怎麼跑不動啊?」後面的警察們好多都腆著個大肚子,跑得氣喘吁吁,有的臉漲得通紅,有的站立在哪兒用手摀住胸口,還有的邊跑邊罵娘。
燕燕眼裡露出一絲得意的神色:「看你們這群膿包,哪像警察的樣子,個個吃得肥頭大耳,窩囊!」
燕燕的名聲,因為她的狡猾而聞名警界,一聽到歐陽燕這個名兒,可不亞於聽到海灘大盜讓人的神經為之繃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