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

正文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4... 文 / 絲園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476-1

    海域使用權的主要等級特徵

    海域使用權是一種非常獨特的利用自然資源的特許物權,其等級特徵如下所示。任何單位與個人,無論是哪個等級的海域使用權人,均不得違法使用、非法轉讓國家所有的海域使用權。

    一.是最高控制級別的雙重政策物權

    海域使用權政策物權,一般是指海洋自然資源的政策物權,立法要件與國家海岸海島領土主權與國家領海主權直接相關聯。

    政策物權,亦稱制度物權法之物權,一般是指國家特別法規定的效力較高的物權,是將國家行政管制制度與物權制度合二而一的物權法制度。然而涉及到海域使用權之政策物權,是國際政策與國家政策穿插在一起的政策物權。其中國際政策規定的海域使用權是最高級別的政策物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國家領土主權與國家領海主權的取得和管領途徑是不同的。國家領土主權由各個國家依據歷史條件或者自身守護的力量而取得或者取回,領土內的自然資源物權政策,他國以及聯合國無權干涉。國家領海主權的取得則不同,需要通過聯合國海洋公約法和聯合國大會的批准才能取得。除了國家領海主權的取得以外,海洋國專屬經濟區的取得以及公海使用權的取得,這三種海域使用權的取得,均需聯合國組織和相關國際法的認可。對於國家領海主權,聯合國一般不得干涉;對於國家專屬經濟區的使用權,聯合國一般是一半干涉(允許他國的船舶、飛行器通過)、一半不干涉(允許利用公海資源);對於國際公海海域使用權,如果使用不當,聯合國有權干涉。

    二、是綜合性物權

    海域使用權是一個總概念。就其功利性而言,可分為經營類和非經營類兩種海域使用權。

    (一)非經營類海域使用權為海域用益權

    非經營類海域使用權為海域用益權,是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以公共利益或者或者整體利益為目的海域使用權。具備佔有權和使用權兩種權力,可稱之為海域用益權。主要客體對像有以下幾種:

    1.國防和國家安全需要的海域使用權;

    2.本**隊及公務船舶專用碼頭海域使用權;

    3.非經營性的航道、錨地等交通基礎設施海域使用權;

    4.教學、科研、防災減災、海難援救打撈等非經營性公益事業海域使用權;

    5.其它的海域用益權。

    (二)經營類海域使用權為海域用益物權

    經營類海域使用權為海域用益物權,以營利為目的,具有明顯的功利性。具備佔有、使用和收益等三種權力,可稱之為海域用益物權。主要客體對像有以下幾種:

    1.經營的公用設施海域使用權;

    2.從事海洋自然資源勘探、開採的海域使用權;

    3.從事營利型海洋旅遊、運輸、航道和港口碼頭的海域使用權;

    4.從事海洋捕撈業或者灘涂養殖業、種植業的海域使用權;

    5.從事旅遊業、娛樂業的海域使用權;

    6.從事無人海島開發利用與守護的海域使用權及其他的海域使用權。

    以上從經營類和非經營類兩個類別來判別海域使用權,可以劃分出用益權型海域使用權和用益物權型海域使用權。如果從海域使用權的主體來劃分,則更加複雜。其中,用益物權型海域使用權,可以分為無償享用型和有償使用型海域使用權兩種類別。如果國家免征漁民的海域使用金和漁業稅費,可以視之為無償享用型用益物權型海域使用權。

    三、是梯級物權

    同為海域使用權可以分為好幾個級別。海域使用權是錯綜複雜的梯級物權。

    1.四大梯級

    第一梯級:國家海域專屬所有權

    國家海域專屬所有權,由國家的領海主權和專屬經濟區所有權組成。按照海洋法國際公約規定解讀,主權國家和專屬所有權國家對於此區域內的一切資源擁有專屬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種專屬所有權,只有國家法人才能擁有,其他任何單位與個人不能擁有;並且,任何單位與個人無權對此設定負擔,無權變更、轉移、消滅國家的海域專屬所有權。

    國家海域專屬所有權實行制度信託所有權、管領權、管理權、統治權制度。國家海洋主管部門為一級制度信託所有權,是制度信託所有權與管領權、管理權、統治權「四權合一」的主管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為二級制度信託所有權,是制度信託所有權與管領權、管理權、經營權「四權合一」的經營單位。國家海洋主管部門等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替國家的海域財產與海域主權負責,是一種嚴重的和威嚴的制度信託所有權,具有特定的優先權、排他權、對世權。

    國家海域專屬所有權的行使,與國家礦藏、河流等專屬所有權的行使有所不同。就其物權請求權而言,很大程度上是針對外國的組織和個人的,國家海域使用權的維權,往往要通過國際仲裁法庭來解決。只有發生國內當事人的海域使用權糾紛時,才在本國法庭解決。礦藏、河流等專屬所有權的行使,一般就在國內解決即可。

    級別上,專屬所有權高於專有所有權、專控所有權、普通所有權。而制度信託所有權,是以上所有權的一個亞種所有權,是有依附性、定限性的所有權。國家的海域專屬所有權之制度信託所有權,也是專屬型制度信託所有權。

    國家海域信託所有權與國家的海域專屬所有權有些差距,主要管制權上的差距。但其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依托國家法人的海域所有權而存在。

    第二梯級:國家海域專屬用益物權

    國家海域專屬用益物權,是物權法中比較獨特的物權品種之一。為什麼會產生這種物權呢?

    因為,國際公海所有權是屬於聯合國的,或者說是屬於國際海洋公約組織的。那麼,國際海洋公約組織會員國只能依照國際法律途逕取得該海域的用益物權。當然,國際海洋公約法沒有「用益物權」這個概念,只有「所有」和「使用」等概念。如果要進行物權等級定位,又不得不啟用「用益物權」這個概念。

    關於國際公海的國家「用益物權」,實際上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國際組織指定的公海海域使用權,對於國際上可稱之為國家的海域專屬用益物權,同時對於國內也生效。另一類是國際組織未指定的公海海域使用權,對於國際上僅稱之為國家的海域用益物權,同時對於國內可稱之為國家的海域專屬用益物權。

    無論是對於國際或者是對於國內生效,國家的海域專屬用益物權比國家的海域用益物權要高一等級。

    國家海域專屬用益物權,因海域為兩個以上國家所共有,可以產生共有型國家的海域專屬用益物權。儘管物權上是平等的,如果佔有的份額不同,海域支配權也會權重大小不一。

    國家海域專屬用益物權,也可以產生國家的海域信託用益物權,一般只對本國的國有企業而授權。

    第三梯級:普通海域用益物權

    普通海域用益物權,是除了國有企業的制度海域信託用益物權以外,為單位和個人的海域用益物權。

    普通海域用益物權,指取得該項物權的優先等級上低於專屬用益物權和國有企業的海域信託用益物權。儘管有的法學家不同意將所有權和用益物權分為不同的等級,然而各種物權的地位與作用不同、優先權等級不同,這是不爭的客觀事實。

    普通海域用益物權,權能上與其他用益物權一樣,包括養殖捕撈類、港口碼頭類、交通旅遊類、光纜通信類、探礦採礦類、海島連同海上填海建築類、填海造田類和其他類海域用益物權。

    第四梯級:海域用益權

    海域用益權,是海域使用權人依法佔有、使用海域的非營利性利用權。

    其僅擁有佔有、使用海域的兩項權能,不具備收益、處分的兩項權能,應當比海域用益物權低一個檔次。

    海域用益權,是用益權系列中最為重要的一類用益權。由於海洋資源及其環境的多樣化、立體化,以及維護國家權益的複雜性、永久性,決定了國家必須動用巨大的人力物力來維護這一得來不易的國家主權和海域使用權。擔負這種維護重任的,必須要建立一整套國家維護的機器,掌握這種機器的人就是海域用益權人。中國擁有超過300萬平方公里的領海主權以及更大面積的專屬經濟區,其龐大的輔助力量就是用益權人。

    2.六個等級檔次

    綜上所述,「海域使用權」是個泛概念,由這個抽像的概念延伸,可以推導出一系列交叉科學的概念。

    概括起來,「海域使用權」可以區分為以下幾個檔次和級別:

    第一檔:國家專屬所有權之海域使用權。在此基礎上派生出國家信託所有權之海域使用權,這是第一級海域使用權。

    第二檔:國家專屬用益物權之海域使用權。在此基礎上派生出國家信託用益物權之海域使用權,這是第二級海域使用權。

    第三檔:國家專控用益物權之海域使用權。指由國家專門控制的海洋產業之海域使用權,派生出國家信託用益物權專控級之海域使用權,這是第三級海域使用權。

    第四檔:普通用益物權之海域使用權。基於國家專屬所有權之海域使用權或者國家專屬用益物權之海域使用權,分離出普通用益物權之海域使用權,這是第四級海域使用權。其中普通用益物權中,可以分出有償類(經濟類)和無償類(享用類)海域使用權。

    第五檔:用益權之海域使用權。基於國家專屬所有權之海域使用權或者國家專屬用益物權之海域使用權,分離出用益權之海域使用權,這是第五級海域使用權。用益權之海域使用權,屬於無償類(享用類)海域使用權。

    第六檔:單一海域使用權。此項海域使用權的權能僅限於使用權,不具備佔有、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譬如,外國飛機、商船在中國專屬經濟區內航行、在上空飛行,或者中國飛機、商船在外國專屬經濟區內航行、在上空飛行;外國商船在中國領海內航行,或者中國商船在外國領海內航行;各**艦、飛機、商船在國際公海內航行、在上空飛行等,這些都是一種不受國家主權任何限制的單一海域使用權。

    以上六個檔次的海域使用權是對應「海域使用權」總概念的剖析。實際應用時,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混淆不同檔次、等級的海域使用權,首先是對於國家海域主權和相關物權埋下了隱患,其次是對於權利人維權不利。

    本條款規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其寓於「用益物權」篇。海域使用權同一於「用益物權」概念是海域使用權的主要形式之一,但絕對不是唯一的形式。我們可以從「海域使用權的主要等級特徵」中,可以悟出不同性質與等級的海域使用權。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122條

    相關名詞:

    常規海域使用權的四大等級區分

    字數: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護我們的財產權是分分鐘的要務

    一切從現在開始hold住物權法精髓

    當代物權法的開山作

    宏觀物權法的奠基石

    物權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觀物權法

    全世界物權法愛好者的良師益友

    1000萬字的尚方寶劍

    從博士後到到中小學文化者的貼身保鏢

    世界上內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權法巨著

    中國品牌

    中國正能量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

    《解析物權法》

    好書齊欣賞

    潤物細無聲

    啟動防火牆

    遁入物權門

    請瀏覽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電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