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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4... 文 / 絲園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454-1

    主物與從物的耦合

    一、基本概念

    主物與從物的耦合,系主物與從物的耦合、聚合和從物與主物的附合、結合,是主物與從物共體關係的表現形式。自然界與人類社會中,人造物、自然物和動物中大量存在主物與從物的耦合現象,故「主物轉讓的,從物隨主物轉讓」遂成為普遍性的規則,對於正確處理主物與從物共體關係與分體關係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此項規定,由技術物權法、自然物權法或者合同物權法規範與調整。主物與從物的耦合是物的自然形態,「從隨主轉」是一項**則。如果當事人協商將主物與從物分開轉讓,應當從物的可分割性、物的經濟價值與物權價值等方面進行全面權衡輕重利弊,但絕對不可分物如文物、瀕危動物和其他的不可分割性處於最高控制等級。

    主物與從物的耦合,取決於主物對於從物的需要程度和從物對於主物的貢獻力量。兩種因素的聚合,便達成兩物的耦合。所謂耦合,就是可以時分時合的間歇性集合,主物與從物的可分割性是由客觀存在和主觀能動性決定的。

    主物與從物耦合的形式主義,決定了主物對於從物的依賴性程度,從而決定了「從物隨主物轉讓」的可靠性、穩定性,以及決定是否採取法定的強制性轉讓手段的重要依據之一。

    主物,是指在一個物的共同體中起決定性或者關鍵性、重要性作用的物,在使用價值、經濟價值或者物權價值上一般優於從物之物。主要是可以獨立存在的,但沒有從物的輔助性作用,往往是使得主物的效能效用等於零或者大打折扣。

    從物,是指在一個物的共同體中起輔助性或者固定性、裝備性作用的物,在使用價值、經濟價值或者物權價值上一般次於主物之物。主要是可以獨立存在的,但從物一旦脫離了主物,就喪失了其輔助性作用,往往是使得主物的和從物的效能效用等於零或者大打折扣。

    1.完全耦合式

    是從物與主物完全集合、不容易分離的耦合式,對於主物的使用價值、經濟性、安全性、可靠性有著不可替代的幫襯作用,主物幾乎離不開從物的輔助作用。屬於這一類型的,主物轉讓時,大多數情形是從物隨主物轉讓。此類從物與主物,是指自然界、人類社會之不可分割物。

    完全耦合式主物與從物最廣泛的有以下幾類:

    一是業主房屋的從物與主物完全集合。業主的從物,既有專有的、也有共有的。業主室內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和通信、網絡系統,是業主專有的從物;業主室外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和通信、網絡系統,是業主共有的從物。誠然,從物還遠不止這些,這裡是講主要的和與業主建築物關係密切的從物。業主自己的建築物是主物,也是轉讓不動產時的主要對象。業主轉讓房屋,各種從物隨主物即房屋一併轉讓。這類完全耦合式主物與從物關係,最適合於「從隨主轉」規則,且房屋的轉讓人與受讓人都沒有違反這一規則的餘地。

    二是整套設備的從物與主物完全集合。在消費領域,汽車與汽車發動機是整套設備,從物與主物完全集合才能成為完整的汽車,才能具有完整的功能與效用。在生產領域,一套自動化設備,電氣設備和自動化裝置等是從物,自動化流水線是主物,缺少任何一個從物,這一套自動化關鍵設備就不起作用了。因此,在轉讓自動化設備時必須要轉讓電氣設備和自動化裝置等關鍵從物,而且所有的從物必須符合一定的技術標準,不能降低技術標準和從物的性能要求。

    三是動植物的從物與主物完全集合。每個動物都是不可分割的整體。飼養動物的奶房是從物,如牛奶、羊奶等是從物,牛、羊是主物。轉讓母牛、母羊肯定要一併轉讓牛奶、羊奶,否則,這種交易就無法完成。

    果樹的果子是從物,果樹是主物,轉讓果樹應當一併轉讓果子。否則,這種交易就難以完成。

    四是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的從物與主物完全集合。其中,尤其是文物類的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為甚。

    五是不動產或者動產文物的從物與主物完全集合。其不可分割性處於最高控制等級,否則容易破壞文物。

    以上完全耦合式主物與從物關係,完全適合於「從隨主轉」規則,而拆分轉讓的可行性是很渺小的。

    2.半耦合式

    是從物與主物不一定完全集合、容易分離或者容易用其他從物替代的耦合式,對於主物的使用價值、經濟性、安全性、可靠性也有一定的幫襯作用。理論上主物離不開從物的輔助作用,實際上此類從物的價值和使用價值,不如完全耦合式的從物價值和使用價值,原所有權人或者新所有權人可以比較從容地更換從物。此類從物與主物,主要是指人造物、消費物之可分割物。

    屬於這一類型的,主物轉讓時,可能會產生兩種情形:一種情形是主物轉讓時,從物隨主物轉讓;另一種情形是主物轉讓時,從物也可以不隨主物轉讓。

    譬如一輛汽車和一個遙控器,汽車是主物,遙控器是從物。主物對於從物有著技術上和使用價值上的依賴性,這是屬於完全耦合式。遙控器雖然自身價值不大,但使用價值很大。更換一個遙控器也不保險,轉讓人轉讓了汽車卻沒有轉讓遙控器,同樣地可以打開已經轉讓過的汽車門,開得了轉讓過的汽車,等於是留下了隱患。物權法規定的「主物轉讓時,從物隨主物轉讓」,能夠保障受讓人的成套購買權,轉讓人遵從這一規定是應盡的義務。除非受讓人始終拒絕遙控器的受讓。

    又如一輛自行車和一副自行車鎖鏈,自行車是主物,自行車鎖鏈是從物。主物對於從物沒有技術上和使用價值上的依賴性,這是屬於半耦合式。自行車鎖鏈價值不大,該鎖鏈可以使用其它鎖鏈來代替。轉讓自行車時,購買人可以談條件,既可以連同受讓自行車一起受讓自行車鎖鏈,也可以只受讓自行車不受讓自行車鎖鏈。物權法規定的「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表示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所依據的合約自由的規則,是靈活機動的物權選擇原則。

    無論是完全耦合式或者半耦合式,從物是否隨主物轉讓,可由出讓人和受讓人雙方約定解決。物權法規定的「主物轉讓時,從物隨主物轉讓」,總體上是指導性的規定。

    二、主要性質

    主物和從物的性質以及劃分的標準,可以如以下幾個方面來概括。

    1.均為需聚合和可獨立的物

    主物和從物從物理上劃分,是兩部分獨立的物。從物的這種「獨立—耦合—獨立」的流程,是隨著主物的使用循環往復的。

    獨立的物,不是相互排斥的物,而是能合能分的集聚物。主物與從物於耦合之前為各自獨立的物,耦合以後為相互聯繫的物。

    比如汽車發動機與傳動機構、操作機構、電路機構和車體、車廂、車座等等整體形成一個物—汽車。轉讓汽車,當然包括轉讓汽車發動機在內。又如汽車遙控器並不附著在汽車整體之內的,可以構成獨立的物—從物。汽車與遙控器的關係,就是主物與從物的關係。它們耦合之前為各自獨立的物,耦合以後為相互聯繫的物。

    2.均為不同的效用

    主物和從物從作用上劃分,主物起主導作用,從物起輔助作用。主物和從物耦合在一起發揮聚合作用,其作用力不能互換,不能顛倒。但必須有從物附著於主物的事實,並且從物對主物發揮的作用是輔助性的。

    主導作用,是指物的使用價值、經濟性、安全性、可靠性明顯地優異於其他物。其主要表現是,沒有主物的特殊作用,就沒有物有所用的主要效率,或者說就沒有效能效用。

    輔助作用,是指物的使用價值、經濟性、安全性、可靠性明顯地服務於其他物。其主要表現是,從物是服從於、服務於主物,使得主物的效能效用發揮得更好、更安全。

    比如,保險櫃和上面的保險鎖與保險櫃構成主物,是保管錢財和私密資料的主機。保險櫃的鑰匙是從物,其輔助作用是確保保險櫃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方便性。雖然主物與從物的效用不同,但客觀存在從物附著於主物的事實。一個保險櫃可以配幾把鑰匙,即一個主物附加幾個從物。主物轉讓時,至少需要一個從物跟隨轉讓。

    3.均有不同的屬性

    主物和從物從屬性上劃分,主物是主物權,從物是次物權。轉讓所有權的主要目的與辦法,是優先轉讓主物的所有權,然後再考慮是否轉讓從物的所有權。

    「從隨主轉」是指轉讓主物所有權的前提下一併轉讓從物的所有權。然而特定情形下,主物轉讓時,從物可以不轉讓所有權,而可以轉讓從物的用益物權、使用權、作用權、利用權,以代替轉讓從物的所有權。這是一種變通的方式。譬如業主轉讓商品房的所有權,同時轉讓屋基的土地使用權,並不要求一定是在轉讓主物所有權的同時必須轉讓土地的所有權。因為土地所有權是屬於國家所有,土地使用權才是歸個人所有。

    特定情形下,主物轉讓時,主物所有權轉讓,轉讓人可保留從物的用益物權、作用權、利用權。如奶牛的所有權人抵押、轉讓奶牛後可約定繼續擠牛奶,就是由轉讓所有權變成了保留從物的用益物權或作用權、利用權。

    4.主物與從物均為一人所有

    從物是否能夠與主物一同轉讓,是否可以約定,須考量主物與從物是否均為一人所有。否則,就不屬於本條款討論的範圍之內。本條款指所有權人同時掌握了主物、從物的支配權,才能實施「從隨主轉」。就是說,無處分權人不能擅自處分所有權人的主物和從物。

    本條款「從隨主轉」原則與第109條∼第114條的規定有一些區別。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在無人認領或成為無主物、文物的時候,公安機關、文物保護部門等無權處分人可以處分該物。相同之處,「從隨主轉」原則也適用於上述4種物的轉讓。

    5.均有復合關係

    主物與從物的關係,不僅有一物對一物的單一關係,而且還有一主物對多從物、一從物對多主物和多主物對多從物的復合關係。不僅有所有權對所有權的耦合、復合關係,而且還有所有權對他物權的關係。所有這些,也都適合本條款「從隨主轉」和「約定」的轉讓原則。

    主物與從物的形式,大多數發生在不動產的轉讓過程中。如共有財產隨專有財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隨建築物所有權轉讓,所有這些都是不動產轉讓過程中的特殊現象。

    另外,主物的所有權轉讓與從物的租賃權轉讓,也是主從復合關係的一種形態。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115條

    相關名詞:

    主物與從物的轉讓方式法律關係的「從隨主轉」

    字數: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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