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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2... 文 / 絲園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250-1

    物權法的法制效力

    一、基本理念

    物權法法制效力,是公開化、公正化、公平化、合理化的法律效力,是物權法本質上的效力,任何法律必須具備這種素質,物權法也肯定不例外。相比之下,物權法就其本身的法制特性而言,對於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以及相關物權之確認、保護、利用與規範、調整等事項是最較真和最細緻的,故對其法制效力有更高的期望與要求。運用普通物權法的一般均衡原理和系統工程原理,不但可以糾正本普通物權法系的一些缺點錯誤,而且還可以糾正其他物權法系的一些不合法理與常理的缺點錯誤。

    譬如,運用普通物權法的所有權四項權能、用益物權的三項權能法理,就可以準確地判斷出所考量的物權是自物權還是他物權、是所有權還是用益物權,以及該項物權設立、變更、轉移、消滅的脈絡。在擔保物權法和制度物權法運用這些技法,就可以提綱挈領、舉一反三,收到事半功倍的好效果。

    物權法的效力,從基礎理論上闡述,其的主要功能作用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制效力,二是綜合效力。因為立法、普法和執法三個過程均能夠影響到物權法的效力,而以立法的效力為最基本的和原始的效力。

    物權法就是確認、保護和利用自然物和人造物的公開化的成文法,可以公開聲明某些物歸誰所有,公開各種主物權與從物權的類型和法律規則,公開支持誰和不支持誰。

    所謂物權法定,是指某種物權是否屬於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以及自物權、他物權和自益物權、他益物權、共益物權、公益物權,以及有物權與無物權、正物權與負物權、加物權與減物權、長物權與消物權,以及由所有製法決定的物權和由所有權法決定的物權。

    關於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所有權的法定,在開門立法、科學立法和公開化、公平化、合理化基礎上,廣泛徵求專家和群眾意見基礎上,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中國物權法關於所有權四項權能、用益物權三項權能的定義是科學的、準確的。關於土地所有權二元化的規定,物權法只能根據憲法規定的模式來規定。筆者在物權法頒布前,曾多次建議「修改物權法草案從修改憲法開始」,並寫下了46萬字的《論土地所有權國有化與物權實務》,重點是修正土地所有權二元化的規定,但最後並沒有得到回應。

    二、基本規律

    1.物權公開化是衡量立法、執法效力的先決條件之一

    物權公開化,是世界公認的財產權對世規則。立法執法公開化和民主化,是防止統治利益集團獨裁**、私下操縱立法機器、大搞公權私化、貪污腐化和破壞國家財產權的防火牆利器之一。

    任何一種物權只要不存在瘕疵,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排他性、對世性。對於國有、集體大宗有形或者無形資產的交易或者轉讓,採取公示、公決和公開掛牌、招標、拍賣,必須形成制度化、常規化。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決算、立項、採購、分配、消費、交換等財產權的行使,應當向媒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廣大群眾公開,避免浪費與**現象的發生。一切應當公開的物權,就一定要公開。公務官員及其家庭成員自行申報及公開財產、財產來源與去向,是否經商辦企業,是否雙重國籍、可以移民海外等等應當公開的,一律公開。

    物權公開化,不僅僅在於立法程序和立法內容公開化,每次修法也要公開化。小公開、半公開,不能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意願,缺乏圓滿度、公信力,會留下許多法律瘕疵,影響法律效力的充分發揮。

    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即五四憲法的出台有1。5億人參加討論,幾乎佔全國人口的1/3,同時提出了116萬多條修改意見,是迄今為止最為公開化的法律之一。這部憲法相對穩定直到1975年才開始修改,1978年政權更替以後再次修改。此後對七八憲法有過一次大修改、四次小修改。建國以來第二次大修改是1980年9月。1982年對於憲法進行了史無前例的大修改。如果按照五四憲法的討論人數比較,此時全國人口已經高達10億人以上,至少應當有3億人參加討論才能算與五四憲法公開化水平相當。至於中國土地所有權二元化的規定,也是八二憲法開始確定的,此後的四次修改,仍然保留這種土地所有權模式。

    物權法是一部很重要並且很深奧的財產法,公開化立法的程度卻也不高。雖然歷經13年並8稿定讞,但是在專家學者和官員圈子裡進行的,官方沒有公佈參加討論人數,只公佈收到修改意見10032條。此時中國人口已經超過13。5億人,是制訂五四憲法時的二倍半,按理說應當超過4。5億人參加討論,才能達到五四憲法的公開化水平。

    2.物權公正化是衡量物權法科學性效力的標桿之一

    物權公正化,是建立在科學的「一物一權主義」基礎上,科學地界定物權的排他性、對世性,它是衡量物權法效力的核心內容。

    物權排他性,就是建立在科學的「一物一權主義」基礎上的排他性、對世性。其判定標誌:規則一,同一標的物之上,不得同時並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權,否則,其所有權和附從的物權一律失效;規則二,同一標的物之上,不得存在其他同以佔有為內容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定限物權。當然,不以佔有標的物為內容的特殊物權如抵押權,則可以同時存在同一標的物之上,但這是有時間差限制的債物權,所適用的規則主要是債權保護主義的規則。如果不遵從此第二項規則,所指定的物權也一定失效。

    之所以在「一物一權主義」前面加上「科學的」的定語,是特別要求要科學地識別、界定各種自物權與他物權、主物權與從物權、有物權與無物權、正物權與負物權、派生性物權與零物權、公物權與私物權,尤其是要科學地識別、界定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完全、準確地用唯物主義一元論來統領全局,自覺地抵制唯心主義的、形而上學物權觀。否則,亂搬亂套「一物一權主義」公式,有可能適得其反。

    物權對世性,包括聯合對世性和個別對世性。在一個物權聯合體之中,主物權、從物權可以一致對外,排除他人的干擾破壞;另外,建立在科學的「一物一權主義」基礎上的排他性,能夠使各自的物權發揮各自的作用,單獨地排除他人的干擾破壞。物權法中物權對世性,是衡量物權法效力的標誌之一。

    本文之所以在「一物一權主義」上面加上「科學」二字,目的在於,要使物權法真正成為公平化、合理化的產物,不能有半點的虛偽與驕傲。縱觀全世界各國的物權法,總是留著這樣那樣的尾巴,存在這樣那樣的硬傷、瘕疵,存在法理混亂、物權不明、物權品種不齊全的許多問題。大大影響物權體系的生態平衡,損害了一些弱勢群體的的物權利益。科學地全面地確立物權法內容,適當地向公有制物權和弱勢者物權傾斜,科學地界定公共利益的範疇、農村的地權狀態,是實現物權公平化、合理化的必由之路。

    3.物權公平化是衡量物權法公信力、溯及力和質量效力的基本條件

    物權公平化,包括物權、物債權、債物權的公平化,起碼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一是對於傾向性、特殊性物權與限制性、一般性物權,都應當恰如其分的巧妙設立,讓同等條件的物權主體享受同等資格的物權生效;二是所有的物權,都必須做到精細化均衡,切忌粗心大意、倚重倚輕,對於各種物權既不能拔高,也不能貶低;三是物權法規則應當盡量與債權法、合同法規則相銜接,盡量避免發生衝突;四是物權的排他性、優先性、溯及性和公益性、私益性物權均要體現公平化。

    中國的土地所有權二元化並不公平,如農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城鎮集體組織就沒有土地所有權,同樣是集體組織,為什麼會這樣明顯的不公平呢?全國所有的土地本來全部是國家的,而且國家國防的責任、重大的一攬子的社會福利與社會公益的責任是集體所遠遠不能承載的。物權法等法律授予集體這種虛權沒有用處,往往起相反的作用,農民階級大多數人也不一定買賬。

    甚至於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中國香港、澳門地區的城鄉土地所有權全部是國有化的,實行社會主義的中國大陸竟然搞出一個不倫不類的「土地所有權二元化」出來,這能夠證明公平合理嗎?既然承認集體享有土地所有權卻不允許他們自由轉讓土地,被徵收土地每畝價值數十萬、數百萬元,卻只獲得二三萬元的補償,這能夠證明公平合理嗎?

    4.物權合理化是衡量物權法系統經久生效的前提條件之一

    物權合理化,包括物權、物債權、債物權的合理化,起碼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一是整部物權法必須條理分明,概念準確,切忌模稜兩可;二是立足於中國的現實國情,借鑒蘇聯民法經驗,高屋建瓴地建設中國式物權法體系;三是以後現代社會工業化、城市化、城鄉一體化的眼光,高瞻遠矚地建設新型的物權法體系,避免小農經濟式狹隘的物權法體系、防止土地所有權公權私化的再現;四是科學界定公共利益範疇,避免公權濫用,損害弱勢者利益;五是科學界定國家法人物權與國有企事業單位的信託所有權、國家財產權與國家機關信託財產權、集體法人物權與集體企業信託所有權等錯綜複雜的物權關係,平衡各種物權圈子的物權關係;六是各種物權人的責任、權力、義務、利益應當合理化,避免潛規則壓制了正規則。

    物權公平化合理化,是針對每個法律條款每種物權而言的公平化合理化。全世界的物權最複雜的不動產物權,中國的物權也概莫能外。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和其他人的物權錯綜複雜,變化莫測。這就要求我們要依據社會主義的憲政制度,堅持公有制為主、其他所有制為輔的物權制度,以此來衡量各種物權關係,解決各種物權矛盾。物權公平化合理化,是實現物權體系生態平衡、健康發展的法律保障。

    物權公平化合理化,是建立在科學的「一物一權主義」基礎上的一般性物權與特殊性物權的公平化合理化。

    一般性物權的公平化合理化,適用於一般性物權的規則,對於合法、善意取得的物權,適用同一規則,對於一般的各種權利主體一視同仁,一律保護。特殊性物權的公平化合理化,是在一般性規則基礎上的特殊規則,對於特定的各種權利主體一視同仁,一律保護。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60條

    相關名詞:

    字數: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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