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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1... 文 / 絲園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180-1

    土地所有權專屬國有化的最優體制原理學說

    一、基本理念

    土地所有權專屬國有化的最優體制原理學說,指運用制度經濟學之最優體制原理來設計土地資源**化管理的最優方案,以便於利用土地國有化的有利條件從計劃管理與市場管理中得出國家集權與放權最佳的平衡點,正確地充分地發揮土地資源的效用,防止計劃管理與市場管理走極端或者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土地資源的完全徹底計劃化的管理和完全徹底市場化的管理,都是不利於國家專屬土地所有權的正確行使的。完全徹底計劃化的管理或者會導致大量的土地資源被閒置而不能充分發揮物權價值與經濟價值,完全徹底市場化的管理或者會導致大量的土地資源被過度利用、污染利用而發生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後遺症問題,運用經濟學中的一般均衡原理與系統工程原理包括統籌學辦法興利除弊,實事求是地解決土地資源配置與物權關係中的一般性問題與特殊性問題,也是馬克思主義自然辯證法和社會辯證法在土地經濟學、土地物權學中的靈活運用。此系土地所有權專屬國有化的基本原理之五。

    土地所有權專屬國有化的最優體制原理,指的是宏觀經濟學的系統工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是優勢互補型的**化土地管理與支配模式,主要的內涵應當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的統籌兼顧。

    各個國家都需要有土地規劃,這是必須實行的計劃經濟模式和大制度、大宗旨、大原則。實踐證明,只有在土地所有權專屬國有化的前提下。才真正符合最優體制原理。否則,土地的物權制度是極不公平極不合理的。

    二、一般分析

    1.建立計劃模型與市場模型的統一

    建立計劃模型與市場模型的統一,是基於「最優體制原理」的需要而作出的統一。運用制度經濟學之最優體制原理來設計土地資源管理的最優方案,以便於利用土地國有化的有利條件從計劃管理與市場管理中得出最佳的平衡點,正確地充分地發揮土地資源的效用,防止計劃管理與市場管理走極端或者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譬如,有的國家自從國家成立的第一天起就順利地實現了土地國有化,但70多年來對於城鄉土地一律免費使用,全國的土地特別是建設土地與空閒土地沒有發揮出一點價值交換的作用,正如丁伯根所說的「徹底的計劃經濟」模式;有的國家既沒有實施土地國有化與制度化,又把房地產開發利用搞到了極端的市場化或者自由化程度,正如丁伯根所說的「完全的自由市場」模式,結果比「徹底的計劃經濟」模式所產生的後果更加嚴重,一發而不可收拾。這兩種極端模式都成為世界上的反面典型。

    各國需要選擇最優體制原理來合理配置土地資源,開放土地市場。如1969年諾貝爾獎經濟學獎得主荷蘭籍學者丁伯根所說的那樣:「最優體制的選擇決定於各行業和社會團體的性質,每個國家或多或少需要集權,因此,最優體制應該是多方位的。結論是,最優體制存在於完全的自由市場與徹底的計劃經濟兩個極端之間。」(王振中、李仁貴主編《諾貝爾獎經濟學家傳略》第18∼19頁)

    選擇土地所有權國有化和中央集權制,在加強國家宏觀計劃管理調控的同時,運用土地市場的經濟法則來賦予土地使用權人(用益物權人、用益權人等物權人)以合法權利,在最優體制下達到最大的社會效益、公共利益和邊際效益,從而實現全民利益、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全面平衡。

    無論是土地所有權集權制或者土地使用權分權制,無論是計劃經濟或者市場經濟、商品經濟,但是要堅守的法律底線就是土地所有權專屬國有化。土地所有權專屬國有化是國家固有的原始權益。如果這種固有的原始權益喪失掉,土地財產的集權是困難的,分權也無從談起。全國城鄉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土地回收(徵收)的合理負擔,對於全國各類土地的嚴格監控、規劃,對於建設用土流轉收益的回收(徵收)等項目,本來是政府干預、政府負責、政府負擔、政府主管份內的事,根本不可能離開計劃經濟而聽任市場經濟來左右其手。房地產計劃經濟是主要手段,市場經濟是輔助手段。

    土地資源經濟學或者房地產經濟學是個物權制度經濟學,總體上考量,計劃經濟是第一位的,市場經濟是第二位的。關於房地產市場、建設用地市場,任何國家都要計劃供地、計劃批地、計劃用地。

    土地的市場不同於一般的商品市場,土地一般不作為商品對待,即使作商品對待也決不能當作一般商品對待。稱「土地的市場經濟」不如稱「土地的商品經濟」準確一些。

    2.建立數理模型與物權模型的統一

    建立數理模型與物權模型的統一,是基於宏觀經濟學與宏觀物權學的統一、經濟價值與物權價值的統一而集中統一的。兩個模型是可以分開作的,數理模型幾乎是動態形式的,集權與分權也幾乎是動態形式的,只有國家的土地所有權是不變更的,純粹的經濟價值應當是不能單獨立足的。

    一個國家土地資源的數理模式是宏觀經濟學模式,應當是海量的數據信息資料,有的國家要發射數顆人造衛星來測繪各種土地資源及其變化情況,要運用數台億萬次計算機來進行精密的運算。搞一次全國土地資源普查,要動員數十萬人調查統計幾年才能摸清個大概。全國各個地區甚至於同一地區不同時候的發展趨勢、發展機遇不相同,不確定性因素、失敗因素甚至於**的因素是隨時隨地可以發生的。有些地方甚至搞高速公路建設、市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虧本很多,有些地方的工程承包存在很多鋪張浪費現象和通同作弊、貪污腐化現象和違法征地、強制拆遷現象,所有這些不利因素都要考慮進去。一個國家幾億、十幾億人吃飯問題是個大問題,幾千萬、幾億農民永遠失去家園也是個大問題,城鎮化工業化泡沫、房地產泡沫與房奴、地奴問題更是個大問題,所有這些不利因素都要考慮進去。

    一個國家土地資源的物權模式是宏觀物權學模式,至於土地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權能,只不過是微觀物權學模式而已。

    土地所有權專屬國有化的最優體制學說,是宏觀經濟學與宏觀物權學高度統一的學說。宏觀經濟學為宏觀物權學提供經濟實用的技術手段,提供大量的周密的第一手信息資料和多套可供選擇的數學模型與經濟價值,為國家制定5年、10年、20年乃至30年以上土地規劃奠定堅實的基礎;宏觀物權學為宏觀經濟學提供可靠的物權價值、可靠的集權與分權依據,藉以平衡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政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平衡國家專屬土地所有權制度信託權利人與其他各個層次物權人的物權關係和法律關係、法鎖關係與信託關係。

    房地產經濟不是一般的經濟形式,每一種土地資源的取得與使用、利用,都必須與各個等級的土地使用權或者利用權掛鉤,都是寓於土地資源的物權氛圍中和物權的價值觀中產生經濟價值,否則就不能產生經濟價值。如非法改變土地用途或者違章建築、非法污染與破壞土地資源、非法轉讓土地所有權或者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非法佔有他人的土地不產生經濟價值等等,說明了經濟價值應當與物權價值相統一,並且由土地資源的物權價值決定了經濟價值的存在與取向。

    3.建立公益模型與自益模型的統一

    建立公益模型與自益模型的統一,是制度物權法和國家制度信託所有權的必然要求與前提條件的統一。土地的公益模型是主要模型,應當首先要考量的不可或缺的對象,這是國家的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必然要求。土地的自益模型不見得永遠的自益形式,最終要將其轉化為公益模型,這也是國家的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必然要求。

    國家制度信託所有權和**權不光是管制別人的,很大程度上是管制自己的。無論是社會主義國家或者是資本主義國家,土地的投入產出模型肯定是公益性為主、自益性為輔的。因此,在設計土地收益模型時,不能忽略土地的公益模型和社會保障模型。

    「最優體制理論」就是根植於福利體制和福利經濟學的。丁伯根認為,福利經濟學是研究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問題,因而會對現實政策產生一定的影響。所有經濟體制都有使正常效用達到最大化的相同目標,從而提出了決定最優福利體制的方法。其一是用數學方程式表示福利最大化的條件;其二是確定可用於選擇的幾個體制的制度方法及相應的社會福利水平。他主要考慮以下幾個項目:(1)公共部門規模和稅收體制種類;(2)公共部門的分權制度;(3)生產的分配,企業的規模和位置;(4)市場與價格;(5)社會保障系統;(6)通過生產委員會來協調與工人的關係。(同上書,第18∼19頁)

    丁伯根所謂社會福利最大化、最優福利體制、社會福利水平是別出心裁很有見地的。所謂最優體制理論就是「福利社會主義的最優體制理論」。儘管他沒有直接提及土地國有化、制度物權法和國家制度信託所有權,然而他肯定也包括了這個方面的「福利社會主義的最優體制理論」。他的這些理論,為西方發達國家全面推行福利社會主義及其最優體制提供了很好的建議,並得到了某些國家執政黨領導人的贊同。

    4.建立生產模型與消費模型的統一

    建立生產模型與消費模型的統一,同樣是為「社會福利最大化」、「最優福利體制」的統一而統一的。政府指導社會組織一邊做蛋糕、一邊分蛋糕,一邊發展經濟、一邊拉動內需,一邊促生產、一邊促消費,目的在於「社會福利最大化」。國家的制度信託責任不僅僅是規範與調整國內的物權關係,更加重要的是規範與調整國際的物權關係。保護本國的公有制產業、民族產業至關重要,決不可以掉以輕心。否則,國家的「社會福利最大化」、「最優福利體制」的統一根本就統一不起來,根本是空中樓閣。

    圍繞各種土地資源的投入產出模型是有很多種類的,農用土地有很多種類,建設用地也有很多種類。建立生產模型與消費模型的統一,就是全國一盤棋,各行各業各種土地資源一盤棋,各種物權人一盤棋,各種生產者與消費者一盤棋。

    土地國有化要有防火牆,建立生產模型要有防火牆,建立消費模型、生產模型統一要有防火牆。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4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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