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節目錄 第十七章 童養媳 文 / 樓三層
我看了看男主人的名字,叫做林耀宗,撇撇嘴,心想真是人如其名,林耀宗,耀宗,光宗耀祖,當然這是貶義的意思。()我繼續往下看去,下面是林耀宗從出生到現在的經歷,就連他的妻子和孩子也寫在裡面。
1969年,4月蘇聯軍隊多次侵入我國黑龍江境內珍寶島區域,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也在這一年的五月,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在首都北京舉辦。這一年也正處於文化大革命時期,全國各地都在火熱地進行批鬥,批鬥知識分子,批鬥之前的地主階級。
正當文化大革命處於熱潮的時候,位於中國地域最下方的三門縣清河鎮卻安安穩穩,平平淡淡的過著日子,任何事情一到了這裡都消失地無影無蹤。遠在蘇聯多次侵入的黑龍江也好,近在全國各地的文化大革命也罷,都無法影響到當時的清河鎮。
也就是這一年,清河鎮鰲頭村的林地主家老來得子,生下一男娃兒,叫做林耀宗。畢竟是老來得子,林地主大擺宴席,請來全村人來道賀。林地主在宴席上捧著自己還在襁褓中的兒子,手拉一個穿著樸素的小女孩對全村人宣稱,這個女孩就是自己兒子未來的媳婦,也就是童養媳。
那時候童養媳五歲,名叫林嵐。
全村人笑而不語,對此不做評價。新中國成立,之前的舊制度,壞習俗都被推倒。如果是在別的地方,林地主早就別人拉去批鬥,也不可能買來孤兒當童養媳。可是這是在清河鎮,地主依舊是地主,有錢人家家裡依舊有童養媳。
什麼都沒有改變,一如往常。
1979年,歷經十年,文化大革命早就過去幾年。林地主家的兒子林耀宗依舊是十歲孩童,含著金湯匙出生,老來得子的林地主夫婦對他寵愛有加,甚至可以到了含在嘴裡怕融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這也導致林耀宗生性懶惰,凶狠毒辣,在學校裡是領頭做壞事的頭頭,調戲同班女生,欺負膽小怕事的男同學。
對此,老師心有不滿,卻不敢對林耀宗說什麼話,做什麼懲罰。那些被欺負的同學的父母也不敢有什麼動作。畢竟別人家還是地主,有錢有權,動動手指頭就能弄死你。
之前就有個借鑒了,林耀宗某天帶著自己的小弟把跟自己對著干的同桌衣服褲子全部扒光,並且將赤身**的同桌扔到操場,讓全校的人都樂呵呵笑了一場。之後,全校的人回家都和父母去說了這個笑料。父母又和自己的朋友講。
十傳百,百傳千。
這件事情被同桌的父親聽到,性格耿直衝動的父親帶著自己的兒子來到林地主家討個說法。林地主和林耀宗站在門前和同桌及其父親交談,全村人都圍觀過來。所有人聽了同桌父親的話之後,眼色一變,背地裡對著林耀宗指指點點。
好面子的林地主眼尖的將村民的動作看在眼裡,心裡雖然惱怒,卻當面對著同桌代林耀宗道歉。同桌的父親看林地主也道過謙,沒再追究這件事情。
所有人都當是一場好戲,過了也就沒什麼了。誰知道三天後,那個同桌的父親被縣裡的警官抓走,八卦的村民一打聽,才知道是他工作值班的時候,意圖強姦另一個女同事。後來,同桌的父親被判刑坐牢,母親被這件事情打擊,每天以淚洗面導致雙眼失明。
大家都知道那個值班的女同事長得有多麼驚為天人。有妻有兒的男人怎麼可能會去做這種事情。()用手指頭就能想到是林地主動的手腳。只是沒人敢講出來。
閒話聽聽就行,繼續林耀宗的事情。
當年那個只有五歲,穿著補丁衣服的林嵐處於豆蔻年華,十年一過女大十八變,長得十分清秀。身為林家童養媳的她本應該來說生活過得滋潤。可惜並非如此,在林家人的理念裡,童養媳就是一個貼身的丫鬟,保姆,只是地位低下的下人而已。林嵐從沒上過學校,從被林地主買來之後,就一直跟著林耀宗後面伺候著,年如一日,從未有任何改變。
林耀宗在其父親的教導下,腦子裡根深蒂固的認為自己未來的媳婦林嵐只是低賤的下人,時不時就雞蛋裡挑骨頭一般挑出林嵐做的不好的地方,對她一頓打罵。尤其是看到林嵐這個女孩連學校都沒去過,一點知識也不懂,只知道洗衣做飯,這更讓林耀宗厭惡她,而恰恰諷刺的是,林耀宗也是個文盲,雖然在上學校卻一點知識都不懂。
林嵐本來就是逆來順受的女人,什麼責罵都沒有讓她有逃離的想法。在她看來,自己已經夠幸運的了,有吃有穿。從小就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誰,孤兒一個的她能不愁吃穿已經很滿足了。對此,她對林耀宗伺候的很好,沒出過半點差錯。雖然林耀宗總是挑毛病以及打罵她,但是她心裡沒有一點怨言。
一切都在時間中度過,林耀宗被父母寵壞,愈來愈胡作非為,到十五歲那年認識了縣城裡混黑幫的流子,也就是混混,最後在混混的帶領下,意志不堅定的沾染上了毒品,成了個癮君子。
林地主知曉這件事情之後,把林耀宗叫回家裡來,是一頓臭罵,但是沒有打,地主還是依舊寵著林耀宗的。最後,林地主把林耀宗關禁閉,讓林嵐去伺候著林耀宗,直到毒癮沒有為止。林地主把林耀宗關進房間,反鎖起來之後,找遍整個家都沒找到林嵐的身影。
本來就為林耀宗犯上毒癮這件事情惱火的林地主更是怒上加怒,吩咐所有人去尋找林嵐,最後在大範圍搜索下,林嵐被找到了,在縣城的汽車站裡,和一個大約和林耀宗一般大小的少年在一起。
林嵐被帶回家裡之後,林地主看見她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再琢磨著林嵐逆來順受的性格,想想根本是不會做出這種事情的。再三逼問下,林地主才知曉,原來林嵐是愛上了那個十五歲的少年。林地主看著林嵐丟了魂的樣子更是惱怒,想到自己兒子未來的媳婦給丈夫帶了綠帽子,吩咐下去對林嵐是一頓毒打。
老謀深算的林地主知曉林嵐能做出這種事情,那麼將來更有可能再一次發生相同的事情,而他決不允許這種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林嵐和林耀宗被保姆伺候著在房間度過了三年的光陰。林地主看兩人的年齡到了可以私下結婚的年齡,靠著關係強迫兩人匆忙的辦了結婚證,並且擺了一場不小的婚宴。
雖然是不小的婚宴,但是比起當年的林耀宗的滿月酒來說,已經變小了。
為什麼呢?之前就被林耀宗吸毒敗掉家裡一半的家產,林地主為了讓兒子能安然的度過將來,把剩下的家產全部拿去做下海經商的資金。可惜世事無常,另一半家產也在林耀宗結婚的兩年裡被消耗殆盡。
林地主本來就已經年老身衰,在破產這麼一刺激就這麼去了。林地主的妻子早在幾年前也去世。而林大家族看見財產都沒了,也都各自單飛。只剩下剛結婚不久的林耀宗和林嵐在鰲頭村。
之前受過林地主欺辱的村民都聚集起來討伐林耀宗,兩人被逼無奈之下只好來到縣城生存。可是生活需要錢,錢需要工作,工作需要知識。
林耀宗雖然上過學堂,可是當時一點知識都沒有聽進去,到後來因為吸毒輟學。林嵐更是沒上過學堂,一點知識都沒有。無奈之下,只好去找些不需要知識份量的工作來做。沒做幾天,林耀宗就懶得做下去,林嵐只好擔起這個家庭。
雖然每個月的工資很少,但是也夠兩個人生活。
可是誰都沒有想到林耀宗會再一次沾上毒癮,或者說,在過去五年的時間裡,林耀宗的毒癮一直沒有戒掉,只是深深的隱藏在體內。毒癮一犯,林耀宗在床上死去活來,拿走家裡生活用的錢去買了毒品。
誰都知道毒品量小價貴,而癮君子必須每天都要吸食毒品。這樣子下來,資金消耗就很大。林耀宗在當初帶他吸毒的混混提示下,知曉雞這個行業賺錢很快,林耀宗興奮之下讓林嵐去做婊子。林嵐不同意,遭到林耀宗的毒打。
最後還是被林耀宗來去做了雞,並且白天去工作,晚上去**。讓林嵐打兩份工,好讓他能隨心所欲的吸食毒品。林嵐真的不能忍受這種生活,偷偷去警察局報案,在警察的介入下,林耀宗因為吸食毒品被抓進監獄裡蹲了四年的牢。
這四年裡,林嵐因為不做措施而懷上了嫖客的孩子,無奈之下生下一個兒子,叫做林寶根。孤兒寡母雖然生活拮据,但是卻勝在平平淡淡。林嵐認為這輩子把林寶根帶大就算完事了。這輩子她遭受了太多的苦難,心裡只想著能平平淡淡過完一生。
四年的時間一過,林嵐就聽到林耀宗從監獄裡出來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