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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節半拉子的保障功用 文 / 雪天雪晴 非包月作品

    一個海軍衙門,竟找不出幾個懂海軍的。

    當然,海軍衙門也比較謙虛,醇親王自己就謙虛地說自己雖然奉旨總理海軍,但「輪船之制,苦不深悉」,承認自己不怎麼在行。

    謙虛態度下辦的正確的事,是醇親王對李鴻章辦事十分支持,同時對海軍的軍政一事,也不怎麼插手。

    那管什麼?就管錢。

    有了海軍衙門,倒是把經費「統」起來了。

    管錢的醇親王,在錢這上面也辦了一部分正確的事,就是也費勁出力,幫著海軍要錢,催款,催各地上繳攤派的稅、捐,為北洋海軍買船買炮。

    同時,他也幹了一些不太正確的事,或說是本屬分內,卻辦得有點不明不白的事。

    這,有利於誰?

    下來,我們也會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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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事情都是兩面性的。事實上,正因為「領頭大哥」不怎麼懂,李鴻章在「專司其事」上就有了相當的操作空間。而且,以後那些會辦、幫辦大臣不斷輪換,只有奕誆和他一直在堅持。

    李鴻章大人能不把有利條件運用得淋漓盡至嗎?

    我們能看出他絲毫沒客氣,充分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讓後起之秀的北洋一躍超過其他水師,膨脹般地發展起來。弄得其他大臣對他搞來的軍艦眼紅,像南洋大臣劉坤一,就曾寫信給李鴻章,要求把鐵甲艦撥給南洋海軍一艘。

    可氣的是,不但鐵甲艦沒要著,南洋海軍的軍艦反而經常被調去北洋,訓練、操演啊,一去就是大半年。《北洋海軍章程》裡就明這麼定的,出發點是為了幫助輔導和共同提高,但北洋的章程拐進南洋,總是有點那個吧。這大半年裡,南洋大臣就是個「海軍光桿司令」。

    除了打著給其它水師購買軍艦的幌子向朝廷要錢,再想法用到北洋身上,幹了不少挪用的事,李鴻章還連哄帶騙地揩其他大臣的「油」。上過當的,福建、南洋均在其列。像鼓動福建籌銀130萬兩買炮船、巡洋艦,還主動充當代辦,結果,這銀子落到了李大人夢寐以求的鐵甲艦上。朝廷撥給南洋40萬兩買2艘「超勇」級巡洋艦用,南洋高興地自己拿出了25萬兩貼補,結果也貼補到了鐵甲艦上。

    這一套,除了沈葆禎忠厚老實,不跟他爭,其他督撫,對李鴻章這個老滑頭難免會有些意見、有點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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