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節「夾縫」中艱難的成長 文 / 雪天雪晴 非包月作品
不幸的是,大清海軍的建立,自開始便摻入了中央與地方、地方派系之間的博弈。
從各艦隊的建設上,鮮有象沈保楨這樣顧全大局的,身為南洋大臣,主動上書,以北洋為先,而後再逐步推及其它各海軍。李鴻章可是個滑頭,軍艦的分配上,李鴻章也是欺負沈葆楨老實,得便就把噸位大的、先進的軍艦往北洋艦隊劃拉。來了好的大的,就先撥給北洋,北洋小的、舊的,往其它各洋海軍分。(清史稿志一百一十一有詳細記錄)。
說到底,還是親生的兒子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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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大清海軍建設,不能不提洋務運動。
洋務派有頭腦,有雄心,是近代海軍的積極倡導者,也是殫精竭慮費盡心血的實際操辦者。海軍建設從資金到人才,都是洋務運動的成果支撐。
也只有洋務派,能擔起這個歷史重任。
所以,作為一種肯定,史書上都把籌辦海軍作為洋務運動的重要一部分,寫下了應有的一筆。
但,成也洋務,敗也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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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生著洋務運動的權力爭奪,一開始,便先天性地滲入到海軍建設之中。
從海軍層面來講,本來劃海而守,劃片而建,是一個科學的計劃安排,但客觀上卻造成了各海軍「一強多弱」格局。艦隊之間也條塊分割、難成一體。
編製不統一,裝備不一致,訓練有差別。
以上還不是最要害的。
最為要害的是:這樣做導致了各洋海軍雖稱為大清海軍,但從一開始就打上了「軍閥海軍」的烙印,而缺乏「國家海軍」的牢固意識。
所以,大清海軍並沒有形成整體力量,特別是最關鍵的時候沒有統一對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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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下關係來講,中央統治者對海軍的建設前前後後的態度,似乎都是矛盾的。
最上層對洋務運動的種種擠壓、阻滯、牽制,一樣不少地反映到海軍身上。
權力收歸中央,雖然很大程度是名義上的,但財權、人事權,大事的決定權,畢竟還在中央朝廷和衙門。
他們可不會甘心只當個簽字蓋章的機器。
就是買個新式軍艦吧,那得一一報批,就是個程序那也得走到。走程序需要時間(有時會拖很長時間),遇到意見不一致,再三上書,倒騰好幾個來回,還不一定說得服、通得過。
所以,具體負責海軍建設的地方官員有時採取私下「挪借公款」、「變更項目」,先辦事後補報,以違規的方式來辦成一件正確的事。
各地督撫請示建造小艦的撥款,就曾集中在一起辦大事,第一艘鐵甲艦就是這麼拿撥給小艦的錢「湊」出來的。
這種事,李鴻章幹過,沈葆楨幹過,曾國荃幹過,有時他們還合夥幹過。
這不是一種奇怪的事情嗎?
各支艦隊負責的大臣有時也要埋頭幹事,光做不說,悄悄地進行,不至於鋒芒太露,刺激了當權者的濃重戒心。
以上還不是最可悲的。
最為可悲的是,作為一個國家的重器,海軍在自己維護的統治階層面前,有時竟需要隱藏自己的雄心,掩蔽自己的實力。
饒是如此,統治階層仍處心積慮對海軍實施掌控、約束,限制著海軍不至過於強大。
特別是到了海軍初步成軍,到了發展的關鍵階段,海軍遭受了「釜底抽薪」一般的打擊。
這個,以後我們也會討論到。
把海軍事務完全還給那些朝廷的當權派?
結果可能更糟。那幫人向來創業艱難時候躲開,看見成果了就眼熱,冷言冷語有之,袖手旁觀、坐等著挑毛病的有之,指望他們是辦不成實事的。
種種原因,洋務派培植了海軍的幼苗,到頭來,又牽絆了海軍發展的步子,而且從一開始就限定了海軍發展的「頂棚」高度。
這似乎從開始就預示了,大清國的海軍建設,終歸是一場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