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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70 五行絕倫 7 文 / 月之輪迴

    中醫五行

    基本概念

    五行,是指金、木、水、火、土五類機制。它是用來闡釋事物之間相互關係的抽像概念,具有廣泛的涵義,並非僅指五種具體物質本身。五行學說是以五種機制的功能屬性來歸納事物或現象的屬性,並以五者之間的相互滋生、相互制約來論述和推演事物或現象之間的相互關係及運動變化規律。

    凡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於木

    具有溫熱、升騰作用或性質的機制,均歸屬於火;

    具有承載、生化、受納作用的機制,均歸屬於土;

    具有清潔、肅降、收斂作用的機制,均歸屬於金;

    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機制,均歸屬於水。

    五行學說用五行之間的生、克關係來闡釋事物之間的相互關係,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靜止的,而是在不斷的相生、相剋的運動中維持協調平衡的。

    這一學說在中醫學的應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來分析研究機體的臟腑、經絡、生理功能的五行屬性和相互關係,以及闡釋它們在病理情況下的相互影響。

    因此,五行學說在中醫學中既用作在理論上的闡釋,又具有指導臨床的實際意義。

    自古以來,中國先賢把五行理論巧妙地運用於醫學領域,以五行辯證的生剋關係來認識、解釋生理現象,盡力適應內部自然規律以養生,努力掌握人體運行機制以防病、治病,取得了無比豐富的經驗和成果。

    五行屬性

    五行學說之所以能概括宇宙間的萬事萬物,其主要的思維方法是按照『五行『的特性,根據事物的不同性質、作用和形態。採用『比象取類『的方法,將事物或現象分為五大類,分別歸屬金、木、水、火、土五行之中。並根據五行之間的相互關係及其規律。說明各類事物或現象的聯繫和變化。在醫學方面則籍以闡明人體臟腑組織之間在生理和病理上的複雜關係,以及人體與外在環境之間密切的關係。

    原始的五行屬性說。上升為五行學說之後,基本上已經不是單純的指物質本身,而是作為萬事萬物機制的抽像概念來應用。五行各有其不同的特性,即『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意思是說,木具有生發、條達之特性;火具有炎熱、向上之特性;金具有斂肅、變革之特性;水具有滋潤、向下之特性。為此,根據上述特性,採用『比象取類『方法,便把需要說明的事物或現象。樸素地分成了五大類,將相似屬性的每類事物或現象,分別歸屬於五行之中,並在五行屬性歸類的基礎上,運用五行生剋規律,以闡釋或推演事物或現象的複雜聯繫和變化。

    屬性歸類

    歷代醫家為了說明人體內外的整體性和複雜性,亦把人體的臟腑組織、生理活動、病理反應,以及與人類生活密切相關的自然界事物作了廣泛地聯繫。

    (1)以五行之特性,說明五臟之功能。如木性生發條達,肝性喜條達而主疏洩;水性滋潤下行。腎藏精而主水。因此,肝屬木、腎主水,其它臟腑亦是如此。

    (2)形成了以五臟為主體。外應五方、五季、五氣等,內聯五臟、五官、形體、情志等的五個功能活動系統。

    (3)此五個功能活動系統,說明了人體的內環境與外在自然環境之間也存在著對立統一的聯繫,如春屬木,肝氣旺於春,春天多風等。在內則肝與膽相表裡,開竅於目,主筋,主怒。在病理上易於化風等。

    應當指出上述是該表橫的聯繫,若從縱的方面來看。則表示此五類事物或現象之間具有相生相剋和制化勝復的關係。

    歸類意義

    五行屬性歸類,主要用於概括人體及其與自然界多種事物或現象在屬性上的某些內在聯繫。例如以五行特點來比象說明五臟之某些生理功能特點:如木性條達曲直。有生發之特點,而肝性柔和舒暢且主疏洩,又主升發之氣,故肝屬木;火為陽熱之象,有上炎之性,而心為陽髒主動,心陽有溫煦作用,故心屬火;土為萬物之母,有生化、長養萬物之特性,而脾能運化水谷精微,為氣血生化之源,後天之本,故脾屬土;金有清肅,收斂特性,而肺主呼吸,主肅降,故肺屬金;水有濕潤下行之特性,而腎能藏精,主人體水液代謝之調節並能使廢水下行排出體外,故腎主水。

    中醫學把人與自然的這種關係稱之為『天人相應『,五行學說則把人體臟腑形體和自然界相類似的有關事物,分別歸屬於五行系統,從而說明人體五臟系統和自然界同類事物之間,存在著相互通應、相互影響的關係。而且系統與系統之間存在著相互促進和相互制約的關係,從而說明臟腑間客觀存在的某些生理聯繫,用以解釋某些病理現象,並指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例如,脾屬土,故與五官之『口『、情志之『思『以及季節之『長夏『、氣候之『濕『,不僅存在著某些生理上的內在聯繫,而且在病理上也能得到某些反映和驗證。如口甜,可反映脾濕蘊盛等。

    五行四季(五行旺相休困)

    1春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2夏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3秋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4冬水旺,木相,火死,土囚,金休。

    基本規律

    五行的相乘與相侮,是五行關係在某種因素作用影響下所產生的反常現象。乘,即乘虛侵襲。侮,即恃強凌弱。相乘,即相剋的太過,超過了正常制約的力量,從而使五行系統結構關係失去正常的協調。此種反常現象的產生,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襲者乘其虛而凌其弱。二是乘襲者亢極

    極,不受它行制約,恃其強而襲其應克之行。

    應當說明,「相剋」與「相乘」是有區別的,相剋是正常情況下的制約關係;相乘則是正常制約關係遭到破壞以後的過度克伐,是反常現象。在人體,則前者是生理狀態,後者則為病理狀態。(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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