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生財有道 文 / 蘇奕楓
四年級的時候,可以說是我最痛苦的一年。原因有三:其一,嬋筠轉學了,陳微跟我不在一個班,我沒了可以一起玩的女生朋友;其二,增加了一門社會課,每次都是搬磚,我說過,如果照這麼搞下去,我們學校估計每年出一群全國勞動模範;其三,我十分討厭冷面成方均和色鬼江登樓。不過說實話,曾經江得子給我們講過一個故事,令我感觸很深,至今難忘。
說是曾經有一個小孩,跟我們一樣大,家裡很窮,有兩個姐姐,每天放學都要走很長的一段路才能回到家,回家之後,還要放牛才能回來吃飯,然後做作業夜戰到很晚,但是每天早上都要起很早,不然上學就要遲到。有一天,他放學回家,幾乎是跑著回去的,因為他想早一點回家放完牛就寫作業然後吃飯,就不用夜戰了。可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那天跑回去之後,已經非常累了,他牽著牛來到田塍裡,就躺在了地上。但是他又怕牛跑了,畢竟牛可是他家最值錢的東西了,他只好將繩子纏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因為這樣,只要牛稍有想跑的動靜,他就會立馬發現。沒想到等他睡著之後,那牛不知道怎麼就受驚了,一陣狂奔,那繩子套在他脖子上是個活結,一跑就自動拉緊了,活活地將這個小孩給勒死了。這個故事講得不是別人,就是當年偷劉佳彩色畫筆而被小曹老闆給查出來了的賈勇。
聽完這個故事後,也許是惺惺惜惺惺的原因吧。我不禁傷感了一陣子,因為我家也很窮,我每天也放牛,可是我怎麼也不會蠢到將繩子纏到自己的脖子上,想到這裡,我不禁想用魯迅先生的一句話來解釋我當年的心境,那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另外我還挺江得子說賈勇這個人,每到夏天放假的時候,他就會拿一把鏟刀,到田野裡去挖蜈蚣,然後將蜈蚣用削好的竹籤子穿起來曬乾,然後拿到藥鋪去買,據說一條蜈蚣也能買到八毛到一塊五。那時候,我才知道,蜈蚣是個好東西。我首先有了飼養蜈蚣的興趣,當我把這個想法告訴爸媽的時候,卻遭到了強烈地反對。可是我怎麼也沒法拋棄這個想望,我想連蜈蚣這種我們腳底下都能踩到的東西竟然可以這麼值錢,我何不因地制宜,賺他一筆,說不定哪天我就發財了。既然爸媽不同意,我就瞞著他們自己幹。
我首先找來了我的兩個小夥伴——航得兒和雄得兒。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他們,航得兒滿口答應,可是雄得兒卻支支吾吾,我知道他膽小,肯定是怕被蜈蚣給咬了。他說蜈蚣有毒,比蛇還厲害,咬一口過不了一個小時就會死,弄得航得兒都有些害怕了。我說他是瞎扯,我在做這個決定前,就已經想祖母詢問過了,蜈蚣雖然有毒,但是不會致命,只要用肥皂水多多清洗幾遍,過幾天就會好了。我好說歹說,終於把他倆都說動了。
我們說幹就幹,一到放假,我們就削好了竹籤子,拿起鏟刀在土牆角、在田壟間展開掃蕩,一天下來,斬獲頗豐,而且沒有我軍完全沒有損傷。我本來是想養活的,這樣這些蜈蚣就會生出小蜈蚣,這樣越生越多,我們賺的錢也就越來越多,可是兩個隊友太不給力,膽子太小,每當我一扒出蜈蚣就立刻踩死,然後用竹籤子串好。我們只好分配勞動成果,我們一共捉了九條,我們正好沒人三條,不過我付出的力最多,得到三條大的。第二天,我們也拿到鎮上的藥鋪去賣,我得到了兩塊三毛錢,這趕得上我一個星期的零花錢了。我們三個無不激動,簡直興奮地屁滾尿流,於是我們約定每個星期六隻要不下雨我們就去扒蜈蚣。
儘管後來我們都沒有再去抓蜈蚣,原因是接連下雨或者走人家或者過忙月了,隊伍總湊不到一起去,於是宣佈戰隊解散。不過我們的事跡很快就傳到了學校,特別是雄得兒那個傢伙添油加醋地在同學們面前或多或少加進了一些吹牛的成分,被他講的繪聲繪色的,於是聽說有同學紛紛起來效仿我們。我那時候恨不得把雄得兒臭打一頓,聽江得子說了之後都沒有同學去學賈勇,被你這麼一吹牛弄得這麼多同學來學我們,我們以後還上哪去弄蜈蚣,這不是把財路活生生讓給別人麼。不過呢,情況也沒有我想的那個壞,有幾個瓜娃子居然被蜈蚣咬了,手指腫的像根香腸一樣,漸漸地就沒有人敢抓蜈蚣賣了。
後來上了高中之後,我問雄得兒還有航得兒說,畢業後考不上大學怎麼辦,他們說打工去,我說打工有什麼出息,能一輩子打工麼,我們要不回去因地制宜飼養蜈蚣去。可是我們這次早到的不僅僅是父母的反對,還有資金與經驗的硬傷,再次宣告計劃失敗。可是我至今都難忘曾經靠自己的勞動賺錢買零食吃的快感,那一年,我們十歲。在我成人後,打算自助創業的時候,我接觸到了一個叫做《生財有道》的電視節目,發現裡面就講了一個靠養蜈蚣發家的老闆,我頓時痛恨自己當年沒有堅持自己的想法。於是我再次提出這個想法,以讓遭到了父母的反對,原因是,養蜈蚣,不好找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