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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地獄怪味湯 文 / 焦糖冬瓜

    評委們看著這份湯,低下來聞了聞,似乎還在辨別湯裡面到底用了什麼配料。

    《美食家》雜誌的主編溫斯頓是三個評委之中最年輕的。

    他的外表看起來很溫和,高挺的鼻樑,深邃的藍眼睛,向林可頌微笑的時候也很有風度。

    溫斯頓拿起林可頌的報名表看了一眼說:「你來自中國?」

    「額……是的……」

    「別緊張,我們都不是壞人,只是對於食物我們會有點過分認真。」溫斯頓用勺子輕輕攪了攪林可頌的湯,「介紹一下你做的這份湯吧。」

    林可頌輕輕咳嗽了一聲說:「我的英語不太好,所以我想請我的朋友替我用英語解釋給三位評委。」

    溫斯頓點了點頭,他們不約而同看向宋意然。

    宋意然用圓潤的英語解釋說:「這份湯名叫紅湯,是我們中國一個少數民族用番茄與雞蛋加入數十種香料熬煮而成。它的技法並非只是簡單的熬煮而已,而需要在不同的時候加入不同的食材,一旦加入食材的順序不對,就會變味。這種湯,只有在每家的女兒出嫁的時候,母親才會熬煮出來。所以一般來說,每個女孩一生可能只會喝到一次。因為這種少數民族化的沒落,湯也逐漸失傳。而我的朋友正好屬於這個民族,這種湯也是從她的外祖母傳給她的母親再傳到了她的手上。」

    這可真是中華好隊友啊!說起這一段來,面不改色心不跳!

    宋意然不該去學什麼金融,妥妥的廣告精英啊!世界廣告界少了他這個英才,是多麼巨大的損失!

    一時之間,所有評委都對眼前的湯充滿了興趣。美食協會的主席戴維甚至做了一個微微舔上唇的動作。

    吃吧吃吧吃吧!保證給你們非同尋常的體驗!

    「那就讓我們嘗一嘗這份紅湯吧。」

    評委們舀起湯來,緩緩送進口中,一副準備品嚐世間美味的感覺。

    首先是美食鑒賞家盧克猛地一口噴了出來。

    「這是什麼鬼東西!你是要把我的舌頭毀掉嗎!」

    還好宋意然早就做好了準備,想一旁站了站,不然他非中招不可。

    而美食協會主席戴維則低下頭來拼了命的咳嗽,一張臉都漲紅了。

    「我的上帝啊!這簡直就是一場災難!給我水——快給我水!」

    倒是溫斯頓,他緩緩將那口湯嚥了下去,不緊不慢地端起水杯,喝了一口。

    「非常獨特的味道與口感。我可以想像為什麼母親要在女兒出嫁前給她喝這種湯。如果連這種湯都能嚥下去的話,婚姻中還有什麼不能忍受呢?」

    將一整杯水都喝下去的美食協會主席戴維呼出一口氣來:「但願你們那裡的女孩一輩子只會嫁出去一次!」

    盧克用十分嚴厲甚至於接近咆哮的語氣對林可頌說:「你知道這份紅湯是我這三年來品嚐過所有菜品之最嗎?——最難吃!」

    溫斯頓取了餐巾擦了擦嘴,做出最後的補刀:「林小姐,這份紅湯毫無烹飪技巧可言,只是將食材放在一起的亂燉。美食是讓人感覺愉悅的,但你的湯讓我身處地獄。我誠摯地盼望著,這世上除了我們三個人不會再有第四個人吃到這種食物。」

    林可頌在心裡嘀咕,她就是想再做一份出來也沒那個水平啊。因為她壓根不記得也不知道自己放了什麼調料進去。

    「再見。」溫斯頓做了一個「請你離開的手勢」。

    林可頌和宋意然爽快地離開了比賽會場,她還擔心要是自己走的不夠快,評委會忽然突發奇想叫她自己把那三碗湯都喝下去呢!

    剛走出門去,林可頌就笑得肚子快爆炸了。

    「喂,你看到沒?你看到那個戴維的臉嗎?我怕他有高血壓啊!」

    宋意然揣著口袋,看著她捂著肚子笑的模樣,「你不是說不想玩的嗎?我看你玩的挺入戲的。溫斯頓說你的時候,你還一副快哭出來的表情。」

    「我那是忍笑忍的好不好!」

    「你現在不覺得自己對比其他參賽者不夠認真了?」宋意然問。

    「不覺得了。」林可頌搖了搖頭。

    「哦,為什麼?」

    「吃東西應該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他們總是帶著評判的心情去吃別人精心做出來的東西,這何嘗不也是一種不尊重?吃過我的地獄怪味湯,不知道他們還吃不吃得出其他味道?」

    宋意然輕笑了一聲,拎著林可頌的衣領走了。

    過了今天,林可頌就要在叔叔的林記餐廳正是開始工作了。

    從前,林可頌就聽說過開餐廳是很辛苦的。明明中午十一點左右才會開始營業,可是餐廳裡的後廚卻在早晨四、五點就開始忙碌。

    還好,叔叔並沒有打算讓林可頌到後廚幫忙,而是想要她學習收銀。收銀的本來有兩個人輪班。

    一個上週一至週五,另一個上週末班的大學生正好也是林小雪的表弟。原本負責週一至週五的大姐因為女兒懷孕所以要離職一段時間,林可頌就是要接她的班。

    收銀看起來只是將錢放進錢箱裡,電腦終端還會自動計算找給客人多少錢,理論上很簡單,實際操作卻是手忙腳亂。

    還好

    餐廳裡的收銀台比不上銀行的前台,否則流水一樣的業務,林可頌可以想像自己這會兒肯定已經燒著了。

    於是,林可頌就在與餐廳「懷舊版」收銀系統以及現金還有pos機的掙扎之間,完成了第一天的修行。

    她很想睡覺,頭發暈眼發花,那感覺就像在一天之內參加了三次高考。

    匆匆洗了個澡,林可頌就在趴進了床裡,剛要掀起被子便傳來了敲門聲。

    「叔叔?」林可頌揉了揉眼睛,該不會是自己收的錢出了什麼錯吧?

    「是我……克萊爾。」

    林可頌驀地想起自己剛剛用完了衛生間忘記清理頭髮了,林小雪該不會生氣了吧?

    她趕緊穿上拖鞋把門打開。

    「小雪,你是要用衛生間了吧,我去把掉落的頭髮清理一下。」

    「哦。那個……這週末我和我的同學要辦一個燒烤party。你可以帶著你的朋友一起來。」

    林可頌愣了愣。從她來了這裡到現在,堂妹一直對自己比較冷淡,怎麼會忽然想到請她參加燒烤派對了?

    如果在國內,林可頌的腦子會轉得比較快,但面對林小雪,她還是反應了三秒鐘。林小雪的重點不在她這個堂姐,而是堂姐的「朋友」。

    林可頌在心裡歎了一口氣。這多半又是因為宋意然了。果然有個好皮相就是不一樣,車見車載花見花開,林小雪見了他也翻蓋兒啊。

    雖然是神女有心,但襄王必須無夢。林小雪再怎麼樣也是她的家裡人,她是不可能讓宋意然來禍害她的。

    「週末嗎?週末我也得在餐廳裡收銀啊。」

    「你可以收工了以後再來。」林小雪的眼睛裡帶著希望。

    而林可頌故意露出為難的表情說:「小雪,等我收工的話,都晚上十一點了。這麼晚了,你的燒烤派對也快結束了吧?」

    「隨便你吧!」說完,林小雪就關門進了屋。她生氣了,但是林可頌的理由是成立的,她無法挑什麼毛病。

    林可頌微微呼出一口氣來。

    一周之後,林可頌迅速適應了收銀的工作,即便是在高峰時期也能做到忙而不亂。

    偶爾後廚忙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林可頌也會去幫幫忙,只是她不幫忙還好,一幫忙就完全被當做了男人來用。

    「可頌!來!幫忙把這幾袋米扛進去!」

    「可頌,你快來看看這燈泡怎麼就不亮了?」

    「可頌,洗菜的池子堵上了,快來幫忙通一通!」

    林小雪背著包走出來,看著她汗流浹背的樣子不由得扯了扯嘴角。

    「我爸請你來不就是看著這些人還有收銀的嗎?你怎麼讓他們使喚上你了?」

    林可頌愣了愣,林小雪已經背著包從她身邊走過去了。

    可是如果自己真的就坐在收銀台上,看著其他人忙著,她自己也過意不去啊。

    但是更應該過意不去的是宋意然那個神經病。

    他每天下午,只要沒有課,四點半就會準時坐到餐廳裡。

    「林可頌,給我倒杯水。」還特別少爺氣派地用手指敲桌子。

    「你沒看見我是收銀員嗎?」

    「你沒看見就你閒著嗎?」

    「……」

    他一般只會點一點清淡的東西。雖然這傢伙錢多,但是並沒有浪費的壞習慣,一般也是吃多少點多少。等到七點多,餐廳到達客流量高峰的時候,林可頌就會故意走過去敲他的桌子:「喂,騰個位置出來了!」

    「我還沒吃完。」

    這傢伙故意剩下一口粥,用平板電腦蹭餐廳裡的wifi。

    最奇怪的是,這傢伙每次消費就五美金左右霸佔了一張桌子,可無論餐廳服務員還是叔叔都沒有要趕他走的意思,甚至於叔叔還說要謝謝他,以後他來餐廳吃東西免單。

    「為什麼啊?」林可頌完全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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