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盜竊 文 / 北村
我覺得洗車的活兒太累,賺錢太少,於是我加入了一個裝修隊。老六和張德彪認為我活絡,也隨我加入了裝修隊。我們什麼也不會,只能從土工做起。鋪瓷磚的工錢有兩種算法,走工的話大工一天六十,小工二十五,我只能是小工。後來我學得快,很快就開始走大工了;如果按面積算一個平方十二塊錢,我只能得八塊錢,工頭抽走四塊錢。
有一次我們給一個別墅做裝修,我砌了一個保險櫃。這個保險櫃藏在他家的傭人房的衣櫃裡,真想得出來。我聽說過裝修工人做小偷的故事,所以我就留了一個心眼兒,仔細地看了它的結構。
我起了歹心了。我承認從那一剎那開始,我生長了一個十分惡毒的念頭,為此我有所準備。這一次是我先有惡念,再有行為。但我什麼也沒對老六和張德彪說。我把我以前做萬能鑰匙的本事拿出來,一共做了十幾把。我試了試,它還挺管用。
三個月後的一天夜裡。我重新潛回那個別墅。別墅沒有防盜網,我順利地進了門,來到了保姆間。他家還沒請保姆。我作案近半小時,竟然沒有被發現,他們都在樓上睡死了。當我打開保險櫃的門時,我看到的不是存折,而是現金。
我看著這麼多錢,突然心生恐懼起來,好像它是一顆炸彈似的。我手伸過去時突然發抖了,我不敢多拿,只取了一捆,就趕緊溜出了門。
我來到郊外,就在野地裡一直呆到天亮。我數了數那錢,一共有三萬塊錢。我嚇壞了,如果我手中的一捆就有三萬塊,那麼在保險櫃裡的錢至少得有個幾十萬上百萬。我覺得我的心就要從喉嚨裡竄出來了。
不過我高興極了,這錢來得那麼容易,而且就這一單,我就成了富翁。我曾經發誓,有一天如果我成了富翁,我要吃最好吃的東西,然後吃一半扔一半。我要買一套西服穿,掛兩條領帶。我想,現在我要吃什麼呢?於是我去了一家烤鴨店,一口氣叫了兩套烤鴨,可是我吃了不到一隻就飽了。我走出烤鴨店,把另一隻打包的鴨子隨手就扔到了垃圾堆裡。
可是我走不到多遠,心裡突然非常難過。我好像看到了妹妹和父親的臉。他們的眼睛在看著我,說,你都在做些什麼啊。難道你有了錢就為了做這種事嗎?我非常羞愧,把烤鴨撿回來,請老六和張德彪吃。
他們很高興。我說我要謝謝他們這一年來對我的照顧。老六說,這是哪兒的話,兄弟嘛。可是我把三萬塊現金往桌上一放,他們全傻眼兒了。我說,這是拿來的。老六哆嗦說,是偷來的吧?我說,是拿來的,不是偷來的。張德彪說,你……是從哪兒拿來的?
我突然覺得有話對他們說。我說,你們知道什麼叫革命嗎?革命有時候不但拿錢,還搶錢,不叫搶,叫剝奪。剝奪地主老財的錢,但不算犯罪。今天我這也是拿錢,因為老子活不下去了。而那些有錢人的錢花不完,還放在櫃子裡漚爛,這裡頭就是不公平。老六說,人家有本事唄。我說放屁,我就不信這邪,我最不愛聽這個,我,你,還有德彪,都有本事,但是我們沒有機會。我相信一條,老天爺把我們這些人生在地上,不是叫我們挨餓的,地上那麼多東西,我們卻會餓死?這是我永遠也想不明白的,這裡面有問題,一定有問題。張德彪說,對,有問題。我說,你看,三天過去了,那家人沒有報警,為什麼呢?不義之財唄,他為什麼不敢報警?做賊心虛唄,所以,我不是賊,他才是賊!老六說,他一定是貪官就對了。我說,我們等等看,如果一個星期過去,他還是不報案,那他就一準是貪官了。我們沒有害人,我們是為民除害。
我把錢分成三份,說,我拿錢是鬧革命,不是為了發財,這錢分三份,我們一人一份。老六和張德彪楞著,呼吸都不勻了。我說,你們還怕嗎?這錢是偷來的嗎?老六說,不是。我說,不是你怎麼不動手啊?我又說,你們別害怕,我再說一遍,我偷過錢,你們不知道的,我偷過車上的錢,可是我心裡很慚愧,把錢都發給乞丐了,一分錢也沒給自己留下。從今天開始我專找貪官下手,保證不偷老百姓一分錢,我不但不拿他們一針一線,我還要把我弄到的錢給他們,就像現在給你們一樣。
老六低頭說,我知道你的意思。
張德彪說,我們拿了這錢,是不是就要跟你一起干呢?
我說,那你瞧著辦。
老六想了想,說,木生,這樣吧,你把錢收起來,我們跟你幹,我也想清楚了,你說得對,我們這是打土豪,如果你真的不為自己,我們信得過你。
我說,這樣,我們把這錢留下一部份我們用的,其餘的你分成紅包,一個一百塊,悄悄地分給那些窮人,就是來城打工的,上訪沒錢的,別讓人知道是你給的。
老六說,行,我晚上去辦好了。
張德彪說,那我再去找幾個兄弟來,他們過去搞這個是行家,在滾水裡練摸肥皂練過三個月呢。
我說你別咋呼,我們跟他們可不一樣,我們要的人是好人,不是壞人,我們做的事是好事,不是壞事,你弄明白了嗎?我們先要搞清楚哪一家是貪官,一定要先作調查研究,他要是貪官,他就吃啞巴虧,就是一萬年也不會把我們查出來,我們一定要知道他們的現金、首飾和禮品藏在什麼地方,要專拿這些東西。
我說,同志們,有沒有信心?
張德彪說,有信心。
接下來的一年發生了很多事情。如果我告訴你我做了一年小偷,就是對我信念的侮辱。我們的人發展到一百多人,但這些人都受過訓練,我們的主要訓練不是在滾水裡摸肥皂,而是對老百姓秋毫無犯。我們執行一個案子時,需要作充分的前期調查。我過去讀的書起了作用。我搬用了偵探小說的模式,我把《教父》這本書翻爛了。我學著裡面的方法,召集了一群人,警察把我們叫團伙。但我們和一般的團伙不同,我們從不在歌舞廳鬧事兒。我們只是選定目標,然後悄悄下手,洗劫他們骯髒的錢。我們搞到手的常常不是現金,而是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比如名表,花瓶,古董,首飾……這些東西讓我傷腦筋,因為我需要錢,以便分發給窮人,而這些東西要兌換成錢是要冒風險的。
當我們調查到一戶貪官後,我們就踩點下手。我們執行了好多案子,但沒有一家報警的,我心中就有數了。但有一個清華區的公安局副局長被偷後,動用了人員偵察,已經查到我住的一帶地方了。老六說,事情不對呢,老大,他和別人不一樣,別人不敢查他敢查,他是警察局長。
我想了一夜。思想如何對付這件事兒。早晨的時候,我有主意了。第二天我寫了一份聲明,表示在公安局副局長的家中查到如下贓物,包括金鏈子八條,名表四隻,現金十二萬元,美元一萬元,房契一份,洋酒三瓶,吩咐老六大清早貼到檢察院大門口,地上就放著這些東西。上崗的武警到崗後,立即報告了在門口發現的東西。
不到一個月,這個副局長被雙規了,又過了一個月,他被逮捕了。他就這樣完蛋了。從此,再沒有人敢查我們,誰查誰倒霉。我們每偷一家,就把他家藏贓物的位置公示出來,在大街上貼佈告。我不在佈告上寫我的名字,只寫上「群眾」,但我不會忘記在佈告左下方寫下「此布」兩個字。因為以前在我們鄉下,每逢殺人,佈告上都有「此布」兩個字。我寫這兩個字的時候,感覺很過癮。
我們用這樣的方法整倒了好多人。政府知道有一個團伙在做這些事,但他們裝聾作啞,因為他們要靠我們提供線索,反貪局和檢察院就撲上去抓人。老百姓卻真的以為是群眾在舉報。但公安局是知道底細的,他們拿我們沒辦法。
有一回出了一件事兒,張德彪偷了一戶人,事後證明不是貪官,是一家賣衣服的小販。他看了人家往銀行存錢眼紅,就單干取了人家一萬塊錢。事後他十分害怕,因為我們的錢是統一管理的。他好吃酒,花銷大,所以單干。老六領了他來,大家商量怎麼辦。我說,犯罪是要受罰的。我們不能犯罪,別人說我們是犯罪團伙,我們不承認,就是因為我們沒有犯罪。可是今天,你這樣讓我們掌自己的嘴巴。
有人叫他去自首。
老六不同意,說這會出大事兒的。
我說,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我不怪你,你也不要怪自己,你哪只手不老實,你就怪哪只手吧。
張德彪哭了,拔出刀就剁了右手的一根手指。
大家都嚇得眼睜睜地看著那根手指滾到地上。嚇得不敢說話。
有人喊,快送醫院接,現在還來得及!
我說,要接你砍它做什麼?
大家不敢吭氣了,驚恐地看著我。我說,別看我,看它!我指著在地上的手指,它拖著血,一會兒,它變白了。像一塊姜。
又半年過去,我們和公安局相安無事。但我聽到風聲,說上頭準備開始收拾我們了。問題並不是出在我們偷貪官,而是我們分錢給窮人。一個外國記者到城鄉結合部的外來工村落採訪,發現了有人定期發給他們錢,覺得這件事很有趣。上面開始對此警覺起來,他們似乎在找一個借口,這個借口能令我們悄無聲息地結束命運。
我對此無所謂。我連火葬場的門都進過,所以我什麼也不怕。只是當我看著我父母和妹妹的像的時候,我覺得還有一件事沒有完成。
我重新開始考察那個叫錢家明的警察。那天夜裡,我一個人跑到野外,就是離火葬場不遠的那片我深夜迷路的野地,我曾屈辱地跪在這泥土裡。我知道這都是錢家明干的。我已經把他放下好久,現在,我又想起他來了。因為我的準備工作已經完成,現在,我要了卻我的心願了。
如果我的直覺沒有錯。他就是殺害我父親的兇手。我得到的直接證據就是,他和一夥民警當天晚上從六點開始,用刑具痛毆我父親。錢家明當時用的是一根很粗魯的木棍,是聯防隊員白天拿來練武的。最後一棍就是錢家明打在我父親脖子上的,這最後一棍導致了父親的死亡。
我不能說出是誰告訴我了這個秘密。但我敢說,在我父親死亡這件事上,錢家明無論從當事人的角度,還是從負責人的角度,都要負最嚴重的責任。他既是科長,也是致命的打手,他是有罪的。
如果換了在一年前,我可能還會覺得一籌莫展。現在,我不再有這種感覺了。現在,我有辦法做到我想做的事。因為我不再依靠別人了,我依靠自己的方法。就像偷那些貪官一樣,我用自己的方法。我的方法就是我的標準,我的標準沒有條文,沒有典章,它們全在我的心裡。
我環顧四周,這裡已經變樣,原先的泥地被整平了,不知道又要蓋什麼大廈,但它們跟我沒關糸。我的命運是自己改變的。現在我跪在這片土地上,當一回法官。因為我決定要做一件事了。
這是很奇怪的,我在決定結束一個人的生命時,自己卻是跪在地上的。我明白了,我跪的是自己的良心。是跪父母和妹妹。
我對著空氣說,現在,我代表我的良心,判處錢家明死刑,立即執行。
你覺得很好笑嗎?可是我說完,卻哭了。風吹過來,我低下頭,又聞到了泥土的氣味,它還是腥的。我在殺人的前夜,沒有絲毫的驕傲,卻平添無比的孤單。
我進入程序。據我瞭解錢家明有一個小老婆,二十多歲,是荊西派出所的一個戶籍警,一個人住在金田開發區的一幢新樓裡。錢家明每週都要跟她幽會一次。他很狡猾,有一套約會的時間規律。比如這一周如果是週五晚上過來,下周就變成週六,再下周是週日。所以其實錢家明是每八天和姘頭見一次面。這是要掩人耳目,主要是對付他老婆的。
我跟蹤他到金田開發區的湖洋公寓。他傍晚七點進去,到十二點半才出來。他出來後,突然站在樹蔭下拉尿,拉了好久。我覺得奇怪,繞到樹後去看,我看見了讓人噁心的一幕:這老兄居然在清理自己的私處,仔細地揭開粘在上面的衛生紙。我差一點吐出來了。這就是我的仇人,他果然是壞人,現在他的醜行敗露無遺。人們常說我們是社會渣滓,我覺得他這種人才是渣滓,我長到現在連女人的手都沒摸過,他卻有兩個老婆。這種人殺掉是很正確的,他活在地上對人民沒什麼好處。
他清理完私處,把一包東西用力扔到黑暗的空地上,然後上了車。可是我已經在車上了。我從後面用一根繩子勒住他的脖子,他四腳亂蹬。
他叫道,放開!我開槍了。
我說,別喊,你沒槍。我查過了。
他說,你是誰?
我說,你現在開車,往南開。
他說,好,好好,你不要亂來。
我讓他把車開到那片離火葬場不遠的野地上。就是我跪在那地方。我把他綁在一棵樹上,說,你認得我是誰嗎?他看了我半天,硬是沒認出來。我很傷自尊。我想,這個人做的壞事太多了,竟然連自己殺害的人的兒子都認不出來了。
我說我叫馬木生。他立即明白了,大喊,你父親不是我殺的。
我說,你不是說他失蹤了嗎?怎麼又變成殺了呢?
他支吾道,是失蹤了……跟我沒關糸。
我拿出一張我寫好的宣判書,把我父親被害的整個過程讀了一遍。錢家明聽出問題來了,開始掙扎。他哀求我,要我冷靜。後來又威脅我,說,不出三天我就會被刑偵隊抓到,我還年輕,犯不著找死。最後他說,他可以給我錢。
我說,你能給我多少?
他看到希望,說,你要多少?
我說,你這種時候還跟我談判嗎?
他說,我給你二十萬……見我沒吱聲,馬上又說,五十萬,可以了吧?
我說,你他媽的不過是一個科長,你哪來這麼多錢,一開口就五十萬!你們這幫人真是壞透了!我告訴你,我就是專偷貪官的老大,什麼錢沒見過。今天,我就是要判處你的死刑。
他嚇得開始大聲呼叫,頭瘋狂地四下環顧。
我從車上拿了扳手,走過去敲了他的腦袋。他死了。
我在判決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塞到他的脖梗子裡,就地把他埋了。
我坐進車裡,抽了一根煙。
我把他的警察帽戴在頭上,在車上的鏡子裡照了照,發現自己很英俊。同時我還發現,中國的警服是全世界最漂亮的。
我抽完煙,下了車,把身上的泥土拍乾淨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