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節 文 / 村上春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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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費爾德這位作家,他的作品儘管量很龐大,卻極少直接涉及人生、抱負和愛情。在比較嚴肅的(所謂嚴肅,即沒有外星人或怪物出場之意)半自傳性質的作品《繞虹一周半》(1937年)中,哈特費爾德多半以嘲諷、開玩笑和正話反說的語氣,極為簡潔地道出了他的肺腑之言:
「我向這房間中至為神聖的書籍、即按字母順序編印的電話號碼薄發誓:寫實、我僅僅寫實。人生是空的。但當然有救。
因為在其開始之時並非完全空空如也。而是我們自己費盡千辛萬苦、無所不用具極地將其磨損以至徹底掏空的。至於如何辛苦、如何磨損,在此不一一敘述。因為很麻煩。如果有人無論如何都想知道,那麼請去閱讀羅曼.羅蘭著的《約翰.克利斯朵夫》。一切都寫在那裡。」
哈特費爾德之所以對《約翰.克利斯朵夫》大為欣賞,原因之一是由於書中對一個人由生至死的過程描寫得無微不至、有條不紊;二是由於它是一部長而又長的長篇。他一向認為,既然小說是一種情報,那就必須可以用圖表和年表之類表現出來,而且其準確性同量堪成正比。
對於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他往往持批評態度。他說,問題當然不在量的方面,而是其中宇宙觀念的缺如,因而作品給人印象不夠諧調。他使用到「宇宙觀念」這一字眼時,大多意味該作品「不可救藥」。
他最滿意的小說是《佛蘭德斯的狗》。他說:「喂,你能相信是為一幅畫而死的?」
一位新聞記者在一次採訪中這樣問哈特費爾德:
「您書中的主人公華爾德在火星上死了兩次,金星上死了一次。這不矛盾麼?」
哈特費爾德應道:
「你可知道時間在宇宙空間是怎樣流轉的?」
「不知道,」記者口答,「可是又有誰能知道呢?」
「把誰都知道的事寫成小說,那究竟有何意味可言!」
哈特費爾德有部短篇小說叫《火星的井》,在他的作品中最為標新立異,彷彿暗示布拉德貝利的即將出現。書是很早以前讀的,細節已經忘了,現將梗概寫在下面:
那是一個青年鑽進火星地表無數個無底深井的故事。井估計是幾萬年前由火星人挖掘的。奇特的是這些井全都巧妙地避開水脈。沒有任何人知道他們挖這些東西出於什麼目的。
實際上,除了這些井,火星人什麼都未留下。沒有文字沒有住宅沒有餐具沒有鐵沒有墓沒有火箭沒有城鎮沒有自動售貨機,連貝殼也沒有。唯獨有井。至於能否將其稱為文明,作為地球人的學者甚難判斷。的確,這些井建造得委實無懈可擊,雖經幾萬年的歲月,而磚塊卻一塊都未塌落。
不用說,曾有好幾個探險家和考察隊員鑽進井去。攜帶繩索者,由於井縱向過深和橫洞過長而不得不返回地面;未帶繩索者,則無一人返回。
一天,一個在宇宙中往來仿惶的青年人鑽人井內。他已經厭倦了宇宙的浩渺無垠,而期待悄然死去。隨著身體的下降,青年覺得井洞逐漸變得舒服起來,一股奇妙的力開始溫柔地包攏他的全身。下降大約1公里之後,他覓得一處合適的橫洞,鑽入其中,沿著曲曲折折的路漫無目的地走動不止。不知走了多長時間,表早已停了。或許兩小時,也可能兩天。全然沒有飢餓感和疲勞感,原先感覺到的不可思議的力依然包攏著他的身體。
某一時刻,他突然覺察到了日光,原來是橫洞同別的井連在了一起。他沿井壁攀登,重新返回地面。他在井圍弓身坐下,望著無遮無攔的茫茫荒野,又望望太陽。是有什麼出了錯!風的氣息、太陽……太陽雖在中天,卻如夕陽一般成了橙色的巨大塊體。
「再過25萬年,太陽就要爆炸,……oFF。25萬年,時間也並不很長。」風向他竊竊私語,「用不著為我擔心,我不過是風。假如你願意,叫我火星人也沒關係,聽起來還不壞嘛!當然,話語對我來說是沒有意義的。」
「可你是在講話。」
「我?講話的是你。我只是給你的心一點提示。」
「太陽是怎麼回事,到底?」
「老啦,奄奄一息。你我都毫無辦法。」
「幹嘛突如其來地……」
「不是突如其來。你在井內穿行之間,時光已流逝了約15億年,正如你們的諺語所說,光陰似箭啊。你所穿行的井是沿著時間的斜坡開鑿出來的。也就是說,我們是在時間之中彷惶,從宇宙誕生直到死亡的時間裡。所以我們無所謂生也無所謂死。只是風。」
「有句後問一下好麼?」
「願聞。」
「你學得了什麼?」
大氣微微搖顫,風綻出笑容,須臾,亙古不滅的沉寂重新籠罩了火星的表面。年輕人從衣袋裡掏出手槍,用槍口頂住太陽穴,輕輕扣動了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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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鈴響了。
「回來啦。」她說。
「想見你啊。」
「現在出得來?」
「沒問題。」
「5點鐘在YWCA門前。」
「在YWCA做什麼?」
「OVI」我放下電話,沖罷淋浴,喝起啤酒。快喝完的黃昏時分,瀑布般的陣雨從天而降。
來到YWCA時,雨已完全止息。走出門的女孩們滿臉疑惑地抬頭打量天空,有的撐傘,有的收攏起來。我在門口的對面把車剎住,熄掉引擎,點燃支煙。被雨淋得上下黯然的門柱,看上去活像兩柱荒野中矗立的墓石。YWCA寒磣淒然的建築物旁邊,建起了一座嶄新然而廉價的出租樓宇,天台上豎著巨幅的電冰箱廣告板。一個身扎圍裙的30光景的女子向前傾著身子,儘管看起來十足患有貧血症,但仍然喜不自勝地打開冰箱門,裡邊的貯藏品也因此得以窺見。
第一層是冰塊和1公昇華尼拉冰淇凌,以及一包冷凍蝦;第二層是蛋盒、黃油、卡門貝乾酪、無骨火腿;第三層是魚和雞腿;最下邊的塑料箱裡是西紅柿、黃瓜、龍鬚菜、萵苣、葡萄柚;門上是可口可樂和啤酒各3大瓶,以及軟包裝牛奶。
等她的時間裡,我一直俯在方向盤上逐個琢磨電冰箱裡的內容。不管怎樣,我總覺得1公升冰淇凌未免過多,而沒有保鮮紙是致命的疏漏。
5點稍過,她從門裡出來:身穿拉科斯捷淡紅色開領半袖衫和一條白布迷你裙,頭髮在腦後束起,戴副眼鏡。一周不見,她看上去老了三、四歲。大概是髮型和眼鏡的關係。
「好凶的雨。」一鑽進助手席她便說道,並且神經質地拉了拉裙擺。
「淋濕了?」
「一點點。」
我從後排座席拿出去游泳池以來一直放在那裡的海水浴毛巾,遞到她手裡。她用來擦了擦臉上的汗,又抹了幾把頭髮,還給我。
「開始下的時候在附近喝咖啡來著,發大水似的。」
「不過變得涼快啦!」
「那倒是。」
她點下頭,把胳臂探出窗外,試了試外面的溫度,同上次見面時相比,兩人之間似乎有一種不大融洽的氣氛。
「旅行可愉快?」我試著問。
「哪裡去什麼旅行,說謊騙你。」
「為什麼說謊?」
「一會再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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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說謊。
最後一次說謊是在去年。
說謊是非常令人討厭的勾當。不妨說,說謊與沉默是現代人類社會中流行的兩大罪過。實際上我們又經常說謊,也往往沉默不語。
然而,倘若我們一年四季都喋喋不休,而且喋喋不休的無不是真實,那麼真實的價值勢必蕩然無存。
去年秋天,我和我的女友光著身子躺在床上,而且兩人都饑不可耐。
「沒什麼吃的?」我問她。
「找找看。」
她依然赤條條地翻身下床,打開電冰箱,找到一塊舊麵包,放進萵苣和香腸簡單做成三明治,連同速溶咖啡一起端到床上。那是一個就10月來說多少有點偏冷的夜晚,上床時她身上已經涼透,宛如罐頭裡的大馬哈魚。
「沒有芥未。」
「夠高級的了!」
我們圍著被,邊嚼三明治邊看電視上的老影片。
是《戰場架橋》。
當橋被最後炸毀時,她長長驚歎一聲。
「何苦那麼死命架橋?」她指著茫然佇立的阿萊科.吉涅斯向我問道。
「為了繼續保持自豪。」
「唔……」她嘴裡塞滿麵包,就人的自豪沉思多時。至於她腦袋裡又起了什麼別的念頭,我無法想像,平時也是如此。
「噯,愛我麼?」
「當然。」
「想結婚?」
「現在、馬上?」
「早晚……早著呢。」
「當然想。」
「可在我詢問之前你可是隻字未提喲!」
「忘提了。」
「……想要幾個孩子?」
「三個。」
「男的?女的?」
「女的兩個,男的一個。」
她就著咖啡嚥下口裡的麵包,目不轉睛地看著我的臉。
「說謊!」她說。
但她錯了,我只有這一次沒有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