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 文 / 毛姆
席上的人一哄而散。弗拉納根和另外兩三個人往雜耍劇場而去,菲利普則隨克拉頓、勞森兩人慢悠悠地朝丁香園而來。
「你也該上蒙帕納斯遊樂場去看看,」勞森對菲利普說。「那兒算得上是巴黎的一大勝景。過些日子我打算去把它畫下來。」
由於受到海沃德的影響,菲利普認為雜耍劇場是個不雅的場所,不屑一顧,殊不知他這陣子上巴黎來,正值雜耍劇場的黃金時代,它們的潛在藝術魅力剛被人們發掘出來。燈光設計的新穎別緻,暗紅與失卻光澤的金黃色的渾成一片,燈火闌珊處的濃陰密影,還有各種各樣的裝飾線條,都為藝術創作提供了新的主題。拉丁區有一半左右的畫室,都陳列了在本地這家或那家劇場所作的寫生畫。文人緊步畫家的後塵,也突然不謀而合地探索起雜耍劇目的藝術價值來。於是,那些紅鼻子的丑角演員頓時被捧上了天,說他們把角色演活了;那些肥胖的女歌手,曾默默無聞地嚎叫了二十年,這時人們也刮目相看,發現她們的演唱聲情並茂,曲盡詼諧之妙。還有些文人在要狗戲中獲得了美的感受,另一些則竭盡人間言同,百般稱頌魔術師和飛車演員的精湛絕技。雜耍戲的觀眾也因此沾了光,成為輿論界同情關注的對象。菲利普同海沃德觀點一致,向來瞧不起大哄大嗡的芸芸眾生;他也像一般生性孤傲的人那樣,潔身自好,獨來獨往,對市井之徒的古怪行徑橫眉側目,不勝厭惡;但此時克拉頓和勞森卻熱情洋溢談論著百姓大眾。他們繪聲繪影地談到巴黎各類集市上摩肩接踵的人流,那真是萬頭攢動,人山人海;在乙炔燈的強光之下,人們的臉半隱半現;嘟嘟的喇叭聲、嗚嗚的汽笛聲、嗡嗡的低語聲,交相錯雜,不絕於耳。他們所說的這一切,菲利普聽來新鮮而陌生。他們向他介紹了克朗肖的情況。
「你可曾看過他的作品?」
「沒看過,」菲利普說。
「他的作品發表在《黃皮書》上。」
他們對克朗肖的態度,就像一般畫家看待作家那樣,既有幾分輕視(因為他在繪畫方面是個門外漢),又有幾分寬容(因為他搞的畢竟也是門藝術),同時還有幾分敬畏(因為他所運用的藝術媒介,頗使他們惴惴不安)。
「此人可是個不同凡響之輩。一上來,你也許會對他有點失望,只有等他喝醉了,才會露出他人傑的本色。」
「傷腦筋的是,」克拉頓接口說,「他得喝上好幾個時辰才有醉意。」
到了咖啡館門前,勞森告訴菲利普,他們還得往裡面去。秋風送涼,尚不覺寒意,但克朗肖出於一種畏懼風寒的病態心理,即使逢到溫暖如春的天氣,也非要坐在店堂裡不可。
「凡屬值得結交的有識之士,他全都認得,」勞森解釋說,「佩特和奧斯卡·王爾德和他曾有過交往,現在他和馬拉美這類名流也保持往來。」
他們搜索的目標,此刻正坐在咖啡館的一個遮風最嚴的角落裡。他穿著外套,衣領朝上翻起,帽簷壓得低低的,一直蓋到腦門上,生怕著了涼。他身材魁梧,敦實而不流於臃腫;圓圓的臉盤,一撮小鬍子;瞇細的眼睛,呆板無神。那顆腦袋瓜似乎小了些,同他的魁梧軀幹很不相稱,好比是一粒豌豆放在雞蛋上,隨時有滑下來的可能。他正在跟一個法國人玩多米諾骨牌,見有人過來,也不搭腔,只是朝來人淡淡一笑,同時順手把餐桌上的一小疊茶托往邊上一推(他手邊有多少只茶托,就說明他已灌下了多少杯酒),算是給來者騰出了點地盤。當別人把菲利普介紹給他時,他點了點頭,繼續玩他的骨牌。菲利普雖然自己的法語不怎麼高明,可還是聽得出克朗肖的法語講得很糟,虧他還在巴黎混了好多年呢。
他總算直起腰,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臉上漾起勝利的微笑。
「Jevousaibattu.」他說的法語口音夠彆扭的。「Garcon!」他大聲招呼侍者,然後轉過臉對菲利普說:
「你剛從英國來?看過板球賽沒有?」
菲利普給這麼個出其不意的問題給問懵了。
「對近二十年來第一流板球隊的球藝水平,克朗肖可謂瞭如指掌,一勞森笑嘻嘻地說。
那個玩牌的法國人離開他們,到另外一張餐桌找自己的朋友去了。克朗肖隨口議論起肯特隊和蘭開夏隊雙方的球藝長處。他說起話來慢聲細語,懶洋洋的,這倒是他的一個與眾不同之處。他給他們講了上回看到的板球決賽,並描述了比賽中各擊球員一一被擊敗的詳細經過。
「這是我來巴黎之後唯一惦念的事兒,」他喝完了侍者端來的book,這麼說。「這兒一場板球賽也看不到。」
菲利普大失所望。勞森有點不耐煩了,說來也難怪,他是急於要向菲利普炫耀一下拉丁區的一位名流。那天晚上,克朗肖慢飲細酌,遲遲不見醉意。不過他身邊的那一疊茶托表明他至少是誠心想把自己灌醉的。克拉頓看著這光景,覺得煞是有趣:克朗肖如數家珍似地擺弄他在板球賽方面的學問,顯然有幾分做作;他就是喜歡在聽客面前賣關子,故意講些易招人嫌的話題。克拉頓插嘴問了一句:
「你最近可見到過馬拉美?」
克朗肖不緊不慢地打量了克拉頓一眼,彷彿是在揣摩這個問題。他並不急於應答,而是拿起一隻茶托,輕叩了幾下大理石餐桌。
「把我的那瓶威士忌拿來。」他嚷了句,接著又轉過臉對菲利普說:」我在這兒存了瓶威士忌。喝那麼一小杯要付五十生丁,我可喝不起。」
侍者端來了酒瓶,克朗肖拿過來湊著燈光仔細端詳。
「有人喝過了。跑堂的,是誰偷喝了我的威士忌?」
「Maispersonne,MonsieurCronshaw.」
「昨晚上我特地做了個記號,你瞧這兒。」
「先生是做了記號的,可是過後先生仍照喝不誤。像先生這樣做記號還不是白白浪費時間!」
侍者是個嘻嘻哈哈的快活人,同克朗肖混得很熟。克朗肖目不轉睛地瞅著他。
「如果你像貴族和紳士那樣用名譽擔保,說除了我之外誰也沒喝過我的威士忌,那我就接受你的說法。」
這句話經他不加修飾地逐字譯成生硬的法語,聽起來煞是有趣,櫃檯那兒的女掌櫃忍俊不禁,噗哧笑出聲來。
「IIestimpayable,」她輕聲嘟噥。
聽到這話,克朗肖衝著她擠眉弄眼(那女掌櫃的是個胖墩墩的中年婦人,一副女管家的派頭),而且還一本正經地給了她個飛吻。她聳聳肩。
「別害怕,太太,」他吃力地說,「我可早過了不惑之年,半老徐娘的眷顧,於我已無吸引力。」
他給自己斟了點威士忌,又摻了些蘇打水,細細品味著。他用手背抹了抹嘴。
「他講得娓娓動聽。」
勞森和克拉頓明白,克朗肖的這句話,是針對剛才有關馬拉美的詢問而說的。每星期二晚上,這位詩人都要接待文人和畫家。他巧言善辯,在座的人不論提及什麼題目,他都能對答如流。克朗肖是那兒的常客,最近顯然也去過。
「他講得娓娓動聽,可惜全是廢話。他談到藝術,似乎那是世界上頭等重要的東西。」
「怎麼不是呢!要不咱們何必來這兒?」菲利普問。
「你幹嗎要來這兒,我可不知道。這和我毫不相干。不管怎麼說,藝術是件奢侈的身外之物。人們重視的只是自我保存、傳種接代。只有在這兩種本能得到滿足之後,他們才願意忙裡偷閒,借作家、畫家和詩人所提供的餘興來消遣一下身心。」
克朗肖停下來呷了一口酒。二十年來,他一直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究竟是因為酒能助長談話的興致,他才如此貪杯的呢,還是因為談話使他口渴思酒,所以他才喜歡高談闊論?
他接著說:「昨天我寫了首詩。」
不等人請,他當即朗誦了起來。他一詞一語地緩緩吟誦,一邊還伸出中指打著節拍。也許這是首極精緻的好詩。可偏巧這時闖進來了一位妙齡女郎。她濃妝艷抹,兩片嘴唇塗得血紅,那鮮艷的雙頰,顯然並非出自其平庸的本色;眉毛和睫毛染得漆黑,上下眼瞼都抹上一層醒目的藍色,而且一直抹到眼角處,構成一個奇怪而有趣的三角形。一頭烏黑的雲鬢梳理得很考究,從耳朵上方往後挽,那種髮型由於克萊奧·德梅羅德小姐的提倡而風行一時。菲利普的一雙眼睛,直勾勾地圍著她轉。克朗肖朗誦完了,朝菲利普寬容地微微一笑。
「你沒在聽吶,」他說。
「哦,不,我聽著呢。」
「我不責備你,因為這恰恰證明我剛才說的話一點兒不假。離開了愛情,有何藝術可言?剛才你出神地望著這位嫵媚動人的人間尤物而對我的好詩無動於衷,為此,我向你表示敬意和讚賞。」
她打他們的餐桌旁邊走過時,克朗肖一把拉住她的手臂。
「坐到我身邊來,我的寶貝,讓咱倆演一出神聖的愛情喜劇。」
「Fichez-moilapaix.」說著她用力將他推開,又大大咧咧地去了。
「所謂藝術,」他一揚手,又繼續說,「無非是聰明人在酒醉飯飽、玩夠了女人之後,為了消遣解悶而發明的玩意兒。」
克朗肖又給自己斟了滿滿一杯,然後滔滔不絕地高談闊論起來。他嗓音圓潤,口齒清楚,措辭很考究,是經過一番斟酌的。他將精闢妙語和愚蠢無聊的昏話捏合在一起,其荒誕程度,足以令人瞠目。他一會兒板著臉拿他的聽客打趣,一會兒又嘻皮笑臉地向他們進言忠告。他談到藝術、文學和人生。他忽兒虔誠懇切,忽兒滿口穢言,忽兒笑逐顏開,忽兒淒然淚下。他顯然已酩酊大醉,接著他又背誦起詩歌——他自己的和彌爾頓的,他自己的和雪萊的,他自己的和基特·馬洛的。
最後,勞森感到筋疲力盡,起身告辭了。
「我也得走了,」菲利普說。
他們幾個人中開口最少的是克拉頓,他留下來,嘴角上掛著一絲譏誚的淺笑,繼續聽克朗肖胡言亂語。勞森陪菲利普回到旅館,互道了晚安。菲利普上床後,卻毫無睡意。別人在他面前信口胡謅的那些標新立異之說,這會兒在他腦海裡翻騰起伏。菲利普興奮不已,感到自己身上積聚著噴薄欲出的巨大力量,他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自信。
「我知道自己會成為大畫家的,」他自言自語說,「我感到自己身上有這種氣質。」
當另一個念頭閃過腦際時,他的整個身心禁不住震顫起來。不過,即使對自己,他也不願把這個念頭付諸言詞。
「蒼天在上,我相信我是有天才的!」
事實上,他完全醉了,不過既然他喝下肚的充其量只有一杯啤酒,那麼使他陶然忘情的,只可能是一種比酒精更危險的麻醉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