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隱大恕 文 / 安意如
看完戴文采寫的《我的鄰居張愛玲》之後,可氣又可笑。
這是一個十多年前的追星故事,發生在一九八八年十月,性質上也能算一個具有狗仔隊性質的追蹤事件。戴小姐並不算得職業的記者,卻有現時狗仔隊人的執著風采。她想辦法住到愛玲的隔壁,尋芳未至,後來,又用一條長竿子勾住愛玲的垃圾袋,在房間裡細細研究。
我真是服了她,想起去翻愛玲的垃圾,還虧她寫得密密條條,把垃圾報道拿出來找人發表。原先委託她的報紙自有考量,壓下她的稿件,認為現在不是發表的時機,等張愛玲百年之後拿出來更引起轟動。戴小姐不甘寂寞,於是又投至別的報紙。她甚至認定該報一定會用她的稿,已經開始算計報酬了。不料該報編輯季季很有職業操守,起碼她知道尊重別人的隱私,同樣拒絕了她。
這篇稿子後來如何見諸報端,我不清楚,真虧她寫得細,不然我們真不知道愛玲愛吃什麼,用什麼,該多遺憾!雖然窺測別人隱私是人的一種天性。可也要郎有情妹有意才行,這樣引愛玲不悅,打破她生活的寂靜真是不該。又何苦去打破愛玲隱居的神話呢?
於是愛玲立刻搬走了!且是悄悄的。
愛玲的反映讓我想起一個典故。《左傳》上載:昔日晉文公曾與楚王有約,如若一日兩國交戰,我一定命令軍隊先退避三舍(一捨等於三十里)。愛玲的反映正是退避三舍,但晉文公是為迷惑楚軍,一舉破敵。愛玲卻是真的敬謝不敏,乾乾淨淨地退避三舍,她接到莊正信的電話,即刻在林式同的幫助下離開,靜得連「獵人」戴小姐也沒有發現她轉移的痕跡。
戴文采的行為,按照美國的法律是可以被起訴的。愛玲或許深有不悅,因她一向抗拒陌生人的入侵,自己的存在分外分明,但她卻什麼也沒做。與其說愛玲寬容,不如稱讚她高傲。她是不屑與戴小姐這樣的一類人纏夾不清。
東方朔有「小隱隱於野,中隱隱於朝,大隱隱於市」之語,愛玲晚年居於市井,又四處奔波,堂堂千金小姐落魄如斯,在別人看來是苦,在她則是毫不介懷,「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老了的愛玲,心真是靜如山嶽,悠然有古代賢者乘風歸去的隱逸之風了。
但愛玲絕非「生人勿進」的冷血動物。對於一些她信任的人,她又像嬰孩一樣毫不設防,完全信任的。
譬如她和炎櫻的感情是十幾年如一日,一九五五年秋天到了美國還曾在炎櫻家小住,又在她的陪伴下去拜訪胡適,三人在胡適家交談甚歡。胡適是溫和謙遜的前輩,素來為愛玲欽敬,早在一九五四年《秧歌》單行本出版的時候,她就從香港寄了一本給胡適,並附了一封短信。素來與人疏離的愛玲,竟然謙遜地請求胡適指點,胡適的鼓勵也給她帶來很大的欣喜。
與胡適的交往次數雖然不多,卻很能劈刺交心,她也善於從細節觀察胡適的內心,知道這個遲暮老人深藏的落寞和艱難。
如果說她對胡適是出於仰慕的話,那對與自己只有一二面之緣的林式同,她則是全心的信賴。可見愛玲也不是一味孤高的。她信賴自己信賴的人。
當然,能辨別什麼人是能夠信任、值得信賴的人,也是老天特別賦予的一種能力,算是天賦。愛玲即是有這樣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