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照記 文 / 安意如
我喜歡照相,卻不喜歡照片,因覺得它即便再鮮艷,也只是過去。內心脆弱的人無法承受它,內心堅強的人則不需要它,只有內心寬和安定的人才可以順著它回溯,不受紛擾。
而我善變且敏感,這些東西長久擱在那裡,不願意去翻開它。只有母親似乎有足夠的閒心和興致擺弄著它們,細細地分類,整齊地收藏著。
我坐在床上,翻開愛玲的《對照記》。午後兩三點鐘,陽光透過院子的葡萄籐,散散地照進來,既溫和又倦怠。
這樣的下午,適合回憶靜靜地衍生。那些照片如同一幀幀活動著的影像,在我腦海裡晃動著。有比她的文字更真實的感覺,一點一滴在心裡,漸漸潮濕。
《對照記》是她晚年最後一部作品。一半是文字,一半是照片。她在書中寫道:「『三搬當一燒』,我搬家的次數太多,平時也就『丟三落四』的,一累了精神渙散,越是怕丟的東西越是要丟。倖存的老照片就都收入全集內,藉此保存。」
於是,我又想像起來,那是怎樣的一個情形。在大洋彼岸的一間狹小的房子裡,愛玲用那雙枯瘦的雙手,孤獨地著手整理自己的一生,對照著,回憶著。
陽光散淡地灑落在她的床邊的木箱子上,箱子上有一些照片。陽光看上去黃黃的,摸上去薄薄的,然而又不是黃金紗那樣華麗端然的古舊的,而是不堪回首的黃,褶褶皺皺的舊。映在照片上,那些人,那些事,恍如前生。
她從床上坐起身,走下來,給自己沖了杯咖啡,然後又坐回床邊開始翻照片。寫一些字,眼角眉梢,斜斜看去,仍有舊日風韻。
年輕時候的愛玲也算不上漂亮,五官也不夠精緻,卻別有一種落拓的美。大約寫作的女人都不漂亮,漂亮的女人的人生定然是豐富,自然無法安心下來寫字,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也怪不得她們。
三毛、王安憶、安妮寶貝……都算不上漂亮,卻依然是美的。長久沉溺於內心的人,臉上便有滄桑,眼睛裡卻時有一種孩子氣的天真閃現,別有風韻。
愛玲的身材瘦長,胡第一次見她便覺得她是那樣高大,整個客廳也塞不下她,又說:「你的身材這樣高,這怎麼可以?」這一聲就把兩人說得這樣近,張愛玲很詫異,幾乎要起反感。
這樣高大與彼時民國流行的豐滿圓潤的小女子的美不同,而後來胡蘭成愛上別人或許也是審美的疲勞——他覺得她不夠漂亮,時日一久難免生嫌棄。這樣的身段樣貌,要是擱在現在倒好,天生一骨感美女,氣質又獨特,羨慕死炎櫻這個胖丫頭,讓她不敢在愛玲照相時和攝影師嘀咕「她怎麼這樣瘦」的話了。
我素來喜歡愛玲仰視的照片,甚至是一見傾心,彷彿我印象中的這個女子就是如此。我不過是直覺,遠不及李碧華點得透:「我的印象至深,是大部分張的倩影,總是仰鏡,鏡頭自低角度往上拍攝,而她又不自覺(或自覺?)地微仰首,高瞻遠矚,睥睨人間。因為這不斷出現的神情,令人有『鶴立雞群』之強烈感覺。一個人的小動作往往介紹了自己,也出賣了自己。即使什麼也不說,卻說了很多。」
李碧華簡直是個文妖,看人亦是這般精道!愛玲可不是不經意間流露自己的心緒麼?
她是宦門千金,卻素來少與人說起自己的顯赫家世,晚年寫《對照記》是個例外,大概是人之將老,想追根溯源吧。
《對照記》的照片和文字很大篇幅都是祖輩們的,甚至「占掉不合比例的篇幅」。她說:「祖父母的姻緣色彩鮮明,給了我很大的滿足。」晚年對家世和友人的回憶給了她最大的滿足。
我也喜歡《對照記》中她錯錯落落的註解。她用這種方式來緬懷那個時代,一個她曾為主角的世界。在異國他鄉,用老照片裡的往事來取暖,確實是一件可靠的事情。
這樣的回憶不全是流暢的,也是晦澀和阻隔。在《對照記》裡,我們看不到兩個男人的身影,胡蘭成和賴雅,兩個與她一身纏夾不清的男人。人生畢竟還是有一頁滯在那裡,不能翻過。任是張愛玲,心底究竟依然是弱的。
這樣的回憶也不全是溫馨的,也是孤苦和寂寥的。獨居在美國的愛玲,一九九三年時,已經七十三歲了。如何能坦然面對大洋彼岸曾經有過的顯赫與頹敗,一生的愛恨糾纏,情緣跌拓,生命的甜蜜與悲涼。
我手寫我心,一點一滴將人生盡歸明鏡塵埃。只可惜,少了李白的一壺清酒、幾點月光,顯得清冷寥落,不甚唏噓。然而,這並非她的錯。
她究竟是勇者,夜闌對照的寂寞的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