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睡覺這碼事-2 文 / 王安憶
金谷巷的女孩兒,愛得自己都糊塗了
金谷巷的女孩兒,愛得自己都糊塗了。她想找一個人讓自己使勁兒地愛愛,看自己究竟能愛到什麼程度。
這天,她正坐在門前小凳上搓衣服,穿了一條花布睡褲。是偶爾聽見店裡的同事們在說,新建的歌舞團有幾個上海人,晚上穿了花綿綢的褲子,在院裡乘涼,真正把人嚇一跳,妖精似的,她立即去百貨大樓扯了綿綢,挑那些花樣素雅的,挑了一塊墨綠條兒的,又挑了一塊粉底紫碎花的,各自多扯了四尺,做個圓領無袖的褂頭,配在一起替換著穿。回家便裁了,褲子照西式制服褲那麼裁,只不過不上腰,穿鬆緊帶,這樣就可體了,那襠不會面袋似的垂著了。褂頭呢,掐了點腰。領口開得低低的,袖口卻長出幾分,罩住圓圓的肩膀頭,不會將腋窩都露出來,顯得那麼粗野。這兩套穿上,真是又惹眼又不會嚇人一跳。墨綠條兒的,文靜苗條;粉紫花紋的,鮮艷嬌嫩。一天一個樣地替換,叫人琢磨不透,不知該將她往哪個類型裡擱,哪個類型的好處都叫她得了,哪個類型的味道都叫她嘗了。坐在小板凳上搓衣服的這天,她穿的是那套墨綠條兒的。忽然,巷口走進一個人,一個男的,高高大大,穿了一身黃軍裝,卻沒有領章帽徽。他邁著很堅實的步子,一步一步走了過來。那個頭,那步子,有著一股軒昂的派頭,她不禁抬頭多看了一眼。這一眼卻認出,那正是她宣傳隊的高三同學,擂鼓的那個,光聽說去插隊,後來又說去當兵了,不料黃巴巴乾瘦的猴兒,出息得這樣威風。她不由有點怔怔的,待到他走到她的木盆前站住了,喊了她一聲,她才轉動了眼珠,似笑非笑,腮上酒窩動了動:「衣錦還鄉啊!」
他並不回答,卻向她打聽隔壁院子裡的女孩兒。她有些意外,進這個巷口的男人,幾乎都是為了找她而來。尤其是這樣威風的,又曾在一個宣傳隊裡處過的男生,便很自然地脫口問道:「找她做啥?」問過以後又有點後悔,覺著自己犯了賤,心裡有些憤憤的。
天暗,他沒覺察到她的表情,自然地回答道:「她哥和我在一個部隊上,托我捎回了東西。」
「那你去。」她說,說過了又懊惱,以為自己話多了,去不去和她有什麼相干,何苦要說這一聲。
他進了那院子,過了一會兒,天更黑了。她的衣服早搓淨了,該去水管子涮了,卻懶得動彈,還坐著。心裡是想等他出來,再和他對幾個來回,挽回面子,也叫他敗在自己腳下。卻又不肯承認這個念頭,暗暗抱怨累了,水管子那裡人又多,為自己澄清著。
過了一會兒,天又黑了一點兒,他才出來,卻沒有看見她,逕直邁開步子走了。她心裡酸溜溜的,不是個滋味。晚上,枕著綠豆殼的小枕頭,翻來覆去竟失眠了。老實說,還沒有一個男人敢這樣對待她呢!他憑的什麼呢?穿了一張黃皮就了不得了,要有能耐,怎麼不升個營長團長的,怎麼叫人給擼了回來?不過,她看清了他穿的是四個兜的。可是決不會大過連長去。再大上去,早就傳開了,那家裡人,不知會在人前耀武揚威得怎樣了呢!她忽又想到,他是在大上海的地方當的兵,據說,那兵營正紮在南京路上,興許大上海的嬌艷女人見多了,不在乎了。這樣一想,非但不能釋然,相反更激怒起來。「啪噠」翻了個身子,憤憤
地想道:「大上海的女人怎麼樣!難道臉上能長出花來?」她有哪一點抵不上的?她也並不是沒見過,新起的歌舞團就有幾個,跳舞的,瘦得乾柴似的,胸口平坦得什麼也沒有,腚窄得像個小男孩,就是皮色白,可又是煞白的一種。而她的皮膚,卻白得有生氣,有活力。全是叫天養著的,從來只用冰冰的井水洗臉,洗過了搽一點蜂蜜。什麼「面友」、「雪花膏」,抹得臉上灰白一片,往下掉渣似的。而她,則鮮潤得像帶了露珠的花兒。她忽然升起一股決心,決心征服那男人。她並不僅僅為了征服這個男人,這個男人本身究竟引起她多大興趣也難說,而是要與上海的女人作一次較量。似乎他的身後站了上海南京路最俊俏最風流最摩登的女子。她充滿了孤軍奮戰的意志和決心,自覺得偉大起來。這麼一想定,心裡倒踏實,重又快樂起來。
她裝作借毛衣花樣,到隔壁院兒找那小妞,問她:「昨兒晚黑有個復員軍人找你家,找到沒有。」那小妞趕緊回答找到了,並且很慇勤地邀她坐下。和所有的女人一樣,小妞背後恨她恨得要死,罵了她足有一千聲「破鞋」,當面卻又有點畏著。她能主動找上門來說話,還有一點高興和得意。女人的心情是誰也弄不清的。小妞趕著告訴她,她哥和那個在一處當兵,那人復員回來在工業局上班了……她卻岔開了話問道:「那天你穿的雪青毛衣讓我看看,記記花樣吧。」小妞幾乎受寵若驚,心想那樣時新風流的人兒居然會賞識她的毛衣,忙不迭地找了出來,從此便將這件衣服視為最最珍貴的。她認認真真地畫了幾筆針法和樣式,走了出來,心裡有了底。那人要在工業局上班,那麼,每天上班,她只要換條道,就能遇見他。果品公司和機關上班時間一樣,她也知道那人住家的大致方向。暗暗設計好了路線,便安心了。該說還是說,該笑還是笑。
過了一天,上班路上果然遇到了他,她裝作沒看見走了過去。這一日,她穿的是一套藍裙白褂,她知道,穿扮越樸素,就越能顯出她的嬌艷。可是他並沒有看見她,騎著車飛快地過去了,頓都沒打一下。心裡自然有點惱,可是信心並沒有受挫,相反,精神還更抖擻了。她心裡想,老同學多年沒見路上碰到,說話是自然的,不說話反倒不正常,倒顯得嬌情,做作,肚裡有心事。她知道,男女之間,太好了有事,太壞了,仇人似的也必有事,沒事的,就該不好不壞,不陰不陽,不近不遠。她策劃著,明天在路上遇見,她要主動招呼。叫他覺得,他對於她很平常,老同學罷了。還顯得他小氣、緊張、有鬼、沒經過大世面。還是去過大上海,見識過上海女人的男人呢!她抿著嘴兒笑了。
可是,第二天在路上,沒容她張口,他倒一溜車溜到了她跟前,也不下車,只側過車子,一腳蹬著地,一腳懸著,說:「嘿,巧了。」他那帥樣兒叫她怔了一下,心裡也不由歎服:到底是去過大地方了。他的笑容很和藹,也很熱情,可卻決不是那麼回事,她心裡悵悵的。叫他搶了優勢,又恨恨的。還有些措手不及,來不及拿出招來,只得也很和氣地笑:「可不,巧了。」
「在哪兒上班?」他問。
「果品公司。」她回答。
「我在工業局,組織組,有空來玩。」他抬起下巴朝前邊點點。
她剛覺出有那麼點意思了,他卻又加了一句:「咱們宣傳隊的同學該聚聚才好。」說罷,一蹬車子,走了。
她只得朝前走自己的路,望著新換的粉紅衫大花裙,覺得有點委屈,簡直想哭。
他飛快地騎出一段,然後便慢了下來,心裡揣摩自己這一次出擊有無效果。她只是不動聲色,不即不離,十分地自然,比小時候穩重自持了許多,自然也更漂亮了許多。他看不出她的心思。可他認準了,非把她征服不可。對她的心思不是這會兒才有的,早早的時候,在宣傳隊裡,他就喜歡她了。只是當時並不知那是喜歡,只當是仇恨。他恨她傲氣,恨她騷情,恨那麼多男孩兒圍攏她,恨她耍猴兒似的耍男孩。人都偎她,他偏不。人都爭著和她相好,他偏偏連話也不跟她說。人家偎不上相好不著的人罵她婊子、破鞋,他卻也不附合。後來,插隊了,有時回家,在路上也看見過她幾次,見她越來越俏,心裡就有些想她的意思,常常到她可能走過的地方,等著看她。可他卻絕不和她說話,他知道上去說話會碰一鼻子灰。就算當時好言好語地答應了,日後依然會倒霉。她實在太傲了,生生叫那幫沒骨頭的男人寵壞了。再後來,到了部隊,到了該娶媳婦的年齡,尤其到了曉得留不下去要復員的時候,每個晚上,她都在眼前活動,閃著眼睛,說話似的;動著酒窩,笑似的;或者蹙著眉,罵人似的;撅著嘴,撒潑似的。有了她的影子,別的女人全都黯然失色,全都那麼作假,那麼虛偽,那麼不男不女,再也動不了他的心了。他暗暗下了決心,非她莫娶。他心裡明白,這女人很不一樣,男人見得多了,愛得不稀罕了,所以要引起她的注意,就必得做得和旁人不一樣。再則,也必須打掉她的傲氣和騷氣。外面那些傳說難辨真假,要是假的更好,要是真的,他究竟是在大上海呆了幾年,外國翻譯過來的小說看過幾本,他可以作出高尚的犧牲。可是,她必得真正屬他一個人。她的俊俏,她的騷情,全是他一個人的,只能供他一個人享用。唉,她真是俏得不能再俏了,撩人得不能再撩人了。為了日後的一切,他必得作好思想準備,進行一場艱苦、持久,卻激動人心的奮鬥。真正是棋逢了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