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章 關於約翰儺喜先生 文 / 沈從文
在阿麗思小姐的上一次奇境漫遊中,所說到的約翰·儺喜先生的性格,有些是已經被記述這個旅行的人弄錯了的,有些則簡直疏忽了。在此實在有提一提的必要。
儺喜先生是一隻正直的兔子,有著鄉下紳士的一切美德,而缺少那鄉下紳士的天生慳吝,這是應當知道的。像這類兔子的人格,近來在一切的紳士中,早已成了稀有的同時也漸漸也成為新式紳士引為笑談的一種「人」格了。
他年紀有了四十五歲,有些人情世故知識卻不及其年齡一半。愛潔淨是凡為一個孤身兔子紳士的習慣,但這個他卻在愛身體體面以外且愛行為的體面,這一點事上是值得引起那些刻薄的紳士非難的。儺喜先生遇事愛體面,把一年所有的收入,一千二百鎊金洋,全花到一種不明不白的耗費中去。
只是一個孤身老頭,卻不想娶妻,也不同一些有錢寡婦來往(這是其他紳士頂不以約翰·儺喜先生為然的一種固執)。拿來錢就花,這似乎是不免應該在一種社會批評下得到不好名聲的。然而約翰·儺喜先生卻不顧慮到這些事情上來。自己所歡喜的,還是仍然作下去。喝一杯兒酒,到老朋友處談談閒天,有戲看遇興致好時也看看戲,不論古典的希臘悲劇,還是最現代喜劇。想到別處城裡去玩玩就一個人帶了錢包走去。
愛漂亮體面的動機,就只是愛漂亮,不像其他紳士,收拾打扮為的是到佃戶家去同佃戶女兒作樂。碰到窮人要他幫助的,總是答應下來,看這人所需要是什麼事,設法去幫忙。無聊時節愛看一點小說,這小說也不拘是十四世紀或十九世紀的,不拘誰個名家的小說,都能夠在一種意外情形下博得這良善的兔子一點眼淚,(他無事就把那個和平正直的心放在一本書上,讓這一本書的一些動人情節動人語言搖撼著,揉打著,於是他就哭了又笑。)他不吸煙,酒是剛才已經說過,喝也只喝一點兒,其實這一點兒也就能夠把這兔子成為更可愛的了。
我們知道,凡是像這一類型式的紳士,在同一情形下,不但經常為人私下議論說是「好」或「不好」,且有人疑心到他頭腦是有什麼毛病的。約翰·儺喜先生也就免不了這種社會批評。然而這在三種批評下,人人卻很願意同這個紳士發生一點較深關係,因為只要同他發生關係總可以佔點便宜又是誰都明白的事。所以我們也可以說,在約翰·儺喜先生背後說他壞話的,不過是想在他身上叨光不如所願,或所叨的光不夠所需而起的一種責難罷了。
他住的地方,不能說是城裡,也不能說是鄉里,原是介乎兩者之間的。當日選擇到這個地方住家,大約就是為的一面進城方便一面下鄉又容易的緣故。他憑為生活費用的,不是田地,不是房產,更不是挖窖發的洋財,這筆錢只是一個不相識的孤僻古怪的鄉紳給他的。這不相識的人給他這一筆年金時已早死去了,到後所委託的律師慢慢的才把他訪到。訪到了以後,問明他的姓名底細,經過許多地方人證明這便是那位不相識的死者所欲給遺產的約翰·儺喜先生,於是他就把這錢一年一年的領用到如今。他為這個也從不向人去表示特別驕傲過,他心中即或想到這件事,總以為這原本是十分平常事。把一些用不盡的錢送一個雖不相識卻為人正直的面生人,也是合理應當的。說到這奇怪年金來源,似乎又得順便把這個兔子以前的身世稍稍敘敘。
先是窮,窮到自己也莫名其妙。自己是一個光光的身子,如其他光身漢子一樣。沒有父母,像是遠房叔叔伯伯之類也找不出一個。誰也不能說明他的來到那個鎮上是什麼一種原因,自己則當然更不明白。
他第一次曉得他的身體不是天所有,也不是一個父母所有,是自己所有,——說是自己所有就是說知道肚子餓了應當要去自己找東西吃時,他只有五六歲。為什麼又曉得是五六歲?那又是一件不可解的事了。當他第一次感到要找東西吃時,他到鎮上一個飯館子門前,見到有兩匹狗在那裡爭一塊麵包,約定下來誰打贏誰吃,麵包就放在他的面前請他作證。
兩隻狗子是當真就打起來了。
他看著這一對狗盡打,明明見到另一個爬不起來了,誰知卻永遠得不到解決。他想,只要不拘一個誰打敗,他便可以把這麵包送給那勝利的狗,回頭向勝利的分一片兒充充飢的。天夜了,可還不能得到解決。他真不免有點慌張,在互相咬打著的狗,自然顧不到這個。
「喂,要打就快一點打完,朋友,你把他那一隻腳啃一口不就把他拉倒嗎?」
他見到這個方法已為另一隻狗注意,就又把其他冷眼旁觀所見到許多有隙可乘的機會主張供獻給兩隻狗。可是到話一為他所說出以後,這方法也就過時無用了。他又為幫助一隻狗擒另一隻狗的一個頂妙的方法吶喊,可是他吶喊時同樣卻也給了另一個狗增加氣力。他自以為是盡力在幫助那一個佔上風一點的狗的忙,卻料不到那勢弱的狗經他一喊也以為是一種友誼的鼓勵而奮起了。若是這地方他沒有在場,也許早就解決了,有了他,則兩隻狗為一種英雄虛榮所驅使,更不肯讓一點兒步。
「兩位朋友,請你們聽我說一句話再打如何。」
得到承認後,那兩隻狗口角流著血站在那裡等約翰·儺喜先生的話。他先把他的名字介紹給這兩個英雄。隨後說:「我好像有點兒餓了,你們為了我的緣故是不是可以提早解決一下?」
「真對不起,」那白狗說,「我們不知道朋友是空肚子的。」
那花狗建議說可以把這麵包讓約翰·儺喜先生一人吃;但為了一種光榮,應請他一面吃一面看他們打,看到底誰獲得最後的勝利。因為在那時節,即有了「勝利即公理所在」的話。
「好極了。」那白狗是答應了,不讓花狗樁子站穩,撲過去就咬。
他們又打起來了。約翰·儺喜先生因為吃了麵包,已不必替肚子發愁,就看他們在一種很幽美的月光下為這光榮而猛戰。
他第一天的食物是這樣的掙得的,已經算一頁半神話的歷史了。不過這情形到後來仍常常有的,可是能夠因此得麵包的卻不是約翰·儺喜先生。
第二天他記起昨天得東西吃的方法,以為或者以後永遠可以像這樣吃那兩隻為光榮而戰的狗留下的麵包,就到各處去瞎撞。想即或不遇到這兩位朋友,有別的狗要打也可以在那兒作一會證人。他還斷定這是在一個地球上無時不有的事情,只要遇到就可以叨光。一個人的職業是全類乎這樣的嘗試選下來的,每每會為最先的一個幸運肯定了自己方向,這方向不十分絕望則尚可以繼續走去。可是我們正直的約翰·儺喜先生走了一整天,雖憑了一種信心勉力抵制到要放東西到肚子裡去的慾望,從早晨到下午,見到別一個小兔子是並不要作證人也可以吃麵包的。他看那別的小兔子,將整個的大梭子形麵包倚在大門邊嚼,他又疑心這是那兩匹狗在他家屋裡打著,所以麵包便歸那小子吃了。他想問問那戰事到不到了結束,就走到一個正捧著麵包低頭啃著的小兔子跟邊去:「先生,我想知道那兩匹狗打架到底哪一個贏?」
「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話。」
他以為是自己說的太含糊了,就又詳詳細細的說一番,且把昨晚上的事敘了一個大概。
「不知道,不知道。」
明明白白是這小子啃著的又是與昨天自己吃的一樣的麵包。一樣的麵包有兩種法他可不信。聽到說不知道就更以為是知道不願意告了。然而他並不發氣。
他又軟軟的說,「朋友,告我一下也不要緊,橫順你這個時節是已經有麵包了。」
「你這個流氓,誰是你的朋友?我是議員的兒子,我麵包是我爸給我的。你若果還懂得對人尊敬是有好處,那你就應當對我拿出所有的謙卑才是。」
「那昨天兩隻狗給我的好處可並不要我說是應謙卑。」
「那因為他是狗,我卻是議員的兒子。」
他心想:既然是應當不同,這個時節天又已快黑,還不知那一對狗在什麼地方,即或找到了他們,也許他們又已經有了證人,如今這一邊既說是謙卑一點可以得到好處,就謙卑一下也成。
他隨就問謙卑是如何辦法。那議員兒子,要約翰·儺喜先生喊他為少爺,他照辦了。又要他向他作一個揖,他也照辦了。又要他說四句頌揚這尊貴的代議士的能幹,以及應蒙神祐的話,他可說不來。因為在這個只有一日吃飯經驗的兔子,還沒有機會把諂諛學到。他說:「那我可不會。」
「我可以告你。這些話實在是你們光棍應當學好的。說得越好你也才越有好東西吃。」
「有好東西吃我願意你少爺告我這個。」
這少爺,先是把約翰·儺喜先生適間說的這一句話一個「告」字糾正為「教」字以後,才開始來教這光棍說了一套吃飯知識。所說的頌詞是一種韻語,四個字一句,這少爺,是傍在他爸爸的身邊聽別的人在議員面前說時學來的。約翰·儺喜先生自然就照到他所教的說了一遍。於是他們兩個分吃了麵包。約翰·儺喜先生第二天的食物是用一種諂諛換來,於是他知道恭維別個也可以得東西吃了。
第三天他挨了一整天的餓。他先去各處找尋第一次運氣,不見到。又實行他昨兒打那少爺處學來的本事,不幸所見到的並不是少爺,縱恭維也不能得到好處。看著到夜了。仍然是無法。他卻奇怪「今天」和「昨天」和「前天」怎麼會不同,他開始認識生活到這世界上是怎麼回事了。飯是同樣的飯,卻有許多方法吃。活到世界上,要學會許多方法才好。今天這個不行又改用那個,則才不至於挨餓。然而他想到的是至多有五個方法大約也可以得到每天吃飯的機會了,因此他忍了一天餓去到各處去打聽這另外三種新鮮方法,為得是他認為五種方法已得到兩種。
以後的日子,每一天使他多知道一樣事,他才明白可以吃飯的方法還在五十種以上。然而約翰·儺喜先生卻在明白這個以前,先找到一種工作,已在用這一種工作度著新的每個日子了。
先是他去各處問人怎麼樣可以活下來,有些人就告他當這樣子活,有些人又告他說當那樣子才對,每一個人似乎都有一個不同的為人方法。可是用這方法問那本人討一點東西吃時,卻全沒有像以前所遇到的那議員少爺慷慨。
他說,「那我很謙卑的喊你為老爺少爺,又為你念那很精彩的頌詞,就給我一塊麵包吧。」
那個人卻說,「若果你是樂於這樣慷慨,我倒很高興照你所說的辦法給你恭維一番。」
他因此才知道有一類人是因為家中麵包太多,就可以拿來換一點別人的恭維。恭維倒是隨處可得的事情,也才只家中麵包多的人願意要。
這裡說到的約翰·儺喜先生,顯然是只好餓死了。然而在餓死以前,凡是一個挨了餓都能不學而能的,便是偷,搶!
最先挨餓的人類,多半只知道搶,不知道偷,偷大約是人類羞恥心增進了以後,一面又感到怎麼辦穩健一點的智育發達以後的事。說到約翰·儺喜先生所採取的方法,當然是一種頂率真的方法——他去搶。
是第四天的事。他走到路上,望到許多小兔子,拿了一個大梭子形烘得焦黃的麵包啃著,有些還一隻手拿牛肉一隻拿麵包,這邊吃過一口以後又吃那一邊的東西。他羨慕這些人能夠碰到有好處的地方去,卻不明白那是從家裡拿的。
「家」,這個他便不相信。若照到那另外小子告他說是每一個人都應有一個家,家中又應有一個父親,一個母親,一個姑母,兩個姐姐,一個妹妹,一個神科學生的哥哥,那怎麼自己又不有?若說是每一個家中廚房裡都作興放了不少麵包,還有別的櫥櫃裡放得便是牛油,奶,火腿,熏雞,以及吃來很苦的白蘭地酒之類,那為什麼別人送了另外那一個小孩子吃卻又輪不到自己?總之雖然許多小孩子都如此說,他總不相信。他信步走去到一個很大的人家後門邊,見到有一個小女孩在一個草坪的凳子上吃東西。
他走到那個比他略小的女孩子身邊,問那孩子是打哪兒撿來這一段香腸。
「是自己家裡廚房的。」
「多不多?」
「多得很,還有火雞呢。」
「火雞好不好吃?」
「那味道比這個還好。」
他聽到味道很好,引起肚子中饞蟲來回的竄。他搓著兩隻泥手,說,「你這少爺可不可以為我到你廚房去取一點火雞肉來?」
「那你是想吃火雞肉了,——我的名字是瑪麗·瓶兒,不叫作少爺——你想不想?」
「是吧,好吃的東西當然想。實在不得,得一隻火雞腳也好。」
「火雞腳我可不歡喜,我吃過。」
這女孩子卻天真爛熳同兔子討論到一切口味,一面且細咬細嚼的啃著那一段熏得極紅的香腸。
約翰·儺喜先生就看到別人慢慢的吃,他一面幻想起一隻熏得通紅的火雞,敦敦敦的叫著走到自己身邊來,他就把腳分開像一個打拳師的站法,想擒到這火雞時很快的擰下一隻腿或翅膀之類。
「你這個站法很特別,瞧,我也會。」於是那瑪麗·瓶兒也學到約翰·儺喜先生的站法,站到離他不到五尺的遠近。香腸的香就不客氣的飄到約翰·儺喜先生鼻子邊來。當到女孩喝著要他看這一種站法時,他才從香腸的味道中滾出。
他笑那女孩站得很好,那女孩說他就是那麼站起儼然同誰打仗的樣子。他們倆就對這個站的奇怪方法笑著。
那女孩在吃了一小口香腸以後,又想起一件事情,就把香腸遞過去,要約翰·儺喜代拿著,好學那樣子。
「這個,是我們家奶媽裝貓兒嚇我們時頂愛做的。」這女孩為了學這個可笑的樣子,把兩隻手放到腮邊,用小手指扣著口張得很大,眼睛皮用大拇指按捺向兩邊分,成一種貓臉,且吼著要咬人。
我們餓得可憐的朋友,卻禁不起手上拿著軟軟的東西的誘引了,他想嘗一口兒試試。他把它舉到鼻邊去聞那好受的味道,他實在忍不住了,正要咬,忽然聽到「咬你!」好像是那女孩要幫他警告香腸,實際是女孩自己作的貓作得得意的話。約翰·儺喜見到女孩已看到他的動作,從心中發出一種羞澀,只能故意也張大起口,作為嚇香腸的神氣,說了一聲「咬!」不消說是並不咬下了。
那女孩倒並不留心這些事。她見到約翰·儺喜在那裡嚇香腸,嚇過後,卻問約翰·儺喜願不願意把她這段吃過的香腸吃一口。
「你試嘗嘗看好不好?」
於是在這種勸請下,他嘗了一口。他慢慢的嚼。這是一種又甜又鹹簡直說不出的好味道。這東西吃到口裡就似乎是一些小蟲各帶了一身香氣滿口鑽。他慢慢的嚥下,嚥下以後是貪饞的望著這手上還拿著的東西。
「好不好?」
「好極了。我從不吃過這個。」
「難道你家中不准你吃這個?」
「不。」
「那你在家中今天吃些什麼?你不說,我就猜得出,必定是火腿麵包,我聞過我那哥哥,他從別處宴會回來,吃了這個我就可以從他嘴巴邊聞得出。」
「……」兔子是不知道說些什麼為好。
「你歡喜吃奶油龍鬚菜不?我可不歡喜。」
「是的,我也不。」
「歡喜在你麵湯裡用一點胡椒末不?那個用多了,就會使人打噴嚏。」
我們幫他說了罷,委實說,這個時候不拘什麼約翰·儺喜全不論,他要一點不拘什麼硬朗的東西咬著。許多的菜名,他連聽也不聽到說過,更不懂歡喜好不歡喜好!
這女孩卻全不明白站在對面談話的小子,是挨了一整天又加上一早上的餓的一個人。她還同約翰·儺喜引出許多關於菜蔬的批評,說她第一歡喜的是那幾樣,第二又是那幾樣,決定不吃又是那幾樣。真瞧不出年紀小小倒是一個對於吃東西頂有知識的小姑娘。
末了她又請約翰·儺喜勉強再吃一口試試。他當然是照辦了。
他見了人家在一本冊的同他談天,且引出許多貴重菜名,竟想找一個機會說一句自己餓了的話也找不出。
忽然聽到那屋裡有琴聲彈起來了。不久,又聽到一種頂柔和的女人聲音在那甬道上「瑪麗,瑪麗,」的喊,這一邊是「噯」的尖銳的答應著。她把那一段香腸接過手來,一面又向約翰·儺喜笑,說:「瞧,我娘又要我練習《明月曲》了,我真怕——你要不要這個?我想丟了。」
約翰·儺喜不再答話,就把那段香腸搶過來了。香腸有了著落,瑪麗姑娘卻同這小子笑笑的點了一個頭,就把白衣裳的小小身子消失到那甬道裡。
他是這樣搶來一段香腸的。
約翰·儺喜先生怎樣得到一種固定的生活,這是又在這一次搶香腸的故事以後許多天的。他終日到一個鎮上去試行各樣得食的機會,得不到就又餓一頓也不要緊。天生一副很強健的身體,又正是熱天,各處可以睡,且肚子是那麼小,雖到極餓時兩個梭子形麵包就脹得他小肚子發胖,當然也就能像這世界上許多挨餓的孩子們仍然維持活下來了。有一次,這是算他最後挨餓的一次,餓極了,他不知道怎麼辦。好心好意問其他的人要一點吃的,別人卻趕他跑開。他走到那賣熟食鋪門前去,望到那玻璃窗裡整個的燒雞,整個的鴿子,還有更小一點整個的麻雀,都像很好吃。
他上前去說,「這個你們既不吃,把我吃吧。」
「滾開,你這小光棍!」
他還怕別人是怪他不謙卑,於是又變更了調子軟軟的去央討。到頭還是被人用嗾狗出來的方法趕走了。
無辦法的他,當真去搶是決會作的,他只有在一個空園坪裡草垛上哭。誰知這一哭卻哭著一個救命的人來了。那人是一個小地主,打這兒回家過身,聽到草垛上有小孩哭聲就過來看。第一眼看到的是兔子那一雙大耳朵。照相書上說來,大耳朵是有福氣的相,這兔子第一眼便使這人歡喜。
他問他是怎麼樣來的,說不知道。他又問他關於他以前的事,也不知道。約翰·儺喜除了好好的用一種象出身高貴的聲調把自己的姓名告給那人外,記到的就是自己要飯的幾件事了。那人見他可憐,且從那一雙大耳朵上疑心這是一個流落的貴族,就告他若果是願意跟到他家中去,他可以找一點工作。
「我餓了!」
那人又告他,每天作點照樣的小事,也照樣有很好的牛肉麵包時,約翰·儺喜都像一匹小羊一樣,乖乖的跟這個人到這個人家中。
每日作的事是極平常的事,抹一抹窗戶就成。天氣好,則放那兩匹山羊到野地去樂一陣。每到星期日,則換了新漿洗的衣衫隨到主人到鎮上的小禮拜堂去聽講。命運是這樣安排下來,且在一種吃牛肉麵包的環境下約翰·儺喜且把學問也得到了。那主人是孤身人,孤身而愛潔淨的習慣,也如所剩的一點產業一樣,便傳給了如今的約翰·儺喜先生。
那主人是在約翰·儺喜二十六歲時死的,到約翰·儺喜二十九歲時,則已經得到那不明不白的一千二百鎊年金,已成了鎮上一個紳士了。這紳士到陪伴阿麗思小姐旅行時,與先前所不同的,不過是下巴的鬍子長短顏色兩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