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哈爾羅傑歷險記14:北極探險

正文 第十一章 穿晚裝的麝牛 文 / 威勒德·普賴斯

    「我想我們可以再往前走大約睡5覺的工夫,」奧爾瑞克說,「然後,我們就掉頭回家。」

    羅傑給弄糊塗了:「睡5覺的工夫?我猜你是說5天吧。」

    「唔,我不好那樣說。」奧爾瑞克說,「因為整個夏天我們只有一天。愛斯基摩人不以天數計算時間,他們以睡覺的次數來計算。他們累了就睡覺,但那總是大白天。不到夏天結束,太陽絕不會落下去,整個夏天就是一天。但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我們干夠了,我們就會支起帳篷睡覺。」

    「那你為什麼預算睡5覺呢?」

    「因為到那時候我們吃的東西差不多該完了,剩下的東西剛好夠回到我們藏下的最後一個食物窖的路上吃。那是我們的4號食物窖。那兒的食物剛夠維持到3號食物窖。3號窖的食物夠我們吃到2號窖,然後到1號窖。再以後,就到休麗城了。」

    於是,在掉頭回家之前,他們動身往前再走5「覺」。

    「你的那隻手怎麼樣了?」奧爾瑞克問哈爾。

    「還是凍得硬邦邦的,」哈爾說,「一點兒也不痛。我知道,等它開始暖和起來時,會痛得火燒火燎。我打算把它擱在睡袋外頭冰凍著,好踏踏實實睡上一會。」

    「它不能長時間冰凍著,」奧爾瑞克說,「那樣會形成壞疽,你的這隻手可就要被截肢了。」

    這隻手將不得不被砍掉,這可不是什麼使人高興的事。哈爾知道,必須用雪好好地揉搓它一下,可是極目所及,除了冰還是冰。

    奧爾瑞克看看天。「打起精神來,很快就會下雪了。」

    在他們就寢前,真的下雪了。哈爾立刻為他的手施行雪療,他可真寧願讓手就那麼冰凍著,因為那樣它一點也不痛。現在這一雪療,他感到了可怕的疼痛。

    「好,」奧爾瑞克說,「這意味著血液循環恢復了,血開始往你的手裡流。」

    「我真不明白,」哈爾說,「雪是冰冷的,它卻使我的手暖和起來。」

    「雪並不真像它看起來那麼冷,」奧爾瑞克說,「動物喜歡讓雪蓋住它們,它們深深地鑽進雪堆裡取暖。當我們的赫斯基狗疊作一堆歇息時,它們很願意被雪埋起來。」

    哈爾感到手指能動彈了,就終止了雪浴,把疼痛的手塞進他的馴鹿皮夾克裡,讓身體的熱氣把它捂暖。慢慢地,手不痛了,開始像只真的手,而不再是一塊冰疙瘩了。

    他們又往前走了3「覺」工夫,遇上了一樣寶貝。

    「一頭麝牛!」奧爾瑞克興奮地大喊。「格陵蘭島以前麝牛很多。它們大都被捕殺了,所以現在它絕對是珍稀動物了。我們交好運了。」

    這只麝牛最令人驚奇的地方,是它那件濃密蓬鬆的毛皮大衣,長長的,幾乎拖到地面。

    「它讓我想起媽媽。」羅傑說。

    「你怎麼可以這樣議論自己的母親?」哈爾抗議道。

    羅傑解釋:「每當媽媽外出參加晚會或音樂會,她總是穿一襲長長的晚裝,一直拖到她的腳面上。」

    奧爾瑞克哈哈大笑:「羅傑,能把這隻野獸與你母親相比,說明你很富有聯想力。」

    「可這些長毛都有什麼用呢?」

    「那可比女士們的晚裝有用多了。」奧爾瑞克說,「甚至當氣溫降到大大低於零度時,它也能給麝牛保暖。麝牛實際上有兩件大衣——就是厚厚的兩層毛,在這兩層毛裡面還有一件輕柔的內衣,那是一層漂亮的、比開士米還要柔軟的毛。這件長晚裝還有一樣好處,麝牛生了小麝牛,可以把幼仔藏在那厚厚的毛簾子後面。」

    哈爾用力嗅嗅空氣。「一股什麼怪味?」他問。「既不是什麼好聞的氣味,但也不難聞。這是什麼?」

    「麝香,」奧爾瑞克說,「這位女士不僅穿著晚裝,還灑了香水。」

    「不過,」哈爾說,」這氣味並不很像香水。」

    「也許不像,」奧爾瑞克說,「但香水製造商們可少不了它。幾乎每一瓶香水裡都有一點兒麝香。」

    「他們就是從麝牛上取麝香嗎?」

    「不僅僅是。另外還有一些動物也會分泌麝香,比如香貓、麝鼠、水獺,還有麝鹿。」

    麝牛一點逃走的念思都沒有,相反,它似乎隨時都會向前衝。它仰著那顆巨頭向周圍看,威脅地低聲咕噥著,一對尖利的彎角危險地朝下頂。

    「這位女士那麼溫文爾雅,我敢肯定她不會攻擊我們。」羅傑說。「別太肯定。」奧爾瑞克說,「碰巧這位女士不是一位女士,這是一隻公麝牛。它最喜歡的莫過於打架,而且用不了幾分鐘,它就會使我們全都喪命。」

    公麝牛正惱怒地用爪子在地上亂抓。

    哈爾可不想坐等這1/4噸重的野獸把他踩扁。他從雪橇上抽出麻醉槍,朝麝牛頸部射了一槍。一槍麻醉藥量並不足以使巨獸睡覺,但至少可以使它鎮靜下來。公麝牛轉過身,開始慢步踱去。哈爾的套索這時呼嘯著飛出,圈套落在麝牛碩大的頭上,正好套在牛角的後面。哈爾把繩頭繫在雪橇上,奧爾瑞克啪地朝狗揮響了鞭子。10只赫斯基狗一齊開始拉,半睡眠中的麝牛跌跌撞撞地跟在後面。

    過了5「覺」後,他們就調轉頭回家去。

    他們又逮了一樣好東西——一隻迷途的馴鹿。這是一隻北極馴鹿,跟拉普蘭地區的馴鹿大不一樣。它沒有咬他們,很容易就逮住了。這馴鹿漂亮優雅。它沒有那拖到地上的毛簾子,不像麝牛。它的體型勻稱,雙角非常漂亮。這是一隻雄鹿,雌鹿也有角,不過沒那麼大。

    「人們通常根據角叉的數量判斷鹿角的品質。」奧爾瑞克說,「我仔細數過,這隻鹿那對造型美麗的角上有60個角叉。」

    「馴鹿有敵人嗎?」羅傑問。「它不喜歡狼,」奧爾瑞克回答。「但它的死敵是渡鴉。」

    「渡鴉怎麼能傷害這麼大一隻馴鹿?」

    「渡鴉會突然猛撲下來,叼去馴鹿的眼睛。」

    「你說過,生長在冰冠上的動物以吃其它動物為生,」羅傑說,「但我不相信麝牛和馴鹿會吃別的動物。那麼,在冰冠上它們靠什麼為生呢呢?」

    「它們用爪子扒開岩石上的雪,吃生長在石頭上的地衣。」

    像那只麝牛一樣,馴鹿被一根與雪撬相連的長繩子縛著,跟在雪橇後面走。

    喀嚓,喀嚓,喀嚓,它走著。

    「那些喀嚓喀嚓是怎麼回事?」羅傑問。

    奧爾瑞克回答:「這是馴鹿腳裡的骨頭互相摩擦發出的響聲。所有聽到這種聲音的小動物都會讓開。我不知道世界上還有別的什麼動物會像它那樣邊走邊發出喀嚓喀嚓的聲音。馴鹿的腳的確與眾不同,那腳平平的,大得像薄餅。」

    「說到薄餅,我可是餓了。」羅傑說。

    「我們的食物都吃光了,」奧爾瑞克說,「不過,我們不用等太久,只要走到食物窖,我們就有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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