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哈爾羅傑歷險記13:智斗猛獸

正文 第十二章 又一個獸中之王 文 / 威勒德·普賴斯

    老虎是「獸中之王」,不論個頭兒、體重、還是力量上都超過其他猛獸。

    但獅子也被稱為「獸中之王」,它得到這一美稱是由於它無窮的威力。

    兩個「獸中之王」天各一方,非洲是獅子的天下,但沒有老虎,印度有老虎,卻沒有獅子。

    吉爾森林區卻是個例外。從前吉爾森林裡有3000多隻獅子,不過獵人們快把它們殺光了。

    當兩個孩子趕到時,據森林巡邏隊的統計,僅剩下170只了。

    父親需要一隻吉爾獅,不是要殺了它,而是要把它送到動物園裡,以避開那些凶殘的殺手。

    各地的人也就可以來觀賞它了。

    哈爾和羅傑對尋找吉爾獅幾乎不抱什麼希望,它們都躲在人跡罕至的密林深處。

    非常幸運,兩個孩子找到了獅子,他們躲在灌木叢後面窺視著它們的動靜。這是一個家族或家族的一部分,有12隻獅子,包括祖父和祖母,父親和母親,叔叔和嬸嬸,還有頑皮的小獅子和剛出生的幼崽兒。

    這裡沒有搏鬥,獅子很合群。祖父轉來轉去,撫摸著每個家族成員,好像在說:「早上好,親愛的。」——只不過它是用一種溫柔的嗚嗚聲來說的。

    除了幼崽兒之外,其他獅子整個晚上都在獵取食物。現在它們都吃得飽飽的,在一起高高興興地準備美美地睡上一天,待太陽落山後再起來去尋找食物。

    「多麼甜蜜的家庭啊!」哈爾低聲說。

    「它們可能都會被獵人的槍打死。」羅傑也壓低了聲音。

    「起碼我們能救出其中的一隻。」哈爾答道。

    「哪一隻?」

    「那個母獅和依偎在她懷裡的那個小獅子,怎麼樣?」

    「可她有兩個孩子。」

    「是的,但你沒聽說過獅子嬸嬸的事嗎?按獅子們的習慣,當幼獅的母親不在時,它的嬸嬸就會照顧它。別擔心那小傢伙,嬸嬸會照顧它的。」

    「瞧,它們要睡覺了。」

    「是的,該睡覺了。可那個小傢伙玩得正高興。看,它朝這邊走來了。如果你能抓住它。那麼就能把它母親一起捉住。」

    「怎麼會呢?」

    「母獅會跟著它的孩子。我用這個套索套住母獅使它跑不了。但真正捉住母獅的不是套索,而是幼獅。」

    母獅站了起來,照料著它的到處亂跑的孩子。它慢慢地離開了熟睡的家人。哈爾把套索拋了出去套在母獅脖子上,可它正專心致志地想著它的孩子,沒注意到套到脖子上的東西。

    羅傑以為當他抱起幼獅時,母獅會咆哮起來,但吉爾獅很少吼叫。它們從實際中得到一條經驗,咆哮聲會把它們的行蹤洩露給一個拿槍的人。吉爾獅保證自身安全的辦法就是保持沉默。

    「把幼獅帶到卡車上。」哈爾說,「慢慢走,如果你讓母獅跑起來,我可就抓不住繩子了。」

    他把繩子的一端繞在一棵樹上,以防母獅突然撲過去。然後再由一棵樹換到另一棵樹上。就這樣一棵樹接一棵樹,逐步向卡車接近。

    到了卡車邊上,羅傑把幼獅放進為他們喜愛的動物準備好的籠子裡。

    母獅也輕輕地跳上卡車,鑽進籠子裡。它溫柔地嗅著它的孩子,設法安慰它,告訴它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它的母親都會和它在一起。

    羅傑關上籠門。「我口袋裡有幾塊餅乾,」他說,「喂它們一點兒行嗎?」

    「不,幼獅還小,不能吃硬的食物。它的母親會給它餵奶的,幾個月後它就可以吃肉了。」

    在這以前,哈爾也曾用這種方法把一隻巨大的野獸誘進籠子裡,所有的行動都沒有使任何動物感到不安。有一些活捉動物的人使用的方法可就野蠻多了。他們常常通過抽打,用尖利的木棒捅,衝著動物大喊大叫,甚至用向天上放槍等手段迫使動物跟著他們走。

    但哈爾卻不是這麼幹的。他不去威脅、恐嚇它們,而是利用愛——母獸的愛使它寸步不離地跟著它的孩子。

    他們滿載而歸了。路上,羅傑又想起了一些問題。

    「這隻獅子看起來和非洲獅不大一樣,那是為什麼?」

    「獅子生活的地區不同長得就不一樣。東非的許多國家地處海拔6000英尺以上,一年四季天氣都很冷。吉爾森林區的高度只有海拔100英尺,一年到頭氣溫都很高。因此,非洲的獅子要長一身厚厚的毛御寒,而熱帶的就不必要了。大自然非常善良,她努力使動物不管生活在哪個地區都能舒舒服服地過日子。」

    「它們有許多不同的地方。」羅傑說,「這些獅子比非洲的肥,頭比較長,腿也不太一樣,還有它們的尾巴。」

    「它們的日子比在非洲的獅子好過。」

    「獅子和老虎打架嗎?」

    「不,它們相處得融洽極了。彼此視為堂兄弟,而不是對手。實際上它們真的是堂兄弟。它們的皮毛不一樣,但如果你把老虎和獅子的皮剝掉,就會發現它們的身體非常相像——器官完全一樣,骨骼結構也差不多,就是專家也分辨不出哪個是老虎,哪個是獅子,它們的區別僅僅在於皮毛。一個沒有花紋,另一個長著條紋。」

    「可在紐約的布郎克斯動物園,我見到過一隻長著斑紋的獅子。」

    哈爾笑了,「是的,這也可能。如果一隻小動物的母親是獅子而父親是老虎,那麼幼獸就叫虎獅;而如果母親是老虎而父親是獅子,那就叫獅虎。」

    「我看到的一定是一隻獅虎了。」

    回到家後,他們把母獅和幼獅從小籠子裡放進了裝著老虎的大籠子裡。

    「這樣安全嗎?」羅傑問,「它們可能會打起來。」

    「看看吧。」哈爾說,「兩個大傢伙正在鼻子對著鼻子地互相嗅著。它們已經是朋友了。我保證老虎有了伴會很高興的。」

    羅傑拿出一塊肉放進籠子。老虎看了看,獅子也瞧了瞧,都有禮貌地等著對方去吃。最後它們各咬著一頭,一點兒一點兒地吃起來。

    哈爾和羅傑向屋裡走去。屋子的附近放著「大力士幫工」的籠子,但籠子空了,大象不見了。

    「它拋棄我們了!」羅傑說,「我覺得它很喜歡我,做夢也沒想到它會離開我們。」

    「不,」哈爾說,「它不會那麼幹。而且它打不開籠門,即使用它的鼻子也辦不到。」

    「那是怎麼回事呢?」羅傑不明白了。

    「有人打開了籠門,把它趕出籠子帶走了。可這是誰幹的呢?」

    三個無賴住的房子原先是個馬棚和存放乾草的倉庫,現在改成參觀者的住房了。

    「他們走了,」維克說,「咱們賺1000美元的機會到了,在東京動物園也許會賣5000美元。走,咱們去捉大力士幫工。」

    他們走到籠邊,打開門。大象可不像獅子那麼安靜,它高聲尖叫著,像汽笛長鳴。

    「過來,別緊張。叫也沒用,你的朋友離你太遠,根本就聽不見。」維克說。

    他抓住了大象的鼻子。大象掙脫了,把這個小流氓捲起來,扔到20英尺遠的一棵荊棘上。這種荊棘長著三英吋長像針一樣鋒利的刺。人們叫它「等一下」,因為一旦碰到它,就會被它的刺掛住,你得費很長時間才能解脫開。

    現在吉姆接了他的班。他避開大象的鼻子,繞到大象背後,抓住了這個怪物的尾巴。他不知道大象能踢人,但等他知道的時候,他已經被狠狠地推撞到籠子上了。

    該哈里了。他用一根從外面揀來的木棒重重地打在那只尖叫著的大象身上。一隻巨大的腳把他踢得翻了個跟頭,又把他踩在腳下。如果大象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一隻腳上,那麼哈里就會變成一個薄煎餅了。但大象到底還不是殺人狂,它抬起腳,哈里捂著肚子跌跌撞撞地向門口走去。

    三個人抓住了大象的鼻子,拚命地拽著。鼻子是大象敏感的部分,它被拉疼了,開始跟著他們移動。他們把它拉出籠子,順著小路向倉庫走去。

    「現在怎麼處理它?」吉姆問,「我們得把它藏起來。如果把它拴在樹上,會被人發現的。而且它還會把樹拔起來跑掉。」

    哈里正忙著治傷,根本顧不上想辦法。

    維克說:「我們只有一個辦法,把它弄進屋裡去。」

    「把大象放進屋裡?你不能那麼幹。」吉姆說。

    「我們能,而且必須這麼幹。」

    「可我們沒辦法把它弄進門去。」

    「我們當然能。那個倉庫的門有12英尺高,而它只有9英尺高。」

    於是它們打開門,把他們的客人引進了它的新家。

    他們把手鬆開,大象立刻揮舞起鼻子,把他們三個人打倒在地。隨著一聲憤怒的尖叫聲,它猛地衝向牆壁,由於這個倉庫的牆壁是用木板拼起來的。

    木板被撞碎了,發怒的大象衝了出去,它順著大路大搖大擺、從容不迫地走去,喉嚨深處發出低沉的吼聲。剛剛回到家的哈爾和羅傑看到它回籠子來了。

    當羅傑向它跑過來時,它也發現了羅傑,「大力士幫工」用鼻子把羅傑捲起來。低聲地咕噥著,彷彿在說它很高興又回到家了。

    「噢,我知道是誰幹的了,」哈爾說,「是那三個無賴。可他們抓這隻大象幹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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