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小蒂姆和巨人 文 / 威勒德·普賴斯
維克來了。他和哈爾站在一邊觀看老虎獨享它的美餐。它確實很漂亮。
「你認為『她』有多重?」
「這次應該是『他』,」哈爾說,「我想會超過500磅。」
「哈爾,」維克說,「昨天晚上的事請您原諒。我不知道我自己是怎麼搞的。我的確不是那種人,昨天晚上在監獄裡給我的教訓夠深刻的,我永遠也忘不了。那筆罰款數目大得驚人,現在我已經破產了,徹底絕望了。」
羅傑從屋子裡走出來,看見維克,吃了一驚,他真不願意再看到他。
「徹底絕望了,」維克重複著,「不過我想——我真不願意提出這樣的要求——你也許能借給我點兒錢,家裡的支票一到我就馬上還你。過不了幾天支票就寄來了。」
羅傑開始搖頭了。他十分瞭解他的哥哥,哈爾總是助人為樂。但他一定知道這個傢伙是想不勞而獲。
「你需要多少?」哈爾說。
「噢,一點兒就夠。兩百美元可以嗎?」
羅傑的頭搖得更起勁了。
哈爾拿出錢包,「要盧比還是美元?」
「美元吧。我不知道盧比怎麼用。」
哈爾遞給他兩張一百元的嶄新鈔票。
「太感謝了,」維克說,「我會盡快還你的。那個警察說了你許多好話,他使我明白了我是誤入歧途,幹錯了事。現在我要改過自新。我想也許我能幫著你們捉到你們想要的動物。」
「那太好了。」哈爾說,「這個任務很艱巨,我們確實需要幫助。你每抓來一隻野獸,我付給你50塊錢。」
羅傑的頭搖得像撥浪鼓一樣,連脖子都搖累「太好了,」維克說,「什麼時候開始干?」
「現在就開始。」哈爾說,「但今天下午你得一個人干,羅傑和我需要加固一下這個籠子,使它能關得住這個最兇猛的野獸。我看到你帶著槍了,把它放到屋裡去。」
「可我也許會用得著它。你知道——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
「如果你有槍,你就會不自覺地用。記住,動物可沒有槍。羅傑,把槍拿到屋裡去。聽我說,維克,我把套索借給你。」
「那很容易,」維克斷言,「誰都會扔繩子。可這件事需要一個人用槍。」
「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哈爾說,「誰都會扣扳機,但拋套索卻需要一點兒技巧。而且不同的是槍給你的是動物的屍體,而套索給你的是活生生的動物。」
維克又發了一通牢騷後,就背著套索出發了。
這時羅傑開始說話了,他帶著十四歲孩子的小聰明批評起比他大五歲的哥哥來,「你這個笨蛋,你再也見不到那兩百塊錢了。至於每隻野獸50美元嗎,毛毛蟲也能算野獸,如果他抓一隻來你也得給他50美元。」
「廢話,」哈爾說,「你應該對人的本性多一點信任。不這麼辦,我們還能怎麼樣?罰款已經使他一文不名了。他得依靠什麼活下去。我推測他是一個住在城市裡的孩子,從來沒有真正打過獵,需要有人教教他,看來你我得當他的老師」
哈爾說對了。維克從小在城市裡長大,和其他生活在城市裡的孩子一樣,他渴望探險。他家住在俄亥俄州的克裡夫蘭,離西部儲備大學很近。如果能把一個只在大學裡度過四個月的人稱為大學生的話,那麼他也可以算個大學生了。在大學只呆了一個學期就使他忍無可忍了。他喜歡在威克公園湖畔漫步,穿過從學校延伸出來的小路,沿著一條林間小溪溯流而上,去欣賞希克高地的湖光山色。但這些還遠遠不夠,他還想開闊眼界。因此,一天晚上,他自己動手拿了他父親的錢,還想出了個理由:如果他繼續上大學,同樣會花掉他父親一大筆錢,那麼為什麼不把這筆錢用在更能增長知識的旅遊上呢?他留下一張字條說:如果他的父親急切地希望再給他錢的話,就寄到印度新德里的美國大使館,由那裡轉交。
然後他就出發了,一路搭車到了紐約,然後坐救生艇偷偷地登上了一艘即將開往加爾各答的貨船。他在印度到處流浪,最後來到了吉爾森林區,在那兒他買了一支槍,把自己想像成一個像吉姆·科伯特或歐內斯特·海明威一樣偉大的獵手。而現在,他手裡除了一條可憐巴巴的繩子外什麼武器都沒有了。
維克在森林裡漫無目的地走著,他邊走邊想,為什麼哈爾願給他兩百元錢,而且每抓住一隻野獸還給50元錢。他只顧胡思亂想,沒留神差點撞到一隻印度最大最怕羞的鹿身上。他不知道那就是有名的水鹿。這種鹿把家安在4000到14000英尺的高山上,有時候到山腳下的吉爾森林裡,躲在樹蔭下享受一會兒。
維克眼前的這只動物長著尖尖的角,皮毛是黑褐色的,喉部覆蓋著鬃毛,尾巴很長。
現在要有支槍就好了。他試著把套索扔了出去。但那傢伙已經開始逃跑,繩子落在它的背上又滑了下來。
一隻白斑鹿也隨著水鹿一起跑了起來。維克認識白斑鹿,因為前一天晚上他曾打死過一隻。兩隻鹿轉過身,挑戰似地看著給它們帶來不愉快的人。
兩隻鹿並肩站著,擺出一副同心協力對付侵略者的姿態。
水鹿像一匹馬那麼大,而白斑鹿卻像一匹小馬駒。維克還看到了第三隻鹿,可這隻鹿比兔子還小。後來他才知道這是麝鹿。維克不知道它的學名,但他給它起了個名字,叫小蒂姆。
小蒂姆跑過去停在白斑鹿和水鹿的正中間,高大的水鹿低下頭去舔它的小朋友的皮毛。
真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機不可失,總不會一個都套不住吧。維克拋出套索,希望能套在水鹿或白斑鹿的角上。至於小蒂姆,他根本就沒放在眼裡,它太小了,簡直不屑一顧。
套索掛在一個樹枝上,樹上立刻傳來咆哮聲,維克抬起頭,看到一隻金錢豹正衝他齜牙咧嘴。它從樹上跳下來,盯著維克。維克覺得他的末日到了。
幸運的是,就在這時,水鹿叫了一聲,金錢豹立刻轉身去追那三隻鹿。水鹿和白斑鹿跑得很快,而麝鹿卻跑不動,因為雜草和它一樣高。
水鹿回頭看到它的小夥伴正在草叢中掙扎,這個「巨人」冒著葬身豹子爪下的危險,跑回去把小蒂姆銜在嘴裡,和白斑鹿一起逃命了。
豹子儘管是野獸中最凶殘的殺手,但卻追不上鹿,它被遠遠地甩在後面。
維克聽到一英里以外豹子憤怒的吼叫聲,因為它的獵物逃走了。
維克回到亨特兄弟住的小屋,向兄弟二人吹噓了一通他是如何勇敢地面對三隻鹿和一隻金錢豹的。
「那麼,我想你是不會把金錢豹抓來的,」哈爾說,「可你能弄回三隻鹿來也是很了不起的。你把它們都裝進籠子了嗎?」
「不,」維克說,「我沒把三隻都帶來。」
「那麼,大概你把兩隻大個兒的抓住了。」
「沒有。」
「太可惜了,」哈爾說,「不過你能把那只麝鹿捉住也不錯。它跑不快,很容易被捉住。實際上它是三隻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個。它很特別而且很值錢,因為它的身材小得出奇。因此我們必須祝賀你把世界上最奇特的鹿帶了回來。你把它放在哪兒了,就是你所說的小蒂姆?」
「它也逃走了。」
「可是在石塊和草叢中抓住它簡直不費吹灰之力。到底是怎麼回事?」
「大鹿跑回來把它帶走了。」
哈爾和羅傑再也想不出該說什麼好。
天漸漸黑下來。維克回他的住處了。羅傑對哈爾有一肚子怨氣,他責怪哈爾不該僱傭這個愚蠢的城市叫化子。
進屋的時候,羅傑看到在黑暗的角落裡有個什麼東西在移動,好像是一條無毒的花蛇。蛇不大,還不到4英尺長。
「好,」羅傑想,「我得治一治他,我略施小計就會把他嚇個半死。」
哈爾上床睡著後,羅傑提著蛇尾巴把蛇放到哈爾的床上。蛇喜歡呆在溫暖的地方,它緊緊地依偎著哈爾來取暖。
哈爾醒了,覺得什麼東西在他的肋部蠕動,他驚叫一聲,把蛇扔到地板上。羅傑興災樂禍地大笑起來,笑得肚子都疼了。
「你那麼喜歡動物,那只怎麼樣?」他說。
哈爾看了看那條蛇,臉都嚇白了。
「別擔心,」羅傑說,「它是無毒的。」
「無毒的?!」哈爾吼了起來,「那是一條眼鏡蛇!」
「哎呀,我不知道。」羅傑趕忙道歉。他滿以為哈爾會大發雷霆,可沒想到他的耐性極好哥哥只是把蛇裝進一隻麻袋裡,並說:「這很好。父親交給我們的任務之一就是要捉一條眼鏡蛇,謝謝你把它找到了。以後如果你再這麼幹,小心我敲掉你的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