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哈爾羅傑歷險記13:智斗猛獸

正文 第二章 最兇猛的動物 文 / 威勒德·普賴斯

    一天早晨,哈爾和羅傑住所的門外響起了敲門聲。

    哈爾開了門。一個和他年齡差不多的年輕人說:「你是哈爾·亨特嗎?」

    「是的。」

    「我叫維克·斯通。」

    「請進吧,這是我弟弟,羅傑。」維克和他們握了握手。

    「有人告訴我,你們兩個人對動物很瞭解。我們今晚要開車兜兜風,願和我們一起去嗎?」

    哈爾看了青羅傑,羅傑點點頭。「好吧,」哈爾說,「晚上是觀察動物的大好時機,它們在晚上會到路上來的。」

    「太好了,」維克說,「這正是我們求之不得的,天一黑我就來接你們。」

    一輛越野車——獵人們喜歡的一種英國產的大吉普車在夜幕降臨後開來

    了。維克有兩個夥伴,吉姆和哈里。這輛大吉普車坐五個人綽綽有餘。

    吉爾森林野生動物保護區坐落在世界最高的山脈——喜馬拉雅山腳下。

    喜馬拉雅山的最高峰是珠穆朗瑪峰,差不多有29000英尺高。此時此刻這些高聳的山峰依然沐浴在陽光下,但走在林中小徑上卻像在鑽地道。車燈打開了,雪亮的燈光足以使路上或路邊的任何野獸暴露無遺。

    「你們的槍在哪兒?」維克問。

    「槍?」哈爾感到迷惑不懈,「我想你知道,我們從來不帶槍。」

    「那麼只有刀了?」

    「也沒有刀。」

    維克停住汽車,「既沒槍又沒刀,你們怎麼打獵呢?你們什麼都沒有嗎?」

    「只有這條套索。」套索整齊地繞成環狀,掛在哈爾的肩膀上,「我們不是獵殺動物,而是要捉活的。」

    「那不太危險了嗎?」

    「就算是吧,」哈爾說,「我最好解釋一下,我們的父親是動物收集家,他派我們來捕捉老虎、雪豹、大象等動物,飼養在他的動物養殖場中,然後賣給動物園。」

    維克把汽車啟動起來,雪亮的光柱又開始四處反覆地搜尋。

    「看,一頭白斑鹿。」羅傑喊道。白斑鹿是印度最美麗的一種鹿。吉姆和哈里立刻就開槍了,吉姆沒有打中,哈里的子彈卻把白斑鹿的左臉打得血肉模糊,一隻眼睛被打瞎了。受傷的野獸跳進了林中。維克繼續向前開。

    「等一下!」哈爾喊道,「你不準備去追它嗎?你不能把一隻動物傷得這麼重還要讓它受罪。你得替它解除痛苦——追上去殺掉它。」

    維克笑起來,「要在森林裡找到它不等於是大海撈針嗎?」

    第二個受害者是一隻亞洲駝鹿。它站在路中間瞪著離它越來越近的燈光,它的四條細長的腿支撐著一個龐大的身軀,頭上那美麗的鹿角,多枝而又平展,就像一個花冠。

    由於想知道燈的後面是什麼東西,它使足力氣向汽車撞去。它的孤注一擲沒能使汽車受到損害,自己卻一命鳴呼了。它頹然倒在地上,脖子被撞斷了。維克開車繞過它的屍體繼續向前駛去。哈爾卻感到很難過。

    下一個被殺害的是一隻齡猴。

    「你把你最好的朋友殺掉了,」哈爾說,「當猛獸臨近時它會向你報警。因此你不僅殺害了你的朋友,而且使那些依靠這隻猴子的聲音報答的人也面臨著死亡的威脅。」

    「噢,別說個沒完,哈爾,我們出來是為了痛痛快快地玩一會兒。別掃我們的興。如果你再這麼幹,我們就不帶你了。」

    「我正求之不得呢。」哈爾說。

    一頭野水牛出現了。多漂亮的一對牛角呀,足有8英尺寬。三隻槍對準了它。這隻猛獸還沒來得及向路邊躲一下就倒地而死了。

    隨後是一隻斑斕猛虎。

    「停在這兒,」哈爾說,「我想要這個。」

    他開始下車。

    「傻瓜,你瘋了!」維克喊道,「別下車。」

    「不管發生什麼事都不要開槍。」哈爾說。

    他從肩上取下套索。這時他離老虎有100英尺遠,他向老虎走去。老虎正迷惑地盯著車燈。哈爾從燈光照不到的地方躡手躡腳地向老虎逼近。這隻野獸的眼睛像十字路口的信號燈一樣閃著綠光,可這並不是「放行」的意思。

    哈爾無聲地向前移動著,盡力避免踏到會發出聲響的樹枝上。他把距離縮短到50英尺,40英尺,30英尺。老虎發現了他,咆哮起來,整個森林似乎都在發抖,但這並沒有動搖哈爾的決心。他抖了抖套索,撒向空中,套索飛向虎頭,不偏不倚地套在老虎的脖子上。哈爾把繩套拉緊,繩套上有一個結可以防止繩子套得太緊而把野獸勒死。

    老虎發怒了,吼聲震天。老虎的喉嚨天生就是用來吼叫的。它狂跳著,翻滾著,左衝右突,企圖咬斷繩子,但這都是徒勞的,因為繩子芯是鋼絲做的。老虎又是一次餓虎撲食,不是撲向站在陰暗處的哈爾,而是撲向亮著車燈的汽車。哈爾早就把繩子纏到一棵樹上繫緊了。老虎沒撲到車上就落下來。

    哈爾跳上車,他們又向前駛去。

    「我明天再來把它弄回去。」哈爾說。

    又有兩個獵物被殘忍的花花公子們打死了。

    就在這時,哈爾注意到一輛車從後面追了上來,駛到越野車的前面停在路中間,擋住了他們的去路。從車上跳下兩個人,逕直向駕駛員走去。

    「躲開,」其中一個人說,「我來開。」

    「你是誰?」維克問。

    「警察。」

    「你們要幹什麼?」

    「別急,一會兒你們就知道了。」

    兩個小時以後他們駛進了一個小鎮,停在警察局門前。兩個警察把他們帶進去,讓他們在警官面前站成一排,然後向警官報告這幾個小流氓的罪行。

    「小傢伙們,」警官說,「我希望你們玩得很開心,因為你們再也沒機會了。你們得為你們的所作所為付一大筆罰款。交不出罰款就別想出去。你們覺得你們是動物的主宰,實際上你們最無恥。如果動物會說話,它們也會詛咒你們的。它們會說像你們這樣的人比任何所謂的猛獸更危險。你們凶暴殘忍,你們是罪有應得的。」

    三個小流氓被關進了一間囚室,而哈爾和羅傑卻沒進去。

    「過來,」警官說,「到那裡邊去。」

    「我們跟他們不是一夥的。」哈爾說,「我們一直在幹我們的事——保護野生動物。我們從沒開過槍,你看得出來我們根本就沒槍。我們正在收集一些你們國家的珍奇動物運回國,讓我們國家的人們也能觀賞到它們。」

    「有許可證嗎?」

    「有,」哈爾邊說邊從口袋裡拿出一個證件,「這是新德里警察局長簽署的許可證。」

    他把證件遞給警官,警官皺起眉頭不滿地看著,哈爾注意到他把證件拿倒了。

    「這是什麼文字?」警官問道。

    「它是用印度兩種官方語言寫的——印地語和英語。你英語說得很好,因此你一定能看得懂。」

    「我能說英語,」警官說,「可我從沒上過學,因此看不懂。我只認識我們自己的文字,你當然知道為什麼印度會有一千多種語言,你應該帶一份用吉爾地區的語言寫成的許可證。我不知道這張許可證是真是假。」

    「你可以給在新德里的警察局長打電話問一下,把我們的名字告訴他——哈爾·亨特和羅傑·亨特。」

    「不行,」警官反對道,「你沒看到現在正是深夜?他不會在辦公室,他正在睡大覺。恐怕你們得在這裡呆到明天早晨。」

    他轉向一個警察,「先把這兩個傢伙關起來,明天早晨再說。他們不是什麼好人,撒謊的技術也不高明。別把他們和另外幾個可惡的傢伙關在一起。」

    這樣,哈爾和羅傑就住進了一間屬於他們自己的「豪華」的單間。蟑螂和跳蚤在他們身上爬來爬去,攪得他們整夜都不得安寧,好不容易盼到天亮,又等到太陽轉到頭頂上,警察局長大人才去上班。問明情況後,連早飯和午飯都沒給吃,就把他們打發了出來。他們帶著滿身被蟑螂、跳蚤咬起的包,雇了兩個人和一輛卡車,把那只十分疲乏的老虎運回去,裝進他們早就準備好的用來放置野生動物的籠子裡。他們有許多這樣的籠子,希望能在吉爾森林區滿載而歸。

    然後去吃午飯——不過最先受到招待的還是那隻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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