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三千萬歲的動物 文 / 威勒德·普賴斯
動物醫院裡熱鬧非凡,各種各樣的叫聲充斥其間,有呼嚕聲、哼哼聲、嘎嘎聲、嘰嘰聲,從小象到丹頂鶴的叫聲都有。
「來見見非洲最漂亮的猴子吧,」克羅斯比說,「這就是疣猴。」
真是漂亮,黑的地方漆黑,白的部分雪白,背上密密的黑毛與身體兩側飄垂的白毛形成鮮明的對比,一張黑臉像是鑲嵌在白色的框架之中。
「它這一身毛真是燦爛奪目。」哈爾說。
「是的,」隊長說,「正是這身毛皮給它帶來了殺身之禍。這種毛皮用來作女外衣,供不應求,價格很高。所以匪徒們千方百計捕殺還剩下的為數不多的疣猴。如果不採取行動來制止這種偷獵行為的話,這種世界上最漂亮的猴子將會像度度鳥1一樣在地球上絕跡。」
羅傑看著它那一條不斷搖來搖去的婆娑的長尾巴,不禁驚歎一聲:「好長的尾巴!一定比它的身子還長。」
「你說的不錯,」克羅斯比說,「它的身子一般只有32英吋長,而尾巴達到40英吋。」
「你要我們送它上哪兒?」
「哪兒安全就送哪兒。我們如果在這兒把它放了,它很快又會被偷獵者抓到。它本來不應該是這個地方的動物,我不知道它怎麼會到這兒來的。它們最喜歡生活在高海拔地區,而不是這兒。在阿貝爾迭爾山區還剩下一定數目的疣猴——它們習慣於呆在高高的樹上和氣候涼爽的山上,而且,那種地方很安全。如果你們能把它送到阿貝爾迭爾山去,那就太好了。」
「行。它能上路了嗎?」
「它的脖子被鐵絲套子勒下了一道很深的口子,我們已經給它治了,我相信會好的。」
「把它關在飛機裡,它喜不喜歡呀?」
「我不知道,這要看它是否信任你。看來你們倆對付動物都很有辦法,所以我相信它會和你們相處得很好的。」
疣猴歪了一下它那黑白分明的腦袋,用一雙溫和的棕色大眼睛打量兄弟倆,接著它用手捋了捋下巴上的白鬍子。
「沒有拇指!」羅傑感到驚奇,「我還以為所有的猴子都有拇指呢!」
「幾乎都有,就是疣猴例外。這是一種很聰明的猴子,但是由於沒有拇指,所以許多別的猴子能幹的事,它們卻幹不了。你們想到過拇指的重要性嗎?試試不用拇指來抓起東西!沒有拇指,用什麼工具你都會感到不方便,人是幸運的動物,因為大自然給了他大拇指。人類的文明很大部分就是建立在拇指上的。好啦,到這一邊來見見你們的另一位乘客。」
克羅斯比領著他倆來到一個籠子跟前,裡面裝的是一頭只有騾子那麼大的動物,但樣子並不像騾子,也不像任何一種兄弟倆見過的動物。
克羅斯比說:「現在你們正在觀賞的是非洲最稀少的動物,俄卡皮鹿。」
「我一直都希望能得到這種動物,」哈爾說,「俄卡皮鹿在價目單上是一萬美元一隻。現在我知道了為什麼它值那麼多錢。」
這隻鹿身上的每一英吋都不同於其他的部分,它身上的顏色就像是畫家1度度鳥,原來生活於毛里求斯一帶的鳥,因人的濫捕而於十六世紀絕跡。用所有的顏料塗抹而成:有黃、有紅、有栗子色、黑色、白色、深藍、醬紫色、深棕色、奶油色、桔紅色、紫紅色,在它那張非常柔和而又光彩奪目的毛皮上,所有這些彩色完美地結合在一起。
它像是一個斑馬和長頸鹿以及羚羊的混合體。它長著長頸鹿那樣帶短角的腦袋,後腿部分有著斑馬的條紋,一雙野狗的大耳,四蹄像是穿上了白色的長統襪;當它吐出一英尺長的舌頭來舔自己耳朵後邊的地方時,它突然又像是食蟻獸。
「跟疣猴一樣,它在這兒也是異鄉客,」克羅斯比說,「它要繼續留在這兒的話,一定要完蛋。它生活在剛果北部最深最隱蔽的叢林及其周圍一帶地方。六十年前白人才知道世界上有這麼一種動物。俾格米人見到過這種動物,對白人狩獵者說了,但沒人相信。我在想,不知道叢林中還藏有多少我們根本不知道的動物。俄卡皮鹿非常膽怯易驚,它從不走出叢林來炫耀自己,它已經在叢林中藏了三千萬年了。」
羅傑皺起眉頭:「你剛才說三千萬年?」
「據博物學家現在所知道的,這種動物的確已存在那麼長的時間了。俄卡皮鹿被稱為活化石,大部分動物都不是原來的樣子了,變大或變小,或者絕跡了,而俄卡皮鹿一直保持原樣。但現在偷獵者已經在追尋它,這位三千萬歲的美人可能會消亡。」
「我們送它到什麼地方才安全呢?」
「沒有什麼地方對它來說是安全的。」克羅斯比沮喪他說,「不過,有一個地方,目前偷獵者們還不知道,就是維多利亞湖上的一個大島,叫盧本多島,上面有五萬五千英畝茂密的森林——正是俄卡皮鹿喜歡的那種茂密的森林。該島已經被劃作野生動物保護區,而且它四周有多風暴的湖面保護,偷獵者要上島很容易被淹死。你們去的話,也有這種危險。島上沒有機場,所以你們得在大陸降落,然後再祖一艘船或木筏渡過去。也許,你們還是不去為好。」
「聽起來還不算太壞,」哈爾說,「我想,渡過去不過個把小時吧!」
克羅斯比微微一笑,「不止。維多利亞湖是世界第二大湖,如果坐船渡過去,要花十五個小時,而且這當中你們若不遇上五次以上的風暴的話,我就會大吃一驚了!我不能要求你們去冒這個險——由你們自己決定。」
「去!」哈爾說,「如果你告訴我們該如何去的話。」
他們回到辦公室,克羅斯比攤開了東非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