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當舌頭與舌頭相遇 文 / 蔡康永
因為發現櫻桃小丸子能吃到炒麵夾麵包,而感到無比憧憬的我,終於也提出了想吃炒麵夾麵包的可恥要求。
逢單日才主廚的他,雖然對這麼幼稚的要求深感鄙視,並且對我實行了嚴厲的斥責,不過,畢竟還是努力壓抑住心底的失望,而著手進行炒麵夾麵包的烹製步驟了。
啊,可恥又無聊的,炒麵夾麵包。
所謂炒麵夾麵包,無非就是用平常夾熱狗的那種麵包,拿來夾中國式的炒麵吃,說穿了當然就很不稀奇,無非是麵粉以兩種不同的面貌出現,結果又被逼得碰在一起的乏味情景。
這類情景,在人生是隨處都有的啊。
簡直就等於在耶誕節火雞的肚子裡面塞雞肉嘛。
不過這也沒有辦法——
分析起來很無聊的事情,常常就是人們活在世上的重要原因啊。
炒麵和麵包搞在一起,確實很無聊。
雞肉和火雞搞在一起,也還是得到了「無聊」的評價。
那麼,舌頭和舌頭在一起,難道就不無聊了嗎?
理論上,是比炒麵夾麵包更無聊的發明吧——炒麵和麵包,起碼在形狀上就很不一樣;雞肉和火雞肉,吃起來更不一樣。舌頭呢?大家的長相都一樣,構造也一樣,說穿了,一點也不稀奇。
法國式接吻,炒麵夾麵包,這兩件事情,統統不稀奇。
犀牛肉夾麵包如何?
要講起人類的慾望嘛……稀奇不稀奇,並不太被認真地考慮。
只有觀光客這種人,才比較在乎稀奇不稀奇——
「這有什麼稀奇?!」——觀光客每次被帶去看老教堂,一定會用到這句話。
至於食慾啦、性慾拉、被讚美欲啦,都不太用「稀奇」作重要標準的。稀奇的項目、所能貢獻的快樂,其實非常有限。
愛吃的人,當然也很喜歡松露啊、鰉魚啊,這些不知道跑到世界上來幹什麼的稀奇東西。可是,那是因為這些東西的味道好,不是因為它們稀奇。
犀牛也很稀奇,也沒什麼人愛吃犀牛的。
餃子一點也不稀奇,大家都很愛吃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