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一 美麗的權利 醜聞?美麗女士: 文 / 龍應台
醜聞?美麗女士:
常常讀到你為女性說話的文章,所以寫這封信,希望和你談談我的煩惱。我的教育水準不高,辭句不通的地方請原諒,尤其今天心裡很激動。
我今年四十五歲。丈夫阿坤在十年前車禍死去,留下我和兩個小孩,守著丈夫的傢俱行,生活還過得去。十年前,連阿坤的爸媽都勸我改嫁,說這年頭不一樣了,不必死心眼守寡,可是我看孩子還小,實在不願為他們找個後爸,所以一年又一年,也熬過來了。
然後阿珠到台北吃頭路(在美容院,專門燙男人的頭髮),一個月才回家一次。阿雄去作兵,平常只能寫寫信。我一個人看店,有時候也真寂寞。隔壁鄰居跟我同歲的女人都是有丈夫的,也不可能過來陪我聊天,所以我常打毛線,有時候也看三毛和瓊瑤的小說。
這一天,一個戴眼鏡的大學生來買書桌,看中那張最便宜、三百二的桌子,想講價又有點不好意思的樣子。我想起在馬祖的阿雄不知冷暖如何,就主動降了三十元給他。他叫何慶祥。以後他就常來店裡,有時候來借檯燈,有時候,帶一些書來給我看,有些是翻譯的,像《包法利夫人》和《野性的呼喚》,比較難懂,但一經阿祥解釋,就清楚了很多,我也漸漸愛看起來。
每次阿祥來,我就留他吃飯。他每次都吃得很快、很多,好像在學校裡沒飯吃一樣。一面吃,就一面說學校裡的事,常常說大學女生很嬌嫩,不成熟,跟她們談不來。看他落落寡歡的樣子,我也心疼,只好多炒幾樣菜,逼他談我們都看過的書,逼他把髒的衣服帶過來洗。後來,我們就一起去看電影,在黑黑的戲院裡他牽著我的手,一直沒有放。
這是去年發生的事,今年二月,我們決定要結婚。阿珠和阿雄當然很詫異:媽媽要跟一個二十歲的男生結婚,可是笑過之後也就算了,他們還好幾次和阿祥三個人一起到城隆廟的夜市去喝啤酒。
阿祥的爸媽在台南開布店,年紀跟我差不多。阿祥說他們很保守,可能反應會很強烈,但他們一向都聽他的,只要我們堅持,總是會風平浪靜的。阿祥握著我的手,說:「阿芬姐,你一定要忍耐。」他那個穩定沉著的樣子,像個五十歲的老頭,比死去的阿坤還要篤定得多。我讓他回台南,安心等他父母暴風雨似的到來。
他爸媽真的來把我臭罵一頓,說我「不要臉」、「勾引男孩子」,什麼難聽的話都說盡了。美麗女士,我也不是那種溫馴乖巧的女人,難聽的話我也會說。對面那個後生曾經想賴我的帳,還在店裡毛手毛腳,被我用殺雞的菜刀像瘋婆子一樣把他嚇出去,到現在還不敢進我店門。可是對阿祥的父母,我當然不會回嘴;等他們氣完了,發覺阿祥和我還是那樣,大概也會回心轉意吧?!
結果,真正傷到我心的居然是外人——報紙的記者。他們說我勾引年輕男子,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性。說我敗壞風俗,說這是醜聞。還找了什麼心理學教授之類的,來分析我的心理,說我正值「狼虎之年」,性慾正強,所以完全是以性來滿足自己、誘引別人。
胡女士,我只有高中畢業,又一直住在鄉下,也沒有接觸過什麼新女性主義之類新潮的觀念,所以對自己很缺乏信心。你能不能告訴我:記者這樣報導我對不對?那位心理教授這樣說我應不應該?我很迷惑。
四十幾歲的男人娶二十歲的女人為妻子的例子很多,為什麼四十幾歲的女人嫁給二十歲的男人就是「醜聞」?我和阿祥相愛,到底「丑」在哪裡?我不偷人家的丈夫,又不與人隨便同居,而是要和阿祥光明正大地結婚,我「敗壞」了什麼風俗?說我「勾引」阿祥,阿祥是個年滿二十歲、頭腦清楚、個性成熟的大學生,是不是「勾引」,問他不就行了。那位受過教育多多的心理系教授,又沒有見過我,問過我的話,他怎麼能說我對「性」的要求怎麼樣又怎麼樣,好像我不是一個有名有姓有自尊心的人,好像他在討論一個心理個案,可是他又沒有研究過我「張淑芬」的個案,他怎麼能在報紙上信口開河?現在隔壁的小孩子看到我,都吃吃地指著我笑說:「伊『狼虎之年』!」要我今後怎麼做人?我到底做錯了什麼事,要記者、教授來處罰我?
不是不知道和阿祥結婚,以後的日子還困難多多。我們也都爭論過。我六十歲的時候,他才三十五歲,我怎麼保得住他?可是轉念想想,難道年齡相稱的夫妻就沒有問題嗎?阿坤撞車的時候,才只三十六歲;我也並沒有在二十歲的時候,為了擔心作寡婦而不嫁他呀?!未來哪裡是可以用一個手指、一個手指計算安排的呢!守了十年的寡,孩子們都出頭了,我還不能嫁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嗎?更何況,將來有再大的困難,也都是阿祥和我張淑芬自己的私家事,這與報紙、心理學家、社會道德有什麼關係呢?
報紙上那樣報導,好像四十五歲的女人和二十歲的男人結婚是件很骯髒的事,我覺得很受傷;四十五歲又怎麼樣?如果一個四十五歲的男人在一般人心目中是瀟灑迷人、成熟智慧的,四十五歲的我也覺得心裡充滿了感情、充滿了愛的力量。我錯在哪裡?
胡女士,我的知識不多,請你告訴我,這個心理教授有沒有權利那樣侮辱我?我受不受法律的保護?能不能控告他破壞我的名譽?
張淑芬敬上
·回應與挑戰·
女兒,我要你比我更快樂
我是個女性麻醉技師,工作中每看到痛苦掙扎於生死邊緣的產婦,最後終於挨了一刀產下小娃娃,心裡總是萬分感動、欣慰,然而疲憊昏睡的產婦總是一再地問我:「我生了什麼?」「女的!啊!我真對不起我先生!」「孩子給他們看了嗎?」「我先生高不高興?」「我婆婆有沒有說什麼?」「唉!我又開了刀多花錢,真對不起!」
這種時候,我真想對她們吶喊:不要再說對不起!管他高不高興!生男生女誰作得了主呢?花點錢算得了什麼?看看你自己給折磨成什麼樣子?女人!女人!為什麼你總是為別人而活?生命乃是天賜的,多愛你自己一些些吧!
前不久看了美麗女士寫的《纏腦》和《醜聞?》,深感於我心有慼慼焉!女人到底已經知道自己作為「人」的權利,而奮鬥而發出吶喊了。我們有愛人與被愛的權利,不能因為男性社會故意醜化年齡差距的婚姻就畏縮妥協。環顧四周,多的是四五十歲的男人娶二十年華少女,為什麼四十五歲的女人不能嫁給二十歲的男人呢?
我們有求知的權利,好好充實你的頭腦,發展你的能力,不把文憑當作嫁妝、點綴門面的工具;不把孩子生病、做家事當作偷懶怠慢的藉口;以作花瓶為恥,腳踏實地工作的女性或可在男性社會中要求真正的平等。
我有一兒一女,從小我給予他們同樣的教養,兒子爬樹女兒也爬樹,給女兒一個布娃娃也不忘給兒子一個,我鼓勵他們爬得更高,教他們跑得更快,跌倒了同樣含著淚水自己爬起來。我的女兒勇敢有主見,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她會的她舉手表演,她不會的她舉手發問。沒有淚眼汪汪的手足失措的可憐女兒態,鄰居朋友伯伯叔叔都說她能幹、聰明,不過最後總是要說一句,她真像個男孩,沒有女生味道。是的,這是我在計劃養育她的時候就已經預料到的結果,人生中總是有所得必有所失。在失與得之間加以抉擇,擇善固執而已。
透過女兒,我彷彿看到幼小的自己,小小心靈中充滿了一股強烈的慾望,我想盡情奔跑,爬高歡笑,無拘無束隨心之所欲,有如天上飛的小鳥,池中逍遙的游魚。這不正是父兄生活的寫照嗎?然身為女兒身的我卻一再被告誡著女孩子不作興這樣、不作興那樣,壓抑再壓抑,終養成靦腆含蓄的所謂女人味,兒時的幻夢無跡可尋。這是何等的代價啊?
全國的母親們,快快把你們的纏腦布拋棄,讓你們的女兒為自己而活,為自己是「人」的權利而活。所有男性社會中標榜的所謂女性化、女人味,所謂苗條,所謂婀娜多姿,所謂三從四德,所謂齊大非偶等等等等只有女人才被要求的種種,都要拿出來重新思考、重新判斷、重新給予評價,這其中有多少陷阱?多少桎梏?它奪去了我們的自由、我們的快樂,綁住了我們奔跑的腳步、伸展的雙手,而唯有我們女人自己解除這些纏腦布,否則世世代代的女兒還是要忍受它的束縛所帶來的苦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