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父母要解讀反抗期的幼兒行為 文 / 佚名
一位家長來電向我訴苦,他兒子今年4歲,脾氣是越來越壞,玩好的玩具不肯放到原處,如果有什麼不能滿足他的,他就當街大哭大鬧,她問我該怎麼辦。
顯然,小徐對漸漸長大的兒子感到困惑了。我勸慰她不必為兒子擔心,兒子的種種「劣跡」是成長過程中必然出現的心理變化。孩子兩歲正步入幼兒期,已經獨立行走,與周圍環境的接觸愈來愈多,又加上言語的迅速發展,他不但能理解大人的簡單言語,自己也能以言語與大人交談。他往往多嘴多舌,問這問那,父母對此不應嫌麻煩而加以阻止,應多給小兒言語交談機會。孩子隨著語言的發展和見識的增長,就會逐漸產生簡單的想像。有些父母或婆婆、奶奶在小兒不聽話時,常使用恐嚇的辦法,如嚇唬小兒「狼來了」,「老虎吃人來了」,結果使小兒在想像中加以誇大,引起極大驚恐。
幼兒期的特點是:一、運動器官發育很快,言語活動使他逐漸提高了學習與掌握複雜動作的能力。在成人示範以及自己不斷模仿中,兒童逐漸學會了洗手,用勺子吃食、穿衣、扣紐扣、揩鼻涕等;二、言語迅速發展,在成人用詞的指導下,兒童對外界事物認識逐漸增多,詞的概括能力和行為的調節能力也初步發展起來,開始知道一些什麼可幹,什麼不可幹,什麼對,什麼不對等社會行為準則;三、隨動作、言語的發展,孩子的獨立行動傾向也發展了,他希望自己能做的事,不願意讓別人幫助;四、由於學會獨立行走,加上手的動作和言語的發展,出現了最初的有目的活動。
兩三歲的兒童已進入「最初反抗期」。這個時期的兒童傾向於頑固和嚴厲,想要什麼,就非要什麼不可,不但不容更改,而且十萬火急,不容易妥協,不容易適應環境。為此,我勸小蔣在教育她的兒子時要特別注意:
首先,要分清感覺和行動。行動是孩子的外在行為,如孩子在馬路上亂跑,這跑就是行動;感覺則是孩子內心的情緒,或怒或喜、或懼或羞等。孩子有時會產生憤怒,要求他控制這種感覺是不合理的;可是卻可以希望他學著去控制自己的行為,不要動不動就打人,丟東西。
其次,要設立合理的規範。父母完全不限制孩子的行動是錯誤的;反之,如果對兩三歲的孩子設下許多限制,也會使家長陷入困境。因此,要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提出確實能做到的規章制度。
再次,要支持、鼓勵孩子自己做事,堅持做好做完,養成習慣。做不好,教一教;做好了,誇獎他;在做中教,教育孩子去學習,去觀察,去思考。
第四,要培養孩子言語交際的能力。父母應注意:一要教兒童說正確而清晰的言語。兩歲的孩子言語發音不正確,語句不完善,家長不能當好玩,更不能以此為笑料;否則,孩子就不願意講話了,長此下去,既影響孩子智力的發展,又會造成孩子性格孤僻。二要多給孩子以言語交際的機會,豐富他的知識,使其掌握更多的詞彙;對孩子提出的問題,要認真、科學地回答。三要讓孩子盡量多認識一些具體事物,正確地說出其名稱,然後運用兒童能理解的形象語句,結合成人示範,給孩子講清楚道理。四要力求語言美,家長要以身作則,不亂說髒話。
第五,要滿足幼兒的生理需要。幼兒必須滿足大肌肉及小肌肉兩項發展所需要的生理需要。幼兒有種內在驅策力,促使他釋放體內精力,他要跑、跳、爬、動及從事各種動態活動。這就意味著家長必須給孩子提供許多戶內及戶外的活動場地和遊戲器材,以發展大小肌肉的控制及技能。大人需要安寧、秩序,孩子卻相反,他需要跑、跳、喊叫,可是家長不容易完全配合孩子的這項需要。
第六,要從訓練感官入手。感知是幼兒認識的來源。要更多地調動幼兒的各種感官去充分感知觀察外界事物,豐富幼兒關於社會和自然的感性知識,這是發展幼兒記憶、想像、思維的基矗如帶孩子外出散步,不僅可以增進其身體健康,而且可以動用幼兒的感官,提高認識世界的能力。
每個孩子都是一個獨立的小生命,一個獨立的世界。做父母的要對這個世界充滿愛,要理解這個世界,而非一味強調做這個世界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