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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文 / 楚良

    母親沒有離開過他,他也沒有離開過母親。自從父親去了,母親自然地活下來,沒病沒災,比村裡的同輩人活得輕鬆,健旺。田家的伯娘叔嬸,楊家的阿公阿婆,一年一個,一年兩個,有時一年三四個,老果子一樣,一個個從蒼老的年華之樹上掉下來,一個個銷聲匿跡,永不再來了。而母親還是那樣,不見老,也沒病,能吃能睡,能說能唱。瘋不是病。死對她沒有威脅,她不怕死。她傾心於土地和莊稼,不停地種瓜種豆,不計較收穫,不計較付出,只是在那種植的過程中獨自陶醉。

    也許,不計較結局,沒有目的的行為就是人們所謂的瘋吧!

    他審視了自己,也許今年種果樹是瘋了。

    在見到果林被毀的那一剎那,他的確差點瘋了。幸虧昏厥過去了,否則就會跟母親一樣,轉不過彎來。爹被潮水捲走了,母親追到江邊,就瘋了。

    母親至今不承認爹死了,認定她還有那塊土地。

    父親和那十畝地是母親的靈魂。

    他是不是把「集體」和銅錢沙的田地當成了自己的魂?

    他心上的「田」沒有了,只剩下空落落的一顆心,連草也沒處長了。

    他老了,心閒得慌。

    潮生說,如果父親願意的話,可以安排他到蔬菜廠去種菜。

    那還叫田嗎?全封閉式的,全套設備都是從澳大利亞引入的。車間一樣的大棚裡,莊稼不是種在土地裡,而是種在架上的盆子裡,發豆芽似的。這事由妹夫林清經辦,中澳合資,中方出土地,出人力,澳方出設備,出技術。銅錢沙選派了十多個高中文化的青年到澳洲去學習了半年,回來當農民,搞什麼無土栽培。潮生讓他到這裡來種菜。日他娘!進去要換鞋子,還要用紫外線渾身掃一遍,連泥也不許沾一點,用什麼進口的營養素。那不叫種田,叫做工。他懷疑那不經過日精月華、風霜雨露的西紅柿黃瓜連地氣也沒沾,吃了會養人?養雞場養出來的雞和雞生的蛋味道差多了。本地雞和本雞蛋市場上要貴一倍半。

    這科學沒了底,沒了邊。造飛機、大炮、原子彈、衛星、宇宙飛船是可以的,人類進步了,可以上天入地。一個小匣子,打開就能跟千里之外的人講話,也可以。電視也是好東西。無土栽培是什麼好東西?聽說還有什麼技術連人都可以複製出來,不用父母生。媽的!這樣玩下去,非把人自己玩完不可。

    他的心閒。心上無田,想什麼?胡思亂想,心裡慌兮兮。心荒了,這世間之人不出大事才怪哩。想女人想男人去?將來連兒女都不用人來生,男人和女人不就純他媽的玩。難怪古人說:飽暖思淫慾。嫖、賭、毒全來了,又要「鴉片戰爭」了。

    他老了。牛老不耕田,還可以殺肉剝皮。人老不值錢,吃,吃不多;喝,灌黃尿,醉生夢死;玩,走不動。年紀一大,苟延殘喘,撒尿都要打濕鞋。前景可怕。

    可他才六十歲,渾身還有勁。

    過去,田像一批巨大的鎖,干百年來,牢牢地鎖住億萬種田人。為自家的一分地勤扒苦做也好,到地裡換工分也罷,田始終是種田人的依靠。是何年何月,是什麼人,用一把力大無窮的鑰匙,把那巨鎖打開了?讓農民自由地離開了田土,滿天下跑,跑去做生意,跑進城打工,跑到新疆,跑到海南,跑到俄羅斯去賣牛仔褲。陳昌金跑出去那會兒,要是我不心慈手軟,派幾個民兵抓他回來,把他送進號子裡去,他能有今天?

    田呀田,不僅鎖不住種田人,而且還由人賣她,炒她,拿她玩。人管地方,不是地方管人了。地球也在人的股掌之中了。

    他沒地可管,連自己也管不了。

    讓你們無土栽培,到月亮上種白菜去吧!

    田稻在家裡悶了好久,越想越糊塗。

    田麥又回來了。他帶回來兒子和妻子,還帶來了大筆資金。一批人忙了起來。田麥的兒子田海生將來此管理在大陸的投資。他哥田港生主管香港和南洋的生意。海生比潮生小,比青兒大一歲,是豆女的第三個孫子,青兒叫他三哥。潮生哥是他的合作對象。度假村是田氏集團獨資開發的,佔地五百餘畝,整個銅錢沙村的民戶幾乎都在其範圍內。

    六十年,開發來,開發去,爭來奪去,你死我活,銅錢沙這塊地搭的舞台,演出了幾次興亡的故事。田家,楊家,林家,陳家,一家唱一回主角。誰能主宰,問蒼茫大地去吧!

    田稻主宰了近半個世紀。從社長、隊長、支書、村長直到退下來。田賣了,一部分賣給林氏集團去修高爾夫球場,一部分賣給田氏集團去建度假村。陳家有水產養殖場和出租車隊,楊家呢?阿才阿光父子工不工,農不農,混著,錢倒是多了。

    田麥買了銅錢沙村莊,五十年。他也許不能再活五十年,但他的兒子來了。林家的孫子也來了。

    新的一齣戲又開始了角色分配。

    田潮生成了主角。

    他組織的一場新戲,他老子不想看。

    在什麼山上唱什麼歌,到什麼年代說什麼話,由不得人。

    田麥要潮生把奶奶、父親、母親都接到賓館裡住幾天,一家人好好地團聚團聚。

    豆女堅決不到城裡去。她決不坐轎車,她說轎車是烏龜殼,有錢人、當官的人前世都是烏龜。過去,稻田里,麥田里,油菜籽田里,到處都是烏龜,如今,再也找不到烏龜了,烏龜都變成人啦!鑽進烏龜殼,城裡鄉下滿地爬。田麥和妻子兒子只得坐了烏龜殼,爬到鄉下來看娘,給娘和嫂嫂帶來了許多禮物。

    豆女是第一次見到海生。

    海生叫:「奶奶!」

    媳婦叫:「娘!」

    豆女瞧著,好半天才問:「阿麥,你換老婆了?」

    媳婦很尷尬。

    蘭香說:「娘,這不是鳳子嗎?你記不得啦!」

    「她怎麼不老?她是林家的小姐嗎?」

    田麥說:「是呀,娘,我哪能換老婆呢!」

    「他是你生的?」豆女指著海生。

    「是呀,娘。」鳳子說。

    「你生了幾個?」

    「兩個兒,一個女。」

    「好。你叫海生吧,你哥叫港生,你大哥叫潮生。」

    海生說:「對,奶奶記得。」

    「你回來幹什麼?」

    「做生意。」

    「買地嗎?」

    「奶奶,這片地我們全買下了。」

    「別忘了寫契呀!要蓋官府的印。」

    潮生說:「奶奶,你就別管契了,這事我來辦。你去城裡住幾天吧!」

    「我不去。你想把我哄走了,毀我的瓜豆。」

    上次毀果園的事她記住了。

    豆女不去,蘭香也只得留下。

    田稻去了城裡,打算跟弟弟聊聊心裡話。

    田麥給田稻包了房,兄弟倆門對門住下。白天,田麥忙於應酬,田稻不肯去湊熱鬧。他見到那些地方官員和經理董事長們巴結外商的樣子就噁心。他對弟弟是外商的事實仍不適應。阿麥不就是阿麥麼?同我一個娘肚裡出來的。爹死了,瘋子娘還在哩。他就那麼高貴?人哪,難道臉面是用錢貼起來的?他也不就是當了學徒,沒種田。我辛辛苦苦幹了一輩子,怎麼沒被人如此抬舉?人們不說:「他是田稻的弟弟。」而是說:「他是田先生的哥哥。」好像沾上了弟弟的名才光耀起來。拿命去革了一輩子,遠不及跑到國外去掙票子。記得當年抓階級鬥爭,因為他有這個跑到香港去了的弟弟,就把他支部書記的職給免了,當了四年管多種經營的大隊長。現在倒因此而光榮起來了。

    弟弟買了地,不是地主了嗎?五十年。陳耀武當了幾年地主?王鄉長也不過百來畝地。銅錢沙千畝良田,又歸了林家。潮生是開發區主任,有半分自己的地產房產嗎?皮影戲中的元帥,被別人拎著在台上唱主角。

    人們看的是田麥和林成家的戲。

    他懶得去看那場面。他有很多話想問田麥。兄弟倆見面幾次,一直沒時間長談。弟弟整個一富商,總有點跟他格格不入,越看越不像一母所生。

    他耐著性子,在賓館裡住了兩天,好在蘭香來看了他一次。

    晚上,田麥拒絕了一切應酬,跟夫人交待,凡有電話,就說他不在。他聽侄兒說,父親近來很不快活,希望叔叔開導開導他。他打算跟哥哥好好談談,便準備在一間房裡住一夜。小時,他們都是睡在一張床上的,一個被筒滾到十一歲。

    田麥過來,田稻在看電視。

    「哥,對不起,應酬太多了。今晚我全擋了,跟你睡一起。還記得小時候我們睡的那張竹涼床嗎?冬天鋪上稻草和棉絮,夏天光床,我倆把它抬到曬穀場上,爹給我們把被筒用兩根竹棍子撐起來,當蚊帳,我們在帳子裡唱戲文。菜兒抓了幾個螢火蟲,裝在蛋殼裡,當燈籠,掛在我們的被筒裡……」

    田稻關了電視,望著田麥。

    這是弟弟在說話麼?這個人說的句句都是真的。

    菜兒做的董火蟲燈籠呢?菜兒還在,螢火蛋殼燈籠不在了。

    螢火蟲,照燈籠,

    飛到西,飛到東。

    月亮哥,跟我走,

    走到南山賣笆簍,

    走到東海撈魚簍。

    螢火蟲,照燈籠,

    娶了媳婦生小龍,

    大姐的娃騎白馬,

    二姐的娃騎海騾,

    海騾過溝踩了泥鰍,

    泥鰍告狀告了閻王,

    閻王打鼓,

    打了小鬼的屁股。

    這不是小時候提著螢火蟲小燈籠在月亮下跑著追著唱的兒歌嗎?唱完了,互相打屁股。

    月光依舊,東邊的濤聲、西邊的山影依然可聞可見。那田野和村莊即將毀滅消亡,連螢火蟲也不再多見。如今的孩子們玩的是電子玩具,誰會想到在雞蛋殼裡放幾隻螢火蟲當成燈籠耍。人哪!跟自然越離越遠了,跟鳥獸魚蟲越來越陌生了,人越活越沒有人味了,兩條腿連路也懶得多走一步,種田不想動手刨,寫字也用電腦。人哪,將來還是人嗎?連生兒育女的事也用電腦模擬。他最近總算瞭解到高爾夫球是怎麼回事了。日他祖宗,不就是在地上挖幾個老鼠洞,把球往裡打嗎?打卵尿!

    弟弟田麥肯定打過這種球。他怎麼還會記得那張床,那螢火蟲做的燈籠呢?他還記得那兒歌嗎?他為什麼要買下銅錢沙村,而且還要保留銅錢沙村的名字?

    他望著弟弟,良久,才道:「你還記得那張床。爹的屍體從黃山庵用船運回來,不能進屋,就把這竹床拿出來,攤了爹的屍。」

    田麥揩淚,說:「哥,我沒盡孝,所以,我要補償,給爹修墓。活著,我是遠方遊子,死後,我在銅錢沙守他陪他。銅錢沙是他的。」

    「我和你是最早在銅錢沙上出生的人。哥比你早一步落地,聽娘說,我落在地上,你生在床上,所以,我與地打了一輩子交道,泥裡水裡滾了六十年。你生來就比我高貴啊!」田稻的話帶點挖苦諷刺的味道。

    也不知是挖苦諷刺,還是自我嘲弄。

    「哥,你別這麼說,我走這條道,也是逼出來的。」

    「誰迫你?當學徒是你自願去的。」

    「你還記得用筷子抽籤吧?要是你抽到的比我的長呢?」

    「你腦子靈,知道新筷子比舊筷子長。」

    「哈哈,哥,你知道呀!」

    「我喜歡泥土莊稼的氣味,喜歡跟爹趕潮打魚。」

    「哥,辛苦了你一生。」

    「當初,爹叫你還了林家的錢,把地契拿回來,辭了工,回來分田。你回來,家裡可以多分幾畝田。沒人逼你走呀!是你自己跟林家走的,說是林家小姐看上了你,我還不信哩。」

    「嘿嘿,有這事體。」

    「你可比哥膽子大,相中東家的小姐。」

    「你不是也娶了東家小姐麼?」

    田稻的臉火辣辣的,像是有人往他臉上撒了一把胡椒。他雙手搓著臉。

    田麥向哥哥說起從沒向他人訴說過的往事:

    他十二歲不到,被父親送到林家藥鋪裡學徒。日占時期,杭州城打了一陣,淪陷了。也怪,這裡可能因襲著南宋時代的遺風,越王勾踐的那種英雄氣概幾乎混滅了,偏安求穩的心態佔了上風,抗日的仁人志士大多去了外地。本地只有小股游擊隊,藏在深山,行商坐賈,照樣活躍。林家中立,保全自己,暗中國共兩通。林佩玉嫁了日本洋行的大少爺,誰也不敢輕易動林家。日本侵略中國,建立「大東亞共榮圈」,說到底,不就是為了財富,為了地盤。博天之下,莫非王土。爭天霸地稱王稱霸,那是王者的氣象,老百姓有幾畝田,一爿店就能過日子。當然,亡國之民,日子是難熬的。外族異邦來的強者是不跟你講平等的。林家實力雖強,也不敢冒犯任何一方。

    林家生意紅火,藥店,綢緞鋪,廣貨百貨雜貨店,佔了一條街,除了妓院賭館,什麼店都開,正宗的生意人。林家雇的人很多,小到十二三歲的童工,老到六十多歲的先生。由於恩怨關係,林老爺對田麥特別關照,派他給一位老藥劑師學製藥,而且關照:「好生教一手給這孩子,讓他學個謀生的手段。」田麥聰明勤快,長得也挺逗人愛,拜了師,便拿師父當爹。由於老爺關照,夥計們也都知道田麥他爹對林大小姐有救命之恩,誰也不敢拿他當雜役使喚。田麥在家認過幾個字,到了藥鋪以後,他把藥方單子和藥書當成了認字讀書的課本。他記性奇好,不到兩年,竟能背下一本厚厚的《湯頭歌》(驗方集成),令全店的人驚詫不已。林老爺聽說,特地到店裡來考他,果然,他點哪背哪,一字不差。「厚樸三錢,生地兩錢……」死書也讓他背活了。於是,十四歲不到就上櫃檯司藥。一個藥方,他只看一遍,就能閉眼抓出來。林老爺更喜歡他了,每逢節日,就把他叫到家裡跟老爺少爺太太小姐們一起吃飯。田麥不僅專心學藝,還學會了大戶人家的禮儀,接物待人,彬彬有禮。林家的少爺小姐們都喜歡他。少爺們爭著把穿小了的衣裳送給他,有的還是新的。少爺小姐們玩高興了,就叫阿麥來。阿麥站在少爺中,也像少爺,但比少爺們有知識。田麥最大的聰明,就是將聰明藏而不露,不到必要場合,一副糊塗相,那模糊而又逗人喜歡的笑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掛在腮邊,這是他與同胞哥哥性格上最大的區別。他溫順而又有主見,一邊迎合他人,一邊打著自己的主意,慢條斯理,一絲不苟。他尤其可以順從別人的意志去做自己不願做的事,而且還把事做好,以討得別人的好感,放了春風,去收夜雨。這是他一生成功的秘訣。由於接近少爺小姐,加上老爺和大小姐佩玉的幾分寵愛,他在林家有了特殊的地位,十七歲就掌了一方櫃檯,生意做得挺好。

    他和風小姐的認識自然是在餐桌上。林家人多,吃飯分幾桌:老爺太太,少爺小姐,用人管家。田麥自然是跟八九歲到十四五歲的孩子們一桌。鳳小姐鳳子比田麥小一歲,是老爺的小孫女兒。她是林成家的女兒,丫頭生的。用人們也會看主人的眼色,對鳳小姐比較輕慢,惟有阿麥把風小姐與其他人一般看待。鳳小姐要盛飯,用人只當沒看見,阿麥就接過碗替她盛。風小姐哭了,阿麥就逗她笑,陪她玩。他送鳳小姐上學,有時還接她回家,深得姨太的賞識。他悄悄地編織小籠子,抓了紡織娘,裝在小籠裡,偷偷地送給風小姐。三小姐林娟發現了,吵著來奪,追問是從哪裡來的。鳳小姐不給,也不講是阿麥送的。這成了他們少年的秘密。長大了,鳳小姐成了大姑娘,田麥成了小伙子。他比少爺們長得結實,又白淨,像個讀書人,鳳小姐悄悄地愛上了他。姨太也看中了他。當然,主僕的身份隔在那裡,互相愛慕也只好掛在眉梢嘴角。每逢節日,阿麥就悄悄地送給鳳小姐一點禮物。鳳小姐心領神會。田麥腳下的襪子頭上的帽子都是鳳小姐給他的回報。鳳小姐還當著媽媽的面,把自己穿小了的衣裳叫阿麥帶回家給妹妹。她知道阿麥有個妹妹叫菜兒。

    解放軍進城前夕,林家準備遷往香港,租了兩輛汽車裝運細軟傢俬。二少爺一家不想走,留下了,其他家人將乘火車到寧波,再轉船去香港。他們需要幾個貼心的夥計押運家財。這種人一定要牢靠忠實,還要自願,沒有拖累才行。

    林老爺問田麥願不願去。田麥拿不定主意,要回銅錢沙問了爹再說。林老爺說,若你爹不同意,我也不勉強。去了,能否回來,連我自己也難說的。

    鳳小姐在田麥回銅錢沙之前,找到店裡,把田麥拉到她的房裡,說道:「阿麥,我要去香港了。」

    阿麥說:「我知道了。」

    「你去不去?」

    「我還要問我爹。」

    「你爹如果不讓你去,你怎麼辦?」

    「如果鳳小姐想我去的話——」

    「我爹和我媽都想帶你去。」

    「他們不是我爹媽。」

    「你回去跟你爹媽種田?」

    「那倒不。人哪能一輩子靠爹媽呢!我早就靠自己了。我爹媽不像你爹媽有錢,我家種的還是你家的田哩。」

    「那你怎辦?」

    「小姐要我怎辦?」

    「跟我走!」

    「我跟你走日後怎辦?」

    「我嫁你!」

    田麥等的就是這句話,但他還是冷靜地說:「你說了算?門不當,戶不對,我是夥計,你是東家小姐呀,我身無分文,拿什麼娶你?」

    「你愛我就跟我走。」

    「我這一去,也許再也回不來,爹娘,哥哥妹妹,遠隔千里。我無親無故。」

    「有我。」

    「你和我私下說說,無憑無據的。」田麥很老練。

    「你要什麼憑據?」鳳子把手上的金鐲子退下來給他。

    「這不過是錢。我娶你,應該是我給你。」他把鐲子給小姐戴上。

    「阿麥,你要跟我走,你要什麼,我給。」

    「我什麼也不要,只要小姐。」

    「要我?」

    「小姐說嫁我,你家沒同意呀!」

    「我願,現在就給你也行。」她倒在他懷裡。

    田麥抱起她,放到床上。

    田麥在小姐身上打上了自己的烙印。他在風小姐倉促的叫聲中,下定決心,走!

    田稻笑了:「那你回家怎麼沒說呢?」

    「林老爺走的事不許對別人講。」

    「你忠於林家了,連親爹也沒透露呀!」

    兄弟倆笑了。

    田家人,除了瓜兒之外,都不是吃素的。

    「我還有件事要問你。當年爹把錢給你,你把那十畝地的借據拿到了沒有?」

    「林家把那借據給了我。」

    「你把錢還了他?」

    「沒有。我娶了他家女兒,那十畝地算做陪嫁。」

    「那豈不是空的?地他又沒帶走,解放後全沒收了,分給了農民。爹還罵過你哩。」

    「我要是把那借據拿回來,第二年土改,你還能算雇農嗎?我是不會種田了的,有了風小姐,我怕什麼,漂南洋去。他把那借據當陪嫁給我,實際上已經變成了錢。我沒付他,等於他付了錢。再說,大陸土改,香港沒土改。田原本是他的田,他不承認被沒收了。你沒抓到他,他也沒認可,沒交地契。」

    「那有什麼用?」

    「嘿嘿,銅錢沙他不又拿回去了麼?你用槍炮把他趕走,他用鈔票把你趕走,可地不動。」

    「你!」田稻感到莫大的羞辱,站起來指著田麥的鼻子。

    「哥,坐下坐下,我知道這麼說你會生氣的。我不懂你們的那套道理,不會說那套話。我只是說我的看法。

    田稻平靜了一些,坐下了。

    「哥,我把那張無用的地契帶回來了,你想不想看看?」

    「真的?看看。」

    「這可是爹一輩子想要卻沒有見到的東西呀!」

    田麥回房去,拿過來一個小匣子,打開,抖出一張發黃的紙片兒。

    「這就是那十畝地的契。」

    田稻接過這早已失去效力的契約,搖著頭,歎息著,不相信似的,但又不得不信。

    天哪!這不過是一張紙,前朝舊物,父親為了它,幾近二十年的努力,沒能拿到它,弟弟卻輕而易舉,連人帶物取了過來。人生哪,爭去爭來,不就為的幾張破紙的契約嗎?你生下來,醫生要開出生證。現在,沒出生就要辦證,計劃生育的准生證。准生證拿了拿出生證,有了這兩證才能在戶口本的紙上寫上你的名。有了名分,你才能上學。學校裡的紙片更多:學生證,成績單,文憑,檔案,這些紙片積起來,才能說明是你。子宮裡十個月,學校裡十多年,給你一個身份證,你去闖社會。碰上了女人(男人)想做夫妻,又要弄一張紙來約束你:結婚證。過不下去了,也同樣要弄一張紙來分開:離婚證。你有了財產,更需證明:房產證、存折、合同等等。你有了成就,就會有證書、獎狀。你死了,也給一張死亡通知書。一個人,要正常生活,就得用許多紙片來證實。除非你當野人黑人。天,有領空劃界,地就更具體,有版圖。香港,九龍,新界,不就憑一紙條約讓英國人佔了她。把香港交還給中國,同樣得寫文、簽字,留下文本。

    銅錢沙也有她的文本。第一張是林老爺立下的。土改時,燒了陳耀武的地契,分了地,換成許多張蓋了人民政府大印的土地證。現在又畫圖,立文書,土地法律公證。

    田土根夢想拿到的那張紙今日回來了,而他則早已化作了泥土。

    「把它拿到爹的墳頭,燒掉吧!」田稻說。

    「哥,留著它,別燒。」

    「有什麼意義?」

    「有。正是因為有了它,我才不懈努力。我在馬來西亞、澳洲、香港買了很多地產,但那不是我祖宗的地盤,我隨時可以賣掉。我是生在這十畝地上的,死,我也得埋在這裡,哪怕是一捧骨灰。」

    「那就由你,你的話比我有份量,說得起做得起。你有錢。我是共產黨的人,跟共產黨幹了一輩子,交權了,我的話連孩子們也不當真了。」

    「哥,你我同胞,一國兩制,殊途同歸嘛。我不讓銅錢沙改名。這名是我們的爹取下的。」

    「可這回再也不種莊稼啦!」

    「爹把她叫銅錢沙不是要她值錢嗎?」

    田稻苦笑說:「我腦子裡是個『田』字,你腦子裡是個『錢』字。」

    「錢是水,流得動。錢用在地上,不動了,成為不動產,這才是用錢的根本啊!人都得有一塊地。生兒育女,創家立業,都得立在地上。」

    「你比我聰明。你娶了林家小姐,發了財。」

    其實,田麥同風小姐婚後就離開了林家,去了馬來西亞。在那裡,田麥從無到有,漸漸成為一家有名的製藥公司的老闆。十年後,他回到香港投資地產,從此暴發。

    兄弟倆終於同居一室,談了大半夜。

    田麥決定讓兄嫂陪母親住在銅錢沙,並專門設計了一套別墅,佔地五畝,名十六號別墅。選址就在那十畝地內,包括老宅舊址和祖墳。祖墳在花園內。

    田稻說:「我可沒錢買得起。我不住。」

    田麥說:「為什麼?我不要錢呀!」

    田稻說:「娘住不住,我當不了家。你的一番孝心我理解。這在你是九牛一毛。我嘛,我是共產黨,不向資本家投降。人有節,我可不失節喲。我寧可住敬老院。我正在籌劃敬老院的事。讓我共產到死吧!人認了一個理,到了晚年,不能丟。丟了銅錢沙,也不能丟我的信仰。讓我一個共產黨的老支書給你看門,辦不到!」

    第二天天一亮,田稻就不辭而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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