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7章 老虎嘴裡搶食 文 / 易田塝
不過石某非常不解,自己不是已經被判刑了嗎?該退的錢也已經退了,罰金也繳納了,服刑期滿了,本應該沒有什麼事情了,他們又找自己幹什麼呢?
雖然石某沒有從嘴上表示自己的疑問,但是他的表情已經告訴了易望,易望知道他心裡一定有疑問。
於是,易望把自己如何遇到失主,失主是如何向自己反映的情況等全部告訴了石某,希望得到他的配合。
經過易望的解釋,石某才知道失主對自己的事情居然一概不知,就連自己退回的贓款,失主也沒有得到。不但如此,失主為了抓獲自己反而在派出所還花了4000餘元錢。
對此,石某不停的向失主道歉,請求失主的原諒。他說自己確實是因為家裡修了房子,經濟實在太困難了,生活都無法維持所以才在無意中得知失主家裡有一頭耕牛要賣,這才下的手。
因此,石某得知易望的來意之後,他反倒同情其失主來了,也覺得人民法院不應該將自己退贓的錢也不給失主。
為了證明自己所述屬實,石某出示了自己刑滿的釋放證明及人民法院對他的判決書。
易望拿著這份判決書,從判決書上看到,判決書上所載內容與石某所言基本一致。而且從判決書中易望還發現伍某家的耕牛經相關價格鑒定中心鑒定價值1700元,石某也願意賠償這1700元,但不知為何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只按照石某偷牛後銷贓的價格1100元要求其向失主退贓。
石某告訴易望這退贓的1100元錢在人民法院審理時已交到了人民法院,但沒有出收據。不過,法院的判決書中有記載,自己也正是因為積極退贓、退賠才獲得從輕判決的。
在石某偷牛一案中,判決書的另一個問題讓人感到十分好笑。那就是石某在法庭辯稱因家中修房欠賬和生活開支無法才偷的牛,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居然認為其辯解理由成立,予以採納。試問,這樣的話每個人生活困難欠了帳,沒錢用都可以去偷去搶了,理由還都能成立嗎?
除了石某願意退贓、退賠外,人民法院竟然也以此做為對石某從輕判處有期徒刑的一個理由,這才使他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面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易望認為這簡直荒唐。
並且,事實上,石某當時家中並沒有修房欠賬,而且有存款和現金,僅僅現金都是9000元。不知道人民法院又是如何採信石某家裡修了房屋,經濟困難的?
因為,在易望與石某的交談中,石某告訴易望自己的情況並出示判決書後,易望認為石某偷的耕牛,經相關部門鑒定為1700元,依法應對失主賠償1700元,而不應只是退還所銷贓款1100元,對這相差的600元,要求石某補齊。
易望提出要求石某再賠償600元,是因為通過判決書,他們認為當時石某在法庭上也是同意退賠1700元的,只是法院的判決只要求其退賠了1100元。但是,石某說,他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根據石某的陳述,易望得知這個案件裡面還有另外一個鮮為人知的事情。
原來,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的當天晚上,有一位十分無德的自稱是律師的人,很快通過不正規的渠道找到他,說可以不讓石某坐牢,但是要他拿錢出來擺平。
大凡違法犯罪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夠重獲自由,不想自己被關起來。失去自由的滋味,大家可想而知,誰願意呢?
聽說這個律師有渠道把自己撈出去,不用判刑坐牢,石某當然非常高興,無論如何也是不會放過這樣的機會的。
因此,經過這個律師的吹噓,並絕對的保證,終於獲得了石某的新人。
獲得了石某的新人,並取得了石某的書面授權,這位自稱是律師的人深夜造訪石家,說是有本事能找關係把石某無罪釋放,要求石某的老婆拿10000元錢,自己去撈人。
石某的老婆是一個十分老實的人,且石某此前從來沒有違法亂紀之行為,這次因被人唆使偷牛而犯事,她老婆也一心想救她。
石某說,當時自己經濟困難,本來也不知道失主家裡有耕牛,是在別人的慫恿和唆使之下才幹出這個傻事的,否則自己也不會遭此一劫。
不過,石某就算是最後落網了,被判刑了,他還是沒有說出這個唆使自己的人,他說只是見面認識,但不知道他是哪裡人,叫什麼名字。
為了讓這個律師把自己撈出去,他告訴了這個律師自己家裡有9000元錢,而且放在什麼地方都告訴了這個律師。
他說讓這個律師直接去找他老婆,讓他老婆想辦法再出去借1000元,這就可以湊齊10000元交給律師撈人了。
石某的老婆沒有見過世面,不知道律師具體能夠幹什麼,也不知道這個律師是不是真的能夠把石某救出來,所以還是有點不放心。
這個律師見石某的老婆有點懷疑,趕緊拿出石某寫的委託書,並告訴她說這是石某親筆寫的,而且還告訴了他這些錢放在什麼地方的。
石某的老婆雖然書讀得不多,但是認識字,而且對石某的字跡更是認得出來。
再說,只有石某知道家裡有9000元錢,並且放的地方自己都不知道,這個人居然能說出錢在什麼地方。看了石某親筆簽名的委託書,又聽這個人說出了錢在什麼地方,她完全相信這個人是自己的丈夫請的律師了。
不過,家裡是不是真的有這9000元錢,她還不敢確定。所以,她還是耍了一個小聰明。
於是,她對這個人說:「這個字好像是他寫的,可是我們家裡根本就沒有錢啊?更何況還是9000塊錢啊?你叫我現在要拿出10000元錢,我哪裡拿得出來呢?」
眼看石某簽字的委託書他老婆算是相信了,可是她卻不承認家裡有錢,看來她還是懷有戒備心的。既然自己已經辛辛苦苦的跑來了,石某也說了錢放在什麼地方的,那說明石某家裡肯定有錢,不能這樣白跑一趟啊。
這個律師開始有點著急了,他對石某的老婆說:「錢在什麼地方我已經跟你說了,信不信在於你自己了。反正我已經找好了關係,到時候錢拿不出來,耽誤了時間人家不同意放人了,那就晚了。」
石某的老婆聽他這麼一說,也有點擔心了。她想,既然自己的老公寫了委託書,讓這個人回來拿錢,說不定還真能把石某放出來,要是真的耽誤了,後悔也來不及了。
因此,她說:「有沒有錢我真不知道,不過既然他叫你來,我只好去看看是不是真的。如果真有錢我就給你,沒有的話,我也沒有辦法了。」
於是,石某的老婆按照這個人說的地點去找錢。咦,在他說的地方還真找到了9000元錢。
但是,石某的老婆還是有點捨不得,擔心錢花出去辦不了事情,她提出自己要跟著去接石某回來。
可是,來人說這些事情是托關係、找熟人、開後門兒,人家怎麼願意見陌生人嘛,要是她跟著去一定會把事情辦砸的,到時後吃虧的還是石某。
經這個人這樣一說,石某的老婆只好把家裡的9000元現金全部拿出來交給了那位根本不認識的來者,來人為此還出具了收據。他告訴石某的老婆說他有親戚在法院,有把握把石某弄出來,讓石某的老婆一百個放心。
石某的老婆把9000元錢交給這個律師後,拿著一張收條,著急的盼望著石某回來。可是,一等二等,卻一直沒有看見人影。
誰知,就在凌晨三點來鐘,這位自稱是律師的人再次登門造訪石某家,告訴石某的老婆,說請了一些關鍵人吃飯,送了紅包,花了5000元錢,只剩下4000元了,人暫時放不出來,還要過幾天,不過叫她不要擔心,人是會放的,只是早幾天吃幾天的事情。
他還說,本來是要花10000元錢的,考慮到他們家裡窮,經濟困難,所以非常節省,還好只花了5000元,還剩下4000元。為了讓石某的老婆放心,所以來退還4000元餘款,並收回收據。
石某的老婆此時已經完全沒有了主張,全憑這個人怎麼說她就怎麼辦。
僅僅短短的幾個小時時間,這個人從她手裡拿去9000元,這一下子就沒有了5000元,人也沒有放出來,還得讓她等幾天,石某的老婆居然也認可了,只收回了4000元,便把收據退還給了那位自稱是律師的人。
石某還告訴易望說,自己被抓後雖然只判了6個月有期徒刑,但就為了判這6個月,並且不送到監獄,留在看守所服刑,同樣也是花了很大代價的,所以自己這回真正的是虧大了。
他說現在自己確實拿不出錢來賠償伍某家,即使真要他賠,也得等一段時間有了錢再賠,他還表示願意出具600元欠條。
就算他說的不是真的,眼看他又說又哭,他老婆也在一邊哭訴,也讓人不得不有點同情了。既然這樣,看來石某暫時是拿不出錢來了。
後來,易望從石某手中複印了一份判決書,他打算去法院瞭解一下情況,向法院承辦人興師問罪。
次日,易望拿著這份複印的判決書,與伍某夫婦一道前往人民法院,找到承辦案件的法官,質問為什麼不通知失主?為什麼石某所退的1100元贓款不向失主發還?
有一位認識易望的律師,正好在法官辦公室辦事,聽見易望說這個事情,質問法官,還要求法院退回贓款。他笑著對易望說:「易律師,你膽子真大,居然敢跑到老虎嘴裡搶食來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