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9章 夢想成為知名律師 文 / 易田塝
有了第一次的教訓,這次我特別注意,非常小心,哪怕是這麼小一個案件我都做了充分的準備。
這也為我後來在律師執業中,不論大小案件都養成精心準備的好習慣打下了基礎,而且這個習慣確實也對我的律師執業生涯很有幫助。
在法庭上,先說什麼後說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我都一一打好了草稿,準備了發言提綱。就是說話的方式、語氣、快慢我都做好了心理準備,並反覆練習了多遍。
因此,這次開庭我一點擔心和害怕都沒有,在法庭上的表現十分自然,基本上他們是看不出來我還是一個職場新人。
當然,這次的法庭開庭從程序上還是比較正規,基本上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在辦理。
還有,雖然這是我辦理的第二個案件,實際上完整的走完法庭的開庭審理程序,這還是第一次,這才算得上是我代理的案件。
通常的程序走完後,法庭按照慣例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為了化解雙方的矛盾糾紛,我也是極力支持人民法庭主持調解的,這個思想我一直堅持,絕對不會無緣無故的挑詞架訟,胡攪蠻纏的。
本來,開庭時雖然不是很嚴肅,但至少沒有發生大的爭吵,法庭還是掌控得比較好的。
可是,就在法庭組織雙方調解時,雙方當事人居然發生了劇烈的爭吵,差點發生抓扯。
法庭的法官和書記員包括我都互相勸阻,在我們的勸解之下,事態基本平息。
好不容易我們勸解他們同意互相讓步,同意對方向我方當事人賠禮道歉,我方當事人也向對方道歉,只要對方當事人賠償我方300醫療費就行了。
這一方案說得大家都比較接近時,眼看就可以調解結案時,對方當事人王某的老婆突然覺得自己吃了虧,說自己的小孩小東的錢被我方當事人李某的孩子小文贏了是耍了手段。
而且,她還說李某的孩子小文贏了錢還要去捉他家的鴨子這才引起的糾紛,李某也打傷了她的丈夫,他們是既輸了錢又挨了打,挨打的還是大人,感覺自己很沒面子,認為自己也吃了虧還要陪300元划不來,堅決不同意這樣調解。
李某的老婆一聽,這不得行。你們是大人先打我的孩子,是你們不對。要不是你的孩子賴賬,我的孩子就不會去追你家的鴨子。你們做為家長不應該走起來就對我的孩子大打出手,你們大人不打我的孩子我們也就不會對你家大人動手,這300元營養費都不夠,我堅決不同意這麼辦。
說著說著,兩家的婦女就在法庭上吵鬧了起來,我勸我這邊的當事人根本勸不住,法庭的也控制不住場面,李某和王某坐在那裡也不出聲,看著自家的老婆在哪裡罵人。
一會兒兩個婦女越吵越厲害,乾脆叫上勁要在法庭上打一架。說是看誰吃虧,打了各管各,男的不准動手。
隨著她們爭吵的升級,圍觀的群眾也越來越多。
大家七嘴八舌的議論起來,都說王某不對,的確不該先動手打小孩,這300元是有點少起碼應該賠500元。
群眾這一議論,我方當事人坐不住了,一看旁人都說自己有理,那更不得行,非要500元。
法官一看這樣子,好像沒有辦法了,看著我,不知怎麼辦,示意叫我勸我的當事人讓讓步。
我看是對方當事人先把好好的調解氣氛搞砸了的,而且群眾都說我的當事人有理,我再去勸恐怕也沒有用的。我就勸李某讓他制止他老婆,不要我們有理又說成無理。
李某聽我這麼說,就去勸他老婆。勸沒勸住,反而被他老婆一頓臭罵,在那裡無計可施。
我勸李某,法官勸王某,王某也去制止他老婆,同樣也沒有任何效果。
這時候法官仍沒有採取有力的措施予以制止,還是比較溫柔的在那裡勸說雙方。
我一看,今天這個庭怕是開不下去了,就勸我的當事人李某先把老婆勸回家以後再來處理。
李某的老婆一聽不處理了,表示不同意,非要有一個結果。我和李某為了平息事態都來把他老婆往外拉,我是他們請的律師(那時我還不是律師只是他們這麼叫的),他老婆還是給我薄面,半推半就的跟我們就想離開法庭。
沒想到的是王某的老婆見狀以為我們真怕了她,居然跑起來拉住李某的老婆不讓走,她說非要把事情處理好了才罷休。
這時,圍觀的群眾更加指責王某老婆的不對了。
法官見狀,也嚴厲的批評了王某的老婆。
王某的老婆聽群眾在指責,法官也在指責,就大罵王某沒出息,是一個窩囊廢。
不但如此,她還指責法官和我,說我們不講理,不**,說我們偏袒我的當事人。
這時,不知我是哪裡來的膽量和勇氣,我把手一放,指著法庭上方懸掛著的國徽,非常生氣的大聲說道,這裡是法庭,不是讓你們胡來的,高高掛著的國徽都被你們糟蹋了,還像什麼話?
誰也沒有想到我會這樣說,大家都感覺很奇怪,都把目光投向我,大家也就停止了議論和爭吵。
我一看,法官也同樣盯著我。於是,我就接著說這裡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是為老百姓解決糾紛的,不是你們吵架打架的地方。你們要吵要鬧就到外面去,打死牛打死馬是你們自己的事,不要弄髒了莊嚴的法庭,到時法官都不好說話,走不脫。
這下,法官好像才想到是不是自己該認真的制止他們的爭吵了,好像我有點越俎代庖。
他立即把桌子一拍,嘴上說到:把法警跟我叫來,誰再吵鬧,影響法庭審理秩序,我馬上報請院長決定拘留。
聽法官這麼一說,群眾看來也沒什麼好看的了,就紛紛散去了,法庭上又留下了我們先那幾個人。
爭吵平息後,法官說就300元你們同意就同意不同意我就判決,難得跟你囉嗦了。
我藉機勸說李某夫婦得理就饒人,千萬不要得理不饒人,大家都是鄰居、互為村民,低頭不見抬頭見,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說不定以後誰有了困難還會互相幫助的。
同時,我又對他們說,雖然為了孩子的事發生糾紛,也不是王某全錯,做為家長你們的孩子被王某打了你們就不應該以非對非,他錯你也跟著錯,這是不對的。你的孩子被他打了,你也把他打了,大家都有不對的地方,最好互相諒解。
說完李某,我又說王某,嚴厲的批評了王某不該對一個小孩大打出手,我請他與李某換一個位置想一想,要是你的孩子被李某先打了,你看到了會怎樣處理?是不是也會很生氣的打李某?這麼一件小事情,鬧得這麼厲害,很不值得。
我告訴他們,特別是小孩這麼小就賭博,當家長的應該好好教育不能支持。李家小孩花的醫藥費要比你多300多元,多出的部分你賠償了也並不吃虧。
我說調解了大家以後還可以和睦相處,為什麼非要法院判決了申請強制執行呢?那樣到時候反而會更沒有面子。
我對他們說,你們不要看我還年輕,但是我是學法律的,我來這裡雖說是代理李某,但是我是站在我認為比較公正的立場說的這些話。人們常說「人為人,理性不為人」。我說到這裡,也不想再多說了,你們自己想想吧。
法官聽我說完,接著說:這個律師說得對,大家沒有必要搞得這樣,都是挨鄰接近的人,鄰居之間不必要鬧得這個樣子的,就300元算了。
在我和法官的勸說下,我的當事人李某夫婦和王某都沒有反對,就是王某的老婆還是不同意。
她對王某說要賠你自己賠不准拿我的錢,我只給250元,多一分都不行,否者我回家就跟你離婚。
王某一聽老婆還是不准賠300元,也就不敢同意調解了。
我們見狀也就不想再繼續勸說了,就對法官說既然他們不同意調解,那就請法官依法判決了。
法官說,好嘛你們下周星期一來領判決書,到時候可能300元還會不夠,你們得多準備點執行費。
聽說判決了要拿執行費,王某覺得更划不來,表示同意300元調解,也不管他老婆離婚不離婚了。
他老婆聽他同意給付300元,罵罵咧咧的往法庭外走去了。法官見王某同意了,就叫來書記員寫好調解筆錄雙方簽字。
簽字後,我們走出法庭回頭一看,王某夫婦也一前一後的跟在後頭,看不出他們要離婚的一點跡象。
第二個案件能夠成功調解,我非常高興,當事人也很滿意,介紹人也覺得很有面子。
不但結果大家滿意,而且我覺得這個案件是我自己獨自一個人從頭到尾代理結束的,算是完整的代理了這個案件。
相比我代理的第一個案件,至少我覺得還是有可圈可點之處,沒有半途而廢。
通過這個案子,我越來越有信心和勇氣了。我相信,今後我的律師工作一定能夠幹得很好。
我下定決心,只要我能當上一名真正的律師,我一定會讓自己成為全縣知名律師,成為全縣的權威。
當然,那個時候我認為在全縣成為知名律師,已經是很不得了的事情了。
我當時根本不知道全縣到底有多大?也不知道,在全縣出名到底是有多出名?反正覺得如果在全縣知名了,就是非常不得了的律師了,就是一個名人了。
不過,人啊就是這樣一步步的實現自己的夢想的,就是這樣一個夢想超越一個夢想的。
在我的心裡,我認為哪怕在全縣出名只是一個小小的目標,但是它好歹也是一個目標。
我相信,沒有誰是一下子就實現很偉大的目標的,任何成功的大家,他們也會是一點一滴的成長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