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草根律師外傳

正文 第106章 初生牛犢不怕虎 文 / 易田塝

    在陳叔叔的支持和鼓勵下,我決定接受委託代理這個案件。

    不過那時,正是因為我還什麼都算不上的,也什麼都不是,不能以律師的名義簽訂合同,所以也就沒有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他們直接給了我300元錢的代理費,給我寫了一個委託書,就算辦理了委託手續。

    接受他們的委託後,我再次對照案件事實,熟悉了相關的法律規定,把案件詳細的進行了分析整理。

    後來,老師回來得知我接受了這個案件,表面上他沒有什麼意見。但是,說實話我看得出來,他心裡很不高興。

    當然,他心裡不高興,我是知道原因的。一是認為我還沒有這個能力,擔心把這個案件給他搞砸了,他不好收拾殘局。

    對於這一點,我一直都是非常理解的。畢竟人家是衝著他來的,主要是找他,要是我辦不好,人家肯定會把責任推給他,說他教的徒弟沒有能力。

    因此,在這個方面我很能理解。所以,現在只要是找我的案件,無論大小,我都要親力親為的指點江山,擔心年輕律師或者實習律師給我辦砸了,我不好收拾。

    第二個原因是這是他的案源,卻被我接了。因為,當時律師制度恢復時間並不長,很多人還不知道律師,律師業務的拓展全靠親戚熟人介紹,有一個案源也是很不容易的,這涉及到利益問題。

    從某種角度上講,根據他的表情,我看得出來他的想法,實際上他既擔心,又不高興。

    於是,我就主動提出這個案件收的費用交給老師,由老師來處置和分配。

    在我心裡,我原本就打算為他們代書答辯狀的30元錢我自己得,代理費300元我不要,交給老師處理。

    他聽我這麼一說,也就不好再說什麼了,畢竟我不是一個吃獨食的人。

    記憶中,這個案件的代理費用300元好像是我和老師一人一半還是怎樣的,我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

    但是,對於我代理這個案件我深深的記得,老師沒有主動給我指點,我請教他,他也是很不情願的給我解答,實際上基本就是完全讓我自己去辦。

    當然,老師告訴我這個案件非常簡單,不用擔心,他說相信我可以的。

    或許,這是老師在故意鍛煉我,至少我相信如果在辦理的過程中遇到了困難,無論如何他也是不會坐視不管的。因為,我辦砸了,會給他丟面子旳。

    經過我跟老師的交流和溝通,以及陳叔叔的建議,我們約定如果這個案子開庭的時候,老師在家沒有出差,他就陪著我出庭,給我壯膽。

    或許,這個案件也該我獨立完成。確實非常巧合,法院確定開庭那天,老師的確有事需要外出,他就是想跟我一起去開庭也不現實了。

    再說,他也沒有明確說出來不幫我,確實是時間上的衝撞,讓我不得不自己獨立去面對。

    其實,每一個人總有獨立的一天的,只是獨立的早晚,不過就是時間的問題。

    既然老師有事情確實需要出差,案子我也接受了代理,代理費也收到了,我不可能退縮。

    當然,我自己確實也沒有退縮,還是很有信心的,完全沒有任何一點擔心和害怕。

    所以,我對這個案件已經爛熟於心,即使不看卷宗材料,我也完全可以應對自如了。

    當然,前提是法庭上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如果他們不按照遊戲規則出牌,我還是不一定會那麼輕易應對的。

    在這方面我也還是有心理準備的,因為這方面的事情我在書上看到過,並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

    開庭那天,老師出差要下午才能回來,他讓我自己先去出庭,如果真有什麼困難就拖住,等他回來再說。

    到了開庭的當天,陳叔叔他們約定早上直接去法庭,他們直接在法庭等我,讓我自己直接從縣城去法庭。

    縣城離我們需要去開庭的那個鎮法庭大概有10幾公里路程,我需要到縣車隊兒去購票坐班車前往。

    我一個人在家裡,找不到商量的人,心裡還是很擔心的,很怕出事情。

    畢竟這是我第一次單打獨鬥,嘴上說不怕,心裡還是有點虛。我還是擔心出現意料之外的事情,自己根本無法應對,所以說律師的經驗積累和臨場發揮能力非常重要。

    律師執業中的很多事情是無法預料的,只有靠自己平時積累經驗並臨場發揮來應對,如果處置不好就會陷入困境,對自己和當事人不利。

    但是,即便老師不在家,他不能出庭,我接受了當事人的委託,又收了人家的代理費,總不可能不去吧?

    去肯定是要去的,但是怎樣去才會對自己更有利呢?經過反覆考慮,我認為可以穿著老師的制服去開庭,這樣可以給我壯壯膽。因為,當時我辦理暫住登記的時候,我的身份是協助司法,單位是寫的司法局。

    想到這些,我膽子大了一些,就真的把老師的制服找出來穿在身上,打算穿著制服去出庭。這個經歷我一直覺得很好笑,真有點像什麼狐假虎威的樣子,感覺自己當年很幼稚,很白癡的樣子,以為這樣可以給自己壯膽,以為這樣可以嚇唬人,真的有點弱智。

    可是,我那時年齡不大,見識又少,這樣的事情還真的居然就發生了。

    不過,當時我年紀小,身體又差,穿起老師的制服很不合體。那時,我認為反正是為了壯膽,管他合體不合體,還是覺得穿上比較好,心裡會踏實一些。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我穿那套制服其實根本沒有穿對,帽徽、領章都沒有佩戴好,鬧出了很多的笑話,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很不好意思,十分害羞。

    不管怎樣,這確實就是事實,我還真是這樣極不規範的穿著老師的制服去參加了庭審。我一直都不希望迴避自己過去的臭事,這不算不光彩的事情,哪個人的成長道路上不會出現點兒這樣那樣的事情,我反而當成這是我的財富呢。

    在20年前,這方面管理還不是很嚴格,也不是很完善,也沒有誰會認真計較我的身份,所以我到了法庭,開始還是平靜,很順利的。

    但是,到了法庭裡面,因為我從沒有見過法庭是什麼樣子,更不知道開庭到底是怎麼開法,也不知道程序是不是書上說的那樣,心裡其實一點底子都沒得,外表上裝著無所謂的樣子,實際上心裡虛得很。

    現在想起來,真的就是表面上穩得起,其實心裡很空虛,害怕的不得了。

    開庭時,不知為啥,心跳非常厲害,感覺快要蹦出來了,非常緊張,也不知道接下來應該怎麼做,要怎麼說才好。

    同時,感覺坐在板凳上很不自在,兩隻腳不聽使喚,抖得厲害。而且,拿卷宗的手和拿筆的手也很不爭氣,跟著兩隻腳比賽誰會動。

    我極力控制自己的情緒和不安,生怕被人看出來,其實他們肯定是看得出來的。

    就像前不久一位新律師與我對手辦案一樣,他發抖的手始終掩飾不住內心的擔心、害怕和不安,說話語無倫次,只要稍微留心就會發現的。

    我們進入法庭一會兒,法官接著也進來了,看著法官進入法庭,我的心裡更是緊張。

    法官坐在審判席上,書記員已經做好了開庭的準備,向法官報告已經準備完畢。

    見書記員已經準備好了,法官看了一下整個法庭就直接宣佈開庭。

    法官進來後,以及書記員向法官報告,法官宣佈開庭等程序就這樣輕描淡寫的進行著,我感覺很陌生,也很自然。

    這個時候,我看法庭其實也不是那麼威嚴,並不是象書上說的那樣莊重和嚴肅,心裡一下子平靜多了,慢慢進入了角色。

    此時,感覺心跳恢復了正常,腿不動了,手也不抖了,一切很快都恢復了正常。

    按照審判程序,先是原告陳述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或者直接由原告方宣讀已經向法庭提交的起訴狀。

    於是,在法官的指揮下,原告方代理人代為宣讀了起訴狀,原告本人進行了簡要的補充。

    接下來,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法官指揮被告方進行答辯。

    答辯我早已經準備好,書面的答辯狀也早就按照規定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向法庭提交了。

    因此,我也照著書面答辯狀上的內容進行了答辯,我的當事人也簡單的口頭上進了必要的補充。

    在原被告雙方陳述事實與理由及答辯之後,進入了法庭調查階段,法官開始提問,雙方開始提交證據。

    可是,在開庭審理的調查程序中,我明顯覺得法官有偏心,好像處處在偏向原告方。

    但是,我畢竟是新媳婦兒坐轎---頭一回。也不知道處理的方法,就直接當庭指責說那個法官不公正,明顯在偏袒一方。

    要說來,我穿著老師的制服出庭這個法官本來就沒有為難我,而且我穿的制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我的,更不要說穿戴也很不規範,可是我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指責法官。

    現在想來,自己當初真的是十分幼稚、荒唐、驕傲、沒有見識,自以為是,有點狂妄自大的樣子。

    當時,我完全不知道進退,也忘記了自己的處境和地位、身份,真把自己當成律師了。

    以為,律師就應該這樣堅持正義,敢於指責法官的不公正言行。所以,當我指責法官後完全沒有顧忌後果,還在那裡沾沾自喜的,沒有做到謙虛謹慎,也沒有進行察言觀色。

    聽我居然敢在法庭上當眾指責他,那個法官立即非常生氣的說:「你不要以為你穿著司法局的制服,我就給你面子。其實我一看你的穿著就知道這制服不是你的,不過我沒有為難你,你反而不支持我的工作,看我不把你趕出去。你以為某某(說的是老師)不得了,我就不給他面子看他能把我怎麼樣?」

    他一這麼說,我還真的被嚇住了,我連忙說我是老師的助理,辦理了相關手續的,穿這制服是領導許可了的。

    其實,我嘴上這麼說,心裡虛得很。

    不過,那個法官也沒有過多計較我穿制服的事情,只是堅決不讓我繼續代理案件了,堅持延期審理,決定第二天繼續審理。

    換句話說,這個法官其實也不是很壞,還是很包容我的了。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