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頁 文 / 席絹
我不知道跟我同時期出道的言情作者,還有多少人仍然堅持著寫作,但我知道市場環境極之惡劣,台灣的言情小說在書局裡再不是佔有半壁江山的鼎盛時期,如今可憐兮兮地縮在角落的小書櫃裡,幾無立錐之地。言情的興起與沒落,我都親身經歷過。身為其中一員,曾經很難過,曾經很忿忿不平,曾經很迷惘,更有過放棄的念頭。
但,不管心思怎麼變,對言情的沒落有多遺憾,卻始終沒有真正放下筆的勇氣——我愛了言情大半輩子,我是作者,更是讀者,孜孜唸唸好不容易當了作者,又怎麼捨得將筆放下?
這世間,當一輩子的讀者很容易,但若企圖當一輩子的作者,卻是個奢望,尤其如今這個世道,更是。
因為愛,所以不放棄。
因為不容易,所以放不下。
雖然,我並不知道我會寫到什麼時候,但,總覺得,應該撐一下,再摟一下,腦中還有故事,雙手還有打字的渴望,出版社還願意幫你出版,那麼,就撐下去吧,直到親眼看到新一代將它再度興起,到時,退得也甘心一點吧。
好吧,不說這些了。談回我們這次的套書吧。
關於這套「步步精心」系列,從二月初出版社發想起,到六月份完稿,中間花了四個多月的時間。這段日子我重溫了許多年不曾感受到的緊迫鹹,已經習慣慢悠悠完稿的人,一下子必須在截稿期之內完成,真是非常不容易。
老實說,我六月份才交稿,已經比別人遲很多了。不是不想快的,但就是難,近十五萬字的書稿,寫得我氣喘吁吁,死了一堆腦細胞,真的是有套書就會努力,無論如何都想讓作品呈現得再好一些,於是對劇情與文字更是斤斤計較了起來;更別說古代稿向來要查找很多資料,雖然現在網路很方便,但有時候你得明確知道自己要查找的方向在哪裡,才有辦法輸入關鍵字是吧?
比如說,當我決定讓女主角十歲考中秀才,那麼我就得找到證據來說服自己,這樣小的年紀,考中秀才並非不可能。於是,我在網上找啊找的,終於給我找到史上最年輕的狀元——莫宣卿。此人是唐宣宗時期的人,於十二歲考中秀才,十七歲考中狀元,雖然不幸英年早逝,但他的事跡如今仍然在家鄉流傳,並建有「狀元祠」,逢年過節祭拜著。
又比如說,我得找找歷史上是不是真出過女狀元?然後,發現是有的,是太平天國開辦的科舉,出了一位女狀元。那位女狀元名叫傅善祥,據說難得的才貌雙全,可惜太平天國沒幾年就滅了;太平天國的男女平等主張,自是隨著政權崩潰而成為歷史長河裡一朵不眼的水花,所有曾經的歷史不被重視,亦無法考證,一切只能成為「據說」。
寫古代稿就是這樣,讀者不會跟你較真,但作者卻會與自己過不去,總覺得應該盡可能地去找些史料來說服自己寫某些設定的合理性。反正也可以順便長長知識咩,是吧?
所以說,寫古代稿實在是件既愉快又痛苦的事。
總之,被自己的書稿折騰了四個多月,完稿之後,覺得脫了一層皮的同時,又有滿心的成就戚,覺得自己空空的腦袋充實了不少知識。
飛田難得又企劃了這次套書活動,總之我是寫得滿愉快的,我想其他參與的作家也是跟我同樣的心情,在努力創作之後,對讀友的反應既緊張又期待。
這是我的第八十本小說,在我寫作第二十年時完成。我喜歡這個數字、這個年份、這個故事;以及,恰好在這個時候企劃出來的套書活動。巧合而圓滿。感覺真好。
但願你們跟我一樣喜歡這套書。
席絹《行行出狀元》番外篇之愛神的悶棍
之一:小芳的人生感悟與志向
小芳是個很典型的小歸村女人──悍勇無畏、吃苦耐勞、一根筋認定村法高於國法。
小歸村是個窮村,田力貧脊,經年不用繳稅,遇上荒年還得朝廷救濟,亂世到來時就毫無壓力地舉村為匪。而小芳家則是這個窮村裡的最窮戶,年年冬天都要凍死一兩個家人。
生存是如此艱難的事,童年時只要每天能吃上一口糧食,小芳已經無法再要求更多了。
她沒有白雲那樣的生長環境,主要是,沒有白雲那樣重視教育的娘。
白雲是個很聰明的人,這一點從小就看得出來了。小芳大白雲一歲,但打從白雲會走路說話以來,通常都是小芳聽她的。這並不表示小芳是個沒有主見的人。相反的,她很有主意,更有自知之明。既然小雲天生腦筋好,再平常的一件事,都能給她想成彎彎曲曲九拐十八彎的意味而不會打結,那麼,只是普通聰明的小芳,當然要聽特別聰明的人的話啦。
小時候,小芳就這樣想的:既然白雲那樣聰明,做出的決定幾乎從不出錯,那麼,她又何必非要爭先搶當領頭的那一個?都聽小雲的不是更省事?所以,兩人一同出門幹活兒時,她總是聽小雲的。
事實證明,小雲總是對的。
在她七八歲那年決定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將自己賣掉時,她聽小雲說的,隨時把自己弄得乾乾淨淨,衣著可以襤褸破舊,但盡量不要骯髒凌亂;頭髮不可以有虱子;指甲不可留長、不可以有污垢;在同儕裡要勤快少言,在每一個可能的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來精幹,寧願給人覺得傻氣。這是生存之道,在羽翼未豐之前,她不可以出色。
這些,她都一一做到了,並且得到了超乎她預期的收穫。至少,她很快找到了好主家,並且從進入主家大門的那一天,便沒再餓過肚子。
其實比起晉陞到京城侯爵府當丫鬟,小芳更寧願一直待在永定縣的莊園裡,當個奴僕的奴僕。在同樣不會餓肚子的前提下,當然待在離家近的地方工作,更方便她隨時照拂自家不是?
可身為奴僕,身契捏在主家手上,主家叫往東,她就不能往西;主家的怎麼說,她就得怎麼做,沒她發表意見的餘地。所以,當京城的主家將她提調過去,她也就只好過去了,頂著滿莊園上上下下十來口人羨慕嫉妒的目光,自己卻沒半分得意,默默收好包袱,跟著莊園管事進京去了。
京城很繁華,別說路上行人都穿得特別體面了,就連縮在巷子裡的乞丐感覺上都比小芳家的弟妹穿得還好一些、面色還豐盈一點。京城的主家很大很華麗,簡直像是玉皇大帝住的天宮,那些穿著同類型制式漂亮衣服走來走去的人,竟然只是丫鬟小廝罷了,而非她以為的主子。來到京城主家的前半年裡,小芳大開眼界,覺得自己總算是真正見了世面啦!
她如饑如渴的用眼睛記憶著看到的一切──尤其是每天吃的三餐,簡直是太好吃了!竟是頓頓有魚有肉,而且好吃得讓她每每想起都得猛吞口水才不會被嗆著!那檔次比起在莊園時吃的,又更好上幾倍不止,好到她從來無法想像,天上神仙吃的,不過就是如此吧?!
只是一個小丫鬟,就吃得這樣好,小芳實在無法想像那些被她們這些下人所服侍的主子們,吃得又是什麼了?莫非是瓊漿玉液仙丹蟠桃?
雖然好奇,但小芳也不是非知道不可。她對自己的身份認識得很清楚,就是一個在下人群體裡的外來戶,任何可以近身服伺主子的職位,是永遠不可能輪到她身上的。
幸好,她的志向也從來不是往主子面前湊,混個體面的一等丫鬟、過著「副小姐」生活那類的。她的志向非常務實,就是要吃飽肚子,永不挨餓。所以她被發配到廚房當燒火丫頭時,是很滿意的,即使,這種常常會把自己弄得灰頭土臉的粗活,也不會有人跟她爭搶,甚至可以說避之唯恐不及。可她還是為著得到這份「優差」而暗自竊喜上大半年,才淡定下來。
十年下來,紀小芳便一直順順利的在明宣侯府從一個小小的燒火丫頭,一路混啊混的,就給混成了採買管事手下的一名得力的小嘍囉,前途看好,三兩天就出門放放風什麼的,日子過得簡直可以說是如魚得水。
她的人生規劃非常簡單,就是吃飽飯,然後,也讓家裡所有人都吃飽飯。隨著她的年紀愈來愈大,擔任的職務愈來愈有份量,到手的月錢以及主家不時發下來的年節賞賜,更別說廚房是個很有油水的單位了,她職位再卑,總也能分到些許好處。這些林林總總的錢全都一毛不花的省下來,拚命往家裡送,終於讓家人在這幾年過上了不再挨餓的日子了。
家裡寬裕了,買了田地,也在村子裡蓋新房,一家子人再也不必害怕會在冬日裡餓死,在村子裡終於可以抬得起頭做人了。有新房有良田有糧食,在小歸村可說是體面人家啦,她家的弟妹們日後說門好親,再也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