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頁 文 / 席絹
他無法推開她,只想更緊更緊地抱住她,最好能將她揉進血肉裡,讓兩人再也無法分離。
許久許久以後,兩人衣衫凌亂、氣息不穩地放開彼此的唇舌,努力喘氣壓制自己失控的情緒。發乎情,止乎禮,對戀人來說,實在很難做到,但賀元畢竟是珍惜白雲的。以白雲那種小歸村的思維,一定想著:既然都要在一起了,還有什麼好顧忌的?反正肯定會有婚禮,那麼要再怎麼親密都是可以的。
但賀元不能這麼做,他珍愛她,希望她不管何時何地面對任何人,都能理直氣壯、抬頭挺胸,不留污點給人詬病。該要婚禮之後才能做的事,就不該在婚前做完。她要嫁的人是國公府的嫡次子、公主的幼子、皇家的親戚。她的聲譽必得白玉無瑕,這是他必須維護她的,無論她覺得需不需要。
為了壓制萌發的情慾,賀元用談話的方式來轉移注意力,就見他努力以輕快而揶揄的聲音道:
「身為我的愛妻兼孌童,我們的下半輩子,是注定要糾纏不休的。所以……如果未來將有一場戰爭,那麼,你必會是皇上欽點的參謀,而我則是——」
「監軍。」白雲對這個猜測很有把握。說完,見賀元帶著點鬱悶的笑容,安撫地輕拍他手背道:「正好讓咱倆上前線文武勾結,狼狽為奸,一了我的心願。咱不跟趙思隱勾結,就跟你。」還記得他第一次對她發火就是因為這件事呢。
「你怎麼猜到的?」確實就是監軍。
「你是皇上的心腹與親表弟,身為國公府的嫡子而不能襲爵,你有富貴,卻無正經官職,整日像個紈褲般,只一心撲在蹴鞠這樣的遊藝上,不幹正事;頂多偶爾擔當個看似體面的臨時差使——比如鴻臚寺少卿、比如打仗時的監軍。似乎你注定有志難伸,東做一點、西沾一點,結果什麼政治資歷也撈不著,一生難有作為。但是,我卻不是這樣看的。」
「哦?」賀元想要裝嚴肅,卻裝得很失敗,滿眼都是欣賞的笑意。因為白雲在意他,所以願意這樣深入去研究他、瞭解他,而不惑於世人所看到的表相。在她眼中,他從來不是一個只會附庸風雅、鎮日研究著怎麼將蹴鞠練成絕頂技藝的的富貴閒人。
「你的身份給了你極大的便利,讓皇上方便用你。你這一生會為皇上辦許多事,卻無法讓世人知道你的功績,甚至掙不到一個爵位。可你會活得很自在,有皇上罩著,整個大雍朝任你橫著走都行。」她給他一個同命相憐的表情。「所以,阿元,我們是天生一對。或許出身天差地別,但命運卻是一樣的。」
經她這樣一分析,賀元也深覺有理,笑著摟緊她道:
「難怪我在十年前就這樣在意你。我們竟是一樣的。」賀元在她耳邊道:
「我不在乎世人評價,也不在乎青史留名,但我願意為這個國家更好的未來而付出一切,這是貴族的責任。我們生來受人民供養,自是希望這個國家千秋萬代。可你就冤了,讀書人一生所求的不就是光宗耀祖封妻蔭子嗎?而你更是有史以來唯一的女狀元,這是何等功績,卻是不能宣揚於世,真是太可惜了。」
「有什麼好可惜的,我有你。」她只認準了這一點,就覺得此生別無遺憾。
「就像你也無需意難平,你有我這個知己,便勝過千千萬萬不相干的人。」
「這種大話,也敢不害臊地說出來。」
「我有說錯?」她哼問。
「沒有。」他笑,額頭抵著她的。「你沒有說錯。事實上,再對也沒有了。」
可不是!人生得一知己,便足矣,無需千千萬萬個不相識的人來歌頌他。
他知她,她知他,他們是知己,他們將會攜手相伴一生。不管兩人未來是狼狽為奸還是同甘共苦,總之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他們不會有太好聽的名聲,卻是真真實實地為這個國家盡了一份心力,這樣,也就足夠了。
「孌童。」賀元突然這樣喚她。
「紈褲。」白雲也理所當然地這般喚他。
「我是皇親國戚。」語氣很高傲。
「我是新科狀元。」聲調更高傲。
兩雙帶著頑皮笑意的眼對在一塊兒,心有靈犀地一起開口說道:
「真是門當戶對。」他道。
「真是天作之合。」她道。
說完,毫無形象地抱在一起笑成一團,對未來將一起面對的生活充滿了期待。
那想必是,非常有趣以及刺激吧!
而大雍的江山,也將在他們一生的努力下,往盛世的方向發展而去。
《全書完》
後記——關於二十、八十的一些雜談
原本我的第八十本小說寫的不是這個故事。
原先那個故事內容一點也不出奇,就是個平凡的言情故事罷了,但因為它是我寫作生涯的第八十本小說,更是我成為「席絹」二十年的里程碑,看起來好像應該要很慎重的樣子,所以,一點也不意外地寫撲街了……
也不知道為什麼那樣難,但那本寫了八個章回就丟一邊的書稿,擱了好久都沒心情去完成它,於是它就失去了被我標記上「第二十年、第八十本小說紀念」的閃亮名頭,由這一本來承接了。或許,冥冥之中注定了,這個對我而言很有紀念意義的數字,不該是一本很簡單卻寫得一點也不流暢的現代言情。
我的第一本小說是古代稿,第八十本小說也是古代稿。真有意思。
《交錯時光的愛戀》完成於993年七月,然後被通知過稿,再然後十一月出版;那時覺得自己只是言情界過客,根本沒想過筆,名這回事,想說這輩子唯一一本被印成書的小說,那就以本名做紀念吧。
而今……那本以本名出版的作品,也確實是個難得的紀念了。因為只有第一刷才有;第二刷時,出版社就來電商量道:你取個筆名吧。於是,也就取了;卻沒想到這筆名竟會用到如今,而不是用個兩三次,就隱沒於茫茫書海中。
一個筆名,能使用上二十年,實在難得;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幾乎想去買個蛋糕為自己慶祝一下,然後在蛋糕上寫著:席絹,二十歲生日快樂。
後來想想,自已畢竟已經過了怎麼胡吃海塞都不會發胖的年紀了,買蛋糕這種事想想就好,真的去執行的話,怎麼吃完它會讓我非常苦惱。所以啊,還是寫在後記裡嚷嚷就好,別真的跟自己的身體過不去了。
雖然一直一直在寫,但在寫了多年之後,就常常覺得筆下正寫的這本大概就是最後一本了吧!哪裡想到,一年又一年的,雖然創作日少,但並沒有停產,一年還能兩三本地寫著,這對我來說,實在是很棒的情況。
寫作的激情,通常只在前五年維持著熱血亢奮的狀態;而後下個五年,就是對自已產生了「咦,我是個職業作者了啊!」的認知,會有很強的上進心,會覺得自己應該要有職業道德,於是會大量找各類書籍充實自己覺得自已的眼界需要開闊、知識需要充實、每次的創作都要更用心更謹慎更豐富——
對自己要求多了,折騰的不只是自己,還有讀者——好吧,我承認我是任性了,一直都是先滿足自己的創作欲,才去想這個故事讀者會不會喜歡的問題。總覺得既然有幸當了一個創作者,當然要把滿腦子的匪夷所思給傾倒個盡興,才不枉走這一遭。
在寫作的第十年之後,滿腔「我是作者」的壯志便消磨得差不多了,心境也就平靜下來了。不會太在意讀者批評,不會因為網上一些惡評而難過,當然,也不太回信了;然後,在寫每一本小說時,都想著:這是最後一本了吧——在第二十年、寫第八十本時,仍然這樣想著……
我想,任何一個創作者,都很難對這個職業有一生的規畫。
我們得承認,個人的創作力是有限的。即使從來沒有停下手中的筆,卻不表示你一直在創新,更多的是重複著自己的風格,寫著差別並不太多的故事。雖然有心突破,卻發現沒那麼容易;於是,像我這樣二十年都在寫言情小說的人,也不敢說我可以接著寫到第三十年或第四十年……喚,這個數字真夠嚇人的!要真能這樣,我都得崇拜起自已持之以恆的偉大了。
好,拉回正題。當我扳著手指再三確認自已真的寫了二十年小說之後,我才發現,其實這幾年我的創作量相當於是半退休狀態了耶!當我愈把這個職業看重,就會愈謹慎。同時,更企圖每次都寫些不一樣的,明知道創作力不可能源源不絕,卻總是跟自已過不去,於是,寫慢了,出書少了,而且自己還老是不滿意……我總是自找麻煩,這一輩子大概都改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