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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節 有趣的遊戲 文 / 照見五蘊皆

    小學剛開始,言羽一直沒把上學和上幼兒園區別開來,每天最開心的就是有了一堆小朋友可以一起玩,玩各種各樣有趣的遊戲。

    甚至於課堂上回答問題,他也覺得是一種遊戲,經常喜歡標新立異,譁眾取寵。

    老師也因此認識他經常故意搗蛋,破壞課堂秩序,很不喜歡他。

    有一次在課堂上,老師要求用「一邊……一邊……」照句,並且隨機抽取同學來回答。

    李俊小朋友造句說:「我喜歡一邊唱歌一邊說話」。

    老師就批評他說:

    「是嗎?你就一張嘴,怎麼能做到一邊唱歌一邊說話?」

    於是大家都笑起來了。

    老師又抽到言羽,言羽認真想了想,然後一本正經地說:

    「我可以一邊拉屎一邊撒尿。」

    話音未落,教室裡頓時轟堂大笑,笑作一團。

    沒想到他還非常誠肯地又補充了一句:「我真的可以!」

    老師這一下完全失語……

    不知道為什麼,小孩子似乎都對屎啊尿啊屁啊這些特別庸俗的事情很感興趣,可能這些庸俗的事都比較有趣,而小孩子對有趣的事總是情有獨鍾吧。

    比如平時罵人的順口溜有很多,不少小朋友出口成髒,樂此不疲:

    (沒聽清)安?

    安安安,吃桿桿,勾子打轉轉,屁兒冒煙煙。

    小眼鏡兒,吹屎泡兒,窩屎要坐高板凳。

    推饃饃,趕少午,婆婆回家推豆腐;

    罐罐煨,罐罐煮,打爛罐罐牛屎補。

    同志們吃了豌豆胡豆打屁幫臭。

    說你瓜,你硬是瓜,半夜起來掃院壩。

    你們媽,母夜叉,拿起叉叉到處叉;

    你們爸,蝙蝠俠,天上飛來地上爬;

    你們婆,爆雞婆,拿起桿桿到處奪……

    言羽最喜歡在地上牆上亂塗亂畫,有一次撿到一塊像粉筆一樣的白蠟石,好高興,像絕世寶貝一樣收藏,捨不得用,平時經常偷撿學校裡的粉筆頭回去玩,一路上到處亂塗亂畫,得意忘形。

    雖然很笨,小腦不夠發達,也很喜歡做一些需要技巧的事,比如在那些窄小的有點兒危險的馬路牙子、鋼管、石頭墩子上面行走跳躍,不知不覺中就鍛煉了自己。

    言羽小時候有趣的遊戲實在太多了,滾鐵環、滑板車、踢毽子、扔飛盤、鬥雞、折紙帽子……翻來覆去好像從來就玩不膩,每天的學習內容似乎很少,更多的時間就是一個字,玩!

    經常玩一種叫「跳房子」的遊戲,只要一支粉筆,一塊石頭或者一個「百雀靈」的空鐵盒就可以玩。在地上畫出一摞大大小小的格子,然後按照格子的單雙,一邊前進,一邊要把石塊踢到正確的格子裡,出界或者跳錯了格子都算失敗,能鍛煉平衡和腳勁的控制力。

    剛開始也喜歡和女孩子跳橡皮筋。什麼\「小馬過河\「、\「馬蘭花開\「之類的,但是跳了一陣子,發現自己總是笨手笨腳,怎麼也跳不過別人,還被大家嫌來嫌去的,就很少去跳了。不過後來竟然也慢慢練習成為了跳繩高手,一口氣能跳好幾百下都不斷。

    言羽很喜歡拍洋畫,就是把小人書上的英雄人物撕下來,或者有一種16開的印著各式各樣小人的硬紙,把上面的人物撕下來,有西遊記的,有封神傳,隋唐演義和三國演義的等等,將它們一小張一小張的剪下來,然後比看誰能將洋畫拍翻背。

    或者用嘴吹洋畫,看誰的兵器打到了對方而自己不挨打就算勝利,就可以繳交別人的洋畫作為戰利品歸勝方所有。

    這種吹洋畫的比鬥,更有技巧,包括一開始剪洋畫就很有技巧,如果剪得不好,吹的時候就容易轉彎打圈兒,不能勇往直前,甚至直接把身體送到對方的兵器上去。

    因為勝負規則是只認槍尖不認桿,甚至連槍頭的紅纓也不認。言羽覺得使槍使矛的人好愚蠢,而所有武器中最厲害的是長棍長鑭,還有巨斧雙錘等。

    因為岳飛和羅成都使槍,言羽的印象中他們就最笨,後來都死得很慘;而使斧頭等的程咬金和牛杲就命好,都是活活笑死的。

    言羽雖然家裡很窮,但是這些玩的東西,樣樣拿手,經常自己啥也沒有,先找同學借幾張洋畫來玩,到最後就滿手捧著厚厚一摞贏來的洋畫,不僅還了借的,還把贏來的大把大把的洋畫賣給其它同學,然後以後再贏回來,這樣無本萬利,週而復始,好不得意!

    也很喜歡玩一種「丟沙包」的遊戲,能極大地加強人的敏捷性。兩邊的人通過傳接選擇最近的距離和最好的時機扔沙包打中間的人,中間的人如果被沙包打中算是白挨打,一直到他們能用手直接抓住\「打手\「扔過來的沙包,才算\「奴隸到將軍\「,可以轉作「打手」,頗有點像棒球中\「投手\「和\「捕手\「之間的心智和體能的較量,鬥志鬥勇,其樂無窮。

    還喜歡玩一種「砸磚頭」遊戲——在幾米之外豎立幾排磚,命名為皇帝、皇后、宮女、太監或者司令、軍長、參謀、打手或者等,大家在劃線處用磚頭砸遠處的磚,砸倒哪個就扮演其角色,皇帝或司令可以命令打手對輸的人做任何事,包括擰耳朵、拉洋車、揪頭髮等等,不一而足,全看皇帝太監或司令參謀的想像力。

    言羽扔得很準,一般都能扔到最好的。因為他很喜歡這個遊戲,所以還經常自己練習,沒事就悄悄地擺了磚練習,以至於他砸磚極準,甚至很遠也能扔過去想砸哪棵樹就能砸中。

    言羽小時候膽子賊大,經常一個人探鄉間小路,明知農舍裡可能有狗也不害怕。

    每次上學,都會路過一條小河溝,不算太寬,就七、八米左右,跳不過去。有一根比較粗的鐵水管,深埋入地,中間有一段地方,正好跨越了河溝兩邊,可以踩著鐵管越過河面。

    言羽一直想有機會能從上面穿過去,試了幾次,每每走出一兩步,看到高高懸空的管子下面湍急的水流,就趕緊止步,不敢再前進了。

    言羽小時候很喜歡狗,也喜歡騎狗。經常屁顛兒屁顛兒地追上隔壁鄰居家肉滾滾毛茸茸的大狗,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抓住狗耳朵把狗頭一按,就搖搖晃晃地叉開兩腿騎上去了。後來長大了,被野狗追過太多次,反而開始怕狗咬了。

    有一次獨自去河邊的農家玩,遇到一條大狗從農舍裡狂叫著衝出來,言羽嚇得魂飛魂散,掉頭就跑。一般的狗,追一段追不上也就罷了返身回去了,不知道為什麼這一次這隻大狗竟然鬼迷心竅,鍥而不捨,一直追著言羽不停下。

    言羽為了躲狗咬,忙亂之中,慌不擇路,竟然跑上了自己一直想走的跨越兩岸的鐵管,一口氣從鐵管上橫穿了過去,回頭一看,連兇猛的大狗竟然都停在對岸,不敢從鋼管上追來,心中連叫好險。

    言羽不禁想,原來人的潛能,是要在最危險最緊張的時刻,才會被激發出來的,如果沒有這隻大狗瘋狂地追趕,自己肯定一輩子也不會這麼勇敢,永遠都不敢從高高的鐵管上穿行,永遠都無法以這樣危險的方式跨越這條河流。

    課堂上老師教授的新知識,總是讓言羽充滿了好奇,很多有趣的事,只要有機會,總想自己親自去嘗試。

    在課本上學了「春蠶到死絲方盡」,覺得蠶是一種很神奇的動物。於是在爸爸的幫助下養蠶,親手將剛開始黑渣兒一樣的小蠶們,從小養大,一直養到白白胖胖吐絲縛繭,最喜歡聽蠶吃桑葉時沙沙作響的聲音。

    但是覺得兩件事很煩,一是桑葉太難找了,只有很遠的河邊樹林裡有,二是最後蠶養完了,煮繭抽絲太麻煩,而自己卻根本不知該如何將絲做成絲綢穿在身上。

    而且蠶養大了很多的時候,一堆一堆白生生的肉在簸箕裡蠕動的時候,看上去有時候會讓人噁心,甚至起雞皮疙瘩。從頭到尾養過一次以後,言羽就再不想養第二回了。

    因為收集桑葉,發現桑葚很好吃,而色澤鮮紅的有些酸,色調暗紫的反倒甘甜異常。

    第一次見到太陽能計算器,只靠光線就可以有電能,覺得好神奇。

    從書籍和科教片上瞭解到放大鏡的妙用,覺得很神奇,一直想買一個自己的放大鏡。可惜沒有錢,也不知道在哪裡買。

    後來突然有一天發現,原來爸爸和舅舅們喝的啤酒瓶底,就是一個放大鏡,不禁欣喜若狂,就經常到外面揀啤酒瓶砸了瓶底回來,收了好幾十個,最後留了三個最好的,當作自己的放大鏡,用來聚焦太陽光燒螞蟻燙螞蟻窩什麼的,玩得可開心了。

    在課文裡學到蝌蚪可以變成青蛙,覺得很神奇,不太相信。

    於是就到家後面的草窪地裡,捉了很多蝌蚪,回家用盆子養著,還用石頭和木板給它們搭了一座小假山。

    問了爸爸媽媽蝌蚪吃什麼,就經常用紗網去河邊溝邊網紅線蟲之類的小蟲給喂蝌蚪。

    每天放學回來,第一件事就是先去看看蝌蚪,看它們變成青蛙沒有。不過好像總是沒動靜,不過看到它們在水裡游來游去,還是覺得很開心。

    終於小蝌蚪們紛紛長出後腿來,經常跳上言羽給他們搭的小假山的石頭和木板上玩。

    言羽很開心,以為它們就要長成青蛙了。

    結果第二天一早起來一看,全死了,也不知道為什麼。

    後來聽爸爸說,可能它們都太餓了,吃不飽,活生生地被餓死了。

    言羽聽了,非常傷心,覺得自己好心辦了錯事,從此以後再也不願意抓蝌蚪回家養,也不許別的小孩子抓蝌蚪回家養。

    因為捉蝌蚪,學會了區分青蛙和癩蛤蟆。

    發現一種很特別的氣蛤蟆,一拿東西打它它就會鼓氣,裝作很大很兇猛的樣子,你不停地打它,它的肚子就越鼓越大。言羽曾想讓它自己不斷膨脹把自己炸掉,就不斷地拿東西打它,但是發現它脹大到一定的極限以後,就再怎麼打它也不再脹大了,永遠也不會把自己脹爆。

    夏天喜歡粘知了,用蜘蛛網做粘劑效果很好,但是蜘蛛網常常太少了,只好自己熬膠,用破輪胎的橡膠熬化,雖然臭,但是很粘很有效。

    粘住了就掛在胸前,比誰掛的多,贏了的,感覺就像是打了勝仗的將軍凱旋而歸,好不得意,一回家就掛在紗窗上,聽它們沒事瞎叫喚。

    還很喜歡養一種叫「水爬蟲」的甲殼蟲,它的殼油光水亮,不容易抓牢,在水裡能游得很快.它有一對粗壯的後腿,一夾一蹬,就能彈出很遠。

    言羽經常觀察它游泳,不知不覺中就明白了游泳的精要所在,後來游泳游得很好,各種姿勢都很享受,成大了也遊遍世界各地的江河湖海,十分愜意。

    言羽的血很招蚊子,常被叮咬,所以最討厭蚊子,但是很喜歡歷經長久的追殺最終把吸食過自己鮮血的蚊子親手拍死就地正法的感覺,常常在雪白的牆壁上和蚊帳上留下斑斑的血跡,被爸爸媽**評了很多次也改不了。

    經常在上學路上都會發現「花姑娘兒」,也就是瓢蟲。同學們都說七星瓢蟲是益蟲,而五星瓢蟲以及其它星的如十一星瓢蟲等都是害蟲,所以每次捉住瓢蟲,言羽都會首先非常認真地數一數它身上的斑點,以此來決定它們的命運:如果是七星瓢蟲,就不會動它分毫;而其它的就沒這麼幸運了,只要言羽判定它是害蟲,就直接踩死,就地正法;而益蟲或是有點兒拿不準的,就直接放生。

    還喜歡挖蚯蚓、抓螞蚱、捕蝴蝶、捉螳螂、逮螃蟹、撈泥鰍等等。

    螳螂全身碧綠,有著優雅修長的身段和威風凜凜的大刀,配上小小的三角腦袋,竟頗有一代宗師的氣度,難怪螳螂拳在武林江湖亦有一席之地。

    有一種天牛,也叫牽牛子,也很受歡迎,因為除了它黑白分明如盔甲一般的堅硬外殼之外,還在於它的兩條長長的觸鬚,據說它的黑白觸鬚有幾個節,那它就已經有幾歲。

    另一種最受歡迎的昆蟲是蜻蜓,有詩為證: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頭\「。

    蜻蜓有著修長的軀體,舒展的四翼,據說是發明直升機最初的靈感,它可以近乎360度旋轉的腦袋,和兩隻大大的複眼,讓人不得不驚歎物種的神奇。無論紅蜻蜓還是藍綠蜻蜓,都是言羽的至愛。

    想到自己小時候,無論蝌蚪、昆蟲還是小鳥什麼的,基本上是養什麼死什麼,覺得人簡直就是動物的剋星啊,一個小朋友的成長,要犧牲多少無辜的小動物啊。所以愛動物也要講究正確的方法,不然愛什麼死什麼,還不如不愛的好。

    有一次,在家裡想和妹妹下跳棋,一打開盒子,發現玻璃跳棋被弄掉了幾個。妹妹說怎麼辦呢,沒法下了。言羽想起以前經常看到路邊有小朋友玩彈珠,就說「沒事兒,等我去外面贏幾個回來。」

    於是拿了幾個彈珠就出去和他們玩,蹲在一旁觀察了好久,弄明白了規則,這才拿出彈珠來參加。

    打彈珠即打玻璃珠,玩的人各出數枚,輸者將喪失對玻璃珠的所有權。玩法通常是「出綱「或「打老虎洞「,即在地上劃線為界,誰的玻璃珠被打出去就輸,叫「出綱「;或者在地上挖出五個坑,誰先打完五個坑,就變成老虎,然後打著誰,就能把打到的玻璃珠吃掉,這叫「打老虎洞「。

    雖然仔細觀察學習過了,但剛開始言羽還是輸,不過後來差不多要輸光了終於慢慢找到了感覺。言羽發現,出手時一定要屏氣凝神、專心致志,不能想贏怕輸,只要心裡沒有雜念,專注於想擊打的點,出手果斷,就很容易獲勝。

    掌握了訣竅,後來就一直是贏了。

    最終贏了好幾十個彈珠,拿回家不僅把各色的跳棋都補齊,甚至還可以另湊一副新棋了。

    再後來,贏的多的都扔進魚缸裡,魚缸下面都堆滿了,沒辦法,又把一些贏來的賣回給有錢的同學,以及故意輸一些回去,好讓市面上有足夠的彈珠流通,讓小朋友打彈珠的遊戲不至於中斷荒廢。

    還很喜歡玩沙土,摔泥炮。每次玩沙堆,臨走時如果四下無人,總會挖一個大大的陷阱,然後往裡面撒一泡尿。下次來查看時如果發現陷阱根本沒被人動過,就會很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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