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細讀20條 文 / 洪天水
看著戈登的馬車漸漸地移出了自己的視線,江蘇巡撫李鴻章長長的出了一口氣,慢慢的踱著步子,回到了衙署的一件配房之內,吩咐下去,說本撫身子疲倦,要小憩片刻,任何人等來訪都一概擋駕,不得有誤。
接著,令親隨給自己關上了房門,自己坐到桌案前,伸手掏出袖筒裡那幾張雪白的西洋紙,他到要看看,這英國鬼子搞的是什麼名堂?
展開紙箋,用目觀瞧,哎,還被說,這戈登做事還是真用心,不知道是請誰的手筆,工工整整的工楷小字一一羅列,赫然清晰的展現在李鴻章的眼底。
「華人皆我故友,故將我之意見告諸中國官員,望中國照辦,庶幾中外相安。我之意見或不足取,但系為好起見,無非愛護中國之心。茲將管見各條開列於後:」
看到開頭這幾句話,李鴻章幾乎笑出聲來,這個不曉得世態人心的洋鬼子呀,他竟然還說華人都是他的老朋友,可是,他就不想想,就因為蘇州城殺降之事,他跳出來為這些死去的長毛們鳴不平,搞得朝廷幾乎沒法子,讓自己這一省的巡撫也丟盡了面子,多少人恨他恨得牙根都癢癢啊!現在呢,他反倒沒事人一樣了。至於說愛護中國之心,莫成我們這立地正宗的中國人還不如你一個洋人嗎?
笑了笑,他就接著往下看。
「一、凡中國與外國議約,須在中國商議,因中國官員若往外國,易於受蒙,必致失其本心,終於獲罪。」
這一點上,戈登倒是處於好心,他以為,不去外洋理事,就會有所仗義,不被外人欺瞞,可是,在眼下,但凡要簽約的時候,都幾乎就是城下之盟,還有什麼可以挑揀的呢?
就他李鴻章所知道的,二十年前,美利堅國逼迫耆英簽的「中美五口貿易章程」那倒是在澳門附近望廈村簽訂,可又能怎麼樣?這個章程有三十四款,美利堅國通過這個章程使自己的在華利益獲得了比英國更多的特權。以至於後來列強每次要與朝廷簽約的時候呢,就以該條約為範本。
「二、凡中國與外國商議條約,須多用文字,少用語言。文書以簡明為貴,應將約內各款之意寫出,暗詢各國。因各國互相忌嫉,若某國於某款內有使中國吃虧之處,別國必為揭出。」
李鴻章看到這一條,心裡倒是有所動,他明白,這也是孫子兵法中所謂的用間嗎。難為這戈登也會思謀到這一層啊。
「三、中國現有深通外國語言文字之人,中國大員並不重用,所用者,多非通材。須知通曉外國語言文字之人,必有能替中國辦事,較用洋人之通華語者,受益多矣。中國官員當知洋人之議論如何,是以華人既能通曉洋文,必得重用,以鼓勵之。至於該員等是否誠實,應察其所為之事,不可聽傳說之言。」
戈登所說的這一點,倒是及其的切要。通過這幾年來與洋人打交道,李鴻章深切的感受到通曉洋文的必要性,所以,他就一直想著早早的辦起學這洋文禮法的學堂,從小孩子的時候就學好這洋文,這件事,還真是必須要辦的。」
一一的再往下看。
「四、中國延請洋人教導各事,但此等洋人到華往往使其有為難之處。須知中國既請洋人教導,華人必當受教,洋人多有好心與華人相同者;若華人不願受教,不如不請洋人為愈。
五、中國須為自強之計,否則洋人不能相助整頓一切,務須逐漸興辦,此條必須切記。
六、中國一日以北京為建都之地,則一日不可與外國開釁,因都城距海口太近,洋兵易於長驅直入,無能阻擋,此為孤注險著。」
順序看到此處,李鴻章微微冷笑,心裡想,這就是你洋人所不能明白的事體了,你以為北京距離海口太近,可是,你就不知道這北京背負滿蒙,身後就是大清朝的龍興之地,你讓它往哪裡去?在此處,進退有據,虎視鷹揚,其中的好處,哪能就是因為懼怕洋兵直入而能改變的呢?
「七、現在中國陸軍勁旅無多,是以水師並無退步,終於無用,中國宜先整頓陸軍,然後再議水師。」
水師眼下似乎不是七寸所在,將來嗎,就不好說了。
「八、所購炮船甚為失計,若當時以購船之款,盡購後膛洋槍較為有益。可否將此等炮船賣去,俟練成陸軍之後,再行添購炮船。
說道失計嗎,哼,多的去了,如果算這麼幾個小錢兒,這洋務、這兵勇也就不用辦了!
「九、中國須遍地設立電報,並修理運河,此二事較整頓水師尤為緊要。中國有不能戰而好為主戰之議者,皆當斬首。中國欲與外國爭勝,當使華商自往外國,逕向製造廠家購買各貨,則洋商不能於中取利,必將自去中國,應多方幫助華商出洋辦貨,令其納稅交洋商略少。「
突然,李鴻章目不轉睛的盯著這一段文字,在這幾句話中,他覺得戈登說出了一些意思,這是一個旁觀者的論說,可是,他真的勘察出了朝廷和隊伍裡的一些流弊呀。
電報這東西,李鴻章也是才知道它的厲害,是啊,有了這東西之後,那麼,那些八百里、六百里遞報還有什麼用處了?從這點上說,洋人就是厲害!
至於修理運河,這就是戈登不懂大清朝的國情了呀,眼下,就算沒有這麼多的兵連禍結,也還是要修治黃河呢,這在中國,就是個絕大的問題,哪會有功夫去修運河呢?
而這句話,還真是這洋人的一句老辣的話語:『中國有不能戰而好為主戰之議者,皆當斬首。』這話真是道出了李鴻章的心聲了!
單只說這朝廷上的這些言官、御史們,每日裡只是希望有大局的糾紛,一旦有中外糾紛出現,這些人立馬就來個高屋建瓴,實質上都是大言不慚。似乎誰主張妥協、和談誰就是秦檜當朝,而自己就儼然以岳飛、李剛自詡了!至於攪得大局敗壞,國將不國,就不是他管的事情了。
現在,不意竟然被這戈登給一語道破,難得,卻是難得!
手撫字紙,且向下看去。
「十、中國須設電報學堂造就學生,則電報可由中國自行管理。若中國不設電線,不啻耳無所聞矣。
十一、總稅務司宜令駐紮上海,除管理關稅外,不應攙越他事。若中國與外國公使談論各事,不必更使他人從中介紹。
十二、中國當責成出使大臣承辦採購外洋軍火,如中國與各國駐京公使有議論不諧之事,當令出使大臣在外商辦。
十三、中外交涉未結之案甚多,中國宜派專員查究,並從公道了結,因各案不結,外國不無介意,實於中外交情有礙。
十四、中國應有專管陸軍大臣一員,並專管水師大臣一員,該二員須常往各處巡視一切。
十五、自通州至北京宜設馬車鐵路,以便速運糧米,如有阻擾此事者,應斬首。
十六、吳淞口外攔港沙,宜設法疏浚。
十七、中國應派員赴香港、澳門,查辦販運私鹽之事。
十八、中國宜在香港、澳門兩處,各設領事一員。
十九、凡船隻由香港、澳門裝貨出口,應令出具艙口清單,註明所裝貨物,並開往何處。遇有販運私鹽等事,由領事等查出,酌擬辦法,詳請大員核定。
二十、中國急宜設立稅務學堂,令華人學習關稅事宜,以備接替洋人。此等學生須多方鼓勵,詳加考驗,學成之後,即令代替洋人。既用華人管理稅務,亦須酌照洋人之例,優給薪水。倘有弊端,即應斬首。如人無錢不能養家,必不能安心辦事,所以薪水不可不足也。
一口氣看完這20條建議,李鴻章不由得以手撫案,歎了口氣,哎!這戈登也還是一個真心的人物,馬上就要回他的英吉利國了,竟然臨行之時還留下這麼落落數語,而且,他一定要把這些建議親自交到我的手中,可見,此人對於我還是有所欣賞的。
輕輕用手抖落著這幾張西洋紙,李鴻章就越發的覺得其中的一些說法真是針砭時弊,為朝中諸位大臣所不能及。
可是,這大清朝畢竟不是西洋諸國啊,不論是哪一位,做事情都得要瞻前顧後,就這樣,尚且不能兩全呢!比如,這戈登在第15條建議中說:
「自通州至北京宜設馬車鐵路,以便速運糧米,如有阻擾此事者,應斬首。」
可他這是就事論事,是以一個西洋人的眼光來看這件事情,而在天子腳下的通州一帶,大興土木,修馬車道,再修建鐵路,這麼大的動靜兒,馬上就會有御史、大臣上折子彈劾,說這是有違祖制,驚擾龍脈,這麼一來,不但沒有見到事情的功勞建樹,不被人拉下泥潭就算命大了!
再往回看,那戈登說:
「中國應有專管陸軍大臣一員,並專管水師大臣一員,該二員須常往各處巡視一切。」
可是,眼下的大清朝本來就是被長毛、捻子等亂黨弄得風雨飄搖的,上到兩宮皇太后,下到一般的滿清官員,哪個不是懼怕漢人執掌了兵權啊?不要說別處,就只在這江南一地,政令重疊,官員設置上也故意相互掣肘,就是想讓這些封疆大吏都去找朝廷做主子的嗎,怎麼還會把全部的軍兵分為這麼大的兩塊兒,要是如此,那每日裡兩宮皇太后和總理衙門的親王們還怎麼能睡得著覺啊?
不過,總的來說,這20條來的也好,李鴻章打定了主意,他要把這20條上呈到總理衙門,建議他們刊刻明發,一來不負戈登的囑托,二來也許對朝廷也是個警醒,三呢,也讓眾人看看,都說戈登當年因為蘇州殺降的事鬧得與我勢不兩立,可是,此番他臨近返國,卻來找我,托付此事,也足以證明些什麼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