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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章 雷鋒之歌 文 / 江湖老叟

    少年咬咬牙,說道:「我說了,你能救救我嗎?」

    秦北風左看看他再右看看他,這是一個身體沒有秦北風粗壯的少年,大概有十四歲上下,尖嘴巴,寬額頭,嘴唇略顯厚重,面黃肌瘦的樣子,頭髮好長,幾綹頭髮黏在一起,粗重的眉毛斜斜飛揚起來,挺直的鼻樑讓他顯得很倔強,兩隻腳上沒有鞋子,腳是黑顏色的,可能很多天沒有穿鞋了吧。

    秦北風看了他足足有十分鐘,那個少年的眼睛就盯著他十分鐘,笑了笑,秦北風說道:「好吧,我可以救救你,不過,我怎麼救你,我說了算,也許,把你扔在江裡救你,讓你屍骨無存,也許,讓狼來救你,讓你死得其所,怎麼樣?」

    少年的臉色有點發白,咬了咬牙,說道:「隨便吧,只要能離開那些人,隨便你怎麼處置我好了。」

    秦北風滿意地點點頭,示意他繼續,少年說道:「我是南方人,跑路來的,讓他們抓住了,打斷了我的腿,就是更方便碰瓷,讓別人相信,容易搾出錢來,因為我跟他們不是一起的,所以,腿斷了,也沒人救治。」

    秦北風砸吧砸吧嘴,說道:「我以為我的心就很硬了,想不到,他們的心比我還硬,好吧,沒辦法,你的腿反正也斷了,早一點接上,晚一點接上沒啥區別,我要去跟他們再談談。」

    少年說道:「嗯,你去吧,我的腿已經斷了三天了,也不差這一晚。」

    秦北風深深看了他一眼,邪惡地笑了笑,來到那些人跟前,淡淡地說道:「好,我瞭解了一些事情,嗯,我想問問你們啊,你們說說,今天這件事,該怎麼處理,我想不出來一點好辦法。」說完,撓撓頭,一副鄰家大男孩的天真模樣。幾個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異口同聲地說道:「你走你的路,我們都散了吧,這件事就當從來沒有發生過。」

    秦北風靦腆地笑了笑:「真的能當成從來沒有發生過那樣?」

    那些人一起使勁地點頭,秦北風看他們的頭快要點斷下來了,才揮揮手,說道:「算了,我來徵求你們的意見,壓根就是一個錯誤的選擇。嗯,今天晚上的事情不能就這麼算了,可是,我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總不能當真殺了你們吧?我的手,一滴人血沒有沾啊,這樣吧,我教你們唱歌。」秦北風忽然想起,今天下午在學校的體育館遭遇到的演唱會,對他來說,那就是在受罪一樣,那麼,把自己不願意受的罪,讓這些人渣來承受,是不是,一種懲罰呢?想到這裡,他興奮起來,可是,他不會唱歌啊,也從來沒有注意過現在的流行歌曲。

    回想起自己上小學一年級學過的歌,說道:「你們會不會唱《雷鋒之歌》啊?」那些人都很莫名其妙,一齊搖搖頭,秦北風大怒,罵道:「真是笨蛋,這麼好聽的歌也不會唱,你們還活著幹嗎?」聽到秦北風的狠話,那些人嚇得一起發抖,秦北風深深歎口氣,說道:「你們的日子都活到狗的身上了。」想到自家的大黑比他們要高尚得多,改了話,說道:「不是活到狗身上了,是,是活到狐狸的身上了。」想到遍尋狐仙不見,心裡有氣。

    那些碰瓷的人不曉得怎麼跟狐狸扯上了,很莫名其妙,不過,趕緊點頭吧,這個祖宗千萬不能再生氣了。秦北風接著說道:「我唱一句,你們跟著唱一句啊,我就教一遍,不會唱的,死去吧,連歌也不會唱的,還活著幹嗎?」

    他想了想,好不容易想起歌詞,唱到:「學習雷鋒好榜樣,唱。」他們跟著唱:「學習雷鋒好榜樣。」

    「聲音不夠響亮,誰的聲音小,也是死。」秦北風大聲說道。

    一直把歌教完,一共才十幾句歌詞,很好唱,曲子沒啥起伏轉換,很好學。教完了歌曲,讓他們自己唱,秦北風來到車上,坐在駕駛室裡,想了想,把那個少年抱到車的後排,讓他自己躺著,繼續坐在駕駛室,監視那些人的唱歌,夜裡有些冷,順手打開了空調。

    半夜的街道上正在演出一副很滑稽的鬧劇,一群鼻青臉腫的男人,或坐或躺在馬路上,一起大聲唱歌,唱得還是那麼一首很有紀念意義的歌。有路過這裡的車輛,司機看了看,感到毛骨悚然,開始倒車,換一條路走,這條路不能走了,太邪門,他們就是想破了腦袋也想不透,這唱的是哪一出。

    唱了一個小時,那些人的嗓子快吼破了,秦北風聽著歌,越聽越不對勁,打開車窗,叫了聲:「停停停,唱得什麼啊,快趕上鬼哭了,好好唱,繼續唱,唱不好,我也不要他唱了。」這話說得很重,嗯,血腥的味道重。

    他說完了,那些人不敢再糊弄,很認真地繼續唱,不過,在秦北風聽來,像是鬼哭狼叫的。也是,任何人在那樣的情況下,能唱好歌嗎?能有唱歌的心情嗎?是唱歌的,場合和時間嗎?

    那些人一邊唱著,一邊在心底裡哭喊著:「不能這麼欺負人啊,我不就是當了一把劫道的嗎?殺人不過頭點地,我服輸了還不行嗎?」

    天亮了,那些人一個個像是地獄裡出來的小鬼,不但臉色黑黑的,就是頭髮也長出一大截來,個個披頭散髮的。大街上有人出來了,被秦北風打得昏迷的三個人早已醒轉,被迫加入唱歌的行列,可能有人報警了,警察來了以後,那些人的眼睛裡閃過一道亮光,秦北風瞪了瞪眼睛,亮光馬上熄滅,繼續唱,用沙啞的嗓子唱,用滴血的心臟唱,用生不如死的生命唱。

    警察看了看,是很詭異的場景,不過,在大街上唱歌,好像不違法吧。只是覺得有點奇怪而已,不是什麼刑事案件。看他們唱歌也累,都散了。

    直到上午十點,費坤也知道了黃城街裡多了一道很骯髒的風景——一群碰瓷的人在大馬路上唱學雷鋒的歌。當他知道秦北風也在現場之後,就不覺得奇怪了,只要有這個天煞星在場,發生任何事,都不奇怪。

    他的身體沒啥不適了,那些小弟也出院了,沒啥大傷,有的有點輕微的腦震盪,回家休息休息就好了,吃點雞湯,喝點人參,補一補休息休息吧,混黑道好辛苦的,說不上啥時候就暈倒了。

    費坤約了刑烈一起去找秦北風,中午安排他吃飯,雙方談一談,只有談話,才能促進進一步的發展,能坐在一起,就是朋友了,以後有酒一起喝,有財一起發,有難的話,那就各顧各兒吧,看個人的運氣,冒青煙還是冒紅煙了,或者,冒紫煙。

    秦北風也餓得不行,一宿沒睡啊,早晨沒有吃飯,他想不到解決眼前的難題的辦法,就堅決不離開。

    費坤看到眼前的風景,也覺得很驚異,比那些小弟說的更加不可思議,不過,他是一個見過世面的人,假裝看不見那些人,笑著跟秦北風說道:「秦公子,好興致啊,這歌,這歌,讓你,百聽不厭啊。」

    秦北風沒好氣地說道:「有啥好聽的,我才不想聽呢,不過,沒辦法啊。我教他們的,怎麼也得讓他們唱下去啊,要不然,別人不是會說我不會教人唱歌,壞了我的名頭,沒有面子啊。」

    費坤已經有點習慣了他說那些很雷人的話,苦笑著說道:「那,你還想聽多久啊?」心裡說道,你不著急,我著急啊,知不知道,時間就是生命啊,時間更是生產力啊。

    秦北風搖搖頭,說道:「我也不知道,昨天晚上,這些人碰我的瓷,沒想好怎麼處理他們呢,等我想好了辦法,再走。」

    幸好費坤的手扶著車門,差點沒一下子摔倒在地,看看刑烈,已經有點面無人色了。敢碰秦北風的瓷?他們是不是吃了老虎的膽子啦?現在看來,那些人沒有吃老虎的膽子,只能是運氣太背,別人是頭頂上冒煙,他們是屁股眼冒煙,倒霉透頂了。費坤搖搖頭,唉,這就是不長眼的下場啊,眼皮子寬絡才能混得更有滋味。

    中午還要跟秦北風談談心呢,費坤想了想,沒啥好辦法,給刑烈遞了一個眼色,刑烈看了看那些碰瓷的人,再看看無精打采的秦北風,對費坤耳語了幾句。

    費坤過來對秦北風說道:「要不,我跟他們談談,讓他們出一筆錢,買個自由,怎麼樣?」

    秦北風想想,嗯,不錯,我差錢啊,他們不會差錢吧?

    點點頭說道:「好,你去跟他們談,餓死我了都。」

    費坤很鄙視地看了那幾個人一眼,踢了踢其中的一個,看樣子,他跟這些人都認識一點,找的那個是碰瓷團伙的頭兒。

    過了一會兒,費坤回來了,說道:「他們答應出十萬,這件事就算了。」

    秦北風皺了皺眉,說道:「一個人十萬嗎?」費坤嚇了一跳,心想,碰瓷的人有那麼有錢嗎?連忙說道:「不是,是一共十萬。」

    秦北風小聲嘀咕道:「才這麼點錢啊。」

    費坤連忙說道:「碰瓷的人,不很掙錢,能拿出十萬,不少了。」

    秦北風想到他跟自己隱瞞的臥龍山莊的收入,瞪起了眼睛,說道:「老費,你可不夠意思啊,上次給我的臥龍山莊的收入,可能有點太少了吧?」

    費坤打了自己一個耳光,心說,我真他媽的混蛋,替碰瓷的出啥頭呢,那些人的死活跟我有什麼關係?得,讓這個天煞星想起了舊事,我也要跟著出血了。

    恨恨地回身,狠狠踢了那些人幾腳,又搾出十萬元,一共是二十萬,才哄著秦北風離開,把那個少年送到了醫院裡,讓雙狼幫的人幫忙照顧著。

    秦北風跟費坤和刑烈來到臥龍山莊,席間費坤和刑烈左右夾攻,對秦北風說盡了好話,又拿出一百五十萬,算是賠償秦北風上一次的損失,這才讓秦北風答應下來,既往不咎,大家以後做朋友,不做冤家了。這個事在秦北風的意料之中,如果雙狼幫的人還不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他不介意送給他們幾十口棺材,不過,能化敵為友,當然更好了,小小的雙狼幫,不值得秦北風多多關注。

    臨走的時候扔給費坤一句話:「你付出的這些,早晚有一個超乎你想像的回報,別想著跟我耍花招,我很不喜歡別人陰我。」這句話讓費坤幾多歡喜幾多愁,他喜歡回報,不喜歡付出,這些日子他受盡了折磨,有秦北風這句話,相比自己的付出,還是物有所值的,雖然暫時看不出有任何回報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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