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 裝傻? 文 / 青玉獅子
說是「八大聖人」,但派出來審案的,只有兩位。其餘的六位,案子要定讞的時候,才會冒出頭來,開會「集議」。
主審的兩位,一位叫做顏士璋,是秋審處的總辦;一位叫做剛毅,是「八大聖人」中最年輕的一位,身份還只是個「兼辦」。
這兩位在歷史上都是頗有來頭的人物。
原時空,兩江總督馬新貽被刺,刑部派往江寧複審這件潑天大案的,就是顏士璋;而剛毅的名頭就更加響亮了,後世做到大學士,成為保守派的代表人物,力主廢黜德宗,鼓吹拳民可用,是慈禧向萬國宣戰的重要推手。
需要留意的是,就個人品行而言,剛毅真正是人如其名,即清且剛,也頗當得起一個「毅」字。不論辦案、撫民、治河、理財,剛毅都算是一等一的好手。如果他不與大政,始終做一個技術官僚,歷史給他的評價,大約會與閻敬銘彷彿。惜乎剛毅深介政治,卻昧於大勢,終於站在了歷史的反方向上,救國之心變成誤國之舉,最後成為「清官比貪官更可恨」的典型。
至於「寧與友邦,不予家奴」的傳言,考諸剛毅生平,獅子沒辦法相信,這種話出自清末最排外的剛毅之口,且也找不到任何權威的出處,只能認為,這是革命黨的一種宣傳策略了。
言歸正傳。
秋審司派出這兩位來審這個案子,是有講究的。
顏士璋素有「虔誠持重」的風評,就是說。「政治敏感度高」。會平衡各方利益。辦案的時候,能夠權衡輕重,不至一味蠻幹。原時空,馬新貽被刺,大約是有清以來最棘手、最複雜的一件案子,顏士璋被挑去複審馬案,足以證明他在這方面的功力了。
至於剛毅,是剛剛進入秋審司。躋身「八大聖人」之列的。所謂「兼辦」,有「試用」的意思,總要辦過一兩件案子,才能「轉正」,成為「會辦」。雖說兩位主審,無分主從,地位平等,但有這層「資歷」的因素在,想來剛毅就算不以顏士璋馬首是瞻,也不會隨意發揮。使辦案的方向失去控制。
本來,挑選主審司官的時候。麟昌和方鼎銳問過吳天樂,「騰不騰得出手來?」吳天樂很見機,說自己手頭上有好幾個案子,太忙了,這個案子,我就不出任主審了吧。
大夥兒都知道,老吳可是關貝勒的嫡系人馬呀。
「順日祥」的掌櫃叫做潘達成,安徽六安人。他的「順日祥」,業務的大頭,是安徽、山東和京城之間的匯兌生意。因此,「順日祥」不但和皖、魯聯繫密切,和皖、魯籍的京官往來頻繁,和戶部主管安徽、山東的山東司,也素有「互動」。安徽報銷軍費,銀錢由潘達成經手,甚至由他來為安徽和戶部兩邊牽線搭橋,是很合情理的。
「乾通盛」的掌櫃叫做楊定時,山西平遙人,他的「乾通盛」,是地道的山西票號。
潘達成、楊定時二人,此時的身份還是證人,不是嫌犯,所以顏士璋、剛毅兩位司官,沒有「升堂」,只是「便衣傳見」。
先傳潘達成。
潘達成是位小個子的中年人,雖然知道自己「攤上大事兒」了,但舉止尚算從容。
顏士璋開口問道:「安徽的糧道李宗綬李道台,有沒有從安慶匯款子到你的『順日祥』?」
安慶,是其時安徽的省治。
潘達成低眉順眼地說道:「回老爺的話,小人不曉得。銀號同行的規矩,是認票不認人,小號也是照此辦理的。」
顏士璋和剛毅對視了一眼:這個傢伙,一開口就不說實話。
銀號確實有「認票不認人」的規矩,但那是檯面上的;台底下,像李宗綬這種大主顧,銀號絕無不知其票誰人的道理。
顏士璋說道:「鳳陽府的宋尊邦宋知府,有沒有拿票子到你那裡取過錢?」
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根據已有的情資,宋尊邦先到京;李宗綬後到京,並且在京城勾留的時間不算太長。出入「順天祥」的,多是宋尊邦。據此可以大致判定:雖然李宗綬身為糧道,是安徽軍費報銷的「正辦」,但前期的「勾兌」,基本委託給了宋尊邦。
更有力的證據是,宋尊邦和毛英章,原本就有頗深的交誼。
潘達成說道:「回老爺,這是有的。」
「哦?總共取了幾次?總數是多少呀?」
「回老爺的話,攏共取了幾次,小人記不清爽了。不過,小號賬目明白,一筆一筆都好查的,回去查明了再來回老爺。總數小人倒記得清爽:剛剛好是十萬兩銀子。」
十萬兩銀子?王永泰的折子裡,軍費報銷的「部費」,戶部和安徽的「成交價」是九萬兩銀子。
輪到剛毅開口了:「除此之外,你和李道台、宋知府還有什麼銀錢往來嗎?」
「回老爺的話,有的。李道台在『順日祥』借了兩萬六千兩銀子,保人就是宋知府。」
顏士璋和剛毅不由又對視了一眼。
剛毅說道:「這麼說,你和李道台的交情很不壞嘛。」
潘達成皮笑肉不笑地說道:「交情談不上。小人是安徽人,李道台是本省的官員,又是糧道上的,小人在銀錢裡打觔斗,雖未謀過面,但李道台的大名,聽總是聽過的。再說,『放京債』是很尋常的事情,這個,請老爺明鑒。」
「兩萬六千兩不是小數字,你不怕倒賬嗎?」
「回老爺的話,有保人呀。宋知府是現任知府,鳳
陽府是大府,這樣的保人,『放京債』的最是信得過的。」
「嗯,你說的也有道理。那麼,宋知府在你這兒取了銀子,李道台在你這兒借了錢,都派了些什麼用場啊?」
「回老爺,這個小的可就不知道了。」
京城裡的銀號,和官場來往密切,特別是外省官員進京賄托勾兌,人生地不熟,許多牽線搭橋的事兒,都由銀號來做;過付款項,更是要經他們的手。全然不知「都派了些什麼用場」,絕無是理。
但這個和「不曉得匯款人名姓」一樣,銀號的說法,檯面上並挑不出什麼錯。銀號既要裝傻,如果不動刑,暫時是拿他們沒辦法的。不過,今兒也不是沒有收穫,至少搞清楚了李宗綬、宋尊邦在「順日祥」的「出項」是多少。
再傳楊定時。
情形彷彿,問「李道台有沒有從安慶匯款到你的『乾通盛』」,也是答「不知道,同行規矩,認票不認人」,云云。
不過,楊定時說,李宗綬到京後,到「乾通盛」取了兩萬四千兩銀子的款子——這次來取錢的,是李宗綬本人,而不是宋尊邦了。
除此之外,「乾通盛」和李、宋二人,沒有更多的銀錢往來了。
問「知不知道李宗綬取款何用」,自然也是答「不知道」。
問完了話,兩個銀號掌櫃交保飭回,隨時等候再次傳問。
顏士璋和剛毅商議,認為以取款的數額來看,很可能安徽在「順日祥」那兒,有一個公款的戶頭,專辦軍費報銷,應該重點調查;而「乾通盛」的戶頭,應該是李宗綬的私項,相對沒有那麼重要。不過,私項不見得不能辦「公事」,一樣不能放過了。
這個案子的關鍵,在於宋尊邦、李宗綬從「順日祥」、「乾通盛」取出的款子的流向,如果能夠證明,其中確有流進毛英章或戶部某某手裡的,那麼,就算「通賄有據」,案子就有了突破口。
還有,安徽方面,為辦軍費報銷,到底匯了多少錢到京城,於此案鉤沉也很重要。因為「進項」和「出項」一經對比,便能夠暴露很多問題。
為此,李宗綬、宋尊邦必須到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