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頁 文 / 琳達·霍華
他甚至不願努力延續我們的婚姻。他心裡早就拋棄我很久了,只是我沒有察覺。我一發現,就立刻將損失減到最小。我沒有去跟大家哭訴,而是另行建立讓我滿意的新生活,但這不代表我離去的時候情感上沒有受傷。
傷口會癒合,我也不是糾纏不清的人。我從經驗中學習,然後為我的人生訂定新的方針與標準。其中一項方針,就是如果男人根本不試著挽回就跑走,那他就不值得我多費功夫,除非他能證明他真的希望有機會重來。
懷德什麼都還沒有證明,而且他不是會爬著回來求情的那種人。也就是說我們幾乎沒有可能重修舊好,所以那又何必開始有所牽扯。
他把健怡可樂推到我面前。「喝吧,也許會讓你冷靜一點。」
管他的。反正我今天是不可能睡了。我扯開拉環啜了一口,然後我的思緒飄到比較現實的方向。「看來明天不能營業了。」
「猜得對。」
「那要等多久?一天?兩天?」
「不一定。我會盡快安排,可是不能急就章。也許要幾天吧。很抱歉造成你的損失,可是——」
「噢,我不會損失任何金錢。大部分的會員都是按年付費,因為這樣比按月便宜。我最短的會員期限是一個月。我只是不希望讓會員不方便,我知道跟謀殺比起來那不算什麼,可是身為負責人,我必須照顧客戶的需求,否則生意會受影響。」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像是沒想到我這麼務實。我很生氣,因為他跟我約會過三次,如果他曾注意我的身材之外的東西,就應該看出我不是腦袋空空的人。
也許我該驚訝他還認得出我是誰,因為兩年前他根本沒看我胸部以上的部位。
我不該這麼想,因為他絕對有看著我的胸部。還碰過,而且用嘴吸過。我並不是注重胸部的人,因為那只是一種刺激,而不是快感的來源,可是我卻逃不出那種親密的回憶,所以我又臉紅了。
「我的天,」他說。「這下你又想到什麼了?」
「幹麼?什麼意思?」我才不會告訴他我在想什麼。
「你又臉紅了。」
「是嗎?噢,對不起。我有早發性更年期的問題,所以有熱潮紅的毛病。」只要能收復失地,什麼藉口都行。
他笑開了,閃出一口白牙。「熱潮紅是吧?」
「早發性更年期可不是鬧著玩的。」
他大聲笑了出來,靠在大皮椅上凝視著我。他看得越久,我就越不安。還記得我說過他的眼睛是怎樣的嗎?我覺得像被貓盯上的老鼠……一隻飢腸轆轆的大壞貓。在這之前我都沒多想身上穿的是什麼衣服,可是我突然間意識到那件露出肚臍的粉紅色大圓領上衣,還有非常貼身的瑜伽褲。他看我的樣子,讓我覺得衣著太暴露,而他正在回想從前看過比現在更露的樣子。更糟的是,他也許正在計劃要再次看到我更露的樣子。
這就是他對我的影響:被他盯著看時,我會特別意識到自己是女人——而他是男人,所有該有的部分都一應俱全。大家都知道的:零件A放進凹槽B。只要太靠近他,我的腦子裡就全是零件跟凹槽。
他拿起我之前寫字用的筆在桌面上快速地輕敲著。「我接下來要說的話可能會讓你很不高興。」
「我一點也不驚訝,到目前為止,你也沒說過讓我高興的話。」
「饒了我吧,」他用強硬的聲音奉勸我。「這跟我們兩個沒有關係。」
「我想也是,而且根本沒有『我們兩個』這回事。」我絕不能讓步,也不能讓他有所懷疑,或饒了他。我不想跟他繼續說下去,我要馬警官回來辦這件事。
顯然懷德認為跟我講理也沒用。他錯了;我通常是個很講理的人……除了跟他有關的事。不知道為什麼,他沒有理會我挑釁的話。「謀殺案發生的時候,我們會控制媒體得到的資料,但有時候不太可能。為了調查,我們得偵訊很多人,問問有沒有人看到一個男人開著深色四門房車出現在現場附近。這個動作已經在進行了。現在我們把記者擋在現場外面,可是他們一定會拿著相機與望遠鏡頭站在封鎖線外面。」
「所以呢?」我聽不懂他要說什麼。
「就算他們不是天才也懂得把兩件事加在一起,得出你是證人的結論。我們在你營業的地點,你跟我們在一起,你坐我的車離開——」
「考慮到上車那一幕,他們可能會以為我是嫌疑犯。」
他想起拉我上車時的掙扎場面,一邊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不,他們可能只會覺得發生這種事讓你很難過。」他又開始用筆敲桌子。「我不能阻止他們提起你的名字。要是有人看到嫌疑犯,很明顯一定有個證人。你的身份就是這麼明顯,而且明天一定會見報。」
「那又怎麼——噢!」報紙上會說我是兇案的目擊證人。這下最擔心的絕對就是兇手本人。殺人犯要怎麼保護自己呢?他們會殺掉對他們有威脅的人,就這樣。
我瞪著他,爆出一句:「噢,狗屎。」
「是啊,」他說。「那正是我的想法。」
第五章
成千上萬個念頭竄過腦中。呃,至少六、七個吧,因為成千上萬實在太多了。大家可以試著數數自己的念頭,看要多久才能數到一千。先別管那個了,總之我那千萬個念頭沒一個好的。
「可是我甚至沒有看清楚!」我哀嚎。「就算要我的命,我也認不出來。」又來了,負面想法,因為我的命真的可能被要掉。
「他可不知道。」
「也許那是她的男朋友。這種事通常都是男朋友或老公幹的,不是嗎?說不定這只是情殺,殺人的根本不是凶殘的殺手,搞不好一被逮到就會認罪。」這也是有可能的,對吧?還是我想得太美?
「可能吧。」他說,但臉上的表情不抱太多希望。
「但如果兇手不是男朋友呢?如果動機是毒品或其他東西呢?」我站起來在他的辦公室裡踱步,那實在不是個適合踱步的地方,檔案櫃跟書架之類的障礙物太多。我在那堆東西間閃來閃去,根本算不上踱步。「我不能逃到國外。你甚至不准我離開鎮上,要知道,在這種狀況下實在是很不利。」
我知道其實他也不能阻止我,除非他逮捕我或納入保護監視,但因為我認不出兇手,他恐怕很難讓法官同意這種安排。這樣他又何必叫我不准離開鎮上?而且時機也不對,因為現在最明智的第一選擇就是離開道奇鎮。
他完全不理會我對他那命令的批評。「你也可能是對的,也許顧小姐確實是因為私人因素遭到殺害。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只要一、兩天就可以破案。」
「一、兩天,」我覆述。一、兩天就可能發生很多事。譬如說,我可能會被做掉。我才不要在這裡傻等著被殺呢。我才不管白隊長大人怎麼說,我就是要離開鎮上。誰管他准不准,反正我相信根本沒必要他核准;等他發現的時候已經來不及,我早就跑了。我會叫香娜聯絡他,如果他要找我可以透過香娜,因為我一定會告訴家人我的行蹤。反正好美力也得休業個幾天,我剛好可以乘機休個假。我好久沒讓我心中的海灘辣妹(譯註:beachbunny晾在海灘企圖吸引男人的女孩)享受一番了,現在是她登場的時候了。
我回到家,如果睡得著就先睡個幾小時。如果睡不著,我就打包。等拿到車子,我愛上哪就上哪。
「我沒有多餘的巡警可以負責站崗,而且也說不過去,畢竟還沒有實質威脅,更別提你根本算不上是證人,因為你根本無法指認任何人。」
他沉進椅子裡,深思地看著我。「我會對媒體說,『多位匿名目擊證人』看到男子離開現場。這應該會把注意力從你身上轉開。」
「對啊,這應該有用!」我開心起來。要是證人不只一個,殺了我也沒用,對吧?不過我不想留在這裡驗證這一點。想到這裡,在海灘上慵懶安逸地混上幾天也不錯。我去年買了件美呆了的土耳其玉藍色比基尼,到現在都沒機會穿。蒂芬妮——我替心中的海灘辣妹取的名字——已經等不及了。
我站起來,趁他來不及阻止,一把抓過筆記本,撕下最上面的一頁。可別以為我會忘了這張違紀清單。我邊摺清單邊說:「我要回家了。說真的,白隊長,這些話你大可以在好美力跟我說,用不著押著我大老遠跑到這裡來證明你是個硬漢警察。」我學提姆艾倫(譯註:美國知名喜劇演員)那樣從鼻子哼了一聲,也許我不該那麼做。
他只是一臉好笑的樣子,用手指勾了勾。「拿過來。」
我冷笑。「別傻了。就算你把單子撕掉,難道你以為我會忘記上面寫了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