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琳達·霍華
「那不是重點,拿過來。」
我反而把單子塞進皮包裡,拉上拉鏈。「那麼重點是什麼?我實在看不出來。」
他流暢有力而優美地站起來,那樣的姿態讓我想起他曾經是個多麼傑出的運動員。「重點是,」他繞過桌子平靜地從我手上拿走皮包。「你生命中的男人可能會因為你太可愛,就算你殺了人也會放過你。可是我不會。你在我的地盤上,當我叫你把單子拿過來,你若不照做,我就親自來拿。這就是重點。」
我看著他打開我的皮包拿出單子,塞進長褲口袋裡。我大可以再進行另外一場會讓我斯文掃地的抗爭,但就算我贏了——這當然不太可能——要拿回單子,就得把手伸進他的口袋裡,我可不是三歲小孩。我才不會笨到跟他鬥這一場呢。「那我只好回家重寫一張了,順便提醒你,我一個小時前就說要回家了。而且你真的要改一改以為每件事都跟你私人有關的毛病,白隊長。」我一直這樣叫他而不喊他的名字,因為我知道這會讓他火大。「以你的職業,這會造成大問題。」
「我們之間的事情絕對跟私人有關。」他嗆了這一句,同時把皮包還給我。
「才怪。我可沒有興趣,抱歉啦!可以讓我回家了嗎,拜託?」也許我多說幾句,他終會被我煩死。我以一個大大的呵欠作為結語,我發誓那不是裝的。我用手蓋著嘴,但那是個宇宙無敵大呵欠,一開始就停不下來。終於打完的時候,我眼睛裡都是淚水。「對不起。」我又道了歉,揉揉眼睛。
去他那雙該死的眼睛,他反而笑得很開心。「繼續說你沒有興趣吧,等你說到七老八十的時候,或許就會相信了。來吧,我最好趁你倒地前送你回家。」我還來不及反駁他前面的話,他就用手按著我的腰把我輕輕推向門口。
終於!我實在太高興總算踏上回家的路程,根本沒注意他的手放在哪裡,也沒意識到我們看起來像什麼樣子。他向前傾身幫我開門,我一出門口,就發現上百雙眼睛朝我們看過來。穿制服的巡警、穿便衣的警官、幾個顯然是來抗議的人——雖然已經三更半夜了,警局裡跟馬蜂窩一樣忙亂。要是我有留意,一定會聽到外面說話的聲音跟電話鈴聲,可是我太專心於跟懷德鬥法。
我同時看到各種表情:好奇的、看好戲的、色迷迷的眼光。我發現唯一沒有看到的表情就是驚訝,我看到馬警官忍住笑,低頭看著桌上的文件。
唉,我還能怎麼想呢?他們不只看到我們在大庭廣眾下爭執,最後我被他塞進車裡——我們已經不在公眾場合了,但爭執還沒結束——而且我現在發現,懷德一定跟他們說了什麼,讓他們以為我們有私人關係。這個下流的鼠輩不但完全不顧我的反對,更糟的是,他布好了局讓手下的人不會來干涉我們的爭執。
「你自以為很聰明是吧?」一走進電梯我就低聲嘟嚷著。
「我一定很不聰明,才笨得靠近你。」他冷靜地回答,按下電梯按鈕。
「那你何不去設法提高你的智商,然後去追想要你的人?」
「喔,你想要我,不會錯。你不願承認,可是你想要我。」
「我曾經想要你,但那是過去式了。也就是說,現在不想要了。我給過你機會。」
「我還是有機會,我們只是中場休息透口氣而已。」
我萬分訝異,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你需要兩年的時間『透口氣』?給我聽清楚了,大男孩,我們最後一次約會之後,你的機會就沒了。」
電梯停下來,門打開——三層樓的距離花不了太多時間——懷德又把手扶在我腰上,推著我走出小小的門廳到停車場去。雨已經停了,感謝老天,可是路樹跟高壓電線都還在滴水。他的白色福特車就停在前面第四個停車位,上面有個牌子寫著「白懷德隊長」。停車場四周有圍籬,門也鎖著,所以沒有記者會等在這個出口。其實也不會有多少記者,我們鎮上只有一家日報、一家週刊、四個電台、一個加盟美國廣播公司的電視台。就算所有電台跟報社都派一位記者來,通通加起來也才七個人,而且不可能每家都來。
為了故意搗蛋,我伸手拉後座的門把。懷德皺著眉頭把我拉到前面,幫我打開前座的門。「你知道你是個大麻煩嗎?」
「怎麼說?」我自己坐進去,扣上安全帶。
「你不知道什麼時候該適可而止。」他用力關上門,繞到駕駛座那邊。他上車發動引擎,接著在座位上轉過身來面對我,一隻手臂繞在我的椅背上。「現在我們不在電梯裡了,不會有攝影機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再說一次我已經沒有機會了,而且你也不想要我。」
他在挑釁,事實上他想逼我說出衝動的話,好讓他有藉口可以做同樣衝動的事,例如,吻我。停車場的燈光足以讓我看見他等我回答時眼中的光芒。我很想跟他大吵大鬧一番,可是那就落入他的遊戲中了,而且我知道自己已經太累,表現不可能太好。「能不能以後再討論?我累到兩眼發直了。」
他冷笑一聲,轉身扣好安全帶。「膽小鬼。」
好吧,所以他不相信。沒關係,只要他不再逼我談這件事就行。
也好,我實際做給他看。我把頭往後一靠,閉上眼睛,雖然我那天晚上喝了一大堆咖啡,車還沒開出停車場我就睡著了。那是我的天賦,我爸都叫我「熄燈號百麗」。我從來不會在夜裡翻來覆去,我本來以為壓力及咖啡因會讓我晚上睡不著。不用擔心,熄燈號一如往常響起。
我一路都沒醒,直到他停車開門低頭進來幫我解開安全帶。我昏沉沉地對他眨著眼睛,試著想看清楚。「我們到了嗎?」
「到了。來吧,睡美人。」他從車底板上拿起我的皮包,把我拉出車外。
我住在明燈丘——那片住宅區的名字叫明燈丘——區裡的街道都在各山丘間上上下下。明燈丘社區有十一棟建築,每棟有四個三層樓的單位。我住在第三棟第一戶,也就是說我家三面都有觀景窗,而不只是兩面。兩端的房子比中間的貴,可是對我而言那些觀景窗就值回票價了。另外一個好處是,旁邊有個門廊可以讓我停車。中間的住戶得把車停在路邊。沒錯,門廊也讓房價更高。那又怎樣?我才不想讓我的寶貝賓士風吹日曬呢,多花點錢也值得。懷德以前來過,所以把車直接停在門廊裡。
我家當然有正門,但門廊旁邊有個後門,還有個小角落讓我放洗衣機跟烘乾機,然後才通往廚房。除非是約會的對象送我回家,否則我很少走正門,而且後門的燈會定時開關,一到九點就自動亮起來,這樣我就不用在黑暗中跌跌撞撞。
我從他手上拿回皮包找出鑰匙。「謝謝你送我回家。」我很有禮貌地說。甚至沒有提起其實我比較想搭計程車回來。
他逼近我,這下又站得太近了,我反射性地抓緊鑰匙,擔心他拿走。「我想檢查一下你門窗的鎖。」
「我爸爸明天會來幫我檢查。我今天晚上不會怎樣,要等報紙出刊大家才會知道我目擊了一樁兇殺案。」
「你爸爸很瞭解保全工作嗎?」
恐怕不比我懂得更多,可是我有裝保全系統,我也可以自己檢查門窗。「白隊長,」我盡量忍住呵欠,堅定地說:「回家去吧,別煩我了。」我邊說邊開鎖進門把他擋在外面。
他肩膀靠在門框上,低頭對我笑。「我沒有要強行進入的意思,你知道。」
「很好。那何不假裝你是吸血鬼,沒人邀請就進不來?」
「你已經邀請過我了,記得嗎?」
喔。好吧,又來了。「我後來重新裝潢過了,一切從頭來過。回家去。」
「我就要回家了,我自己也累翻了。你重新裝潢過?以前的樣子有什麼不對嗎?」
我翻了翻白眼。「你不可能會對室內裝潢那麼有興趣。回家去,走開吧。可是要保證明天一大早就讓人把我的車送回來好嗎?我不能因為沒車就一直困在這裡。」
「我會親自處理。」他伸手握住我的臉,拇指輕輕畫著我的唇線。我退後瞪著他,他笑起來。「我沒有要吻你,至少不是現在。晚上——或者該說一大早——這種時候不會有人看到我們,可是我一吻你,你的衣服常會掉下來,所以我們還是等到私下獨處的時候,而且我們都先睡一覺之後。」
他說得好像只要他一碰到我,我就會開始脫衣服。我給他一個甜得膩死人的笑容。「我有更好的主意。你何不去吃——」
「不,不,」他警告著伸一隻手指按在我嘴上。「別讓那張利嘴給你惹麻煩。進去吧,把門鎖好,然後就去睡。我稍後再來看你。」